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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部分

声嚣尘上(摇滚)-第84部分

小说: 声嚣尘上(摇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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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彩排的时候,严欢差点和队友走散,成为第一个在音乐节上被广播寻找的“小朋友”。

人实在是太多,不是指观众,而是指参加音乐节的乐手和歌手。

今天还只是来自国内的一部分队伍先行彩排,人家国外乐队还没有露面呢。看着这个人挤人的架势,严欢再次估摸着。

这次真的是闹大了啊。

海报早在一个月前就贴了出去,算是做先期宣传。然后在一个星期前,正式的宣传才开始。首先是平面媒体,滨海市所有超过十平米的广告牌全都换成了音乐节的宣传海报;媒体也三班倒地轮流播放音乐节即将开幕的消息;在当地的音乐广播台,DJ们更是以一个小时一次的频率,不厌其烦地为音乐节做宣传,向广播听众们介绍这次又将会有哪些大拿出场。

这还只是滨海市内的宣传力度,同时在全国,滨海2014音乐节的宣传工作都以让人难以想象的声势开展起来。当有一天严欢打开电视看新闻联播,听到新闻主持人一脸正经地说起滨海市的年度音乐节时,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你还没注意到吗?”路过的向宽怜悯地看着他,“这不仅是音乐节,上面是把这个当做世博、奥运在办,关系到国家门面的问题,你懂吗?”

我懂,我懂,我当然懂——个屁啊!

谁会想到这个一向古板的国家会突然走这路线,开始关注起摇滚,谁能料想得到!

政治改变了它对待摇滚的态度,看着今年的摇滚发展,地下乐手们似乎隐隐看到了曙光。而悼亡者,正踏在即将掀起的第一波浪尖上迎来这时代的转变。

“麻烦,让一让。”

“你们是几号乐队?舞台不在这边。”

“请注意,请注意!现场所有彩排的队伍,请到主席台集合,我们将安排今天的彩排顺序。午餐请找黄色衣服的工作人员领取,谢谢配合。”

“哎,小心些,别撞坏!”

“道具组,道具组!东西搬来了没有。”

……

周围非常的吵闹,人来人往。

站在这个占地十公顷巨大场地,严欢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变得渺小起来,像是一粒尘埃,随时会被风吹走。

“发什么呆呢?”付声拉了他一把。“走,马上就要到我们了。”

“好!”

严欢紧紧更了上去。

前天回到酒店后,付声正坐在沙发上翻谱。见他回来,招了招手。

“我正为新歌编曲,一起想想。”

看着吉他手认真专注的表情,严欢满心的问题突然都说不出口了。

有些事情即使不说,他也能够感觉到。就好比付声不需要他的担心,不希望他去分心别的事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全力出演这一次的音乐节,不留遗憾。而背后的阴霾,既然付声希望他看不见,他就暂时装作看不见吧。

在操心摇滚乐的各种黑暗面之前,他们首先是一支乐队,摇滚乐队。

滨海音乐节的第三批宣传海报,列出了国内所有参加音乐节的乐队,悼亡者赫然其上。乐队的中文和英文名字夹在一大堆大牌乐队中间,很容易让人忽视。

但是有心的人,总是能注意到。

正啃着包子的沙崖突然愣住了,盯着那辆刚刚开过的公交车。车身侧面闪亮的海报险些晃花他的眼,尤其是那上面几个异常眼熟的名字。

“队长。”

“恩?”

“我们也去参加滨海音乐节好不。”

明斐抬起头来,替他捡起掉在地上的包子。“你醒醒吧。”

同一天,严欢老家的某间演绎酒吧。

“老板!我要请假,我要去滨海,我要去看悼亡者的演出!我要提前预支工资!”

陆佑飞正晃着大腹便便的酒吧老板的身子,一脸渴求。

老板呵呵一笑,吐出一口烟。

“预支工资?”

“恩恩!”

“一个人跑去看演出?”

“恩恩恩!”

“想都别想。”

“……”

“喂喂喂,我开玩笑的,你哭什么哭!别哭啊,小鬼。”老板一慌,一甩手中的报纸,“我是让你和我一起去啊!老子也要去看他们的演出,毕竟是从我们这里走出去的乐队嘛!”

于是少年破涕为笑。

严欢家里。

“宝宝,宝宝看。”严妈妈晃着手中的小婴儿,对着电视上的宣传片道:“是哥哥啊,看到没有?哥哥上电视了。”

在她身旁,严爸爸戴上老花镜,正在一张一张的剪报纸。把每一个带有严欢名字、悼亡者名字的报纸都剪下来,小心翼翼地收进盒子里去。

家里,婴儿咿咿呀呀的声音随着妈妈的逗弄不断响起,伴随着咔嚓咔擦的裁纸声。这是严欢的家,一个四口之家。

同时,滨海市。

“喂,老蓝。”

许允背靠在酒吧的走廊墙壁上。

“你看到电视没有。我是真没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

“还记得那天他们在这里上台的时候么,严欢那小子,胆子可小了,哈哈。”

一段静默,许允闭上眼。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

在他对面,一张泛黄的海报上五个青年正咧嘴笑着。其中的贝斯手,好像正在注视着许允。

他又是一声叹。

“时间不等人啊。”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每一个角落,关注悼亡者的人们被这个消息紧密联系到了一起。

“你们看啊!”一个光着胳膊的汉子道:“电视上的那支乐队,我以前和他们一起巡演过!”

“阿凯,你小子又吹牛!”

“靠,别不信,别看我现在这样,以前老子也是玩摇滚的。”

“得了吧你。”

一阵哄笑,修车铺小屋内一片打闹之声。

而黑舌女子乐队还在巡演的路上。

“姐,听说了吗?真有点嫉妒。”

乐鸣轻拍了手边姑娘的脑袋,“嫉妒什么,我们不也是要上场了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

悼亡者无疑是幸运的,他们站在了时代变幻的最前线,拥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

还有更多人,蓝翔,许允,卫礼,陆佑飞,阿凯,傅斌,于成功……

他们都失去了自己的梦想,然而至少现在,他们可以去看着悼亡者放心高飞!

飞吧,飞吧!世界再大,也困不住展翅的鸟儿!

“老板,报纸还有吗?”

“小哥,你要今天的滨海日报是不是想看音乐节?我这里有七折的现场票,要不要?哎,小哥,小哥……”

报亭老板看着走远的人,悻悻地收回手。

而街角,一道孤独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知道,世界再大,也困不住你们。

飞吧!

作者有话要说:码到最后差点抹泪。

、加油,男孩

作者有话要说:

一首好歌,建议循环看完这章!

拍摄宣传片,做造型,专用的联络人,专车接送。

这些待遇,严欢都在这一次音乐节上第一次享受到了。刚开始的时候他甚至是有些受宠若惊的,但是习惯后也没什么。就是每次彩排前造型师帮他安排造型的时候,严欢很受不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忍受粉扑在脸上。

这个时候他不能说话,只能和在心里和JOHN交流。

“你们那会也会化妆?”

“化妆?”JOHN借着严欢的眼睛看到一个路过的烟熏男。“如果你指的是那种的话,没有。”

接着又道:“除了拍摄MV的时候需要做造型,其他时候基本不用管你脸蛋长什么样。他们是来听歌,又不是来欣赏你的脸。”

严欢默然:“那为什么我要化妆?”

“时代变了,欢。”

严欢只能在心底默默吐槽时间流逝,真是今非昔比。他一个唱摇滚的汉子竟然还要抹一层粉才能上场,用向宽的话来说,没办法大众既然这么喜欢看帅哥,帅哥你就将就一下吧。像长的一般的,还没人乐意给您化呢!严欢至今还记得,向宽说这句话时的哀怨脸。

“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也有不少趣事。”说起往事,JOHN突然来了兴致。“记得有一阵子,我和伙伴们在专辑里留了络腮胡出境,后来一段时期,街上的青少年都开始不剃胡须。你走在街上,每走十步就能撞到一个大胡子。这样很方便。”

“方便?”严欢疑惑。

JOHN乐道:“之后我再偷溜出去外面喝酒,就不会被乐迷发现了。”满街的大胡子,谁认得出你是谁。

严欢无语道:“也只有你会这样想。”

对于JOHN的真实身份,严欢有一阵子真的很想去网上调查个彻底,但是后来想了想还是没有这么做。他认认识的JOHN,是在他身边一步步教导他吉他、摇滚的JOHN,而不是某部传记或者记录片中,那个存在过去辉煌中的摇滚乐手。

无论JOHN曾经有什么身份,严欢只需要记得现在陪在他身边的人是谁就好。所以自那以后,即使经常听到有人又在提起JOHN的乐队和他曾经的那些经典歌曲,严欢也没有再去挖根究底的兴致。

外面一片喧哗声,舞台上似乎又有一批新的歌手上去试音。严欢羡慕地望过去,却只看到模糊的人影。

“什么时候到我们……”

一旁正替他做造型的女孩听见这话,笑了。“总会轮到的,对了,听说你们乐队是第一次参加跨年音乐节?”

“是啊,所以紧张。”

“紧张什么,都是这样一步步来的。”女孩对他指一指前面几个聚在一起的大叔。“看到他们没有?现在国内最红的硬核乐队。”

严欢一眼望去,咦,怎么有些眼熟?哦,记起来了,好像经常在摇滚杂志上看到,这可是大人物。

“我听人说,就这几位大佬,第一年出大音乐节的时候也是紧张地拨错了弦。哈哈,现在你能想象吗?”小姑娘一边帮严欢弄个发型,一边道:“所以啊,没啥好紧张的,就这么一回事。”

她替严欢弄好了造型,左看看右看看,很满意。

“咯,就是这样!你上台只要负责音乐,我们帮你打点好别的,到时候尽管开嗓子唱吧!”她一笑,脸上露出笑纹。“把下面的观众都唱成你们的粉丝!也不枉我帮你化妆啦!”

严欢从椅子上站起来,左摸摸右看看,不敢随便乱动弄坏人家好不容易帮自己弄个的造型,又实在呆不住了,只好问:“我能出去逛一圈吗?就随便看看。”

“行,随便去,别跑太远就成。”

得到特赦令,严欢总算出了口气,从化妆的地方走了出去。付声和向宽都各自有事情在忙,没工夫管他,他只有自己随便出去散散心。

音乐节开始前,已经有不少的乐队和乐手聚集了过来。暂时没有事的,都在广场那边坐着和老朋友插科打诨。这帮人经常在全国各地跑,有不少都是彼此认识的。因此突然冒出来严欢这么个新鲜面孔,不少人还感觉到好奇。

“小弟弟,不是迷路了吧?”

严欢听到有人喊,最开始还以为是有人找茬,可回头一看,一个秃顶的大叔正坐在椅子上笑看着他。

“过来过来,陪我做一块啊,一会喊你家大人把你领回去。”

严欢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被大叔一帮拉住在他旁边坐了下去。大叔就直接坐在草地上,一点也不担心刚下过雨后潮湿泥土会弄脏裤子。严欢在他身边坐下后,才来得及自己打量这位大叔。

微凸的啤酒肚,谢顶的半秃头,还有穿着一身破旧夹克衫,脚踩一双白球鞋。和周围酷炫拉风的摇滚乐手们比起来,这位大叔简直就是另一个画风,是一不小心闯进摇滚世界的邻家大叔。

比起自己,这一位看起来才更像是迷路的吧。

“我没迷路。”看着这位比自己最起码大二十好几的大叔,严欢还是忍不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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