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睛-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发问的极度无言,被问的皱眉沉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颈当中。
有鉴于前,实在不能怪寇君谦老是用“你不懂”来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东馒头?”
“又吃馒头?”不挑食的临江小有难色。
那家小店是一个外省伯伯开的,虽然他的馒头很好吃,白白嫩嫩又有弹性,再搭配一杯豆浆就可以吃得很饱,想吃丰富一点可以再夹烧肉和荷包蛋,宁夜也很喜欢,可是他们明明昨天才吃过,前天也吃那个、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经济实惠、营养又好吃,还是会想换口味啊……他怎么也想不懂,为什么寇君谦那么坚持要吃……
“不然你去别家买,我自己去吃。”
“喔。”虽然他很想展现一点朋友的义气,不过连吃三天已经是极限了,他比较想买新开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宁夜很爱那个。
多走了点路到下一条街买完杏仁茶回来,他隔着一段距离看见寇君谦和一名女子说话,奇特的是,他居然像个小学生一样立正站好,讲话还结巴,这实在太不符合寇大爷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犷形象了……
因为太特别,他忍不住多留意几眼,认出女子是附近幼儿园的叶老师。
她人很好,是少数不会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对小孩子很有耐心,还弹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习惯,每天跑完会顺便买早餐回家,而她爷爷好像就是喜欢这一摊的刈包配豆浆……
看看寇君谦违反常态的怪异举止,再联想到先前他突然问那么奇怪的问题……这一刻,临江好似隐约有些懂了。
买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馒头,而是想找机会和叶老师说话。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追求”?寇君谦在追求叶老师?!
和寇君谦合作过的人都知道,此人有个怪癖,叫他画山画水画建筑都可以,就是超讨厌画有生命的动物。
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爱。
非到万不得已时,他画,但不是巧妙避开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极浅。那只是极细微的部分,若不认真细瞧,很难发现瞳仁未点。
他没有告诉临江,要避免追着自己的画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画龙,点睛。
自从知道这句成语后,总算为他惨淡的人生找出一线生机。
只要不点上眼睛,不赋予生命,蠢事就不会发生。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厕所一定会擦屁股这顺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时已经擦完了。
于是,周而复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画完图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画家。
一直以来,他也习惯了,习惯被当怪癖一堆的异类看待、习惯与人群格格不入、习惯一个人、习惯没有人相信和认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见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为他的人生带来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领略到何谓怦然心动。
活到三十岁才体验心动的滋味,是迟了点。
那一次,他追着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画出来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着了狗,正想试试看有没有办法把它再塞回纸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见转角迎面而来的她。
他知道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有多像丧心病狂的变态凌虐小动物。
“那个、我、不是……因为它自己乱跑,我要给它塞回去……”更糟!一说完他就立刻唾弃自己。
明明已经被误会习惯了,总还是本能地做出徒劳无功的解释,然后再迎接对方唾弃、不谅解、看疯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眼神……
但是,没有。
她只是浅浅地微笑,轻声征询他的意见。“可以放了它吗?”
“呃……喔,好。”第一次,没有被人用鄙视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么也无法思考地任她接过手中的博美狗,然后在她绽开的那抹美丽笑靥下彻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风一样温暖,他第一眼就被那双秋水翦瞳给电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心花朵朵开,铁汉猛男化为绕指柔。
这种相遇的开头明明就蠢毙了,可是他还是不可免俗地给她一见钟情了。
第1章(2)
那日之后,他时时借机到这里绕,明明家里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时的公交车到这里的卖场买包烟。
几次借故攀谈,他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
再后来,听临江说附近有房子出租,他便毫不考虑地搬过来,管它什么极阴极煞、怪人一群的怪巷,他自己又正常到哪里去了?
他那时满脑子只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就算捞不到月,每天就近赏月他也甘愿了啦!
愈想愈是满腔爱意沸腾,满脑子只有她温声细语、巧笑嫣然的姿态,他当下热血地提起笔,一笔一划勾勒出记忆中佳人的模样。
画完了,左看右瞧,他对线条简单的黑白素描愈看愈不满意,那根本不足以描绘他梦中情人的美丽于万一。
搬出画具,再一点一滴加入色彩,杏眼、桃腮、明眸、皓齿……
最后,他将完成的画作移到卧房,一张开眼就能看见的地方,带着傻笑心满意足地欣赏。
美人就是美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美啊……
一夜未眠的脑袋有些许昏沉,寇君谦打了个呵欠,爬上床铺,目光依旧无法自画中美人身上移开,直到眼皮愈来愈沈,他缓缓跌入梦乡……
“Shit!”
寇君谦不确定是什么将他由深沉睡眠中唤醒。
初醒时的意识仍有些许迷茫,他坐起身看向窗外,昏暗街灯透进窗口,初步判断应该是晚餐时刻,他睡掉一整天了。
“喔!#$%&……”
厨房的方向传来一个异样声响,他听得不是很分明,接着乒乒乓乓的物体落地声随之响起。
有贼?!
不会吧?
据说这里是方圆十里当中治安最好的,曾有出门没探听的笨贼来44巷闯过空门,最后是一脸青笋笋、屁滚尿流逃出去,并且卧病在床十来天,之后一提到绮情街就浑身抖得说不出话来,因此有点脑袋的“资深前辈”都会教育后进们,宁可去偷警局都不要进到44巷来。
那——现在又是哪一尾不长眼的笨贼?
他循声探查而去,在靠近后阳台的地方,发现一团被掩没在衣服堆中蠕动的不明物体。
怎么会有人闯空门闯到被衣服山埋掉?
如果是贼——那果然很笨。
“喔,Shit!”
这一声细嫩嗓音的诅咒,证实他早先听到的不是幻觉。
是女孩?
而且还是声音很好听的女孩?!
这下他好奇心全被撩起了,手一伸,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张口结舌地看着那个在成堆衣服中缠斗的女孩挣扎坐起,再将陷在洗衣篮里的右脚拔出来,头上还顶着他穿了两天……(嗯,还是三天?)的汗衫,一头黑溜溜的长发披散,整个人看起来有够狼狈。
不过,这完全不是他惊讶的原因。
“叶、叶小姐?!”他错愕到发不出声音来。
一见钟情的暗恋对象就在眼前,而且还是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的……
好啦,他是暗爽,心头小鹿多撞了好几下,可是……他怎么不知道他们几时有好到可以夜半来访的交情了?
尽管脑中一瞬间曾闪过一堆古装戏里才子佳人、夜半幽会的戏码,“西厢记”、“相如文君寅夜幽会”……之类的,所有绮丽遐想也全在下一刻尽数幻灭。
“混帐,你到底几天没洗衣服了!”臭死了。
呃?呃呃呃?
寇君谦来不及反应,忿忿的咒骂声持续冒出。“你是在里头藏了几条咸鱼?味道有够难闻!不洗也就算了,不能放整齐一点吗?几大篮的衣服堵住阳台门口,摔死人你赔我啊!”
“对、对不起——”他愣愣地道完歉才想起——这是他家、他的地盘耶!他衣服要几天洗、要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高也是他的事,她凶个屁?客人没事又不会绕到后阳台来,会从后阳台进出的除了主人以外就只有夜半上工的宵小,那种手笨脚笨的蠢偷儿摔死也是活该!
而且——对,这个就是重点了,他的梦中情人气质绝佳,说起话来只会让人如沐春风,这种龇牙咧嘴的泼妇形象实在太不像叶容华了!再说……
寇君谦眯起眼,将她由头打量到脚,再由脚打量回去……是了,这就是重点中的重点,这身衣服实在眼熟到不能再眼熟,分明就是……
他恍然大悟,用着乘火箭筒的速度冲回卧室——
不久前才完成的画作空空如也,只余白纸一张。
喔,Shit!他就知道!他泄气地瘫坐在地板上。
蠢啊、蠢啊!寇君谦,你实在是蠢到放银行生利息都有得剩了!明明告诫自己千百遍,依然老干蠢事,这回更了不起,搞出个人来了!这下可不是飞走吼一吼就能了事的了……
“喔,Shit!”似在呼应他的懊恼,又踢到锅碗瓢盆的女孩,骂出与他一模一样的词汇。
不会吧?连绘者的个性也会一并copy吗?
“喔!”又是一串精彩绝伦的咒骂,某“人”绊着风扇的电线仆街了。
很好,现在他确定了,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全是出自个人因素,他可没那么白痴。
“一号选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本垒,漂亮得分——”他还有兴致在一旁说风凉话,模拟体育主播的实况报导。
女孩仰头,怒目相视。“寇君谦,你这没良心的家伙,活该追不到女孩子,一辈子光棍!”
他收住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生活习惯差透了,早上起床从不折棉被,老是从同一个洞钻进去又钻出来、衣服八百年才洗一次、内裤老是正面穿过换反面,所以为了省洗衣服的麻烦常常在自家屋内当遛鸟侠……”
寇君谦张口、闭口连续了几次,说不出话来,下意识往后退,抓住棉被挡在身前。“你你你……闯进别人家里有什么企图啊?”还把他全身看光光!混帐!男人也是有贞操观念的好不好?
女孩翻了个白眼,受不了他一副受辱的贞烈模样。接下来是不是要咬着棉被,在晕黄灯光下轻泣了?拜托她胃口没这么好好吗?
“谁闯进你家?我本来就在这里了。”比他早非常、非常多年,严格来说,她还是原住民咧!
他就知道!果然是他最不爱的答案,他居然从搬来的第一天就和一只鬼同居,从头到脚被看光光了还不自觉……
看着月光自窗外斜照而入,而她所站之处,连个影子都没有……
唉……
他暗自叹一口气。
就说他讨厌画图嘛,什么鸟事都会遇到,这下连鬼都招来了,是要怎么收场啊……
第2章(1)
“那个……这位小姐……”
“我叫曲采嫔。”
“呃,曲小姐。是这样的,这间房子我已经承租下来了,所以……”他留了个话尾,后面的点点点不必说全,识相的也知道该怎么做吧?
“这是我家。”曲采嫔懒懒瞧他一眼。
“那是以前。”他强调。“现在我花钱是大爷,于情、于理、于法,我都有完全的使用权。”包括轰一只长久赖在这里偷看他青春肉体的女色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