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证指南-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初次出国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封面贴大1 寸黑白免冠照片,加盖单位公章;表内签署本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由企业自行政审的出境人员需提交有效的“当地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原件和复印件。该审查批件一次有效,由当地外办收存,再次出境需另开具审查批件。
再次出国人员凭出国时填写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到相应的审批单位开具“当地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填写“因公再次出国证明”(一式份,由具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该单位公章),并提交“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原件和复印件。
审查批件的有效期为:当地市户口人员审查批件3 年有效;当地市暂住人员的审查批件当年有效;经批准临时借调人员的审查批件一次有效。
审查批件需由审批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在市外办留有签字样底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审批单位公章;批件上应具有批文号,批准日期及出访人员姓名。
办理政审提交资料(按下列顺序呈报)
(1 )当地市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表;(2 )当地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呈批表;(3 )出国及赴港澳请示(打印、编文号);(4 )合格的邀请函;(5 )身份证明材料①调入当地行政介绍信复印件;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当地户口簿复印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6 )其他特殊要求材料。
2 、审批经政审合格的出国(境)申请,报市外事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
临时因公赴港澳:按有关要求上报材料到市外办(出访费用由市财政局拨款的,须在市财政局核准外汇并在“当地市因公出国赴港呈批表”费用来源栏目盖章),经市外办核准后领取安全学习通知单,带齐因公出国赴港澳呈批表复印件、安全学习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到当地市安全局参加安全学习。同时,当地市外办开具赴香港任务批件,凭该批件和下列资料到市公安局办理赴港澳通行证:(1 )因公出国赴港澳呈批表复印件;(2 )公民因公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审批表各一份;(3 )免冠大1 寸黑白照片每人1 张;(4 )赴港澳通行证;(5 )因公出国赴港澳呈批表复印件;(6 )安全学习回执。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出境人员应按放行条规定的时间通过指定口岸出境,出境时需携带赴港澳地区通行证、放行条及外汇携带证。
临时因公出国:将有关资料报市外事办,报批外汇及参加安全学习方法同“临时因公赴港澳”。经外办批准后,便可办理护照及申办外国签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因公出国赴港澳呈批表原件;(2 )出访请示;(3 )合格邀请函;(4 )政审批件;(5 )合格照片每人6 张;(6 )护照申请表;(7 )外国签证申请表;(8 )申请外国签证所需的特别材料;出国人员出境时须携带:(1 )
有效签证护照;(2 )外汇携带证;(3 )邀请信复印件。
前往不需签证国家须携带出境证明(在市外办护照签证处办理)
附(1 )临时因公赴港(澳)呈报资料及要求:当地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呈批表须用正楷填写,盖有主管单位公章并有领导签字。如出访费用由市财政局拨款,须先到市财政局核准外汇。市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正副职及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填A 表,其他人员填B 表。
因公出国赴港澳请示1。详细说明出访任务、目的(具体项目、以往双方交往情况等)。
2。详细说明出访任务日程安排、出访日期、停留时间、途经国家及地区、出访人员名单及外汇来源(必须与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一致)。
3。编文号。
4。须打印、盖申报单位公章。
合格的邀请函1 、原件或传真件(须有香港传真号)
2 、采用邀请单位信头纸,有印章3 、采用邀请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及邀请人亲笔签名4 、写明被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5 、注明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停留时间6 、注明费用来源有效的政审批件填写公安局制作的两份表格:1。“公民因公事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2。“公民因公往来香港(澳门)审批表”(审核意见栏由主管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有关业务资料,如合同、协议书、公司成立的批文、营业执照、出口批文的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不在本地者,还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3。初次出国者需提交:A。具当地市户口者:调入当地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市内人事关系调动介绍证明、任免职证明复印件。
B。外地户口者:常驻工作人员,需提交派驻地工作的介绍信复印件;单位借聘合同书复印件。
任职证明复印件4。大1 寸免冠黑白照片1 张附(2 )临时因公出国呈报资料及要求:因公出国赴港澳呈批表。要求同附(1 )。
出访报告(须打印,盖申报单位公章,详细说明出访任务,日程安排、出访日期、停留时间、人员名单及费用来源)
政审批件合格的邀请函原件(如是外文淆附翻译件);1。姓名:中文及汉语拼音(与身份证一致);2。准确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高;3。身份、职务、政治面目(党政人员在填写签证表时可作调整,但内部表应如实填写。再注明对外身份);4。详细的家庭住址、电话、配偶姓名等;5。交小2 寸彩色或黑白正面免冠光面纸相片6 张,相片背面注明相片人姓名。
有关业务资料,如合同、协议书,公司成立批文、营业执照,进出口批文的复印件其它特殊材料要求:1。跨地区、跨部门组团的奇…_…書……*……网…QISuu。cOm,应报出国及赴港澳请示和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
2。因公出国培训人员,要呈报因公出国培训批件。该批件在当地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办理。
3。组团出国及赴港澳参加展览会、展销会的,其出国及赴港澳须先送市贸促会签署意见。
4。组织文化、艺术、体育等项目出国进行交流、演出、比赛的,其出国及赴港澳申请须先送市主管单位审批。
怎样办理长期多次出国赴港通行证
当地企业可根据其不同的经营规模及效益、创汇水平,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一次性申请若干业务人员多次出国、赴港澳,从事经营业务活动。生产型企业年出口供货额100 万美元以上,贸易企业年出口额在300 万美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赴港澳长证或多次有效出国确认件。按临时因公出国、赴港(澳)规定审查合格后,直接到当地市外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说明申请理由的申办赴港长证请示1。详细说明申请理由的申办赴港长证请示;2。有效的政审批件;3。填写公安局制作的两份表格:(1 )“公民因公事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2 )“公民因公往来香港(澳门)审批表”(审核意见栏应由主管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4。身份证明材料:(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2 )初次出国者需提交:A。具当地市户口者:调入当地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当地人事关系调动介绍证明信复印件。
B。外地户口者:驻当地内联企业派驻本地工作人员,需提交派驻本地工作的介绍信复印件;单位借聘合同书复印件;任职证明复印件。
5。大1 寸免冠黑白照片1 张6。外汇管理局开具的创汇证明7。新办长证需提供公司成立批文、营业执照复印件8。续办长证或长证换人需补充以下材料:(1 )
赴港记录表(由单位审核并盖章)
(2 )半年内长证使用情况总结(3 )赴港长证使用一览表(4 )提交原持有赴港通行证(5 )提交原办理长证的“当地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呈批表”复印件(6 )办理多次有效出国确认件提交资料及要求(7 )详细说明申请理由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A。公司基本情况成立时间;经济类型;固定资产;总资产;净资产;主要产品;年平均人数。
B。经济效益指标。
C。上一年度总产值;销售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上一年度出口额;上一年度实现利税;纯利润;创汇情况。
D。对外业务往来国家和地区以及对外合作方式及对外合作方式和海外业务开展情况E。公司目前已持有“一年一次审批,多次有效出国确认件”个数,持证人员姓名、性别、职务及确认件的办理方式。
F。申办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
(8 )有效的政审批件A。公司成立批文、营业执照以及高技术企业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创汇大户认定书复印件B。身份证明材料a。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当地市户口簿复印件。
b。外地户口者“调入本地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市内人事关系调动介绍证明复印件。
c。外地户口者“暂住证复印件;内联企业派驻当地工作人员,需提交派往驻地工作的介绍信复印件;单位借聘合同书复印件。
C 任职证明复印件D 大1 寸免冠黑白照片2 张E 申办多次有效出国确认件人员登记表(贴照片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
怎样办理应邀赴台旅行证
凡应邀赴台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的人员,需了解以下程序:1。必须向当地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申请赴台立项,同时需提交:台方机构或个人发出的邀请函、邀请方资信情况、赴台期间的日程安排及赴台经费来源。此外还须经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填写《赴台人员审查表》和《应邀赴台人员申请、审批表》。
2。办理入台证。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立项后,需将赴台人员身份证影印件4 张2 寸黑白照片交台湾邀请方,填写台方发的《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申请书》,由邀请方代理申请《大陆同胞旅行证》(简称“入台证”)。
3。赴台审批。提交“入台证”影印件,由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通知书》,连同《赴台人员审查表》和《应邀赴台人员申请、审批表》以及2 寸正面免冠照片2 张,到当地市公安局签证处办理有关赴台证件。
怎样办理大陆居民因私赴台有关证件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首先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件影印件1 份,光面、黑白2 寸免冠近照6 张。
2。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亲属证明书。如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如1949年后结婚需满2 年或有子女);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书;接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