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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部分

剑桥中国明代史-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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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著作中规模最大的是徐开任的《明名臣言行录》(1681 年,3.3.2)。这
部作品包括整个明代。另一部这类著作是李贽的《藏书》及其续集《续藏书》
(3.3.15)。这部著作的新颖之处不在于它所述的历史人物,而在于他对历
史人物所作的评价。①
一种用不同的方法介绍官吏的传记材料的著作,以 16 世纪晚期雷礼的
《国朝列卿纪》(3.3.12)为代表,它在形式上接近于论述政府机构的著作。
②它包括引言性的论述各政府官员的文章、有任命日期的职官表和官员们的传
记。职官表比其他著作中类似的表更加完备。这种形式的传记著作很希罕,
但却是非常有用的。 ①
有些传记集专收一个特定地区的人,如祝允明的《苏材小纂》(3.5.1),
朱睦■的《皇朝中州人物志》(1568 年,3.5.2)。有些限于一个特定时期,


④ 关于《大明日历》,见本章注'52'及有关正文;关于《宝训》,见本章注'59'的有关正文;关于《三朝要
典》,见本章,《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关于万历朝起居注,见本章,《国史馆》。
⑤ 牟复礼:《诗人高启,1336—1374 年》'399',第 162—165 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697—698
页和第 1227 页。李晋华在 1932 年发表一篇《明代敕撰书考》'320',见《哈佛燕京国学引得丛书补编》,3。
① 《皇明祖训录》'386'(6。1。12)(1373 年;重印,《明朝开国文献》,台北,1966 年),第 1686 页。
② 酒井忠夫在他渊博的《中国善书研究》'443'(东京,1960 年)中,列出 56 种这类官方出版物的有注释
的名单。
① 见本章,《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如王世贞的《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3.6.6)。②最后,还有分类人物传记,
如学者、诗人、方伎(3.4.1—5),军事长官(3.7.4),宗室成员(3.7.3)。
最杰出的学者传记集,黄宗羲的《明儒学案》(3.4.6),前面已经提到。③


























































② 见本章注'92'。
③ 关于“综合体”,见杨联陞:《中国官修史书的结构》'609',第 44—59 页。
 



各种历史评论


在传统的分类法中,评论集或笔记一般分在子部的杂家或小说类。不过
很明显,大多数笔记提供了有关历史问题的重要资料:
在多数情况下,[笔记]作者的目的是想为学术性的和机智的谈话提供材料,这个目的在这
类作品的序言中常有说明。但作者往往希望写下自己的体验和见闻以补充正史。另一个目的是
举例说明传统道德,例子好坏都有。最后,还有一个动机,它经常伴随其他的动机出现,这就
是为了娱乐。由于是学者为学者而写,不言而喻,它们也反映出士大夫阶级的意识形态,包括
这个阶级的全部传统观念。我们很少能了解下层阶级;大多数事件的记载来自有学识的官僚阶
级。①
这些笔记的范围和内容可说是无所不包。许多主要地是谈论儒家经典、
文学和较早时期的历史。这种笔记对明代的思想和思想史很重要。它们也讲
述各种惊人的或流行的故事,对某一时代的生活和思想的各个方面提供了有
价值的资料。但这类著作跟小说一样,不能在谈历史资料的一章中充分讨论,
尽管小说以至诗歌对了解明代的文化与社会有极大的重要性。
我们将把讨论限制在对明代的政治和社会史提供了直接资料的笔记的范
围内。笔记较之其他任何历史著作更是个人的;在笔记里,作者的主观的、
个人的态度变得很明显。因此,它们是真正意义的“野史”。
然而《四库全书总目》和其他大多数传统目录无一例外地将笔记通通列
入子部,《千顷堂书目》适当注意到许多笔记的历史著作性质,而把它们比
较合适地列入史部中的别史和杂史类。有些笔记包括到作者在世时为止的整
个明代,往往有正史中所没有的有价值的资料。
它们中间最突出的,是沈德符的《野获编》(1619 年,4.1.5)。他的
笔记主要谈论历史、政治和制度问题,根据的是从他曾任京官的祖父和父亲
那里得来的材料、他自己在北京和别处的经历,以及其他各种资料。作者的
不带偏见和往往是非传统的看法,提高了这部作品的价值。虽然此书被禁,
但清代学者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它重编于 1713 年,重印于 1827、1869 和 1959
年。①
这类笔记中常被引用的另一部笔记,是朱国祯的《涌幢小品》(1621 年,
4.1.6),他也是一部大型综合体明史的作者。②也许卷数最多的笔记是张萱
的《西院闻见录》(1632 年, 4.1.7)。①它包含的传记材料是按不同的人
在某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道德或其他品质分类的,这些人主要是官员。它包
含的引文是按政府部门和这些部门内的官员的职能编排的。引文引自奏议和
其他著作,其中有些已失传。最后一小部分以民俗和宗教为特点,内容主要
引自其他资料。它一方面接近于传记著作,另一方面接近于经世文。它是有
用而重要的资料。



① 陈学霖:《当代中国史评中的李贽(1527—1602 年)》'22',第 125—151 页;《明人传记辞典》'191',
第 1565—1567 页。
① A。J。M。德穆瓦里亚克?德马拉:《中国通史,或这个帝国的编年史:〈通鉴纲目〉译文》'140'(巴黎,
1779—1785 年),第 10 卷。
② 这个版本的翻印本,1978 年在台北出版。
① 关于这部著作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其他笔记如焦竑的《玉堂丛语》(1618 年,4.2.6),②或刘若愚的《酌
中志》(约 1638 年,4.2.7),主要谈政府体制和官宦生活。它们往往在国
家体制上对正史和别史作了补充。《酌中志》谈皇宫中的事件与活动,特别
是最后四朝。它是由宦官写作的少数作品之一,因而是有关晚明时期内廷事
件和生活的重要资料来源,因为它没有反映官吏对宦官的偏见。
被《千顷堂书目》归入子部的其他比较一般性的笔记,含有与明史有关
的材料。其中最突出的出版于《千顷堂书目》包括的时期之后。这就是顾炎
武写于 1671—1695 年间的《日知录》。它涉及的题目范围广泛。这些笔记不
像其他许多作家的笔记那样是随便写的,而是基于顾炎武广泛的阅读和旅行
观察。它含有有关明史许多方面的有价值的资料。
对研究明代有用的其他作品有,郎瑛的《七修类稿》(1566 年或稍后,
4. 3. 3),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 1573 年,4.3.5),谢肇淛的《五
杂俎》(约 1600 年,4.3.11),③和焦竑的《焦氏笔乘》(1606 年,4.3.13)。
有的笔记如田艺蘅的《留青日札》(1573 年,4.3.6)含有文化史和民俗学
资料。有的如徐禛卿的《翦胜野闻》(约 1500 年,4.5.7)涉及过去一个有
限的时期。笔记更经常谈论的是作者在世时的事件。李贤的《古穰杂录》(1460
年以后,4.5.3)涉及的时期从宣德到天顺朝,而张瀚的《松窗梦语》(1593
年,4.6.4)涉及嘉靖、隆庆和万历初期。
另外一些作品只涉及某一地理区域。大多数目录把它们列入地理和方
志,包括这样一些作品如周晖写南京的《金陵琐事》(1610 年,4.9.5),①
陆粲写江苏南部的《庚巳编》(约 1520 年,4.9.2),和屈大均写广东的《广
东新语》(约 1680 年,4.10.2)。 ②
有些作者(如沈德符和顾炎武)专门对一些问题发表相当客观的批评意
见,这些问题是他们通过自己广泛的知识和阅历所真正理解的。另一些作者
(如郎瑛)专门搜集各种奇闻轶事。还有一些作者热中于对某个问题、某些
人和他们的行动发表他们的个人意见(如徐禛卿),或叙述他们自己的经历
(如谢肇和李贤)。其余的作者是比较没有偏见、见解比较开明的民间学者
(如沈德符和田艺蘅)。如此看来,王世贞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③不过,
笔记中包含着无比丰富的资料,必须仔细加以评价。









②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399—1405 页。
③ 彼得?奥尔布里希特:《中国的列传》,《时代》,8,2 — 3(1957 年),第 224—235 页;崔瑞德:《中
国的传记著述》'520',见《中国和日本的史家》,W。B。比斯利和 E。G。普利布兰克编(伦敦,1961 年),第
95—114 页,和《中国传记问题》'521',见《儒家人物》,芮沃寿编(斯坦福,1962 年),第 24—39 页;
戴维?S。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亚洲研究杂志》,21,4(1962 年),第 457—463
页。
① 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第 459 页。
② 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第 457—459 页。
③  8卷(台北,1965 年)。
 



经世文


16 世纪后期历史著作新趋势的一部分是个人和多人的经世文的辑录。
经世文主要由题本组成。在报告事实并提出对策的限度内,它们与奏本
有区别(奏本也称奏疏或奏议)。④题本在许多情况下是解释政府的决定和政
治行动并使之具体化。作为历史资料,题本并不由于皇帝没有批准它所建议
的行动,或者——像经常发生的——由于皇帝根本没有见到它而减少其价
值,因为它的价值在于它所提供的情况和发表的意见本身。
题本不仅常常提供作者管辖范围内有关情况的有价值的资料,而且帮助
我们了解对某些问题的各种看法,恰当地估计政府中的摩擦和斗争。特别是
各监察机构的御史,他们是皇帝的“耳目”,职责就是向皇帝报告一切,保
证官僚执行法定的政策,公布官员的一切不适当的或违法的行为,批评政府
的政策。因此,御史的题本特别多。
其他提供资料的文书包括建议、请愿,或者不归入奏议的向皇帝的报告
(议、表、笺、策);对其他政府部门的通知(揭、檄);皇帝的命令(谕、
诏、敕);和对下属的命令(牌)。但还有一种疏、义、表之类的著作纯属
私人性质,必须将它们与官方文书区别开来。①此外,领导官员之间关于他们
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的半官方通信,有时可能非常有启发。
关于政策的最重要的奏议,在实录和其他历史著述中通常都有摘录。此
外,某个官员的最重要的奏议照例要在他的传记中提到。但通常只是摘录而
不是全文。为了得到奏议的全文,差不多总是需要转向奏议总集或专集。
奏议和其他经世文的选编始于 16 世纪下半叶,并且是这个时期一项真正
的新发明。这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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