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恐怖科幻电子书 > 生死寻人 >

第17部分

生死寻人-第17部分

小说: 生死寻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而现实却是如此残酷,又经过了几次大范围的传送后,我很快就意识到,我的那些想法根本不切实际。

这几次传送中,我去过非洲的市集,去过炙热的沙漠,还在一个发达城市的中心天桥上裸奔。

渐渐地,我发现我的问题比想象中的还要糟糕:一个是,我每次被传送的时间在以惊人的速度在拉长。最早的一次我在混沌中待了17个小时,第二次就延长到了20几个小时,辗转几次后,便开始用几天几月来计算,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用几年来计时了。

我不禁想,如果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几千年下去,那我岂不比那些孤魂野鬼还要凄惨?即使我见证了人类灭亡世界末日又如何?这样的长生不老,又有什么意义?

更可怕的是,我在现实中待的时间则越来越短,就像何博士他们一样,基本上每次出现都要比上次少几分钟。

这使我更加绝望,开始是7个多小时,每次少几分钟,将来只剩下出现几秒钟或者成负数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是不是这个噩梦会终止,还是我会直接灰飞烟灭?

知道这些无奈的现实后,我再也没心情去找鲁博士报仇,一心只期盼着能回到家,能再看一眼亲人,大哥一家也好,美华也好,哪怕能再看见那木讷的小李我也会觉得很高兴。

人在绝境绝望中,才能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往日平淡生活的珍贵。但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太晚了!

我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醒来,只记得离最初的一次传送已经过去了1年多。这回一睁眼是个低矮的山头,阳光明媚,气候宜人,花香扑面。

阵阵儿童嬉戏的声音传入耳际。

循声望去,只见山下停着两辆汽车,有两家人正围坐在草坪上野炊。大人们在准备午餐,孩子们则围着大人戏耍玩闹,好不幸福。

我走下山,来到他们跟前驻足观察,眼中满是羡慕。

忽然,我兴奋地发现,那两辆车的车牌都是“川”字打头的,我在四川?在中国?我不禁感到激动,尽管此地离我的家还有几千公里,但这是我离开后第一次回到中国!

我不由自主地朝他们走去,直到他们跟前,他们才发现了我。

率先尖叫的是女士,因为我的身体毫无遮掩。

男人们警觉地将孩子们挡在身后,充满敌意地盯着我,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水果刀。

我摊开双手示意我没有恶意,然后大声地哀求他们,能不能借手机用一用。

其中一个男人很善良,他闻言便小心翼翼地掏出了手机,但拿着水果刀的男人则很强势,他拦在了我和手机中间。

当时的我眼里只有那个手机,我疯也似地冲了过去,用力推开拿水果刀的男人,然后一把抢过了另一个男人手里的手机。

我也就势摔倒在地,水果刀男人立即将我踩到脚下,狠狠地踢我,但我浑然不觉,抄起手机就按下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1年多了,你究竟怎么样了啊?你可知道我对你的牵挂?

嘟嘟声响了几下,很快电话那边就响起了那熟悉的“喂”的一声,刹那间,我的心也跟着那甜美的声音揪紧。

仅此一声,我已大感快慰。仿佛我那颗久历创痛,疲惫至极的心,已全被这一声呼唤抚平。

我对着电话,张了好几下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两个男人依旧对我拳打脚踢,吓得孩子们哇哇乱叫,我则死死抓住电话,生怕让他们抢走。

“喂,你是哪位?出了什么事?”

电话里,美华的声音变得急切。

我张大了嘴,依然是没有开口。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开口后又能怎么样?

“喂,你说话啊?”美华着急地都变了声音,她忽然停下来,试探性地喊了一句,“是你吗?”

我被美华的这句话惊得心潮澎湃,原来美华一直在惦记着我!

我越不出声,美华就越急切,她几乎是带着哭腔地喊着:是你吗,真的是你吗?你说话啊,说话啊

我则黯然地挂掉了电话。那一刻,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多少年来,我还从未尝过眼泪的滋味。这一刻,我终于尝到了,没想到,眼泪的滋味是如此辛酸,如此心疼!

美华啊,我想你,我后悔没有珍惜你!能再听到你的声音,已经足够了!亲爱的,忘了我吧,我什么也给不了你了!

25、望家

往后的日子里,我愈加浑浑噩噩,每次出现都不怎么动弹,哪怕是出现在高速公路的中央,也不例外。

死亡对我来说非但不会可怕,反而会觉得兴奋,仿佛只有肉体上的痛苦,才能刺激我的神经,使我感到快慰,就像何博士那些人一样,死亡居然还会上瘾。

但我和何博士他们略有不同,他们至少可以在死或不死之间选择,但我不能。有时赤身裸体出现在南极被极寒冻死,或是出现在火山口直接烧死还算是好的。有一次,我直接出现在茫茫大海上,说来奇怪,我本不会游泳,但淹死过几次就学会了。可那一次出现在海上,却围上来几条恶鲨,不由分说,就把我撕了个稀烂。

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死亡,出现在高山顶上,我就直接跳下悬崖。遇上急速飞驰的汽车,我就直接滚到轮下。

在死了几十回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我并没有对死亡上瘾,我一次次求死只是祈盼着能够解脱。和死亡相比,更可怕的事情,就是每次从混沌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还活着。

当然,也不是每次出现都要以死亡告终。在我的穿越生涯中,也曾遇到过一些好心人,得到过帮助与温暖。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有一次出现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岛上的人还过着原始社会生活,他们将从天而降的我奉为天人,对我好生款待。

傍晚,我一边吃着美味的烤鱼,一边和他们载歌载舞,好不快活。

那时候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奢望,如果真的有来世的话,我宁愿在原始社会做一个原始人,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痛痛快快活上一世,该是多大的福气?

我偶尔也会想起陈碧妍等人。也不知道他们的境遇如何?是比我好些还是比我更惨?

但我相信,陈碧妍无疑会比我更惨。因为陨石受冷发生异变时,她已经受了严重的枪伤,这也预示着,无论她被传送到哪里,都依然会处于昏迷状态,就算真的会醒来,等再一次混沌过后,她依然还会不省人事。鲁博士说得对,即使长生不老,对她也毫无作用,无尽的昏迷,还真的不如直接死掉更好。

我又想到了唐龙,这肥家伙过得如何呢?面对永无止境的传送,他会做什么样的选择?会不会也因为死的次数多而上瘾,或是每次出现要到处杀人放火?他那么好色,会不会干出更龌龊的事情?

他说过,失败的话,见我一次就杀我一次,不过他是恐难如愿了,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能碰上面的几率几乎为零。

从那以后,我一直在这个无法逃脱的轮回中痛苦煎熬,我想家想得快要疯掉,可对于家乡的样子却是越来越模糊。

直到有一天醒来,我突然看到了某些熟悉的场景。那是一个小镇,小镇上的一些门市房屋我觉得异常眼熟,似曾相识。

和以往出现在人群中一样,我那赤裸的模样立刻引来一大堆人围观,我赶忙向他们打听,结果使我惊得差点说不出来话。

这个小镇叫做封店,我从前来过这里十几回,它离我居住的城市仅有40公里之遥!我离家乡居然如此之近!这确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恨不得马上能飞奔回家,看一看大哥还有美华!

我围上一件好心人递上来的旧衣服,四处寻找着目标,我在想如何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

我的目标很快锁定在一辆轿车上,车子正发动着,司机是个穿着休闲服装的男人,他抽着烟,似乎是在等人。

我冲出围观的人群,来到车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那家伙一拳,我虽然力量有所不及,但这些年来的死亡锻炼,让我下手愈加狠辣,这一下来得突然,那家伙被打得几乎晕厥。

我两三下把他从车里拉了出来,然后上车一踩油门就冲了出去,期间撞到无数菜摊,白菜萝卜满天飞舞。感觉好像还撞到了一个人,但我没有停车探看,我已经什么也顾不得了,疯也似地朝着我的家乡开去。

我怕警察追来,没走高速公路,就那么沿着我印象中的小路一直开。幸好这许多年过去,道路却是没有太大变化。

半个小时后我就回到了我阔别已久的家乡,如今的城市已经今非昔比,摩天大楼随处可见,许多我没见过的汽车来回穿梭。我瞥了一眼汽车上的时间显示,万没想到,此时距我离开已然有27年!

我极力地抑制着激动的心情,朝着我当年居住的地方驰去。27年了,我所熟悉的人们如今已成何等模样?

大哥一家过得如何?这些年我一直在惦记着他们,侄子永健到底治好了病没有?我无时不刻都在后悔当初没有帮助他们。令我稍感安慰的是,大哥是我唯一的亲人,如果我失踪了,那我的所有财产也理当归我大哥所有,那样,最起码救孩子应该没问题了吧?

而最令我惦记的则是美华,27年了,你如今过得可好?嫁人了没?是不是都该抱孙子了?

可是,当我回到曾经的家时却傻了眼,原先的6层楼房,还有老鞋店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环境优雅的公园。

我向路人打听,他们却告诉我说,要想找人就要到户籍管理处。

车我不敢再开,怕警察很快就会追来,27年后的警察要是连一个抢车贼都抓不到,就太讽刺了!

好在我从汽车上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褐色的面值为1000的人民币,此外我还找到了一身合体的衣服,匆忙穿上后就迫不及待地打了个出租车,朝户籍管理处赶去。

我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也就4个小时多一点,赶到这里已经耗去了将近一个小时,我必须尽快尽快再尽快!

然而,等我赶到户籍管理处,他们却没有我的档案,后来才知道我属于失踪人口,需要到公安局才能查询。我大感郁闷,又问他们我大哥和美华的下落,结果他们叫我拿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才能查询。

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大声地朝他们吼叫,他们则毫无反应,只是提醒我说,到了公安局,找到我的身份,然后就可以查询,而公安局大楼就在隔壁。

我狠狠瞪了那几人一眼,然后拼了命地朝公安局大楼跑去。

26、抱恨终天

大约200米高的公安局大楼气派非凡,有的电梯居然是专门给汽车用的,汽车竟能开到楼上。

我根本没时间欣赏这些,直接打听失踪人口查讯处在哪里。没想到,查询处居然就在一楼办公大厅。

接待我的是个戴着黑色眼镜,却没有镜片的小姑娘。

起初她说我没有身份证,不能查询。我急了,说我本人就是失踪的那个,我孑然一身的回来,哪来的身份证?

她思索一下,低头从电脑上敲击了一下,然后告诉我一条简单的讯息:失踪人周自强,于2012年11月失踪,下落不明。

我急急地问她,那我那些财产呢?

“嗯,”她仔细查对一下后,说,“我国法律规定,失踪10年宣布死亡,你的财产全都充公了!”

什么?我大声吼叫,说为什么我的财产都会充公?我有个哥哥,我失踪了,为什么财产没有划到我哥哥名下呢?

小姑娘一脸无奈地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