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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红楼梦新证-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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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勒根,又译墨尔根、莫尔根,默勒根等字样,满语〃 打牲手〃 ,见弈赓《寄楮备谈》,盖含勇武之义。

《清史探微》以为是即〃 睿亲王〃 之睿智聪明义,恐未可据。

一六二九明崇祯二年后金天聪三年己巳四月,金立文馆,命儒臣分为两直,一司翻译汉字书籍,一掌记注朝政得失。

九月,金考试儒生。

天命十年十月,辽阳等地汉人反抗,努尔哈赤查出明之读书人,尽行处死,谓〃 种种可恶,皆在此辈。〃 儒生隐匿得脱者仅二百人左右。至是考取得二百人,凡在皇帝包衣下、贝勒等包衣下及满洲、蒙古家为奴者,皆拔出,按等次赏缎帛、免二丁差徭、候录用。按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 附记〃 一则云:〃 辽阳生员杨某,顺治十七年,总督松江,与无锡进士刘果远会饮,演梨园,酒酣,杨拍案呼曰:止,板误矣!刘问曰:老总台精审音律乎?杨曰:予命亦借是获存。初,辽东之破也,恐民贫思乱,先拘贫民杀尽,又一年,恐民富聚众致乱,复尽杀之。惟四等人不杀:一等皮工,能为快鞋,不杀;二等木工,能作器用,不杀;三等针工,能缝裘帽,不杀;四等优人,能歌汉曲,不杀。惟欲杀秀士。时予为诸生,思得寸进,闭户读书,面颇肥白,被获,问曰:汝得非秀才乎?对曰:非也,优人耳。曰:优人必善歌,汝试歌之。予遂唱四平腔一曲,始得释。杨述竟,即于筵间亲点扳歌一阕而罢。〃 此种看似齐东野语,然参以史籍,盖非诬词,清代官书亦不讳早年攻明城镇杀戮汉民之事,而文士尤所见恶。凡留为奴役者,大抵皆有特种技艺专长或精干可供使令之健男也。

本年,丰润曹邦〃 随清兵出口;及定鼎后,占籍正红旗。〃 此事见《浭阳曹氏族谱北直淑德传记》。谱又载,〃 北京旗籍〃 二则:〃 曹鑛,寓北京东四牌楼干面胡同,……曹首望,住北京孙公园。……〃 按是岁由皇太极亲率兵入龙井关,于十一月陷遵化,越蓟州,徇三河,薄京城永定门,又出通州东渡,陷香河,取永平;明年复陷迁安、滦州,皆留兵守之。又分兵向山海关,被拒,还攻抚宁、昌黎。丰润曹邦,显系此役中被俘之人。(曹邦曾见叙于刘廷璣《在园杂志》)是年冬,明中金反间计,杀督师袁崇焕。

一六三二明崇桢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壬申十二月初一日,曹玺妻孙氏生,一岁。

尤侗《艮斋倦稿》卷四叶二十六《曹太夫人六十寿序》云:〃 于今辛未(按即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腊月朔日,年登六袠。〃 毛际可《安序堂文钞》卷十七叶十六《萱瑞堂记》云:〃 曩者岁在乙亥(按〃 乙亥〃 误,当云己卯,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参看该年条下)皇上勘视河工……尝驻跸金陵尚衣署中,时内部郎中臣曹寅之母封一品太夫人孙氏叩颡墀下,兼得候皇太后起居,问其年已六十八。〃 根据二者合推,知生于本年十二月初一日。曹玺为曹雪芹之曾祖父。既得孙氏生年,曹玺之生乃可推知必不甚悬远。

金自有炮兵,益所向无阻,攻下察哈尔,明之屏障亦失。

按金于前一年因获明炮兵技术,始造红夷人炮,编汉兵为乌真超哈,以佟养性管理之。乌真超哈,满语谓〃 重兵〃 ,用汉语称呼亦仅谓〃 汉兵〃 ,其时亦尚无汉军旗之编立。此与曹家旗籍身份,全然无涉,而说者每不悟,以为曹家应隶〃 汉军〃 旗籍,其为不考,可于本编证之。

又,金于前一年政治上定官制,设六部,军事上围大凌河,明守将祖大寿变节降金。金处置蒙古、汉人办法如下:〃 其自戊午年逃至大凌河蒙古,悉收之。……馀选其精锐,上与诸贝勒收养之,又其馀分拨八旗,令旗下官及诸贝勒下并富户量力收养。〃 是为旗家有蒙古奴之制。大凌河守军〃 分别河东、河西,以河西人归于八旗旧汉民内,以河东自辽东逃去之人给还原主,其馀无主散人俱视应给之处拨给。〃 金制视汉民亦严,〃 八旗旧汉民〃 与新领一般汉人之别,遑论早年归旗之旗奴,有不与后来之汉军严辨者乎,稍考史事,自无误说。

一六三四明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甲戌孙氏三岁。

金之汉官民诉差役繁重,皇太极晓喻之,词婉而实厉。

按前一年六月,金自承〃 ……将士向来骚扰辽东民人,以故至今诉苦不息。〃 诫告〃 今新附人民,一切勿得侵扰。此辈乃攻克明地,涉险来归者,若仍前骚扰,实为乱首,并妻子处死,决不站恕。〃 至本年正月复谕汉人诸语中,透露以下情况:〃 先是尔等俱归并满洲大臣;所有马匹尔等不得乘而满洲官乘之;所有牲畜尔等不得用,满洲官强与价而买之;凡官员病故,其妻子皆给贝勒家为奴。。。。。。。。。。。。。。。。,既为满官所属,虽有腴母,不获耕种,终岁勤劬,米谷仍不足食,每至鬻仆典衣以自给……〃 然后表示目今待遇已大有改善,而若与满洲人之功绩、负担相比,汉人实不足论,自不应再有不满云云。于此可考早期除满人及家属之获罪者,自愿投充者,被俘掠者,皆为旗奴来源外,汉官降金而病故者,其妻孥亦须配与贝勒为奴。曹氏初为王贝勒包衣,此或亦为归旗为奴可能原因之一。

三月,命降金之明军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旗帜用白镶皂,以别于八旗。

五月,始定诸兵种名称,随固山额真行营,马兵为〃 阿礼哈超哈〃 ,步兵为〃 白奇超哈〃 ,摆牙喇哨兵为〃 噶布什贤超哈〃 ,……旧汉兵。。。为〃 乌真超哈〃。孔元帅兵为〃 天佑兵〃 ,尚总兵兵为〃 天助兵〃 (二者则新汉兵是也)。

按自此始定旧汉兵、新汉兵名称。至二者混称,统谓之〃 汉军旗〃 ,更为后来之事。凡此与曹家旗籍身份殊异,不容淆乱。

三月,金考试汉生员;四月,命礼部考试通晓满、蒙、汉文者,取中举人十六名。

一六三八明崇祯十一年清崇德三年戊寅孙氏七岁。

正月,清都察院承政祖可法等请复准旗奴考试事,皇太极与辩。

祖可法、张存仁等汉臣之言略谓:〃 近见礼部谕令儒生应试,满、汉。蒙古家仆,俱不准与试。今各家奴仆皆东西南北俘获之人,中间岂无真才;金、元二代俘获儒生,皆令换出,后得其效,……况皇上前科取士,有奴仆中式者即行换出,仁声远播。今忽改此制,诚恐多费更张。臣等谓各家奴仆皆宜准其考试,但令定中式额数,良家子弟中取若干,奴仆中准额取十名,若得十名真才,何惜十人换出?……〃 皇太极辩曰:〃 前得辽东时,良民为奴仆者甚多,朕著诸王以下及民人之家察出编为民户,又两三次考试,将少通文义者皆拔为儒生。今满洲家人非先时滥行占取者可比,间有一二生员,皆攻城破敌之际或经血战而获者有之,或因阵亡而赏给者亦有之,……乃无故夺之,则彼死战之劳、捐躯之义,何忍弃之乎?若另以人补给,所补者独非人乎?无罪之人强令为奴,亦属可悯。尔等止知爱惜汉人,不知爱惜满洲有功之人及补给为奴之人也!〃 按于此可见拔取家奴考试文义事,亦涉及当时满、汉关系问题。

是岁十二月,清兵趋钜鹿,洪承畴入卫北京;时清已下四十馀城,入山东。

一六三九明崇祯十二年孙氏八岁。

清崇德四年己卯五月,辛巳,清帝于崇政殿,集诸王贝勒大臣,命豫亲王多铎跪受教谕。历数其过失罪恶。众议削王爵,除本夫妻外一切人口家赀籍没入官,清帝命降为贝勒,分其人口家赀。

按努尔哈赤本钟爱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同母三幼子,及皇太极夺立,多铎、阿济格不忿,遇机则劝多尔衮自为计,多尔衮未从。然长子皇太极派与三幼子派之矛盾即成为皇室间大事。此次〃 教谕〃 不过矛盾斗争之一种显著化而已。

皇太极又指责多铎:〃 尔非以亲王掌理礼部者乎?曩者当无事时见持书往明互市之人,犹相抱泣送,今有事征伐,尔兄睿亲王与出征将士,朕避痘,犹且出送,尔乃假托避痘,竟不一送,反携妓女,鼓弦欢歌,披优人之衣,学傅粉之态,以为戏乐!礼部亲王固当如是乎?……〃 按崇德元年皇太极已一再诫谕:〃 昔太祖时我等闻明日出猎,即于今日调鹰蹴毬,若不令往,泣请随行,今之子弟,惟务游行街市,以图戏乐。在昔时无论长幼,穷困之际,皆以行兵出猎为喜,尔时仆从甚少,人各牧马披鞍,自爨而食,如此艰辛,尚各为主效力,国势之隆,非由此劳瘁而致乎?〃〃先时儒臣榜式达海、库尔缠屡劝朕改满洲衣冠,效汉人服饰制度,……如我等于此聚集,宽衣大袖,左佩矢,右挟弓,忽遇硕翁科罗巴图鲁劳萨挺身突入,我等能御之乎?若废骑射,宽衣大袖,待他人割肉而后食,与尚左手之人何以异耶!〃 崇德六年又申戒禁烟酒,好为博戏,闲游市肆。

可见满人建朝以后,居城市,习宴乐,逐渐汉化,其来历已久,不自入关后为然也。

此改〃 教谕〃 多铎后,将多铎降为贝勒,罚银万两,分其奴仆、牲畜、财物及本旗所属满、汉、蒙古牛录为三分,留二分与多铎,其一分奴仆、牲畜全给多尔衮,其满洲、蒙古、汉人牛录及库中财物,多尔衮、阿济格均分。可知本年多铎之正白旗下兵卒奴隶之一部分,曾转入多尔衮、阿济格属下。

是年,清破城六十馀,获人畜六十万,金四千馀两。银九十七万七千馀两。

一六四一明崇祯十四年清崇德六年辛巳孙氏十岁。

四月,令王贝勒等家下汉人学习匠役,三年后永停从所属各牛录中调取办事人与工匠。

五月,大学士范文程奏请于满、汉、蒙古士人内考取秀才、举人,清帝命从公考校。

本年因围攻锦州一役中琐事罪多尔衮等,降多尔衮为郡王,罚银一万两,夺两牛录户口。降豪格为郡王,罚银八千两,夺一牛录户口。多尔衮等至议政署,皇太极命逐出之。

按据罚银动辄万两之例,可见满洲统治贵族所获之富。

一六四二明崇祯十五年清崇德七年壬午孙氏十一岁。

姜士桢归旗辽左,继正白旗佐领李西泉,以李为氏。

钱仪吉《碑传集》卷六十六康熙朝督抚中之下叶一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云:〃 公本姜姓,世居东莱之都昌。……壬午,从龙辽左,继正白旗佐领西泉李公,即以李为氏。〃 李士桢为曹雪芹祖父寅之岳父行,内兄李煦之父。

是年,清攻降明松山、锦州,分道入塞,破蓟州,入山东,破临清、充州,略海州、赣榆、沭阳、丰、沛。始分编乌真超哈为八旗。

按乌真超哈初编时仅一队,崇德二年始分左右翼,四年,再分为四旗,至此始分为八旗,与满洲、蒙古之八旗相仿,然犹无〃 汉军〃 之名也。

十月,定阿济格、多铎等罪,阿济格因〃 国丧〃 歌舞作乐,又几获罪。

阿济格屡出怨语,谓〃 劳苦如此,不若遁走〃 ,又私自行动、罔顾纪律等事,众议籍家口及所属人员,削王爵、夫妻拘禁,清帝命止罚银万两。多铎知情不奏、徇庇通信,罚银千两。

国丧者,指皇太极之正妃(敏惠恭和元妃)亡故。部议阿济格,夫妇俱幽禁,籍所属人员。清帝特免罪,将辅国公札哈纳拘禁,家口属员拨与郑亲王济尔哈朗。此乃多尔衮三幼子派与皇太极、郑王派矛盾斗争之事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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