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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奉旨纨绔-第13部分

小说: 奉旨纨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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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尚又哭又笑的跪倒在地,“傻翠花,你这个臭胖妞,居然敢教训我,还打我。”
灾区是什么样?饥荒是什么样?流离失所易子而食是什么样?当郑宝尚一路赶到觐州的时候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
觐州地震过了三年,朝廷的赈灾粮款被各级官员层层剥削,最后到百姓手上的时候,甚至还不够一人一顿饱饭,时隔三年,觐州已是人间地狱。
郑宝尚身上那点碎银,一路上已经花费的所剩无几,即使他从不敢住店。
他知道朝廷四处悬赏找他,可他不想回去,不想面对抛弃过他的父亲爷爷和情人,如果没有翠花,郑宝尚已经死在那座冷宫里了,那就当郑宝尚已经死了就好。
即使有大把银钱,到了觐州也毫无用处,根本没有买卖粮食和衣物的店,路边的树都被扒了皮煮了,一片荒芜。
郑宝尚骑着一样明显消瘦的糯米粥,在觐州郊外就被盯上了,灾民一哄而上,石头树枝无所不用。
郑宝尚被推倒在地,看着糯米粥只来得及嘶叫一声就被砸碎了脑袋,不用柴,不用火,那只总爱看帅哥,跑的比其他驴子都要快的枣红色的糯米粥就被啖肉饮血,郑宝尚拼命的爬过去,他说我给你们银子,你们不要动我的驴。
灾民们满面血肉,机械的重复着进食的动作,有人回过头看他一眼,眼里仿佛泛起见了绿光,“这小子倒是细皮嫩肉的。。。。。。”
不待他说完,郑宝尚就尖叫着逃离了。
觐州,似乎已经没有人了,到处都是怪物。
郑宝尚躲在石头后面,看着一个个骨瘦如柴的恶魔在土地里翻找,草根虫子,混着泥土直接塞进嘴里。
四处都是□的骸骨,有人的,有动物的,不见半点肉星。
逃出京城后,郑宝尚第一次有了“背叛也好,怎样都好,只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回京城也无所谓”的想法。
避开夜色下游荡的灾民,郑宝尚回到郊外那个地方,只剩一滩血骨,他拾起一块被敲断的骨头,在裂口处允吸,一股血腥味冲的他不断干呕,平息后又继续允吸。郑宝尚泣不成声,只有隐隐的嘴角,嘴角带血面目狰狞,仿佛是地狱爬出的恶鬼。
什么时候虚脱的,什么时候晕厥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想着,要是睡梦里被人吃掉了,可以没有痛苦的话,也是不错的死法。
“诶,老药孙,你看这个小孩长得多好看!”
“这么黑漆漆的一团你哪里看得出好看?”
“他脸上写着‘黄金十万两’。”
郑宝尚在梦里也隐隐约约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心里抱怨:才悬赏十万,小爷才不要回去。
郑宝尚醒来的时候看的的就是两条长长的眉毛,然后才是一张老脸,长眉毛一脸心痛的看着他,“老头子虽然想要那十万两黄金,可也不是恶人,他们这样对你,再送你回去等于是要了你的命,算了,就当让狗吃了十万两好了。”
长眉老吐一脸惋惜,郑宝尚不明所以:“他们怎么对我了?”
老头说:“他们没怎么对你你逃到觐州来干嘛?”
这么一说,郑宝尚就想起了生死不明的李翠以及尸骨无存的糯米粥,神色黯然。
长眉老吐猜错了他心中所想,拍了拍他的肩,“你中的虽是慢毒,但至少服毒十余年,深入骨髓。到底是谁很么人?就算是再大的深仇大恨,这样对一个孩子,也未免太恶心!不过你既然逃了出来,就不要再去想那些了,快活的活完最后几年罢。”
郑宝尚一愣,中毒?
十余年?
思及包子每日端来的药碗,和他们每次看自己喝下的表情。
难怪即使搬到了郑府,为他把脉开药的依然是宫中御医,连个路边遇到的老头都看得出来他至少服毒十余年。。。。。。
原来自己早就被抛弃了。
门被踹开,打乱了郑宝尚满心的伤感,一个虽然长着老头样,但神采奕奕步履如飞的老人走了进来,踢了踢长眉老头,“都收拾好了,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
觐州,确实已经是个鬼地方了。
三年前觐州地震后,擎天崖上长出了一颗洗髓果,老药孙来收果子时不小心落了一粒种子进土里,洗髓果的种子极其珍贵,而且触土生根,他们现在来觐州,就是为了收回那颗已经生根发芽可以移土的洗髓果种子。
长眉老头突发善心,“既然这里还有一颗,那之前那颗洗髓果就给这小子吃了呗,你看,人家长得这么帅也不容易不是?”
老药孙凶他,“给他吃还不是浪费!洗髓果哪洗的掉这种陈年污垢,你还不如直接把他骨头剃掉血放光!”
长眉老头小声道:“你这也太过分了,别当着小孩的面来说啊!”
郑宝尚:“。。。。。。”
最后他们还是带了郑宝尚上路,因为他们本就是要回江南,也不在意捎郑宝尚一程。
郑宝尚每日郁郁寡欢,活了这么多年,每个认识的人想起来都够他难受一阵的,长眉老头看不下去,没事就抓着郑宝尚跟他展示自己做的暗器,郑宝尚才知道,原来这个多动症长眉老头是江湖上造机关暗器最牛逼的玄机子,他谦虚的拱了拱手,“抱歉,我真没听过这个名字。”
玄机子:“。。。。。。”
郑宝尚平日里没事也会做些小东西来玩,是不是挖点陷阱使个坏,这会儿倒是跟玄机子异常投机,两个人有事没事就拿着木头做的、纸折的小暗器挠痒痒似的打来打去,倒让郑宝尚忘了不少烦心事。
在去江南的路上,老药孙突然想起有个东西可以给郑宝尚续命,他说:“你现在只能活个一两年,但是那个东西,至少能帮你续命十年,其他的,要看你造化了。”
“但是能不能得到那样东西,也要看你造化了。”老药孙又补了一句。
“那个东西”就是长生蛊。
老药孙曾经得到过一只,不过长生蛊本就是阴损的东西,于是他随手丢在乱葬岗了,“过来这么多年,那东西虽生命力顽强,但也不定能活下来,我先去看看,你们回江南等我好了。”
虽然希望渺茫,但一个萍水相逢的老人家这样帮助自己,郑宝尚感动的一塌糊涂。
不过郑宝尚最终还是没有等到老药孙回来,因为他们才到江南,长公主亡故的消息就传到了江南——长公主,是死在京城里的。
那场叛乱以后,长公主不顾危险风尘仆仆的赶回京城,想要确定儿子是否平安,却得知郑宝尚失踪的消息,每日悬着一颗心。一方面盼着有人告诉他哪儿哪儿有了郑宝尚的下落,心里又害怕儿子其实已经客死他乡,毕竟以郑宝尚的身子,独自在外,确实凶多吉少;另一方面,得知一向最宠爱自己的父亲一直在给自己最疼爱的儿子喂毒,想着自己还曾经亲自喂他喝药,长公主日日以泪洗面,最终忧思难解又染风寒,不治而亡。
皇帝和郑宰相动用了满京名医,却也救不了一个几近心死的人。
长眉老头知道其中纠葛后,气的大摔杯子,“他们这样四处散布长公主病逝的原因,详详细细的恨不得把你娘出殡线路图都画出来到处贴,明显就是要引你回去,你在他们眼里是有多没脑子啊?!”
郑宝尚好不容易恢复的心情又降到了谷底,万念俱灰。
再如何好的续命方子也救不了一个心死的人,更何况他本就虚弱的可以,得知长公主死讯的那天晚上,他就和他娘一样,在睡梦里,无知无觉的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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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郑宝尚视角看前世,以后可能还会穿插有馒头、包子、小郑大人视角~因为我发现在后的重生剧情里穿插的话,我会写的很混乱TAT 我真没用?( ̄  ̄;?)


、第十一章

大珠出发后,郑宝尚的心情也稍微好了起来,这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给了他很大的安全感,吃午饭的时候还跟老郑大人聊了聊天,小郑大人让他多读读书的时候他也没顶嘴了,还主动唾沫横飞的背了一遍三字经。
这几乎是郑宝尚到郑府以来吃的最其乐融融的一顿饭了,连老郑大人都感觉到自己跟孙子之间那道看不见的鸿沟都窄了许多,乐呵呵的给了不少零用钱。
消失多日的茶会终于又如期举行了,虽然穿的依然比较厚实,但除去了棉袄的郑宝尚往那一坐,迎着春风映着百花,鲜嫩可口的不得了,丫头们都红着脸往他身边挤,把包子和馒头都挤到了郑宝尚周围五米范围外。
丫头们表示好久不见小郡王,甚是想念,所以做了这个点心,绣了那个手帕,缝了哪个荷包,香喷喷的堆在一堆,郑宝尚都找不着边了。
郑宝尚拿起一块捏成兔子的糖心馒头,小小咬了一口,“点心还成,其他的小爷可就不敢收了。”
丫头们不甘心,“怎么不能收呀?老爷少爷还会骂你吗?”
郑宝尚表示:“小爷上辈子答应过一个姑娘,这辈子要娶她的,我得替她守节~”
丫头们听笑话一样问:“哪个姑娘啊,在哪啊?”
郑宝尚拿着点心一扭头,“不告诉你们!”
包子叼着根草嗤笑,“大珠是死的吗?”
这么一说,丫头们也反应过来了,“小郡王你早就不是和大珠妹妹内个内个过了吗?”
这句话勾起了郑宝尚意图装傻忘记、而且真的差点就忘记了的回忆。
郑宝尚囧着一张脸,“我是用灵魂来守节的。”
丫头们表示,那你肉体上收了咱的荷包手帕就好了。
郑宝尚百般推阻不得,一一收了,塞在包子和馒头的兜里。
馒头自顾自的散发着“我不爽气场”,被姑娘们排挤一下午还有替人收礼物的包子蹲在角落,用树枝戳泥巴,“人妖在擎天崖为你拼死拼活,你居然还在和小丫头调情,负心汉!禽兽!!”
郑宝尚:“。。。。。。”刚刚是谁特么拆小爷台的,敢不敢站出来裸奔!
丫头们笑作一团,“包子哥你要不是太监,我们也绣给你嘛~”
现在换包子囧着一张脸,到底是谁特么到处散布老子是太监的流言!!!!尼玛一定要老子站在门口脱裤子你们才甘心是么!!!!!
正策马奔驰在前往觐州的路上,大珠突然打了一个喷嚏,吓得坐下千里宝马打了个踉跄。
郑宝尚疯了一天,累得不行,吃了晚饭早早睡下了,馒头熄了屋里灯火,又去了书房。
包子坐在走廊里吃汤圆,虽然他实在是很腻味郑府的夜宵顿顿汤圆,但是聊胜于无了。
馒头回来的时候已近黎明,包子本来只是想耍耍帅,摆个pose等他来,谁想这一去大半夜,等到人回来了,自己屁股都麻了,只能一动不动的保持着姿势,斜着眼睨他,“虽然不符合角色设定,但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最近动作太激进了,别说宫里那位,就是我都听到了风声,逼得太紧,会得不偿失的。”
馒头并不打算搭理他,包子欠揍一笑说:“你是担心小短命死得早,还是担心大珠把他给吃了?”
馒头给了包子一个正眼,他很不喜欢小短命这个称呼。
警告的眼神对包子来说简直就比挠痒痒还不如,“你知道我最瞧不起你什么吗?即使你表现的再怎么在乎他,可喂他喝药的时候,你从来没有真正拦过一次。”
“有舍才有得,这个不舍,那个又想要,最后会遭报应的。”
话未说完,馒头已经转身进了屋,落了插销。
包子静坐半响。
“哎哟喂,全身都僵了,就不能来个人扶扶我吗!”
大珠离开了,郑宝尚不认识其他朱家堡的人,只能自己去找小珠送信给长公主。
不得不说,小珠的确是个闺秀典范,每次见到她她都必须在绣花,老大的屏风绣着锦绣河山,小珠正细细绣着角落丁点大的一头牛。
小珠绣花其实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边上有个人,那个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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