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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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1933年3月已被重行任命为德国银行总裁,1935年5月又被任命为战时经济全权代表,一身兼任三职。
成立一个四年计划组织的意见,始于1935年秋季德国发生粮食危机的时期,但是直到1936年10月18日希特勒下令任命戈林为四年计划总负责人时,才告实现。虽然这个组织的目标当时并未公布,但是后来知道,它的主要目的是要使德国经济经得起危机的考验,并提供一种类似于武装部队最高司令部的经济事务最高司令部,这个司令部应能对国家的经济生活进行统一的领导,并且使它为战争作好准备。鉴于这项工作规模庞大,这个组织势必要同原有的机构,特别是同经济部发生冲突。在戈林就任这个职位后不久,他同沙赫特之间在应当执行的经济政策总方针上就发生了争论。这种争论到1937年11月以沙赫特辞去经济部长和战时经济全权代表的职务而告终。在沙赫特辞职以后,曾经作过一番努力试图消除由于同时存在两个职权大部分重叠的机构而自然产生的争执。戈林本人接管了经济部两个月,目的在于把四年计划组织的大部分职务合并进去,后者随后就只保留了一个小班子。据1938年2月新任命的经济部长和经济事务全权代表丰克说,这次改组的目的是,使“帝国元帅为他自己保留了在最最重要的决定性问题上指导和控制经济政策的大权,并发给我'丰克'相应的指示,但是这些指示的执行自然是操在经济部及其各个组织的手中”。尽管戈林在受审时曾经提到丰克对他的“无可非议的态度”,以区别于他同丰克的前任沙赫特的关系,可是对于经济计划责任的分工是否真的十分明确,似乎仍有一些疑问。
大战爆发前的那几年中,管理军备生产主要是军事当局的责任。1939年2月4日的命令把德国国防部改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于是国防部不复存在了。在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下面,设了一个战时经济事务处,后来到1939年11月22日又改为战时经济与军备处,由托马斯将军主持。这个处的职权后来变得相当大,到1942年临近行政改组前的一段时期里,实际上负责了经济事务的军事方面。1942年,该处分成战时经济处和军备处,前者仍属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后者则改属军备与军火生产部。托马斯将军继续主持以前的战时经济与军备处所分成的这两个部门,因此在某些职务方面仍然隶属于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而在其他一些职务方面则改属施佩尔领导。战时经济与军备处下面的最重要的机构,就是1942年改归施佩尔主持的部管辖的军备检查所。这些检查所按地区组织起来,遍及德国全部领土,后来还遍及占领下的全部欧洲。它们主管作战物资的生产、安排计划和订立合同。
在早期,对军备生产拥有一定权力的另一个人物就是战时经济全权代表。他的职责是协调各个民用经济部门,为战争作好准备。在沙赫特的领导下,设立了一个办公室并组成过一个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有各个经济部门的代表,以及内政部、行政工作全权代表、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的代表,后来还有——而且是最最重要的——四年计划办公室的代表。可是在沙赫特辞职和丰克上任后,经济事务全权代表的职务便有名无实,真正的控制权掌握在四年计划组织总负责人的手里了。希特勒于1939年12月颁布了一道命令,正式变更了这种权限。
战争的爆发并没有促使行政机构进行多大的改组,因为建立这种机构的目的,就是为了万一发生这类战争时,可以提供一种指导经济事务的工具。在1941…1942年的冬季以前,没有进行任何重大的改变。从那时起,德国人才开始对闪电战的最后胜利提出了疑问,并认为需要有某种较为集中和有效的组织,以便为进行一场长期战争提供足够数量的手段。1942年春天,出现了两个新人物。一个是图林根州行政长官弗里茨·绍克尔,他成了四年计划组织结构内的劳动力分配全权代表;另一个是阿尔贝特·施佩尔,他在弗里茨·托特死后奉命继任军备与军火生产部长,以及托特生前所担任的各个职位。施佩尔所掌握的权力远比他的前任为大,因为当时对于这个职务的整个概念不同了。施佩尔说,“直到那个时候,希特勒都认为托特的主要活动是在建设方面,而这就是他要我接替托特的原因。……我一就职,立刻就看出,我的主要任务不是建设,而是强化军备。”然而,授予施佩尔的权力,仍然不足以使他对经济事务的军事部分进行全面的改组。一则,只有陆军的军备部门归他管辖,海军和空军的军备部门当时仍分别由不同的机构管辖。再则,经济部长仍然掌管着皮革和纺织品之类对武装部队极为重要的基本物资的生产。
1942年和1943年军事形势提出的日益增长的要求,在1943年秋季导致了行政方面的进一步改组,这一次改组较为大刀阔斧。已经不再能严格地区分施佩尔管辖下的经济事务的军事方面和丰克管辖下的民用方面了。必须给予这方面或是那方面以优先权。
战争的种种意外情况使我们有必要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战时经济的管制和组织,以便为了作战目的比以前更有效地使用德国人民的经济实力。将来,全部生产力和人力必须在更大的程度上和更广泛的范围内予以运用,以实现军备的增产。为此目的,德国的战时生产必须由一个机构根据统一的命令进行指挥。
为了推行这项政策,1943年9月2日公布了一项命令,授与施佩尔新的权力。根据这道命令,德国经济部长应负责制订总的经济政策,负责解决有关对外贸易的问题,负责供应居民消费品,以及负责为经济部门提供资金,但是管理生产的大权都授予了施佩尔,他从那时起就成为德国经济生活中左右一切的人物。
德国经济部长在原材料方面和工业生产与贸易方面的职权,将移交给德国军备与军火生产部长。鉴于德国军备与军火生产部长的活动范围扩大了,他将拥有“德国军备与战时生产部长”这一官衔。
关于在被占领国家内应当奉行的经济政策的主要方针,也是由负责在德国本土作出类似决定的那些机构,即由四年计划办公室、军备与战时生产部、经济部、德国最高统帅部战时经济处和粮食与农业部制订的。这些政策的日常执行工作,主要是交给地方当局——军事当局或是民政当局——去办理。德国通过的法令,通常并不总适用于被占领的国家,因此地方当局遇有必要,不得不颁布内容相似的法令,以使各项规定同德国实施的法令相一致。
事实上,德国各个中央机构和商业社团组织的许多部门都参加处理被占领国家的经济问题,低一级的协调工作就是通过这样实现的。此外,德国中央政府还设立了许多特别机构,专门处理被占领国家的事务。协调德国境内和被占领国家各地工业政策的最重要的机构是军备检查指挥所,对它们的管辖权1942年由最高统帅部战时经济处移交给了军备与军火生产部。在所有那些拥有重要工业设施的被占领国家中,都成立了军备检查所,其职责是利用被占领国家的工业能力,监督作战物资的储存,控制为德国工作的商行,并在德军万一撤退时,监督重要物资和机器的转移。在成立军备检查所以前,战时经济与军备处所属的一些经济工作队和突击队先采取了一些预备性的措施。这类工作队是由受过各种经济任务专门训练的人员组成的,他们附属于军队的最高司令部,同战斗部队一起开进新征服的地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查明和保护重要物品和机器的供应,推动或恢复那些产品对于德国作战十分重要的工厂的生产。在占领区——以区别于合并区——另一项任务是把德国所需要的任何物品或机器安排停当,以便运往德国。这些任务的规模可以从1940年5月底发给当时驻扎在安特卫普的“J经济工作队”的指示中看出,该指示说:
它们的任务是,在其负责的地区内迅速而全面地了解缺乏和配给的物品(原料、半成品、石油等等)以及对国防至为重要的机器的情况,并对这些物资提出正确的统计报告。……此外,经济工作队还有责任准备,并根据集团军的命令,动手将缺乏和配给的物品、石油以及最重要的机器运走。这些任务就是经济工作队的专责。
辅助协调被占领国家内经济政策的其他机构,有设立在西方各被占领国家内协调德国采购工作的中央定货局,以及设在国外的各个德国商会。这些商会的设立,是为那些希望将活动范围扩大到被占领国家内的德国商行充当情报中心的。
在德国占领下的所有国家中,并没有采用任何一致的管制机构。使用的特定管制方式主要取决于每一被占领国家在新秩序中最终将占有的政治地位。大致说来,它们可以分为三种主要方式:一种应用于依法已经并入德国或者最终可能预定要并入德国的地区;一种应用于指定为“殖民地的”地区;最后一种则施行于西欧各被占领国家。后面的两种将在下文谈及,至于第一种,我们只要提一下它已经完全并入德国的行政机构,也就行了。
德国改组欧洲的长期计划,不仅准备把一些地区并入德国的版图,而且准备永远占领另一些地区,把它们或是作为附属地,或是作为进行殖民扩张的地区。在这些地区里——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国、占领下的苏联领土和所谓波兰总督辖区——德国人对经济生活直接进行管制,以便使各该地区的经济同德国的经济相一致,并从德国的观点看来,保证各种生产因素能够最好地加以利用。在东南欧被占领区,尽管并未设想对它们永远加以占领,但其经济体制却被置于德国的直接管制之下。
虽然所有这些国家的经济生活都同样受到德国的直接控制,然而控制的程度却大不相同。例如,在保护国,仍有相当行政权力留给当地政府,而在占领下的苏联地区,整个政府机构实际上都遭到更换,甚至不重要的职位也由德国人担任。
德国人在保护国建立了双重形式的行政管理。捷克人可以处理经济管制的大部分琐细工作,并负责——几乎毫无例外——执行各项经济措施,但是这一切都是在德国人的直接监督下,有时还在他们的直接管制下进行的。根据1939年3月16日那道法令的条款,保护国将是自主的和自治的,将“在保护国范围内同德国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的重要性相一致的情况下,行使其主权”。然而,德国保护长官可以“反对势将损害德国的各项措施,并在万一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颁布共同利益所需要的法令”。德国的权力还进一步获得加强,由于它控制了运输和邮电系统,控制了保护国的对外经济关系,并把保护国纳入了德国的关税区。
德国在保护国内实行经济管制的主要机构,是德国军备与军火生产部(通过各个军备检查所进行工作)和德国国务部。前者管制军备生产,并从1944年起兼管消费品的工业生产;后者则是当地最为重要的机构,下面分设若干部门,其中有几个处理经济事务并监督自治的经济管理机构。此外,还有几个特派代表,管理煤、石油、机动车、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