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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声嚣尘上(摇滚)-第56部分

小说: 声嚣尘上(摇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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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被付声给一口吞掉!

他偷偷地看了身边的付声一眼,见他脸色阴郁,似是心情不好。

果然,自家的主吉他手到哪里都是这一副难搞的性格。

“走吧,我们也快点过去,马上他们就上场了。”向宽在一旁催促,几人向贝维尔那边走去。

“来的恰好,他们刚刚登台。”贝维尔对他们微笑道:“我为你们占了位置。”

“3,3Q。”严欢第一次实际运用英语和一个活的老外交流,难免紧张。

贝维尔温柔地回应他。“举手之劳。”

付声一言不发。

“哇哦哦哦哦哦!他们上台了!”

“马上开始了!哟吼——!”

附近的人开始喧闹拥挤起来,严欢隔着一个阻挡的栏杆看着他们,都觉得那种热情令人都快心生恐惧。台上的鼓手,开始轻轻敲打。

台下的人们,更加激动。

下一秒,严欢终于知道,什么才是热情,什么才是火热。

迷笛音乐节,开幕!

没有想象中的各种意外,一切都很顺利,但那却仿佛凭空炸雷,一道闪电抛在面前。

严欢一瞬间觉得有些耳鸣,像是什么都听不见。不,其实他听见了,那舞台上要震穿心扉的呐喊和嘶吼,那如擂擂战鼓将每一根汗毛都竖起的音乐。

以及舞台下,人们歇斯底里的喊声,狂喊的热情!每个人激动到扭曲的脸庞,嘶喊到沙哑的喉咙。

还有台上,那在灯光的映衬下,好似几个巨人一样站立着的乐手。他们就是国王,就是上帝,他们掌控着每个人的情绪,仿佛可以任意决断你的生死。

用音乐,用摇滚,用他们的灵魂!将每一道呼吸都变作巨龙的咆哮。

光影在眼前变幻,而耳中传来的那音乐,却让人神魂颠倒。比起光碟上的靡靡之音,比起录像里偶尔看到的一片热情,现场这震撼人心的摇滚,让每个人都只顾得上随之摆动!

怒吼,回应,宣泄压抑已久的情绪。

仿佛要从喉咙里喊出血来才罢休,仿佛要将灵魂片片撕碎才痛快!

这才是摇滚,世界级的摇滚乐。

一个节奏,一个音符,就让人神魂颠倒,为之慑服。

人们摆起POGO,高高地越起,高高地跳下,在人海中翻滚着。互不相识的人们彼此搭着肩膀,随着音乐玩起开火车的小游戏。男人们心里的血性被音乐勾起,彼此对拳碰撞这身体,看似愤怒对望,却相视而笑,淡淡化开。

严欢看着舞台上的几个“巨人”,心里的震撼无法言表。

他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进步,已经开始踏上着令人炫目的舞台。可直到这一刻,严欢才发现,他还什么都不是,连巨人的脚,都还攀爬不上。

心里突然涌上几分气馁,严欢虽然觉得自己太过被情绪所动,但又无法阻止这股沮丧。

就是因为他已经开始越来越爱摇滚,越来越了解摇滚,他才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和别人之间的差距。

这距离,是如此之大,大到让追赶的人开始绝望。

付声和向宽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向宽挑眉,我就说他受不住,看,低落了吧。

付声怒目,当初说要来的可是你们。

“是啊是啊,是我们。”向宽笑笑,“但是这个安慰的工作可是我和阳光做不来的,还只能靠你。”

付声不解。

向宽神秘道:“别说你不知道,你认为当初这小子为什么死也要拉你进乐队吗?”

“——因为打从一开始听到你的吉他,他的心就被你俘虏住了。对于严欢来说,你就相当于他心中一个不会倒下的支柱,是他的向往。”

向宽拍了拍付声的肩膀,“这个时候,当然就要轮到你来安慰他。”

他们是背着严欢进行这段交流,却被没有避开贝维尔。虽然听不懂中文,但是贝维尔看着这两个人再看着严欢,似乎懂了些什么。见付声还是犹豫不决,他上前就道:“还是让我来安慰……”

唰的一下,刚刚还站在原地的付声立马就不见踪影。

严欢再一抬头,却看到付声已经站在自己面前。

“没用的家伙,这么点小事就沮丧成这样,你以后还怎么有出息?”

一听到付声是来骂人的,严欢更加抬不起头了。

“我也知道为自己太没用……”

“不过你更笨,竟然愚蠢地想要把现在的自己和他们相比。”付声望着舞台,神色莫测。“你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物吗?”

严欢不解,“不就是国外的摇滚乐队?”

“那可不是一般的乐队,他们可都是登上过摇滚殿堂的家伙。”付声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怅然,“一群变态一样的家伙。”

摇滚殿堂,那是聚集着摇滚史上历任天才,神话,与传奇的一个地方。

能在摇滚殿堂留下自己的名声,对于一支乐队或者一个乐手来说,是一生最大的荣誉。

美国摇滚殿堂,曾经青史留名的例如披头士,猫王,滚石,皇后乐队,涅槃,性手枪,枪与玫瑰。而以个人的名义登进这个殿堂,更是一种无以伦比的荣耀,而历史上有这个资格的人,少之又少。

但是却有一个人,他的个人排名在殿堂遥遥居于前列,甩下了一大批的神话级乐队,甚至于是他自己曾经的乐队。

这个人的名字是——John Winston Lennon。

约翰·列侬。

作者有话要说:美国摇滚殿堂,百度难以搜到,但是确有其事,前几年,日本一支乐队正式入册,登上殿堂!而我们,还要等多久?

、是悼亡者

摇滚殿堂,对现在的严欢来说还可望而不可即。但是迷笛音乐节,却是近在眼前。

“做好准备。”

付声说:“一会,上台吧。”

一句简单的话,却撩拨起严欢心里阵阵波涛。

这是属于你的舞台。

犹如巍巍高山之脚的一块碎石,山顶风光尤不能及,心里惶惶,但又何必如此!

攀登这座高山的,并不是他一个人。

一同经历路途艰险的,也不只是他一个人。

即使是再惶然,再害怕,身边终究是有人陪伴。就好比现在,仅仅是付声的几句话,却能让他冷静下来不再焦躁。

身边还有这么一群伙伴,所以,害怕什么,畏惧什么,退缩什么呢!

来吧!睁开眼,踏上这舞台就是!

先前出场的乐队才刚刚退下,台下观众们热情未散,都在高喊着刚才那支乐队的名字,要求安可。无形的压迫,笼罩子啊即将登场的每个人身上。

KG的过来招呼人了。

“走吧,伙计们。”丹迪对着大伙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终于轮到我们上台了。”

他过来拍了拍每个人的肩膀,轮到严欢时,大大一笑。

“让所有人为你折服吧!小子!”

严欢傻愣愣地听懂了,却来不及反应,丹迪已经带着他们的队员们率先登台。大屏幕上,打出了即将出场的乐队的名字,还有主持的大声介绍——KG&The Prayer!

光影,动静,热情与冷却,仅仅一台之隔,却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上了。”付声走上舞台时经过严欢身边。“还等什么?”

向宽和阳光也相继走过,三个伙伴的背影就在前方等着他,没有语言没有动作,却是无声的默契。

严欢笑,抬脚,登上这舞台!

台下的人群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连从细缝间穿过都觉得困难,可以感受到附近的人身上喷薄而出的热情以及汗味,那都是摇滚的味道。

陆佑飞挤过一个有一个人身边,拼命地挣扎着向舞台前靠近。

他是第一次来音乐节,却觉得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到处是乌烟瘴气,人挤人,隔着老远甚至连舞台上乐队的音乐都听不见!只有耳边人们狂躁的喊声!

陆佑飞心烦意乱,已经有些暴躁了。这已经是他辗转的第三个舞台,他下定决心,要是在这里还是和之前一样的结果,他就立刻收拾包袱回家——虽然他本身就是逃家出来的。

舞台上一阵烟雾升起,彩色的灯光打在白雾上,将它染上妖魔鬼怪一般的色彩。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下一支乐队登台了!

“是谁!台上的是谁?”

身边有人问着,陆佑飞心里也很想知道。

“是KG啊,你没看演出单吗?”

似乎是一个国外的知名乐队,但是陆佑飞不感兴趣,他正有些兴致确切。

“哎!竟然是合演!还有另外一支乐队的名字!你看,是——”

The Prayer!

当这个词传进陆佑飞耳中的时候,像是一道霹雳,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

他拼命睁大眼睛,不顾周围人的抱怨,向前挤着。只为了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直到看清那熟悉的的面容,那年轻稚嫩的容颜!

是严欢!是严欢啊!

看着那个少年站在舞台上,和周围其他乐手一起,站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有那么一刻,陆佑飞简直想对所有人大喊!这是我认识的人,这是我认识的乐手!这是我喜欢的乐队!

啊——!

打破了砌筑在心里的一道墙,终于可以畅快的呼吸。陆佑飞睁大眼睛看着台上严欢的每个动作,他抓起话筒,他站到了前台!

他是要主唱?

在这里,在这个伟大的舞台上!悼亡者的初啼!

而这时,却有人说:“啊,那个The Prayer是什么玩意?来借光的菜鸟吗?”

“名单上都没有他们啊,不会拖后腿吧。”

“哈哈,谁知道呢……”

陆佑飞紧紧握拳。

“不会……”

“恩?小子,你说什么?!”

“绝对不会!”陆佑飞恶狠狠地看着对方,大吼道:“他们是最棒的乐队!严欢是最棒的乐手!他们绝对不会拖后腿!”

站在这附近的人都齐齐转头,想看看是谁这么不客气地放下大话,见到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年轻人,不由嗤笑起来。

“小鬼,你知道个屁!”

“你们知道个屁!”陆佑飞激动地顶嘴,“我就是知道!悼亡者比你们想象中的好一万倍!”

“是吗?那你敢不敢和我赌一把?”

“堵你身上的全部家当,让这周围的人作见证,以那菜鸟乐队的实力做赌。”膀大腰圆的汉子看着陆佑飞,桀桀怪笑。“怎么,敢不敢赌?”

“赌!”陆佑飞涨红了脸,狠狠地看着他。“赢的一定会是我!”

“好啊,等着瞧吧,小子……”

“嘘,别吵!”

有人打断了他们的对峙,此时台上的两支乐队已经做好准备。演出,即将开始。

即将弹起的节奏是什么?

即将奏响的旋律又是什么?

陆佑飞着迷地看着悼亡者乐队,付声抚上琴弦,阳光轻点着脚尖,向宽站在最后,而严欢则走到了舞台的最前!

他轻轻握住话筒,将它拿到嘴边。

下一秒,带走所有人灵魂的歌声又会是怎样?

陆佑飞屏息等待着,因为他知道,悼亡者会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READY?”丹迪敲响一声鼓,问严欢。

严欢回以一个可以的眼神,丹迪笑一笑,手中的鼓槌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敲响一连串的旋律。台下的观众们听到鼓声后振奋起来,挥舞着手臂。

吉他与贝斯紧随其后,带着划破夜空的犀利。

“开始吧!”

严欢深呼吸一口气,耳中听着节奏,紧紧握着麦克风。

这一次他没有背着吉他,完完全全以一名主唱的身份站在舞台。而在他身后不只是三个人,而是一共八个人正成为他的支柱。

乐手赋予音乐生命,而主唱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赋予音乐灵魂,让它能够顶天立地!

张大手,迎天歌,大声欢呼吧!

迎接属于他们,悼亡者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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