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迪-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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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伯明翰时断时续地恢复到遵守马歇尔所磋商好的协定条款时,肯尼迪和华莱士却在逐步走向类似密西西比州那样的另一次对抗。前一年9月那个漫长的夜晚,在联邦部队终于到达奥克斯福德,保障了梅雷迪斯的安全之后,总统曾疲倦地问他的弟弟,是否“不久还会出现这样的事件”。鲍勃·肯尼迪回答说,他预料至少还会失去一个州的选票——即亚拉巴马州。他说,同梅雷迪斯案件相似的亚拉巴马大学的一件诉讼案,将在1963年春天达到同样严重的阶段。“让我们先作好准备”,总统坚定地说。
在那同一个9月的晚上,亚拉巴马州的华莱士也在进行准备。第二天清早,他警告说,亚拉巴马州在教育方面的种族隔离上决不让步。他公开保证将要“堵住”奉到法院命令的任何学校的门,并公然抗拒联邦政府罢免他的职务。司法部一方面为万一发生冲突作准备,一方面展开了一个深入细致的运动,去接触亚拉巴马州的教育家、编辑、牧师、企业家和其他社团领袖,希望造成一种在密西西比州未能造成的气氛。
这时,亚拉巴马州里还没有一所取消种族隔离的州立大学,这是合众国里唯一的这样一个州。法院关于两个黑人学生问题的判决是最终的——大学愿意让他们入学——有名望的亚拉巴马人也敦促华莱士不要抵抗——可是州长为了做给本州人看,显然决心要作一番戏剧性的表演。这一次,白宫的每一行动都是根据密西西比州的经验。这一次,总统和司法部长已查明,在附近本宁堡待命的部队已经坐上了直升飞机。这一次,校外的人完全被请出了校园,社会上的闻人也表示赞成接纳黑人学生。这一次,这位胆大妄为的州长从密西西比州的经验中知道,任何程度、任何种类的反抗都不会取得成功。
在记者招待会上两次发表的声明中,总统都表示希望使用部队是不必要的——希望所有的亚拉巴马人都认识到法律“是没有选择余地的”——而避免使用部队的办法就是遵守法律。在我们的几次会议上,他也向司法部长表示,希望不要对华莱士进行人身袭击或逮捕,不要使他获得他所谋求的殉道者身份。随着决定的日于日益迫近,总统向州长发出劝告,请他离开塔斯卡卢萨的校园。但华莱士不听他的劝告。
1963年6月11日,华莱士州长站在大学注册大楼门口,自知是愚蠢而无聊地朗读了他的一篇声明,作为对卡曾巴赫朗读的总统声明的答复,但是当两名黑人学生被带进宿舍时,他却没有阻挠。总统一直在电视里观看着他们的“对抗”。正如预先计划好的那样,他迅速把亚拉巴马州的国民警卫队置于联邦政府的权力之下。不到三小时后,华莱士从他同卡曾巴赫和警卫队指挥官的第二次对抗中退了下去,两名学生没有遭到意外就注册入学了①。
①两天以后,另一个黑人在亨茨维尔该大学的分部注册入学,州长甚至没有操心去干预。几天以前,另一个黑人没有遭到意外便在奥克斯福德的密西西比大学注册入学了。这同大约七年前在同一所亚拉巴马大学中盛行的情况成了更为鲜明的对比。那时,一群学生暴徒在三天内把一名黑人大学生赶出了校园,而联邦政府则认为它最好“避免干预”。
肯尼迪宣言
1963年6月11日那天,标志着州政府对于取消大学种族隔离问题采取公开抵抗做法的结束。它也标志着联邦政府全面承担起反对一切种族歧视的义务的开端。肯尼迪曾考虑如果塔斯卡卢萨发生动乱,就通过电视向全国发表一篇演说。当这次动乱消失以后,他在最后一分钟决定,趁着注意力还集中在这个问题上时,无论如何要向全国发表一篇演说。
总统并不认为民权问题仅仅是联邦政府的问题。他同副总统和司法部长一起会见了工会领袖和企业家——剧院老板、菜馆经营者、百货商店总经理以及其他人员——要求他们在雇用人员和服务方面消除种族界限。6月9日,他要求聚集在檀香山开会的全国各地的市长改善他们的习惯做法和法令。
然而,他在1963年2月发表的第一个民权咨文已经标志着他在民权立法方面想法上有所改变。那个咨文要求扩大民权委员会的作用,使它能充作对地方团体提供交换情报和互助的机构。它要求给予正在取消种族隔离的学区技术和经济援助。它要求对选举权的法律作种种修改:对受过六年级教育的人取消文字测验,禁止对不同的种族使用不同的标准以加快有争议地区的选民登记。它大声疾呼要在所有地区实施平等权利,并检讨了行政当局所采取的步骤。该咨文不是为应付任何危机或特殊压力的,而是总统自己倡议的产物,是他的正常立法计划的一部分。它在黑人中受到欢迎,他们听得进去。国会和国内其他人士实际上不理它,他们听不进去。
但到了6月11日,全国都开始倾听了,先前提出的法案就显得很不够了。同1961年和1962年普遍存在的情况不同,公众对民权立法的兴趣使得国会的通过至少有可能了。有好几周,白宫和司法部一直在准备一项新的一揽子方案。总统在5月31日作出决定,要明确地推行一项全面的法案。这项决定是在他的有些政治顾问反对之下作出的,他们认为这无论在国会内还是在选民中都将碰壁。他同民主党领袖进行了磋商,同时也谋求共和党的支持。计划的细节尚未最后确定。向全国发表的演说也还未草拟。但总统在最后一分钟决定,演说时间应放在6月11日晚上七时。
但是6月11日的演说在更广的意义上来说,是总统亲自准备了一段时间的。它至少是以三年来他的思想演变、三个月来平等权利运动的革命、三周来的白宫会议、致国会的新咨文的稿本,以及6月9日对市长的讲话和“2月份的民权咨文”为根据的。演说一开头先提到亚拉巴马大学,以此作为引言,演说的内容是宣布一些新的立法。这篇演说的动力就是约翰·F·肯尼迪、他的职务和他的国家对这一主张毫不含糊的保证:“种族问题在美国人的生活和法律中是没有地位的。”
他警告说“威胁着公共安全的不满浪潮日益高涨,”他强调,国家的义务是使这项“伟大的变革……对大家都是和平的和建设性的。”他概述了他将向国会提出的法案,但是着重指出“单靠立法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它必须在所有美国人的家庭中去解决。”他赞扬北方和南方那些有合作精神的公民,说他们的行为“不是出于法律责任感而是出于人类尊严感”。
他说,这不是地区性的问题,也不是党派问题,而且甚至并不单是“一个法律或立法问题”。
这些问题在法庭上解决比在大街上解决要好,各级政府都需要新的法律。但是单靠法律并不能使人了解什么是正确的。
我们主要面临着一个道义问题。这个问题象《圣经》那样古老,象美国宪法那样清楚。……现在是这个国家履行它的保证的时候了。……我们这个国家和这个民族面临着一场道义危机。它不能用警察的镇压行动去解决,不能让街头上日益增长的示威行动去解决,也不能用象征性的行动或言论使之平息下来。是行动的时候了。……凡是不采取行动的人就要招致耻辱和暴力行为。凡是勇敢地采取行动的人就是认识到正义和现实。
在此之前,没有一个总统曾经如此强烈地承认一切种族歧视的非正义性;在此之后,也没有一个总统能忽视他有消除种族歧视的道义上的责任。
肯尼迪所承担的义务旨在保持我国社会秩序的结构——防止一个种族的不满情绪把那个结构分裂为二。不过这也激起了深刻的反感。在密西南比州杰克逊市,当黑人领袖们对肯尼迪的讲话发出欢呼,认为它是第二次解放宣言之后几小时,他们中的一员,梅德加·埃弗斯,便遭到暗杀。第二天在国会山,南方的参议员专门召开了一次秘密会议发誓要扼杀一切民权立法。关于“地区重新开发”的例行扩充计划,本来估计能顺利通过,但是由于五十四个南方民主党人投票反对,它在众议院以五票之差被否决了。共和党人公开地谈论,北方白人中的“强烈和不利的反应”会将肯尼迪和他的民权法案一起打倒的。
但总统并不是轻率地或贸然地拿自己的威信和权力作赌注的。随着危机的加深,他的忧虑也加深了。当他选择的办法——强调行政权力和投票权——证明并不足以应付这一危机时,他的战略也改变了。他并不只是对黑人负责,而是要对国家负责。正如他前几个月一直认为的,国家的最高利益要求他避免展开一场得不偿失、两败俱伤的立法斗争一样,他现在则认为,国家的利益要求他进行这一场尝试。他并不满足于一个法案和一篇演说,而是立即重行开始做一项艰苦实际的工作,即创造一种政治的、立法的和教育的气氛,这种气氛能使这项法案成为法律,能使这篇演说成为种族正义的新时代的标志。
肯尼迪民权法案
6月19日,肯尼迪总统送交给第八十八届国会一项内容最全面、影响最深远的民权法案。这个法案把他已经采取的行政活动的模式用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加以扩充。与这项法案同时发表的是一篇同他在6月11日发表的宣言同样强有力的咨文。它同次年国会通过的民权法只有微小的区别,但是它同前一个月我们与司法部首次讨论的法案则在好几方面有所不同。
在副总统的支持下,增设了“社团关系局”,来悄悄地同地方团体一起工作,以谋求进展。当最后决定要提出一项法案时,副总统也强烈支持总统在咨文中增加一些关于职业训练、职业教育和训练写作能力等的新的补充规划。在国会领袖们的建议下补充的一条是:广泛授权停止对任何实施种族歧视的计划或工作拨出联邦款项——这样,进行阻挠或不负责任的众议员就无法施展其惯用的伎俩,对于他们希望击败的计划提出非种族歧视的修正案来。通过剥夺自由裁决权,总统力图避免因白人违法而惩办黑人的结局。
除了早在2月间提出的那些特征以外,这项法案的两个主要特征从一开始就包括在我们的讨论内容里:
1。首先是禁止在对州际商业有“重大”影响的公共服务行业的场所——包括旅馆、餐厅、娱乐场所和零售商店——实行种族歧视。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这种歧视特别成为黑人静坐、布置纠察线和示威的理由。象林肯的宣言把奴隶从奴隶主那里解放出来一样,这个提案被谴责为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但是总统提醒国会,“财产既有权利也有义务”。
2。第二个基本规定是,授权可法部长,当受委屈的黑人学生或他们的父母由于缺乏办法或担心报复而不去抵制公共教育中的种族隔离时,可以主动取缔这种种族隔离。这项规定的实质相当于1957年参议员肯尼迪所支持的旧的“第三条”,但那一条在通过以前就从那年的法案中被删掉了。
总统收到了许多其他的提案,但是他期望的是通过一项法律而不是引起一场争端。这届国会和以后的几届国会可以修正和改进他的工作。他需要的是不受任何显然是合法、合理和必要的条款的约束的一揽子提案——因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