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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3部分

小说: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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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已经转到镇医院去了。周晓,那是她的周晓。
在医院的病床上,小薇惊呆了,那上面躺着的不是周晓,而是,夏一强。
原来,向水上派出所报案的是周晓,他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坏了,报完案就跑回了学校。从此再也不敢见小薇了。
夏一强头部的伤太重,医生说必须休学一年,他的妈妈来学校把他接回了家。
两个月后放寒假,小薇下了火车直奔夏一强家。
一强不在家,他妈妈找出一堆旧课本和日记递给小薇看。小薇打开课本,不禁惊呆了。从初中到高中的课本上,空白处密密麻麻写满了“何小薇”,画着一个梳辫子、穿裙子的女孩,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这就是何小薇。”
小薇深吸了一口气,翻开日记本。“我的同桌叫何小薇,她长得真漂亮,可是就像骄傲的孔雀一样,不理睬我。”“今天何小薇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我忍不住在上面画了一个圆圈,她气坏了,哇哇大叫着去向老师告状了,有什么了不起,等我长大买很多很多好看的裙子给你,不行吗?”
“高三了,我一定要开始努力学习,不然永远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今天在×中学的巷口等何小薇,果然等到了,她说她要考××大学,从今天起成为我努力的目标。”
一本最新的,应该是大学时候的日记:“小薇和那个人走在一起,他们会分开的,我有耐心等,等到她回我身边,她最终会知道真爱是什么。”“小薇说过她爱大海,我也爱大海,我在海边才感受到什么是坦荡,今天是中秋节,哪儿都不想去,到海边转转吧。”这是最后一则日记,后面就是一片空白。何小薇一页页看着,泪水滴滴答答湿了手中的日记本。
何小薇突然想可以到小学去看看。其实只隔着几条街道,但是毕业以后,她一直没有回去过。那些他们当年植下的树木,如今已高过围墙。教室里传出琅琅读书声,小薇有些恍惚,好像又回到了七年前。
转到后墙,那曾经满满一墙壁的“夏一强是个大混蛋”在风雨侵蚀下已经漫漶,隐约可见。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夏一强喜欢何小薇。”小薇回头一看,头上缠着纱布的夏一强正一脸坏笑地站在她身后,小薇凑上前,惊讶地发现每个“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下面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一行小字:“夏一强喜欢何小薇”,黑色的圆珠笔笔迹,经年的风雨也无法将它们抹去。小薇转过头,发现一强得意地冲自己笑着,仿佛什么都明白了。何小薇恍然,原来,这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他们相遇,然后相爱,只是,中间会经些波折。

84小时清楚的容色。

在爱情里,我只看到爱情。越过了爱情,还有什么?爱,还是爱。除了爱情,我还有爱。
爱如此的清楚,依如越来越近的珠穆朗玛峰清楚的容色。
我翻过连绵的雪坡,翻过死神的绝壁,翻过所有的凶险和不凶险,也终于翻过心底那道伤。

海拔最高的心疼
2002年5月9日黄昏,登山队到达珠穆朗玛峰的大本营绒布寺。
绒布寺是地球上最高的寺院,队友们拿着手持式GPS上窜下跳地测量,海拔5070,他们兴奋地叫嚷起来。
我卸下沉重的背包,缓缓坐下,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进入高原以来,我的情况一直不好,喉头发紧,头晕,尤其是心脏,跳得那么无力,心却像被针扎一样疼得难忍。
周围是大而荒芜的高山和褐色的低云,我清楚看到远处的珠穆朗玛峰,它披着洁白的冰雪,秀丽的山体在夕阳下捆着一道柔美的金边。
倦倦地笑了,我终于记起丹妮的样子。

那晚我同丹妮告别,她的长发披在肩上,纠缠不清地散乱,走廊昏黄的光罩在她瘦瘦的身体上。
丹妮学油画,即将去纽约留学。其实我们在一个月以前就已分手,我告诉她,我无法原谅她的自私,无法原谅她对我的折磨。
我把手中的画卷递给丹妮,丹妮的脸色马上就变了。这是丹妮送给我的自画像,她说,这幅画就是她的魂儿,她的心会和这幅画一样永远属于我。
忽然,倔强的丹妮发出崩溃的哭,掉落的油画展开在她的脚边,她看到我写给她的那两行字:假如你离我而去,今生我不再找。

在海拔5070的绒布寺,我慢慢抱住双肩,宛如慢慢抱住回忆,慢慢抱住那晚的丹妮,我留恋的泪一直流进她松开的衣领。

云上的容色
5月10日下午,我们到达了珠峰Base Camp(宿营基地)。天气不好,已经很近很近的珠穆朗玛被无数蓝灰色的云裹着,是那么的远,那么的高,她形单影只站在云上。
此后天气更加恶劣,大家都无事可做,只能躲进帐篷喝酥油茶或聊天。
我们登山队的藏族领队叫亚,Yak的音译,在藏语中是牦牛的意思。有一次,亚问我,为什么来爬这世界第一峰?他觉得我并不像一个有钱人,也不像那些狂热的登山份子,不像这BC的任何一个人,我是这样的沉闷,这样的寂寞,即使来到珠峰脚下从我的身上也看不出什么欢喜,他想不明白,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抬头看亚那藏牦牛一样黝黑善良的脸,我说,亚,这世界上总有一个地方离天堂最近,而一个热爱西藏的女孩告诉我,这个地方就是珠穆朗玛。

丹妮的吻
第二天晴空万里,我们终于出发了。
这一天的路程是从海拔5200米的BC爬到5800米的冰塔林。
亚在BC给我们讲了很多生动的例子,如何在疲倦的状态下防止自己睡着。还讲了他从前的队友冻掉鼻子的事,我们都觉得挺有意思。
但是,没想到雪山上是这样的冷,风是这样的大,胸腔痛得像被火烧。而耳朵早在我刚开始爬山的三十分钟内,就黑如木耳了,我不敢碰,怕一碰真的就会掉下来。手指在抵抗零下四十度高寒的特别手套里也失去知觉。
但记忆在高寒下并没有失去知觉,自从那天在绒布寺想起丹妮,我第一次那么平静那么仔细的想念丹妮,第一次不反抗任丹妮充满我的记忆,她仿佛只离我一个转身的距离,只要我一抬头或一转身,就会看见她。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丹妮,是在大学一场闹哄哄的摇滚音乐会上。她在台上报幕,穿着白衣白裙,白线袜,修长的脖子上系着一条素白的丝巾。我问贝司手,这是摇滚,就不能弄一个像麦当娜那么野的来主持?
贝司回头呸了我一口,那是校花,她才是票房,你以为你是猫王吗。
在上台前那条促狭幽暗的小过道上,我侧侧身想让丹妮先过,她停下来,望着我的头顶,说同学你的头发也太愤怒了,说着,用手指用力压我抹了很多发蜡才做好的造型。
啊,我的嘴巴张得像个大喇叭。如此惊讶,不是因她破坏了我冷酷的猫王造型,而是在这片微光中,在我二十岁的青春里,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唇,是让人渴望亲近的,就想去触摸一下那里的温度,就想去感受那样温润甜美的东西。

在珠穆朗玛5600米的绝壁上,我把所有的飞雪和冰雹都想像成了丹妮的吻。

爱不是一场幻觉
短短600米的距离,我们整整爬了9个小时。但是冰塔林还是让疲惫不堪的登山队员们精神大振。
太美了,就如同进入传说中的仙境,冰清玉洁的仙境。
我把充气睡袋铺在了一座冰塔脚下。想要在气温零下20度的雪山上睡着是很不容易的,迷迷糊糊中,有人温存地抚摸我的额头、眉毛和胡茬,我睁开眼睛,欣喜若狂,是丹妮。
丹妮挽起袖子,要我看她手腕上那些红色的小泡,伤感地告诉我,在纽约再没有什么人给她做手表带了。丹妮对金属搭扣过敏,我曾用两条深棕色的皮绳给她做了特殊的表带。
一阵寒流袭来,忽然丹妮就不见了,……我拉开睡袋拉链,跳出睡袋,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身后传来沉闷的响声,我依傍休息的冰塔竟轰然倒塌,一两百斤重的碎冰砸扁了睡袋。
是丹妮,是她来救我了。

亚帮我搬碎冰,他告诉我,在高原上,人很容易产生幻觉。
我说不,爱不是一场幻觉。我第一次向陌生人讲起我和丹妮的故事。

不见不散的天堂
在运动生理学上,6000米是个极限,6000米以上的含氧量不足平原的二分之一。两个队友放弃了,原路返回大本营。
爬过6000米的风口,在一处缓坡,我对跟在后面压阵的亚说,你先走吧,我想一个人呆会。亚越过我,飞快地挂上保护,向上攀去。
我卸下双肩沉重的装备,四仰躺在雪坡上。是的,我累了,爬山赶路很累,做人很累,可是,都累不过,一个人有了爱情又失去。

再见到丹妮,是在丹妮出国一年后,她在一次中餐馆爆炸中受了重伤,脑中全是致命的血块,因为美国高昂的医疗费,丹妮不得不回北京救治。
我不吃不睡地在医院同丹妮的家人一起照顾她,丹妮更多时候处于昏迷,只有头痛的时候,才会被痛醒,但像失忆一样不认识周围的人。
三天后,丹妮要做开颅手术。手术前一天深夜,我突然被轻微的触摸惊醒,丹妮的手竟放在我的头上,她看着我,眼泪平静地呆在眼圈里没有溢出,就像高原上的湖水。
我唱了一首她最喜欢的西班牙老歌:“你知道我爱你,胜过自己,你知道,这份情,此身难寻,你知道,我永远都不放弃……”
她听不到我的歌声,她在我的歌声中,沉沉睡去,永远也不会醒来。

我倒在雪坡上望着洁白的珠穆朗玛,好像离我只有一百米那么近,她好像也在看我,她的目光就像丹妮离去前那样温存,我的头沉甸甸的,生存的意志在溃散。
丹妮,你是对的,珠穆朗玛是世界上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么,在冰雪消融的天堂,我们终于也可以不见不散了。

亚的故事
亚两手攥着我的登山服使劲摇我,骂我浑蛋,给我灌了一大口水,可是,我真的太累了,我吐出那口水,亚,你不要管我了,你走吧。
亚折腾半天,也感到缺氧窒息,就在我身边慢慢躺下,他说,让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1996年5月,12队登山者挑战珠穆朗玛峰。其中最大的一队有50人。由新西兰登山高手霍尔领军。5月8日攻顶时,他们遇到一场暴风雪,队伍被打散,8人丧生。领队霍尔知道自己也没有希望了,用无线电和营地的同伴取得联络,同伴为他接通了远在新西兰的太太珍。
他在零下100度的低温、7700米的高峰、史无前例的暴风雪中他和地球另一端的太太告别。最后,他们一起为珍腹中七个月的孩子取了名字。然后他就在冰雪中睡去,任凭珍在另一端狂呼……
亚讲完,停了好半天,他悲伤地说,我的父亲是霍尔的向导……
我晃晃悠悠地爬起来。
再见了,珠穆朗玛
海拔6500米的营地,我们被风雪困了一天,运气不错,仅仅是一天而已。但在那一天里,我却回想了一年的事情。
第三天,只有我和亚两个人继续向7000米进军,不知是什么给了我如此坚忍的力量,我咬牙爬到了7000米的宿营地。但是,亚发烧了,我的心跳到了一百二。我知道,7000米,我的极限到了。
我和亚最后决定下撤。我抬腕看看表,那块棕色皮绳做表带的手表从5200米出发计时,84小时过去了。在这84小时里,我看到了传说中珠穆朗玛清楚的容色,我也看到了爱情清楚的容色,爱要正视,即便爱过的人已经消失不见。
在下撤之际,我最后一次回望珠穆朗玛,突然天放晴了,所有的云彩向两侧分开,珠穆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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