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 完整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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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疾病的防治言,疾病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一切病理变化都是阴阳矛盾运动失去平衡协调,出现了阴阳的偏胜偏衰的结果。治病必求其本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扶正祛邪,调整阴阳的动态平衡,体现了中医学用对立统一运动的观点来指导临床治疗的特点。中医学主张:未病之先,应防患于未然;既病之后,又要防止其继续传变。这种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思想,就是用运动的观点去处理健康和疾病的矛盾,旨在调节人体阴阳偏颇而使之处于生理活动的动态平衡。中医学养生防病治疗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动静互涵的辩证思想。
(三)辩证观念
1.辩证观念的含义:
中医学不仅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着共同的物质根源,而且还认为一切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各个事物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把生命尸健康和疾病看作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变化着的。生命的生长壮老已,健康和疾病的变化是机体自身所固有的阴阳矛盾发展变化的结果。中医学用矛盾的、整体的和运动的观点看待生命、健康和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的思想,称之为中医学辩证观念。
2.辩证观念的内容:
“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为辩证法的核心”(《毛泽东选集》)。阴阳是自然界运动发展的根本规律。生命是自然界物质运动的高度发展,是阴阳二相互作用的结果。生命的本质就是机体内部的阴阳矛盾,“阳化气”与“阴成形”的对立统一,以及机体同周围环境的矛盾统一。人的生命过程就是人体的阴阳对立双方在不断的矛盾运动中取得统一的过程。
“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自然辩证法》)。中医学认为,人与自然、社会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人的生理病理与自然、社会有着密切联系。人体自身的结构、机能,也是形神合一的有机整体,在生理病理上也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中医学强调从联系的观点去认识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去处理健康与疾病的关系。
运动是物质的属性。中医学认为:一切物质,包括整个自然界,整个人体,都是永恒运动着的。其运动形式为升、降、出、入。人体生命过程就是一个动态平衡过程,在动态的相对的平衡之中,显示出人体生命过程的生、长、壮、老、已的各个阶段。
上述中医学辩证法思想的三个主要观点,贯穿在中医学的生理、病理、诊断和治疗各个方面。
①生理学的辩证法思想:它主要表现为人体以五脏为中心,体内外环境相统一的脏象学说的整体观;脏腑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观;气血津液等生命活动的必需物质与脏腑生理功能、精神活动与生理活动之间的辩证统一观等。
②病理学的辩证法思想:它表现为邪气伤人,非常则变,既注意内因又不排斥外因的病因学观点;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强调内因的发病学观点;五脏相通,病变互传,移皆有次,注重整体联系的病理学观点等。
③诊断学的辩证法思想:中医学认为疾病是机体各系统脏腑器官之间,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这种平衡协调生命过程的对立统一的破坏。因此,在诊断疾病时,不是把人体疾病孤立起来就病论病,而是将疾病的形成、发展、变化与人体所处的自然与社会环境联系起来,当作一个整体来考察。主张明天道地理,识社会人事,通过事物的相互关系诊察疾病,由外知内,四诊合参,透过现象认识疾病的本质;察色按脉,先别阴阳,要善于抓住疾病的主要矛盾,从四诊的初级诊断阶段进入到辨证的高级诊断阶段,认识疾病的本质,从而作出正确的诊断。
④防治学的辩证法思想:它体现在从运动变化的观点出发,强调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指导治疗,主张扶正祛邪,调整阴阳;根据普遍联系的观点,提出治病应“必先岁气,无伐天和”,因时因地制宜,以及注意个体差异而因人施治等。治疗上强调“异病同治”,“同病异治”,整体与局部并重,外治与内治结合,动与静统一;证变治亦变,承认疾病的阶段性和治病的灵活性,用药应贵于轻重有度,有方有法等。而辨证论治则是辩证法思想在诊断和治疗上的集中反映。
3.辩证观念的意义:
中医学的辩证观念指导人们从整体、全面、运动、联系的观点而不是局部、片面、静止、孤立的观点,去认识健康与疾病。
(四)辨证论治
1.辨证论治的基本概念:
辨证论治为辨证和论治的合称,是中医学的整体观念、慑动观念和辩证观念的具体体现,既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又是诊断和防治疾病的基本方法,是中医学术特点的集中表现,也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点之一。
(1)症、证、病的概念:
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总是通过一定的症状、体征等疾病现象而表现出来的,人们也总是透过疾病的现象去揭示疾病的本质。中医学认为:疾病的临床表现以症状、体征为基本组成要素。
症状是疾病的个别表面现象,是病人主观感觉到的异常感觉或某些病态改变,如头痛、发热、咳嗽、恶心、呕吐等。能被觉察到的客观表现则称为体征,如舌苔、脉象等。广义的症状包括体征。
证,又称证候。证是中医学的特有概念,是中医学认识和治疗疾病的核心。其临床表现是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机体与周围环境之间以及机体内部各系统之间相互关系紊乱的综合表现,是一组特定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全面揭示疾病本质的症状和体征。其本质是对疾病处于某一阶段的各种临床表现,结合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归纳和综合,从而对疾病的致病因素、病变部位、疾病的性质和发展趋势,以及机体的抗病反应能力等所作的病理概括。它标不着机体对病因的整体反应状态,抗病?、调控的反应状态。如“脾阳虚证”,其病位在脾,病因是寒邪为害,病性为寒,病势属虚。这样,病位之脾,病因病性之寒,病势之虚,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脾阳虚证”。证是由症状组成的,但它不是若干症状的简单相加,而是透过现象抓住了具有本质意义的辨证指标(症状),弄清其内在联系,从而揭示疾病的本质。可见,证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质,所以症与证的概念不同。
病,又称疾病,是在病因的作用下,机体邪正交争,阴阳失调,出现具有一定发展规律的演变过程,具体表现出若干特定的症状和各阶段的相应证候。
病是由证体现出来的,反映了病理变化的全过程和发生、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
症、证、病的关系:
症、证、病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均统一在人体病理变化的基础之上;但是,症只是疾病的个别表面现象,证则反映了疾病某个阶段的本质变化,它将症状与疾病联系起来,从而揭示了症与病之间的内在联系,而病则反映了病理变化的全部过程。
(2)辨证和论治的含义及其关系:
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候。辨证的关键是“辨”,辨证的过程是对疾病的病理变化作出正确、全面判断的过程,即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分析并找出病变的主要矛盾。
所谓论治,又称施治,就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也是研究和实施治疗的过程。合而言之,辨证论治是在中医学理论指导下,对四诊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判断出证候,并以证为据确立治疗原则和方法,付诸实施的过程。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通过论治可以检验辨证的正确与否。辨证论治的过程,就是认识疾病和解决疾病的过程。辨证和论治,是诊治疾病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体现,是理、法、方、药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是指导中医临床工作的基本原则。
2.辨证论治的运用:
辨证论治的过程,就是中医临床思维的过程。
(1)常用的辨证方法:
在临床实践中常用的辨证方法有:八纲辨证、脏腑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病因辨证等。这些辨证方法,虽有其各自的特点,在对不同疾病的诊断上各有侧重,但又是互相联系和互相补充的。
(2)辨证论治的过程:
在整体观念指导下,运用四诊对病人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将人体在病邪作用下反映出来的一系列症状和体征,根据“辨证求因”的原理进行推理,判断其发病的病因。再结合地理环境、时令、气候,病人的体质、性别、职业等情况具体分析,从而找出疾病的本质,得出辨证的结论,最后确定治疗法则,选方遣药进行治疗。这是中医临床辨证论治的基本过程。
(3)辨证与辨病的关系:
在辨证论治中,必须掌握病与证的关系,既要辨病,又要辨证,而辨证更重于辨病。证是疾病不同阶段、不同病理变化的反映。因此,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可出现不同的证候,要根据不同证候进行治疗。如温病的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血分证,就是温病过程中四个不同阶段的病理反映,应分别治以解表、清气、清营、凉血等法。同病可以异证,异病又可以同证。如同为黄疸病,有的表现为湿热证,治当清热利湿;有的表现为寒湿证,又宜温化寒湿,这就是所谓同病异治。再如,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性质相同的证,因而可采用同一方法治疗,这就是异病同治。如,久痢、脱肛、子宫下垂等,是不同的病,但如果均表现为中气下陷证,就都可以用升提中气的方法治疗。由此可见,中医治病主要的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证”的区别。相同的证,用基本相同的治法;不同的证,用基本不同的治法。即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这种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方法去解决的原则,就是辨证论治的精神实质。
中国古代的科学思维主要是直观综合的思维方式。观察是中国传统思维的起点,由现象以辨物是其重要观察方式。而这种现象是建立在感觉器官基础之上的观察。事物的现象是宏观与微观的统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观察已从宏观世界进入到微观世界,既立足于感官的观察,又借助于科学仪器,延伸感官的直觉观察,以弥补其不足。中医学在辨证过程中所取得的四诊资料,是靠感官直接观察而获得的,人们感觉器官直接观察的局限性决定了望、闻、问、切四诊资料的局限性。因此,辨证既要基于感官直接观察,从宏观、整体上把握疾病的现象,又要不囿于感官的直接观察,而应用各种科学方法和手段去获取感官直接观察难以取得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