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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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处理这五部分人的“良方”,也许只能解决某些表层问题,但这种跨越式的探索毕竟是解决难题的开始。
从这五部分人的基本情况看,城管执法要掌握一个保险系数,即执法而不冲突、接触而不激烈、冲撞而不破裂,由此达到双赢效果。
城管对这五部分人无照经营、驾驶黑车的违法行为有这样几种应对策略。
一、驱逐
城管执法者要集结足够的人力,一般在20人以上,以排山倒海、大浪扑来的阵势向这部分相对人集中地推进。这一空前的执法声势,迫使相对人快速撤离,整体性让出所占的街面,从而恢复有序的市区景象。靠这种给相对人制造错觉的执法方式,可以扰乱相对人的心境,使相对人怀疑经营地的可取性,年龄较大的因为体力跟不上,身心透支太大,也会对做生意产生动摇。只要短时内反复几次这样的行动,相对人就会患上“违法经营恐慌症”,从而达到越来越好的典型执法效果。
此外,可用轻罚或重罚来有效地触及相对人的不安全意识、不可为的感觉、不好干的意向、不合算的认知,促使他们自我调整,得出即使是要经营也得另选地方,这个地点再也待不下去了的结论。
不论城管用人力去驱逐,还是以精神上的挤压方式,都会程度不同地达到让相对人开始思考换地方谋生的效果,从而缓解某一地区长期密布着的无照经营格局给城管执法造成的压力。
二、原谅这一次
城管执法者要特别注意,对这五部分特殊人群执法时,一定要掌握以宽为度的执法尺寸,原因是这些人的心理和体能可承受的压力是有限的,处理不好会带来难以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难题,使城管执法者自我为难。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人会意识到处罚将会给自己带来损失,为了避免或者减少这种不必要的经营损失,往往采用求情、说明、保证的方式,哀求城管队员手下留情,以后不会也不敢再犯了。面对这种情况,考虑到这五部分人的特殊性,同时也为了避免“出事”这一消极后果,城管执法队员可在给相对人留下“教训式记忆”后,以暂时原谅这一次的方式处理本事件。
“原谅这一次”的处置方式,第一,可以体现城管执法者的人性化关怀,做到区别对待不同相对人;第二,可以给相对人以相应的教训,使相对人在事过之后,仍会备感惊恐和心有余悸,造成下次违法经营的心理障碍;第三,可以大大降低发生恶性事态的概率,使相对人没有丝毫发火拼命、全力对抗的机会,有气发泄不出,使用暴力又没可能;第四,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缠,提高执法效率,让相对人快速挪出经营地段,尽快恢复街面的通畅。
“原谅这一次”的处置方式,又可细分成:教育性原谅——经过讲政策、说利害关系、分析违法经营的不可行性、提出必要的忠告,得到相对人的配合后,可以原谅这一次;批评性原谅——对已有两次以上重复性经营的相对人,就应用指正、否定、警示、要求的方式说话,指出这是最后一次,再不能有下一次,非常勉强地原谅这一次;威慑性原谅——对态度恶劣,或者有“前科”记录的相对人,可假戏真做,以准备去罚没物品的严格执法架式,让相对人在高度惊吓状态中接受教训,以打消他再来违法经营的念头。
三、说服
城管在碰到这五部分人违法经营时,更多的还是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清楚地表明违法经营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导致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对相对人产生的直接影响等。尤其对情况极为特殊、确实需要被理解的相对人,更要耐心地向他们说明有关问题。
可以把说服的内容分成三种类型。
此地不许——向相对人具体、简要、明确地说明根据法规条款,此地由于是人行通道或车流量大或必须保持市容整洁等原因,不允许无照经营,并且进一步告知,政府规定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商业活动。假若一意孤行不听规劝,就极可能导致东西被没收,遭到罚款处罚的下场,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理。
谋生有道——向相对人讲明,无照经营这条路行不通,应换个角度思考,找条同样是经营但合法的谋生之路。从容经营,不再担惊受怕,稳定又有保障,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有困难,城管可代为联系,关键是要认识到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孰轻孰重要考虑清楚。
害处极大——要概括地、充分地、以感染性的语言告诉相对人,想在一个城市里长期无照经营是不大可能的,结果只会人财两空。每天无休止的驱赶,轻重不同的罚没,如若反抗还会背上暴力抗法的罪名,追究更大的法律责任。损失太大,问题太多,何苦啊!
应该说,除了这三种具体操作方式以外,还有其他类似的劝说方法。
在实际执法中,办法越多、越灵活、越有力、越自如,就越能反映出城管执法队员有办法、有深度、有素质、有才能,也就越能将一个看似无法面对和解决的难题,在谈笑之间处理妥当,显得十分轻松。
四、帮助
多年来的城管执法经验告诉我们,在政府没有出台对进城务工人员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之前,如果城管只顾单纯执法,不管相对人的生活出路,是行不通的,最终会导致政治性责任、生命危险、群体性事件等严重问题。特别是对这五部分人执法,更迫切需要一种稳妥慎重的处理方式。
由于政府没有赋予城管附带性解决相对人谋生问题的职责,因而将相对人的生活出路问题全部压在城管系统上也不现实。但是,城管可以对这五部分人中确实需要救助的,给予必要的、力所能及的帮助,使之渡过生活难关。
城管执法系统这种特定性的帮助,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体现。
另找地点——那些生活已很窘迫的相对人,尤其是残疾人、老人、重病人,确实使人看之动情,难以袖手旁观。在这种情况便下可动用组织的力量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得到它们的同情、理解和支持,根据相对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安排,让相对人能在一个较为稳定的环境中经营,例如,固定的大市场、小商品出售点、郊区的农副产品集市等,使相对人拥有正当的谋生手段。
协助办证——对那些无一技之长,除此经营再无法养活自己,且又无依无靠的相对人,可设法帮助他们办理合法手续,使他们能够通过正当的谋生手段来生活,变不合法为正当经营。朋友帮忙——城管执法队员动用个人的所有社会关系,为一些确需救助的相对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为他们提供基本经营所需要的保障,给他们创造一个可以独立进行商业经营的合理化、合法化、合情化的氛围,保证他们能够自食其力。
这里提出并概括的三种帮助方式,虽然给城管执法系统增加了很多额外的负担(本来城管执法队员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要投入极大的精力,并要消耗一些个人社会资源,但是这个看似无关、实则关系重大的“义务”,却在政府与民众之间搭起了一座理解、友善、缓冲、和谐的桥梁。
相对人会把城管执法系统的这种善举和义助看成是政府的一种关爱行动,是政府对他们生存问题的实际呵护。
五、下次治
城管对这五部分人的上述行动,不是软弱无能、实无他法、只能如此,而是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国策引导下的产物。城管执法者除了“软着陆”的办法以外,还有依法处置的强硬性一面。因为如果执法没有硬性的东西、没有杀手锏、没有制约,就无所谓执法。所以,当城管做到仁至义尽之际,如果相对人依然如此,丝毫不加以收敛,有的甚至变本加厉,有恃无恐,也就到了城管举起“德莫克利特”之剑之时。
城管可以将对这五部分人采取强硬措施的一面概括为“下次治”。
运用这种方式的机会为:
无法控制——城管执法队员怀着一颗善良和理解之心,只对相对人进行规劝、教育、警示,而相对人也是一次又一次信誓旦旦地保证。然而城管执法队员却多次发现,一旦执法者离开,他们又迅速回到原位,若无其事地进行着原来的违法经营,根本不把城管刚才的提示当回事。在这种典型的态势下,城管执法队员就可以采取“下次治”(相对于上次而言)
这种后发制人的方式,以能触及相对人的灵魂、损其经营成本为原则,酌情给予坚决的处罚。
罚没一部分——对那种因为要生存就不管不理城管执法队员友善宽容态度的相对人,要进行处罚,以使他们找到一种“过界”就要被“打手”的感觉。具体做法是,向他指出这种违法经营已不止一次,而且是在他自己作过保证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这次不可能得到原谅,要么罚没物品,要么直接罚款。考虑到相对人的心理与经济承受能力,注意把握两者仅取其一的原则。这样既处罚了相对人,让他受到教育,又不至于使他精神崩溃。
打痛根治——对那种不论对他怎样教育和劝导都充耳不闻,仍以违法经营作为自己唯一活路的相对人,就要使用触及式的处罚。令他们不得不反思自己这样做是否明智,是否还需要干下去?具体做法是,以相对人不能反抗的压倒性声势,坚决对其实施严厉处罚,将全部物品没收;如果相对人没有什么东西可罚没,就处以高额罚款,假若他没有钱,就设法劝他去分队解决问题(到分队后,便以良好的警告效果使他永生难忘)。
六、治理少数民族相对人的方法
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大格局下,少数民族现象成了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当前形势下的新疆和西藏民族事宜更是如此。城管执法切不能搅进政治态势、群体性事件中去。故而,在对待与处置少数民族相对人的问题上,应持谨慎态度,宁可胆子小一点、步子慢一点、思想保守一点,也比莽撞胆大稳妥得多。
从城管对少数民族相对人执法的实践经验看,可以清晰地提炼出如下几点操作方法。
第一,少治多劝。城管执法者为了求得较高的政治保险系数,不可用对待一般相对人的执法模式来应对少数民族。由于他们的思维方式不同、语言不通、民族感觉不同、冲突顶撞的方式特别、心理承受能力很低等特征,所以应采用少治多劝的执法模式。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采用以罚当先、以治为主、以打为重的方式,而应多运用说服动员、劝其离开、明确利害的方式来进行,确立一个只要离开本区域即可的执法底线,不去没有把握地触动那条容易弄僵关系的冲突导火索。这就需要城管队员有足够的耐心,正确理解行业自尊及依法治理的真正含义。因此涉及对城管行业的认识问题。例如,城管执法如何定位。(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城管应立足于执法者,应把执法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有的却觉得就目前的情形和执法的可行性而言,城管应立足于管理者,应把管理角色当作主要角色。在执法环境没有太大变化的背景下,管理可能是一项中心任务。执法也许可以理解为是城管工作中的一项辅助性任务,服务是对管理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