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自传-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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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这本书在美国的畅销书目上成了第一本,其地位可谓空前的显要。Clifton Fadiman主编的《纽约人》(New Yorker),因为对本书评论稍迟,赶紧向读者道歉。在后来的版本中,我把认真痛论中国问题取消,改为评论中日战争的爆发,这是极为读者所需要的。
……那时在反共战斗中,我是唯一为蒋中正先生效力的。当时我把喉咙都喊哑了。那是“戴维斯和塞维斯”(Davis and Sorvice)和史迪威时期。那时史迪威来到中国,犹如到印度去对一个印度酋长作战一样。史迪威这个人粗暴而傲慢。他要求在湖南控制人力而自己充任超级统帅时,实在超出了他的权限。蒋委员长要求美国政府撤换他。
因为有美国力量为后盾,史迪威就像个独裁暴君一样,他不是来帮助中国,他是来破坏中美的团结。他把枪炮和弹药全留给共产党用。倘若他很有效的克尽其职责,就像罗斯福总统派油轮到开罗去援助蒙哥马利一样,结果会大不相同吧?当然他有他的理由——根据他对民主的意见。不论怎么说,一国的使者企图干涉另一国的内政,我对这个深为气愤。美国的中央情报局不赞成韩国的李承晚总统,于是根据美国所谓的“民主”,便将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不赞成越南的吴廷炎,又根据所谓美国式的“民主”而把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推翻了越南的吴廷炎政府,还企图枪杀吴廷炎和他的政党。结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史迪威之帮助中国共产党,根据他所称的美国式的“民主”,也正是他的职责。……无论如何,美国派到中国来的应当是个外交家,不要派个粗野的庄稼汉,要派一个中国人认为具有绅士风度的人来。
民国三十三年,我问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他的回答是,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在民国三十三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玉泉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何应钦胸怀愤怒,我也颇有同感。
史迪威的外交政策,只是赞同把“戴维斯和塞维斯”的报告限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极力称赞。参议员Judd告诉我,他曾经到过中国,他带回五份报告,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有利的,而没有对蒋先生有利的,他把这些文件给美国大使馆看。大使馆的人只对共产党的友人才伸出友善的手。在这种情形之下,蒋先生一年之内完成了滇缅公路,那是美国政府估计要三年才能完成的。布鲁克·阿金森(Brooks Atkinson)同史迪威返回美国时,竟宣称蒋先生对抗日没有兴趣,只是对打共产党有兴趣。
这是第一个错误。第二个最严重的错误是,苏俄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三天之后参战,中国共产党企图进入东北接受日本在东北留下的战利品。中央军把进入东北的门户张家口封闭了。当时,在中央政府军与共产党军队之间有一个暂停火的协定。马歇尔命令中央政府军自张家口撤退。此后,共产党军队进入东北的路因而畅通。这一步之差,对以后的影响实在太大。共军部队去时带的是大口径的短枪,后来却有了全新的大炮做攻击之用。马歇尔只是使共产党军队乘机集中起来。马歇尔将军被国共双方的战事弄得心烦意乱,铩羽而归,希望中国出现一个崭新的第三势力领导中国。他真是和童稚一样天真,竟认为那是可能的事。他原先希望把国共双方的军队混而为一,却不知道中央政府已然把共军编入政府军有年共同抗战了,所以才有新编“第十八路军”的番号。
有一个对我中伤的谣言,在同情共产党的一派人之间流传。我写的书一直本本都成功而畅销,但是到民国三十三年我的《枕戈待旦》(The Vigil of a Nation)出版,情形有了改变。自由主义者对我突然冷落。传言何应钦付给了我两万美金。这谣言是我听见赛珍珠,J。 J。 Singh,史沫特莱三个人说的。在纽约市政厅的集会上,史沫特莱在大众之前提到这件事,我立刻质问她,要求她当众再公开说明。福尔曼(Foreman)到云南游历了三个月,于是自命是中国通。他问我:“林先生,你到过云南吗?”我说:“没有。可是共产党这些年一直在中国,我这些年一直和他们打交道。我记得他们在长沙的所做所为。”在会场上,史沫特莱有意不再提这件事。我敢说,我在蒋委员长侍从室那些年,只是挂了个名儿,我并没向中央政府拿过一文钱;只是为拿护照方便一点儿而已。
我在自由中国漫游一番,回到美国,当时的情形,我自然明白。我一回去,在广播电台上我说:“现在在重庆的那批人,正是以前在南京的那批人,他们正在掳胳膊,挽袖子,为现代的中国而奋斗。”第二天,我接到我的出版商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 J。 Walsh)一个严厉的警告,告诉我不可以,也不应当再说那样的话。我当时不利的环境是可想而知的。我只是把那件事看做是一场失利的战役,我只是战场上的一名伤兵,对这事并不很放在心上。
我们这个时代的几个杰出的作家是:
托玛斯·曼(Thomas Mann)。他由日内瓦回来之后,我在纽约的国际笔会上遇见过他。他说英文,他的英文是复杂的德文结构,没法儿听,也没法儿懂。当时还有Eve Curie和另外几个人,大家一同在讲演人的台子上。我讲的是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他在世之时各县就给他立生祠。在与赛珍珠同坐的台子上,有一个客人问我:“太监是什么?”
我和Carl Van Doren也见过多次,他对我很和善。他的妻子Irita,后来与Wendell Wilkie相交往,还有他哥哥Mark Van Doren(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都是我很好的朋友。我最喜爱活泼愉快斯文典雅的学者Irwin Ed…man,他是美国的哲学家,他的英文极为简练。他搜集了些很长的留声机片子,那是他业余的嗜好。
罗素,虽然年事已高,还机敏灵活,目光闪亮。我记得是在朋友的公寓住宅里遇见他的。不幸的是,他娶了一个美国菲列得尔菲亚城的小姐(大概是他第三个,也许是第四个妻子),这位妻子太以她的“爵士罗素”为荣而时时炫耀。每逢说话,她就一个人包办。很多朋友愿向罗素提问题,这位太太便插嘴代答。大家感到兴趣的是听罗素说话,没人喜欢听她的。所以朋友们见面也是人人感到失望。
在Knopf Sartre夫人的公寓住宅里和萨特(J。 P。 Sartre)相见,也是件新鲜事。萨特坐在一把椅子里,我们大家都坐在地板上。我们大家都很轻松。他的英文说得很好。他的措词用字极其精确,犀利而动人,但是有时他会前言不搭后语。我能想象到他在Raspail大道,一边喝咖啡,一边和许多崇拜他的“自觉存在论派”的小姐们闲话的神情。这些自觉存在论者创始了不擦口红不抹粉的时尚。这种时尚后来被观光的嬉皮游客所采取,就成了美国现代文化的特色。他们认为万事不如在佛罗伦斯(Horence)或是在罗马仰身而卧,或是伏卧在地,阻碍通往大教堂的道路,使人无法通过。
萨特否认人生有何意义,但却力言我们为何而生活,以何为目的,全由我们自己决定。他的主张也不完全是否定一切。
由于赛珍珠和她丈夫理查德·华尔舍,我才写成并且出版了我的《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这本书之推广销售也是仰赖他们夫妇。我们常到他们宾夕法尼亚州的家去探望。我太太翠凤往往用国语和赛珍珠交谈,告诉她中国过去的事情。赛珍珠把《水浒传》翻成英文时,并不是看着原书英译,而是听别人读给她,而边听边译的,这种译法我很佩服。就像林琴南不通英文,译司哥德的《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和《天方夜谭》时的情形一样。赛珍珠对收养美国父亲韩国母亲生的孩子,很感兴趣,后来又收养印度婴儿。她有一个农场养牛。收养婴儿与扣减所得税有关系。
赛珍珠懂中国话,说得也流利,她父亲曾在中国做传教士,她是随同她父亲Knickerbocker在中国生活,先是在安徽,后来到南京,她算是在中国长大的。后来她嫁给Lossing Buck教授,所以她对中国老百姓和中国的风俗,还有相当的了解。但是我发明中文打字机,用了我十万多美金,我穷到分文不名。我必须要借钱度日,那时我看见了人情的改变,世态的炎凉。人对我不那么殷勤有礼了。在那种情形下,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后来,我要到南洋大学去做校长,给赛珍珠的丈夫打了一个电报,告诉他我将离美去就新职。他连麻烦一下回个电报也不肯。我二人的交情可以说情断义尽了。我决定就此绝交。那是在我出版了抗战游记《枕戈待旦》(The Vgil of a Nation)之后。在Prentice Hall出版公司向我接洽,说我写什么他们都愿出版之时,赛珍珠这位丈夫正在出版我的《朱门》(Vermilion Gate)。我断了二十年的交情,写出了小说《奇岛》(The Unexpected Island),这出乎每个人的意料。在外国我出书,John Day出版公司一般都是保持百分之五十,但经朋友Hank Holzer夫妇帮助,我把一切权利都收了回来。有一次赛珍珠去看我,其实主要是看我何以度日,我们的友情没再恢复。
赛珍珠急于和共产党搭线,好和别人共同“前进”,她从未到台湾来过,我想台湾也不欢迎她。在一九七二年,她想办护照前往中国大陆去看看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但是共产党政权知道她若与中国农民交谈,会对中国大陆了解得太多,拒绝她前往。此后不久她就去世了。赛珍珠毕竟还是保持中立的态度,她并不是共产党员。
第十二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自然的节奏之中有一条规律,就是由童年,青年,老年,衰颓,以至死亡,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身体。在安然轻松的进入老年之时,也有一种美。我常引用的话之中,有一句我常说的,就是“秋季之歌”。
我曾经写过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儿。下面就是我对“早秋精神”说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在此一段时光之中,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这时,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这时,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战到自己心中想望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