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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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一片高过一片的火头挟着阵雨般的火星,旋转着冲天而起,点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把一团团浓烟朝他站的方向驱赶过来。又有新的声音加入了呐喊,呼声更高了。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呼喊“失火了!”喊声中混合着警钟鸣响,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声音。烈焰围住一个新的障碍物,火舌箭一般蹿起来,像是补充了食物似的。在他远远旁观的当儿,喧闹声越来越嘈杂,那边有人——男的女的都有——火光熊熊,人来人往。这情景在他看来如同是一种新的生活。他飞奔过去——直端端的,一头冲了过去——冲过荆棘灌丛,跃过栅栏和篱笆,和他那条汪汪地高声吠叫着跑在前边的狗一样像是发了疯。
他赶到现场。衣冠不整的人影往来狂奔,有几个人正拚命把受惊的马从马厩里拉出来,另一些人在把牛群从院子和草棚里轰出去,还有一些顶着纷飞的火星,冒着烧得通红的屋梁滚落下来的危险,从燃烧的木桩、柱子当中往外搬东西。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的地方张开大日,吐出团团烈火,墙壁摇摇晃晃,坍塌在燃烧的火井里。铅和铁熔化了,白热的液体倾泻到地上。女人、小孩在尖声喊叫,男人们用喧闹的吆喝与欢呼相互壮胆。救火泵哐卿哐啷,水声哗哗,溅落在滚烫的木板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汇成一片可怕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吆喝起来,直到喊哑了嗓子。他摆脱了记忆,也摆脱了他自己,一头扎进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这一夜,他东冲西闯,一会儿用救火泵抽水,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奔忙,从不让自己脱离声音和人群最稠密的地方。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房顶,穿楼层,不顾在他的重压下颤颤悠悠的地板,冒着掉落下来的砖石,在大火蔓延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他的身影。然而,他真是生了一副鬼神庇护的命,身上没有落下一丝擦伤,也没有碰着压着,没有感到疲倦,脑子里空空如也,一直于到又一个黎明到来,火场上只剩下缕缕烟雾和黑乎乎的废墟。
疯狂的亢奋过去了,那个可怕的意识带着十倍的威力去而复返,他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他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主题。他用指头发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手势,狗领会了。他俩偷偷地走开了。他贴着一台发动机走过,有几个人正坐在那儿,他们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面包和肉食,一口啤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伦敦来的救火员正在议论那极凶杀案。“听人说,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个说道,“他们照样会抓住他的,侦探已经出发了,到明儿晚上通缉令就会发到全国。”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险些儿跌倒在地才停下来。接着,他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一次起来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担心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不顾一切地作出了决定:回伦敦去。
“不管怎么样,上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痕迹,他们决不会想到回伦敦抓我。我干吗不能躲上个把礼拜,然后,从费金身上硬讨一笔现钱,跑到法国去?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他毫不耽搁地开始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路径动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伦敦,直奔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块儿。这一点可能导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池塘。他拾起一块大石头,边走边把石头系在手绢上。
这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不知是它凭本能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那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边,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狗就畏缩不前。主人在一个水池边上停下来,回头唤它,它干脆不走了。
“听见我唤你没有?上这儿来!”赛克斯喝道。
那富生在习惯驱使下走上前来。可是,当赛克斯俯下身来,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叫了一声,跳开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没有动弹。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又一次唤它过来。
狗上前几步,又退回去,踌躇片刻,便转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坐下来等候着,满以为它还会回来,然而狗再也没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
第四十八章
孟可司与布朗罗先生终于会面了,记述他们的谈话以及打断这次谈话的消息。
暮色刚开始降临,布朗罗先生乘坐出租马车,在自己的家门口下了车。他轻轻叩门。房门打开了。一个虎彪彪的汉子从车厢里出来,站在踏板的侧边,与此同时,另一个坐在驭者座位上的汉子也走下来,站在另一侧。布朗罗先生做了一个手势,他俩扶着一个人走下马车,一左一右夹着他匆匆进了屋子。这个人就是孟可司。
他们以同一种方式一言不发地登上楼梯,布朗罗先生走在前边,领着他们来到一间后房。在这个房间的门口,上楼时就显然老大不乐意的孟可司停住了。两个汉子看着朝布朗罗先生,听候指示。
“他知道好歹,”布朗罗先生说道,“如果他犹豫不前,或者不听你们的命令随便乱来,就把他拖上街去,找警察帮忙,以我的名义告发他这个重罪犯。’”
“你怎么敢这样说我?”孟可司问道。
“你怎么敢逼我出此下策,年轻人?”布朗罗先生正颜厉色面对着他,反问道,“你疯了吗,还想走出这所房子?放开他。行了,先生,你可以走了,我们会跟上来的。不过,我警告你,我凭着心目中最庄严神圣的一切发誓,只要你一只脚踏上街道,我就要指控你犯有欺诈、抢劫的罪行,把你抓起来。我主意已定,说到做到。你要是真打算那么着,那你可是咎由自取。”
“这两条狗得到谁的授权在街上绑架我,弄到这儿来?”孟可司依次打量着站在身边的两个人问道。
“我的授权。”布朗罗先生回答,“这两个人由我负责。如果你抱怨自由被人剥夺了的话——你在来的路上就有权利和机会恢复自由,可你还是认为不吭声为妙——我重复一遍,你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我也可以请求法律制裁你。不过,你到了没法收场的地步时,不要来求我发慈悲,到时候,权利已经不在我手里,得由别人做主,你不要自己跳进深渊,还说是我把你推进去的。”
孟可司显然左右为难,而且很惊慌。他犹豫起来。
“你赶快决定吧,”布朗罗先生十分坚定,神态自若地说,“如果你希望我公开提出指控,将你交付法办——我再说一遍,这条路你并非不清楚,尽管我不难料到你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而且一想起来就打哆嗦——那我可就无能为力了。如果不是这样,你请求我网开一面,向那些你深深伤害过的人请求宽恕,就坐到那把椅子上去,一句话也别说,它恭候你已经整整两天了。”
孟可司叽叽咕咕说了几句,谁也听不明白。他还在犹豫。
“你抓紧时间,”布朗罗先生说道,“我只要说一句,选择的机会就将一去不返。”
那个人依然举棋不定。
“我不喜欢跟人讨价还价,”布朗罗先生说,“再说,我是在维护别人的切身利益,也没有权利那样做。”
“这么说——”孟可司吞吞吐吐,“这么说——就没有折衷的办法了?”
“没有。”
孟可司带着焦急的目光注视着老绅士,在对方的表情中看到的唯有严厉与决心。他走进房间,耸了耸肩,坐下去。
“从外边把门锁上,”布朗罗先生对两名随从说,“听见我摇铃再进来。”
那两人应声退了出去,布朗罗先生和孟可司单独留下来。
“先生,”孟可司摔掉帽子、斗篷,说,“绝妙的招待,这还是我父亲交情最深的朋友。”
“正因为我是你父亲交情最深的朋友,年轻人,”布朗罗先生答道,“正因为我幸福的青年时代的希望与抱负都是与他联系在一起的,都是与那个和他有同胞血缘关系的可爱的人儿紧紧相连的,她年纪轻轻,就回到上帝那儿去了,丢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这里。因为在那个早晨,他和我一块儿跪在他唯一的姐姐的灵床旁边,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他姐姐本来就要成为我的娇妻了——可上天又有了另外的安排。因为从那时起,我这颗凋萎的心就一直拴在他身上,直到他去世,尽管他经受了种种考验,铸成了种种大错。因为我心里充满了旧日的回忆和友谊,甚而一看见你,就会勾起我对他的思念。正因为这种种缘故,直到现在——是的,爱德华·黎福特,直到现在——我还身不由主,对你这样客气,并且因为你辱没了这个姓氏而感到脸红。”
“这跟姓氏有什么相干?”对方过了一会才问道,此前他一直默默地注视着激动不已的老绅士,同时顽梗地表示自己莫名其妙。“这个姓氏跟我有什么关系?”
“没有什么关系,”布朗罗先生回答,“和你毫不相干,但这也是她的姓氏,尽管时过境迁,我,一个老年人,只要一听到陌生人提起这个姓,我还会像当年一样面热心跳。你改名换姓了,我非常高兴——非常高兴——非常高兴。”
“这一切倒挺不错,”孟可司(这里姑且保留他的化名)沉默了半天才说,他绷着脸,身子满不在乎地摇来摇去,布朗罗先生用手捂着脸,坐在那儿。“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你有一个弟弟,”布朗罗先生打起精神说道,“一个弟弟,我在街上走到你背后,轻轻说了一声他的名字,几乎单凭这一招,你就会沉不住气,紧张兮兮地跟我上这儿来。”
“我没有弟弟,”孟可司回答,“你知道我是独子。你干吗跟我说起什么弟弟来了?这一点你我都清楚。”
“你还是听听的好,有些事我很清楚,而你也许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说,“我自有办法让你产生兴趣。我知道,你那个倒霉的父亲当时还是个孩子,在门阀观念和最龌龊、最狭隘的虚荣心逼迫下结了一门不幸的婚姻,而你又是这门亲事唯一的,也是极不自然的结果。”
“你的话很难听,可我并不计较,”孟可司嘲弄地笑了笑,插嘴说,“你知道情况,这对我也就足够了。”
“可我还了解到,”老绅士继续说道,“那一场阴差阳错的结合带来的是灾难、慢性折磨、无休止的苦恼。我知道那不幸的一对各自套着沉重的枷锁,度日如年,过得是何等的厌倦,这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有害的。我知道,冷冰冰的表面关系是如何变成公开的辱骂,冷淡如何让位于厌恶,厌恶又变成仇恨,仇恨再变成诅咒,直到最后终于把那条响当当的锁链扯断,各奔东西,彼此都带着一截可恨的链条,那一锁链只有死亡才能斩断,两个人都强装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