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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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既有汉族人,又有非汉族人。因此,地处战略要冲和曾为两个非汉族帝
国首都的北京就明的新都来说似乎是实际的和顺理成章的选择。②
对永乐帝及其辅弼大臣来说,改造北京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同时也
给黎民百姓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元朝的某些城墙和宫殿虽然完整无损,但是
城市的总格局必须变动,大部分兴建的新工程都要满足永乐帝的具体要求。
由于这个区域缺乏一个能满足需要的经济基地,北京城就得依靠从东南各省
用船运输的大量粮食和供应。军事组织必须改组,以处理经济资源的这一全
面的再分配。机构的安排尤其需要改变;这样就影响了南京和帝国其他各地
的官署。迁都北京之举肯定是明代进行的最复杂和意义最为深远的帝国计
划。
在 1403 至 1416 年期间,某些机构已开始作适度的调整,重大建设的初
步计划已在制订。1403 年 2 月,永乐帝正式授给此城以北方京都(北京)的
地位。他派他的长子朱高炽(即后来的洪熙帝)去治理新都。他还在北京设
行部,以监督六部新分支官署,国子监和大都督府分署的工作。他把北京的
京畿府改名为顺天府。这一变动具有重大的象征性意义,因为它把永乐帝与
他父亲联系起来,后者早在他崛起时已把南京的京畿府命名为应天府;这样,
这个篡位者重申了他合法继承皇位的权利。①
1404 年,永乐帝迁山西九个府的一万户至北京,以增加京畿的人口。1405
年,他派三子朱高燧负责北京的军事,并下令顺天府及邻近两个府免缴田赋
两年。同时,新宫殿的兴建也在进行之中。在 1408 至 1409 年期间,在未来
的首都建立了一个负责本地事务的官署、一座外国使者的宾馆和一个印钞
局。永乐帝仍住在南京,通过皇太子在新都发号施令。他直到 1409 年 4 月才
巡幸北京,在那里逗留至 1410 年第一次征蒙古之役结束时为止。可是,这些
① 傅吾康:《15 世纪初期中国对蒙古的远征》'170',第 83—85 页。关于阿鲁台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
典》'191',第 22 页。关于综述当时明人对于这第一次蒙古之役和第二次战役的记述,见李素英:《明成祖
北征记行初编》'330',载《禹贡》,3,8(1935 年 6 月),第 14—22 页,以及《明成祖北征记行二编》
'331',载《禹贡》,3,9(1935 年 7 月),第 36—42 页。
② 司律思:《朝贡制度与外交使节,1400—160O 年》'458',第 26—127、163—165 页。关于马哈木的传记,
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035 页。
① 关于夏元吉的反对意见和他的被放逐,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532 页。
耗费巨大的工程表明,永乐帝从一开始就想把帝国的京城迁到北京,尽管朝
廷官员反对。
在此期间,新都的物质和经济基础被奠定了。虽然在 1416 年之前没有真
正地进行巨大的建设,但建造新宫殿和修复城墙的准备工作在 1406 年就开始
了。在 8 月份,永乐帝已命令陈珪伯爵、工部尚书宋礼、副都御史刘观等人
把人力物力集中在北京;表面上他是应高级官员的要求,这些人认为应为他
即将进行的巡幸建造一座皇宫。官员们奉命在江西、湖广、浙江、山西和四
川诸林区组织伐木。另一些人则在北直隶组织制砖。1407 年,在全国各地征
集了一支由工匠、士兵和普通劳工组成的劳动大军;其中包括 7000 余名被张
辅俘获并押送到北京的安南工匠。但建设因不充分的供应体系和缺乏严密的
监督而受阻。工程进展缓慢,这几年没有重大的建筑物竣工。
为了减轻这个地区对南方来的漕粮的依赖和加强地方的经济,在 1412
至 1416 年期间,皇太子朱高炽给北京地区诸府和山东、河南受自然灾害的那
些地方的居民减免田赋或发放救济粮。
在 1415 年 6 月大运河工程完成后,从盛产稻米的长江下游(即江南诸省)
漕运粮食至北方就更加迅速了,从此粮食就可以直接从这些省运至北京。新
都的经济状况于是有了好转。①
1414 年对蒙古人的远征以后,永乐帝驻跸北京达三年以上,只在 1416
年晚期离北京巡幸南京一次。由于大运河已被重建,人力和物资已经北移,
永乐帝显然已经决定常住北京。在 1417 和 1418 年,对北京的护城河、城墙
和桥梁作了改进,永乐帝的居住地西宫也在兴建之中。1417 年 3 月,在永乐
帝最后一次离开南京后不久,他又命陈珪负责北京的一切御用的建筑工程;
珪陈还控制着那里的军务。
在此以前,永乐帝还要求就建设他的新都一事展开廷议,并取得了高级
官员的支持。也有一些反对的意见,但无关紧要。建设北京需要大规模地动
员工匠和劳工,这些人往往从部队的士兵中,或从判处苦役的囚犯中抽调,
而且从全帝国(甚至从远至新近吞并的安南)征用建筑材料。劳动大军的规
模不详,但人数一定高达几十万。主要的建筑师为一名安南血统的宦官阮安
(死于 1453 年),他还在正统帝统治时期重建北京时起了主要作用。②
到 1417 年晚期大部分宫殿已经竣工。元朝建造的南城墙的某些部分已经
失修。这些部分在 1420 年修复,这时钟楼和天坛也已完工。到 1420 年,北
京已经有足够的主要建筑工程竣工,以致可以把朝廷迁来。新城略小于蒙古
人统治时的城。它的北部小于南部。城门从 11 个减至 9
个。永乐帝对建设的成绩颇为高兴,于是厚赏负责建设的官员。1421 年 2 月,
工部郎中蔡信被提升为工部侍郎,对低级官员和所有各类建设劳工也给以适
当的提升和奖赏。①
① 关于皇帝宾天的情景,见下面注'148'。
② 对永乐帝的北方政策的有价值的叙述,见吴晗:《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591',载《清华学报》,
10,4(1935 年 10 月),第 937—939 页;傅吾康;《永乐帝对蒙古的远征》'177',3(1945 年),第 50—54
页;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 82—84 页;吴缉华:《明代东胜的设防与弃防》'584',
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Ⅱ,第 339—342 页。
① 详见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东京,1950 年),1,散见书内各处;以及罗荣邦:《对安南的
1420 年 10 月 28 日,北京正式被定为帝国的主要都城。从 1421 年 2 月
起,所有的文献都称北京而不称南京为帝国的京师。在其间的 3 个月中,中
央政府被彻底改组。但是在 1421 年,一场大火烧毁了紫禁城中三个主要朝觐
大殿,永乐帝为了遵守古代的先例,不得不号召对他的统治进行直率的批评。
有些御史和翰林学士——有名的有李时勉(1374—1450 年)和邹缉(死于 1422
年)——谴责了经济困难、时弊和迁都北京引起的巨大不便等情况。最为直
言不讳的批评者为主事萧仪,他的陈述甚至很刻薄,以致永乐帝把他处死。①
这使所有的批评者为之震惊,于是都缄口不言。当然,永乐帝在此之前早就
对这件事下了决心。主要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所有机构的重新调整已经作出;
一切准备已就绪,此时再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能改变他的决定了。
中央政府的改组影响了北京和南京的文武编制。首先,政府的官印要重
新铸造。在 1421 年之前,北京的官署印鉴上有“行在”二字,但当北京被正
式定为帝国首都时,这两个前缀字被取消了。南京所有的官署都被发给上有
“南京”这两个前缀字的印鉴,以表示它们此时的从属地位。②这些命名的变
化旨在反映政治现实。但是,当永乐帝的继承者在 1425 年决定把首都迁回南
京时,所有新名称都被废除;他恢复了以前的名称。但在 1425 年后期他去世
时,迁回南京的活动停止。事情依然悬而未决。当宣德帝再次确定北京为京
师时,它的官署继续使用“行在”二字。直到 1441 年,“行在”二字才最后
从北京所有的政府机构的名称中抹掉。
南京的官署成了它们北京的对应官署的分支机构。例如,设在北京的南
京后军都督府分署将档案移交给北京的后军都督府,并将其印鉴送礼部销
毁。有关新首都安全的一切活动改由中军都督府负责。就军队而言,统一的
指挥结构一分为二:13 个卫归南京指挥,13 个则归北京。归五军都督府管辖
的五个卫同样被平分,在两京各组成五个新卫。
文官的组织也经历了类似的、但更加复杂的改组。处理北京事务的各部
被撤销,其人员被重新分配,户部和刑部的北京分署被并入户部和刑部。同
样,都察院分院也并入都察院的北京道。另一方面,兵部和工部则北迁,而
国子监则干脆去掉了“北京”二字。同时,原归一个部的分署管辖的北直隶
各州府,此时则直接受京师各部节制。1425 年,明帝重新设置了各部的北京
分署和后军都督府分府。于是地方官府与中央各部或都督府打交道时必须通
过这些机构的渠道。但是,这个程序证明过于麻烦,所以这些分署在 1428
年解散,管辖权于是又转归正规的部和都督府。
皇帝已在北京建了一个雄伟的首都,这个首都远比元代的首都豪华,甚
干涉:明初政府对外政策的个案研究》'359',载《清华学报中国研究》8,1 — 2(1970 年 8 月),第 154—182
页;简单的论述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 162—170 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 206—212
页。关于黎季■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797 页,以及加斯巴登:《关于安南人传记的两篇
文章》'185',载《汉学》,11,3 — 4(1970 年),第 101—113 页。
① 关于简明的叙述,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 194—203 页。那里有关于郑和远征的重要文献目
录。关于某些最近的条目,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200 页中的“郑和”条。下面的著作是最近新发表
的出版物:郑鹤声和郑一钧:《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62'(山东济南,1980 年),以及徐玉虎:《郑和
评传》'235'(台湾高雄,1980 年)。
② 见包遵彭:《郑和下西洋之宝船考》'416'(台北,1961 年),第 11—63 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瀛涯
胜览》'377'(英国牛津,1970 年),第 27—32 页。
至与南京一样壮观。“两京制”的时期——在此期间北京和南京充当了相辅
相成的行政中心——在 1441 年结束,当时北直隶和南直隶的行政划归中央政
府统一管辖。从此,作为留都的南京大大地丧失了它的政治重要性;它再也
不归皇室控制,它的宫殿和宗庙被废弃。它的主要行政职能保持不变,但是
除了洪熙帝统治时一段短暂和未遂的返都期外,它的的各部通常只由有职无
权的侍郎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