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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探索-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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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秒,她已经从他的手中消逝。
  他冷笑地转过身子,打算尽速离开此处,因为很快就会有人发现了,但某种异样感使他停下脚步,转过头,眯眼凝望对面顶楼的温室,不过回敬他的只有刺目的反射亮光,可他突然觉得,那光亮中似乎有人站在那,他一时惊惶了起来,急忙匆匆离开。
  男人直直地瞪视著电梯中镜子里的自己,他干么慌呀?那说不定只是眼花而已,这时候怎么可能会有人在顶楼温室中……
  他手指伸向按键,想再回去看看,但——他似乎已经听到骚动声了,现在再回去已来不及。
  算了!说不定只是他多心而已。
  他抬起头,看著电梯上方的电眼,在电梯抵达地下停车场时,他走出去,一手拿出大哥大,边走边说道:“喂!东西到手没?……好!立刻出去跟你会合。”
  坐进已停在电梯门口等著他的汽车中,对司机说道:“我们走!”
  “是!”
  将手机摆回胸前口袋,往后靠向真皮椅背,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可即使如此,心中那股窝囊气还是没办法完全消除。
  贱女人,居然胆敢让他戴绿帽!死有余辜!
  他扬起嘴角。
  不过 惩罚果然还是自己亲自动手执行才有意义!
  第一章
  飞腾大厦中庭聚满了人,有住户、有外面闻风跑进来看的、以及刚到不久的警察和几家传播媒体。
  没有大声喧哗或高谈阔论,有的只是像虫鸣般的嗡嗡声,不断地窃窃私语和交头接耳。
  女子坠楼,当场毙命!
  救护车在外面候著,等检察官到来,而警察在拍完照片后,已将尸体覆上白布,并在陈尸处的四周围起黄带。
  岚春倚在一楼出口的地方,注视这一切,直到此刻,她全身还在发抖,根本无力走出去。
  “夭寿喔,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她这么年轻漂亮,干么这样想不开呀!”
  “就是说啊……”
  站著她前面不远处的两个A栋的太太,低语声传到她耳中。
  “叽——”刺耳的煞车声,引起地方法院的守卫和往来的行人注目,一辆变速脚踏车以帅气的姿态停在法院前面,戴著大口罩的骑士摘下深绿色似忍者龟的安全帽。
  骑士将脸上的口罩拉下,露出一张俊朗帅气的脸庞,只是这张脸庞却不像往日那样自信飞扬。
  一若往常地和守卫点头打招呼。“早安!”
  守卫却以异常兴奋的态度迎向他。“王律师,早!真好,今天见到你了,本以为昨天可以见到你说。”
  “昨天我不用上法庭。”他淡淡地说道。
  “原来如此,不过我还是要说,你真棒耶!把那个胡说八道的女人狠狠教训了一顿!”
  棒?!他可没有这种自得感,低头不语,弯身将脚踏车上锁。“我先进法庭了。”
  “喔,好!你忙!总之恭喜你没事。”
  他点了点头便快步走进去,可一路上,同样的情况反覆发生。
  尽可能快速间进律师公会休息签到后,他躲进厕所中。
  舀了水泼了脸,然后瞪著镜中的自己。
  真是倒了八辈子的楣,他究竟是招谁惹谁了?
  他的脸目前已经成为全国家喻户晓的头条。可恶!他小时候是有想过要成为举世知名人物,可从没想过是这一款的。
  前天,因为媒体的推波助澜,他成为全国头号涉嫌性骚扰的“知名无耻律师”,虽然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赶到了记者会现场,拿出“有力的证据”澄清自己的行为,当场令那名哭诉他恶行的林姓女子哑口无言,说了声“对不起”后便掩面逃脱,丢下傻掉的民意代表及一室记者。瞬间,他又成了全国头号最倒楣、被诬陷的“知名无辜律师”……
  深吸口气,再度告诉自己,新闻热潮很快就会过,日子得要尽快恢复常态才行。
  将白色的风衣脱下,露出一套笔挺的西装,从公事包里拿出领带,迅速地打出个漂亮的领结,再掏出发梳,将被忍者龟帽压坏的头发重新梳理好,看到镜中反射出自信、俊朗的容颜时,确定已戴上专业律师的面具,这才露出满意的神情。
  打开洗手间,和另一名律师打了个照面。
  “呃,早安!陈律师。”
  “王律师,早!恭喜你,前天那一仗打得真漂亮。”
  平静心情立刻消失,他勉强咧了咧嘴。“哪里。”天呀!可不可以放过他?别再提这档事了。
  “尤其当你请那个X小姐确切指出性骚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她说出后,再拿出一卷你们事务所的监视录影带,问她要不要现场放出,好证明她所指控的是否正确时,看到那女人张大嘴巴心虚的模样,实在是好笑。”
  好笑?这招是重击,以后她又该如何做人?想到此他仍旧懊恼。虽然她不该诬陷他,但当著全国观众面前让她颜面尽失、尊严扫地,成了“知名头号骗子”,也非他所愿。
  “你打算告那个女人诬告、诽谤吗?”
  “事务所跟我都还在考虑,如果她愿意出面跟我道歉、解释,我就愿意和解,毕竟她是我的当事人,而我没让她的官司打赢使她因为受到打击而迁怒于我,这点我是可以理解。”他尽量维持平静的声调说道。
  与其说是迁怒,倒不如说是因为她已经习惯依赖他,把他当做浮板,想要紧紧抓住,但被他拒绝,因而恼羞成怒……
  “可这样放过她,不是太便宜她了?”
  “所以要再看看。”律师守则第Y条——绝对不轻易把话说死。“你今天第一班的吗?”迅速转移话题。
  “是呀!你呢?”
  “我也是,原告还是被告?”这是问他担任哪一方的律师。
  “被告!犯了强盗罪的,法官是老崔。”陈律师扮个鬼脸。
  王羲雅露出了解的神情,拍拍对方肩膀。“那你今天就小心老崔施展他的『摧花辣手』功。”所谓的“摧花辣手”是指这位法官一旦审理案件起来,除了快、狠、准以外,还会将犯罪的那方狠批痛骂一番,顺道连律师也一并修理,好像律师不该接这人的案子似的……律师有这个责任在同样是人的法官面前,为同样是人的罪犯保障最基本的权益,不是吗?
  “你呢?”陈律师问道。
  “我今天开合议庭。”
  “噢……”
  距离开庭时间五分钟,再度重整心情,把思绪放在眼前的案子,王羲雅穿上代表律师的镶银灰色领的法袍后才走出休息室,穿过回廊,来到一排都是法庭的走廊前,他稍微瞄了一下每个法庭前贴的公告,约略了解今天有哪些庭要开。
  第三法庭是他今天第一个要出庭的地方,进去后先向庭务报到,然后走到左边辩护人席坐下。
  因为是第一个开庭,整个法庭仍空空荡荡,只有法警、庭务、通译人员及他在,原告及其律师都尚未到达,他打开资料,开始阅读著。
  五分钟后。“法官到!”庭务开口说道。
  他起立,法官与书记官一起从后面的门走出来,法官朝他点了个头便坐下,看了看旁边仍空著的自诉代理人的位置。“自诉人和律师还没来吗?”
  庭务回答:“是的!”
  “那我们等一下好了。”法官转向王羲雅,看了看他旁边的空位。“王律师,你当事人今天……”
  “报告法官,我的当事人杨先生因今天还在大陆洽公,无法及时赶回来,所以特向法官请假。”
  法官皱眉,低头看了一下资料。“那他何时可以来呢?”
  “报告法官,他下个月就可以回台湾来了!而且他有极大的诚意解决和自诉人王先生之间的债务问题。”
  “这样啊……”
  这时原告律师进来了。“抱歉!法官,我迟到了。”匆匆走到右边自诉代理人律师席就位,人还没坐下,法官便开口了。
  “你当事人……”
  “我当事人还在大陆,没法赶过来。”
  “噢?这么巧,两个当事人现在都在大陆呀?要不要叫他们两个先在那边直接把问题解决就好?”法官难得幽默地说道。
  两个律师微微一笑,但没说什么。
  “既然这样的话,我们择期再议,希望两位当事人都可以到场把案情说清楚一点,被告律师也说他的当事人有诚意解决债务问题,我想这样就好办了。”
  “是!法官。”两位律师说道。
  “可以。”羲雅说道。
  “呃,等我问过原告,确认后再向法官报告。”对方律师说道。
  “好!那就先这样订下,如果有什么变动,再请原告律师知会一下。”
  “是。”
  “好,退庭。”
  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就解决了,王羲雅欲走出法庭时,法官叫住他。
  “王律师,有打算告那个女的吗?”
  他暗暗叹息。“多谢法官关心,目前我倾向和解。”
  法官点点头。“唉!真不懂现在的人想什么,动辄就召开记者会,而民意代表也自诩为执法者,根本不管三七二十一,好像谁先在媒体说话,谁就赢了,代表了真理……看了真教人心寒。”
  “是呀……”一旦公诸于世,诉诸媒体,时间成了主观印象强烈发酵的元素,即使最后牵连到的是无辜者,也难以补偿伤害,他算是幸运的,及时反击回去,利用媒体扭转劣势。
  走出法庭,再度回到律师休息室,将身上那件只亮相十五分钟的法袍脱下,小心翼翼摺好后才收进公事包中。
  近来愈来愈困惑,目前这样走到底对不对?尤其前日跟自己的当事人居然会发生这样的牵扯和风波,饶是再怎么坚定、自信的他,也无法不产生动摇和质疑。
  为了能穿上这袍子,不知吃了多少苦头,在学时,每天K书K到睡眠不足,连作梦都是梦到密密麻麻的法条文字,考律师执照时,更是在补习班窝了一整年,过著不见太阳,只见日光灯的日子。
  这样咬牙努力撑著,不就是希望像影集“洛城法网”一样,穿著帅气的法袍,在法庭上滔滔不绝、雄才大辩的伸张正义、捍卫法律……
  可时至今日,只能说戏剧是戏剧,现实是现实,而且依台湾的法律制度,想要像美国律师一样可以大作个人秀的机会实在不多。犹记早期时,他曾为一位被控诈欺的当事人辩护,当时他的当事人因为买卖房子过程处理不当,且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最后房子落到银行手上,买房子的人认为他隐瞒向银行贷款的事实,而一状告上法院。
  当时他准备了好几项当事人为什么不得不向银行贷款的理由,正打算好好地为当事人辩护时,谁知法官打断他,直接转问当事人:“是不是你把房子卖了,把钱拿到手,银行的问题解决就没事了?”
  当事人答:“只要银行愿意接受就可以,而不要强制将屋子以低价法拍,能让我用市价卖出就行了。”
  法官大人说道:“好!那我给你半个月的时间去跟银行协商,让你的房子能顺利卖出,既可以把贷款还给银行,而买你屋子的人也可以得到房子,这样行吗?”
  “可以的!法官大人。”
  “那律师,就请你协助当事人跟银行协商调解,这样一来,就可以撤销刑事诉讼,在民事法庭就可以解决了。”
  啊咧?“呃!是……法官大人。”
  从那一刻起,他发现有些案件,与其花时间在法官面前陈述他的当事人有多少不得已的苦衷而犯了法,还不如定下心来和法官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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