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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剑神一笑-第10部分

小说: 剑神一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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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问陆小凤:“在这一群胡说八道混吃混喝的小王八蛋里面,怎么会有你要找的人?”
  陆小凤楞住。
  听见这种事,他当然也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却笑不出。
  这些亡命客,本来是嫌疑最大的,也是他最主要的一条线索,现在又断了。
  杀柳乘风的凶手,好像已经完全消失,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金七两显然很明白他的心情,举起酒杯,自己先干了一环。
  “陆小凤,你用不着难过,要难过,我比你更难过:”他替陆小凤倒酒:“看来我们都一样,这一次都白跑了一趟,不如一起打道回府吧!”
  陆小凤忽然笑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怎么舍得走?”
  这一次锣住的是金七两。
  “你说这地方好玩?”
  “当然好玩。”陆小凤说:“好玩极了。”
  他说的不是假话。
  越危险刺激的事情越好玩,越不能解释的问题越能引起陆小凤的兴趣。
  这本来就是陆小凤的一贯作风。
  可是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连作梦都没想到,他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这时候陆小凤既不知道自己会死,也还没有完全绝望。
  “除了那一批冒牌大盗之外,别的人难道全都是士生士长在这里的?”
  “好像是的。”金七两想了想又说:“好像只有一个人不是。”
  “谁?谁不是?”“宫素素。”这是陆小凤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无疑是个很高尚优雅美丽的名字,很能引发男人们的好奇心,任何人都不会把这个名字和—个卖猪肉的女人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陆小凤立刻就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个女人,风度非常好,学识也非常好,见解独特,谈吐也很优雅,而且琴棋书画无不精。”金七两故意叹了口气:“她只有—点不好。”
  “哪—点?”陆小凤急着问。“她喜欢喝酒:”金七两慢吞吞的说:“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顿饭喝了一坛莲花白,喝完了之后,面不改色。”
  他又压低声音,很神秘的告诉陆小凤:“如果你要问我,像这么样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得下去?”金七两说:“那么我告诉你,她并不是自己要到这里来的,而是想走却走不了。”
  “为什么?”
  金七两的声音压得更低:“因为她本来是当朝一位亲贵王爷的爱姬,因为犯事坐罪,触怒了王爷,才被放逐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又开始往下垂了,叹着气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在害我。”
  “我在害你?”金七两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我怎么会害你?”
  “你明明晓得我听到这个地方有这么样一个女人,如果不见她一面,连觉也睡不着的。”陆小凤说:“现在你叫我怎么办?”
  “怎么办?好办极了。”金七两说:“你要见她,我就带你去,而且还要叫她请你喝酒。”
  他们走出杂货店的时候,老板娘的脸色看起来是块铁板一样,冷冷的瞅着陆小凤,又好像恨不得要把他活活掐死。陆小凤连看都不敢看她
  第七章 九天仙女下凡尘
  竹篱柴靡,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离间看过去,可以隐约看到三、两榴木屋。
  在陆小凤想象中,一位王纪纵然被滴、住的地主也应该比这里有气派得多。
  这位王妃显然不是个讲究排场的人,也不像沙大老板那样死要面子,她只要过得平静舒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所以陆小凤还没有见到她,就已经对他非常有好感了。
  一位被放逐的王纪,一身梅花般的冰肌玉骨,一段无人可知的往事,一个水难忘怀的旧梦,多么神秘,多么浪漫。
  陆小凤不醉也仿佛醉了,金七两一直在留意看她脸上的表情,忽然叹了口气:“我现在才发觉我根本就不应该带你来的。”金七两说。
  “为什么?”
  “我真怕你看见她的时候会失态:”金七两说:“在她那种人的面前,你只要说错了一句话,就害死人了。”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你用不着担心,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
  金七两却还是不放心,还是在叹气。
  “我也知道你见过不少人,各式各样的人你都见过,只可惜你现在要去见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不是人,是什么?”
  “是九天仙子被谪落凡尘。”
  门檐下有一串铃,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童子,是老姬,满头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金七两却还是很恭敬地对她客气的说:“婆婆,我姓金,我以前来过,我想你一定还记得我,上次也是你替我开门的。”
  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着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他这么样一个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甚至连是不是已经看见这个人都不一定。
  金七两却好像很熟的样子,扳着陆小凤的肩膀,对她说:“这是我的朋友,他叫陆小凤,我是带他来见你们宫主的。”金七两说:“麻烦你去告诉你们的宫主,一定要请他好好的吃一顿,好好的喝几杯酒。”
  应门的老太太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金七两却好像已经大功告成了。
  他居然对陆小凤说。“陆小凤,你多保重,万事留心,我们后会有期。”
  陆小凤好像忽然被人用—把链子在屁股上刺了一下,整个人都好像要跳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现在就要走了?”他问金七两。
  “是的。”
  “你现在怎么可以走?”
  “我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走?”金七两理直气壮:“你要见宫素素,现在我已经把你带来了,而且已经叫她请你吃饭、喝酒。”
  他说:“我已经把答应过你的事全都做到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他真的说走就走,走得还真快。
  老太太还是苦着脸眯着眼挡在门口,连一点让陆小凤进去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挡住门的是一条身高八尺,威武有力的彪形大汉,陆小凤至少有八百种法子可以对付他,可是对一个连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太太,陆小凤就连一点法子都没有了。
  这个老太婆看样子已经是下定决心,不让陆小凤进去了,金七两的话她不是没有听见,就是全部被她当作在放屁。
  陆小凤明白这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识相的人都应该赶快走的,陆小凤不是不识相,只不过天生是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
  而且他各认为是个对付女人的专家,女人只要一见他,就会变得好像猪八戒吃了人参果一样,晕淘淘的,连东西南北都分不出了,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都一样。
  现在他打起了精神,准备好去对付这个老太婆,心里也已有了成竹在胸。
  要对付老太婆,最好的法子就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女孩,就正如你在一个小女孩面前,千万不能说她还没有长他当然也早已编好了一套说词,他忽然发现有个人正站在花径的尽头狠狠的瞪着他。
  这个是个女人,年纪大概已经有二十六、七岁,以某一种标准看,她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距离青春玉女的标准已很远。
  可是陆小凤确信,这个女人就算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也决不会有人把她看作因为她天生就带着种老里老气的样子,一张脸总是绷着的,好像天下的人都欠了她的钱没有还。
  陆小凤平生最怕的就是这种女人,只要一看见她们就会变得头大如斗。
  这个女人却还是在拼命的盯着他看,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就像是刚从冰窖里掏出来的两个煤球。
  “喂,你这个人,你是来干什么的?”她问陆小凤,说的一口京片子,居然很好听。
  陆小凤已经被她看得发炸,却又不能不回答:“我是专程来拜见宫主的,我有个朋友说宫主一定会见我。”
  “你那个朋友是什么东西?你又是什么东西?凭什么闯到这里来?”“我不是东西,我是个人。”陆小凤叹了口气:“这句话我已经不知道跟别人说过多少次了,别人为什么总是看不出这一点。”
  “幸好我早就看出来了。”
  “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东西,所以你最好还是赶快走远一点,免得我生气。”
  “我本来是要走的,如果你是宫主,我早就走了。”陆小凤很愉快的微笑着:“幸好我也早就看出来了。”
  “你又看出了什么?”“看出你不是宫主。”陆小凤说:“你全身上下连一点宫主的样子都没有。”
  这个女人一张平平板板的脸居然被气红了,眼睛里也射出了怒火,就好像煤球已经被点着。
  陆小凤却还是要气她。
  “其实我并不怪你,你虽然一直在跟我大吼大叫,乱发脾气,我也可以原凉你。”陆小凤的声音里真的好像充满了谅解与同情:“因为我知道一个女人到了你这样的年纪还嫁不出去,火气总是难免特别大的。”
  如果陆小凤的反应稍微慢一点,这句话就是他这一生中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一把一尺三寸长的短刀,差一点就刺穿他的心脏。
  这把刀来得真快,甚至比陆小凤想象中还要快得多。
  那个已经被陆小凤气得半死的女人,本来—直都站在丈余外的花径上,忽然间就到了陆小凤面前,手里忽然间就多了一把刀,刀锋忽然间就已到了陆小凤的心口。
  她用刀的手法不但快,而且怪,出手的部位也非常诡异奇特。
  这一刀实在很少有人躲得过,所以陆小凤根本连躲都没有躲。
  他只不过伸出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一陆小凤的这两根手指,究竟是两根什么样的手指?是不是曾经被神灵降福妖魔诅咒过?手指上是不是有某种不可思议的的魔力?
  没有人知道。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这两根手指的价值远比和它同样体积的钻石更贵十倍,据说曾经有人愿意花五十万两来买他这两根手指。
  因为他只要伸出这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世界上绝没有夹不佳的东西,就算是快如闪电般的刀锋也一样会被他夹住。
  据说这两根手指已经完全和他的心意相通,已经不知道夹断过多少武林绝顶高手掌中的杀人利器,已经不知道救过他多少次了。
  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这一次刀锋当然也被夹住下用刀的女人明明看到她手里的刀已将刺入陆小凤的心脏,她对自己的刀法和速度,也一向极有信心,这一刀本来就不会失手的。
  可是这一刀偏偏刺不出去了,就好像忽然刺进了一块石头,忽然被卡住。
  然后她的脸变成苍白的了。
  她永远也想不到她这—刀能被人用两根手指挟佐,而且在—刹那间被人挟住。
  这种事本来是决不可能发生的。
  她用力抽刀,抽不出,她用力往前刺,也刺不进分毫。
  这把刀简直就好像在陆小凤的手指里生了根。
  她用脚左踢,踢的时候肩不动眼不眨,踢前毫无征兆,用的居然足极难练成的“无影脚”。
  于是她的脚立刻就到了陆小凤的手里。
  她是天足,没有缠脚,她穿的是一双皮肤一样轻软的软缎绣鞋,如果被—个人紧紧握在手里,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赤着脚一样。
  于是她苍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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