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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声嚣尘上(摇滚)-第95部分

小说: 声嚣尘上(摇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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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宽连忙安慰他:“不,不关你的事!毕竟去不去是阳光事前就做好的决定,和你那天的表演没有关系。而且,刘正也不仅仅是冲着阳光来的。”

“什么?”

向宽脸色变得沉重。“其实刘正他们早就预计到阳光会去看我们的演出,却没有先一步将他劫走。而是在我们演出结束后才准备动手。这是为什么?他就是想把事情闹大让我们发现,然后引诱我们去救阳光。付声他……明知道这是中计,但还是去了。我因为不放心,所以跟在他身边。后来……”他顿了一顿。“后来付声答应了刘正的条件,我被放回来了,但是却一直联系不到他们俩个。”

付声答应了刘正什么条件?严欢到现在哪还能不知道,想起听到付声被抓时的震惊与心痛,他胸中的怒火就无法熄灭。

“所以就去帮他贩毒!”严欢双手握拳,忍不住大声道:“这种事能做吗,能做吗!什么办法想不到,却偏偏要用最绝的方法!还瞒着我,他以为这样我就能开心?他以为……我在外面获得再多人的认可,我就真的开心了?你们一个都不在,我要那些荣誉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他颓靡地坐下,双手捂住眼。“我的梦想,是和你们一起去世界最大的舞台啊!不是我一个人去!”

“严欢……”向宽拉着他的肩膀,严欢却死死地捂住脸,怎么都不肯松手。像是在最初见面的那次嚎啕大哭之后,他就再也不愿意让向宽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拿他没有办法,向宽只能在他身边坐下。

“其实我最开始也很不理解付声的做法。哪怕去报警,都比妥协刘正好。但是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要想真的解决这件事并且不连累到阳光,恐怕这是付声当时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看见严欢抬起头来看自己,向宽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阳光为什么要一直躲着刘正,但他肯定是有把柄在刘正手里。即使这一次我们报了警,可是我们用什么理由报警?非法拘禁,那能关刘正多久?他随时可以找个人顶替,也会因此更加记恨我们。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出阳光在他手中的把柄,并且反抓住刘正的把柄,将他一招致死。”向宽道:“而且我猜,这一次付声被捕,也许早就在他本人的计算之中。”

“你的意思是,付声是故意被抓的?”

“我不确定。”向宽摇了摇头。“但是我来这里,不仅是为了和你谈论这些事。毕竟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向前看。既然付声已经做了这么大的牺牲,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们可以做的?严欢,我就是为这而来。”他抓住严欢的双肩,眼睛中放出光芒。

“我就是为这而来!严欢,应该有什么事,是我们也能做的!”向宽道:“既然付声牺牲了他的梦想,那我们就要替他缔造梦想。创造一个舞台吧,严欢!创造一个足够大足够高的舞台,让付声回来之后,可以用最夺目的方式站在世人眼前!”

他说:“一起去巡演吧!严欢。”

作者有话要说:好像有点发低烧,今天先更这么多吧。

接下来就是全美巡演了,然后,回国!

、随它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配乐。

本杰明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看着屋内正伺候着小孙女换尿布的女儿,忙着做饭的老婆,砰砰地修着桌子的女婿,深深地感觉到自己老了。

在六十五岁之前,本杰明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老人。他能吃能干,还能去牧场里牧牛,根本不认为自己和年轻人有什么区别。可是今年他不得不承认,岁月不饶人,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一家人吃完晚饭,女儿教训大孙女,孙子听着不知哪里的流行歌,老婆忙着去收拾。他叼了根烟,发现家里现在似乎没有人有时间搭理自己。

还是出去转一转吧。

这么想着,本杰明起身,准备去镇上的酒馆小喝几杯。

走在夜路上,他看着几十年未变的小镇景色,却深深地再次感到自己的青春不再。曾几何时,他也和一群伙伴打骂嬉笑走在街头,也狼狈地躲过老妈怒气腾腾的手,半夜还和一群人在郊外大肆载歌载舞。然而如今,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已经化成风,不在了。

心中莫名有种伤怀,本杰明带着一点点抑郁,推开了酒馆的门。

“这是……”

一进屋,一股热火朝天的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前奏已经结束,主唱轻轻凑近话筒。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当我发现自己陷在泥泽中时

Mother Mary es to me

圣母玛丽来到我的身旁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低压磁性的嗓音,娓娓唱来。

“And in my hour of darkness

当我在黑暗中彷徨时

She is standing right in front of me

她站在那里,面对着我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简单的歌词,平缓的曲调,却一下直击灵魂。本杰明木木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let it be

顺其自然,让一切去吧,因为这就是生活。

不需因为生活的苦难而嗟叹,

不用因为青春的逝去而苦恼,

让它去吧,让它离开吧。

总会有种种的原因,人们被迫分离,陷入困厄。

不要担心,不用害怕。

就让它这样吧。

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希望所在。

即使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别,即使因为岁月流逝而失去,却不妨碍我们等待希望。

“And when the night is cloudy;

在乌云密布的黑夜

There is still a light that shines on me;

仍然有一束光在我身上闪亮

Shine until tomorrow;

let it be。

闪亮着直到天明,

——随它去吧。”

台上的青年仍旧在歌唱,本杰明却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另一个人站在舞台最中央的模样。他又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年轻气盛,跟着痴迷的乐队流浪过一站又一战。又看到几十年后白发皑皑的自己,经受着时光无情的磨砺。

苍老的手,不复青春的容颜。

是的,一切已经不再。

就像有相聚就有离别,有出生就有死亡。这是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理,却不必太过挂怀。

let it be。

就这样吧。

它给你磨难,给你痛苦,夺走你的青春,让你经受无数的分离。

但它却同样给予你成长,给与你磨练,让你看到希望。

这就是生活。

短短简单的几句歌词,却让本杰明回忆起了自己的大半辈子。他想起当年第一次听这首歌时,自己还是个懵懂青年,不懂其滋味。他想起披头士最后唱这首歌时,是在伦敦的屋顶上。

狂风吹乱了他们的长发,歌声从屋顶幽幽传下,让路人驻足。他们似乎在唱着一切的离别,唱着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同时又在轻轻劝慰,别太伤心,别太难过。

生活总是这样,有分别有离去,却不意味着终结。

因为,即使是在最深的夜里,也有星星在我们头顶闪耀。

轻轻诉说:随它去吧,随它去吧,这就是生活。

那是披头士最后一次团体演奏,在伦敦古宅的屋顶,顶着咧咧寒风,唱着他们离别的歌。

路过的人驻足仰望,附近的住户有的爬上屋顶,静静地倾听着这支传奇乐队最后一次的表演。

那一年,披头士解散。

那一年,本杰明从摇滚小子做回了本本分分的农场主。

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回忆起过往的时候,然而这一刻却被一个年轻人的嗓音,轻而易举地唤醒了尘封的记忆。

“哦,这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

老人声音颤抖着,轻轻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他只能不断说着这句话,再也说不出其他。

严欢结束了最后一首的演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此时,胸中仿佛有无数情感在沸腾燃烧,最后却只凝聚成一句话。

Let it be。

这首歌,也算是他唱给自己听的。

曾经在最绝望的时候,JOHN轻轻地给他哼着这首歌。没有劝解,没有抚慰,却仿佛仅仅靠着这些旋律,将一切伤痛都淡去。

严欢轻轻地笑了,正如歌词里说说的。

即使是在最无助的夜晚,也总能等来黎明。

让一切,随风而去。

然后,开始新的征程。

“JOHN。”

“恩?”

“我有没有说过,你真的是一个出色的乐手。”

JOHN笑。“还用你说吗?”

当晚的演出出乎意料的成功,这一晚临时演出的效果,就是第二天在酒吧正式表演时,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听众。比起预想中,这是一个从未预料到的好的开始。

“记得下次再来。”离开时,旅店老板拍着严欢的肩膀,大胡子一抖一抖。“你们非常棒,真的!”

严欢笑了。这些老外的情感表达总是很直接,无论是厌恶还是喜欢,都一目了然。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老板问。

“全美……”严欢顿了顿,重新道:“全世界!”

他说:“我要带着我的伙伴,去全世界的舞台演唱。”

、酝酿

七月的太阳毫不留情,毒辣地啃噬着每个人的皮肤。

一个多月下来,严欢晒黑了一倍,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不过倒是双目熠熠,显得精神许多。以前也许有人还会把他当做小毛孩,然而现在看到他的人,都会觉得这真是一个精神的小伙子。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着,大半天也不会看到一个人。除了偶尔一瞥而逝的野生动物,这整个北部高速上就只有他们一行人。本来北美就是地广人稀,会在大热天出来赶路的人就更少了,他们行走了半天遇不上一个人也很正常。

严欢看了下日期,七月十四号,离他们出来巡演已经整整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内,严欢从美国小镇来到大都市,又从大都市驶向另一个小镇,他们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开着一辆破房车在这路上颠簸。

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这一个多月来,就是这一行人在北美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风。

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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