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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新同居物语-第21部分

小说: 新同居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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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蓓蓓带泪的眸子眨也不眨的盯着晨光,她心底为爱情筑起的牢笼已被晨光的真诚所瓦解,她崩溃在他强烈的剖白之中;她在他的臂膀里,忘了曾经有过的挫败,忘了婚礼当天新郎当众而逃,忘了绯闻缠身时凯文离她而去,忘了家人自始至终对她的不谅解,忘了一切一切……
  晨光紧紧的拥着蓓蓓,并狂热的吻着她,这是他第一次吻她,但却用尽他所有的感情吻她的发、她的眉、她的唇,他用着深沉的、恳求的语气说:“跟我走。”
  蓓蓓本来打算跟着晨光一起到巴黎的,反正她的工作目前又处于胶着状态,寄出去的履历全都石沈大海。但在出发的前两天,她却接到一家传播公司来电。
  对方说:“于蓓蓓小姐,我这里是『奥维传播公司』,请你明天下午三点钟到公司来面试。”
  “明天下午?”握着话筒,她心里真是又惊又喜。
  “如果明天你不能来的话,那就视为弃权了。”对方简单而客气的说。
  “好,谢谢你。”蓓蓓却为这一通电话而挣扎、矛盾、不知所措。
  她的衣物都已装箱,Money也送到如意家寄居,晨光满怀欣喜等着与她共赴巴黎,她要如何在这个节骨眼上说她想留下来试试那份工作呢?
  翌日,晨光主动问她:“你很想去那家公司面试?”
  蓓蓓停了半晌,点点头。
  晨光笑道:“这是一个好机会,你应该要好好把握!”
  “可是……”
  晨光阻止她,“如果你为了迁就我而失去自我,我相信你会很不开心的,去那家公司参加面试吧!不要到机场来送我了,我会舍不得离开你的。”
  蓓蓓哽咽的说:“那我们约在左岸咖啡馆见面吧!”
  晨光执起她的手,温柔的亲吻了一下,“我每天下午都会在那里等你,一直等到你来的那天为止。”
  晨光到了巴黎也有六百多个日子了,他每天都在塞纳河左岸一家古老而宁静的咖啡馆里给蓓蓓写信。蓓蓓习惯性的将收到的信笺收进一个大木盒里。
  虽然现在才清晨五点,蓓蓓喝了一杯咖啡后,便在如意的电话催促声中,直奔婚纱摄影礼服公司陪如意化妆做造型。
  如意对着镜子左顾右盼的说:“蓓蓓,以前一天到晚听你嚷嚷要找个人嫁,搞到后来居然是我比你先嫁出去。”
  “小心待会儿阿德也落跑。”蓓蓓玩笑的说。
  “放心、放心,有了你的前车之监,我在前两天就拉着阿德到法院公证了。”如意笑道。
  如意和阿德的婚礼在教堂举行,观礼后,寒冷的天空露出了难得一见的艳阳,众亲友们簇拥着这对欢喜的新人步出礼堂。如意上车前将捧花用力扔向众女眷,这束玫瑰捧花不偏不倚的落在蓓蓓怀里,周遭的亲朋好友笑着闹着,欢呼不断。
  蓓蓓心想,明天她就要带着如意“扔”给她的幸运,乘着飞机飘洋过海的去见晨光了。
  她几乎可以想见晨光坐在咖啡店的模样,午后的阳光暖烘烘的透过格子窗而洒了他一身,他低着头,握着铅笔沙沙作画,或是写信,店里弥漫着一股温暖的热气,是咖啡的香味,那气息跟那间店的历史一样长远……
  “蓓蓓——”有人在身后叫她。
  蓓蓓转身,怔住了,不是要经过十六、七个小时的飞行才能见到他的吗?
  “我明天就要上飞机了,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呢?”蓓蓓怀疑自己是不是掉入时空转换机里,晨光怎么会活生生的出现在她面前呢?
  晨光也顾不得教堂前还有一些不认识的男男女女,他一把将蓓蓓拥进怀里说:“我担心你一个人搭飞机,担心你出了机场连计程车都不会叫……”
  蓓蓓哭笑不得的捶着他的胸膛说:“那我机票都买好了,还跟公司请了假怎么办?”
  晨光拉着她往教堂里跑,“牧师还没走吧?现在就请他帮我们证婚。”
  “你疯啦”蓓蓓大叫。
  “择日不如撞日,而且今天一定是个好日子!现在结完婚,明天我们就可以到左岸咖啡馆度蜜月了!”
  “你不是在开我玩笑吧?”蓓蓓跟着他往教堂里面跑。
  “我连戒指都准备好了。”晨光的脚步丝毫没有迟疑。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你真的愿意娶我?”蓓蓓气喘吁吁的问。
  晨光大声说:“我愿意!”
  跋 荳荳
  到现在为止,妈咪已经完成三本长篇小说了。我和小丸子(我妹妹)都比较喜欢妈咪留在家里写小说,因为她以前写剧本的时候一天到晚都要出去开会,一开会就把我们关在笼子里,而且一关就是很久,甚至还有彻夜不归的纪录,我和丸子只好在家里生闷气。有时我因为气不过,就会在地板上尿尿,但是丸子比我更恶劣,她偷偷的跑到妈咪的床上便便,结果我们两姐妹当然是被痛打一顿了,而且还要面壁罚站二十分钟呢!
  妈咪说她这本小说的故事灵感是来自于一个跟她合作过的电影公司。她很不喜欢那家公司的老板,因为他找了一堆“星探”,每天在街上闲逛,看到漂亮的俊男美女就把他们拉到电影公司试镜,然后收两千块钱的试镜费,可是根本就不可能把这些人捧成明星嘛!妈咪说这是老板用来赚钱的把戏,但因为她跟公司里面的总导演交情还不错,所以就继续合作到那家公司的老板落跑为止。
  妈咪说像这样假借演员训练班之名,行敛财之实的公司还不止这家呢!所以她想在故事里把这种事情写出来,免得一些想当玉女明星的美女最后都流落去演3级片。
  上个月妈咪到普吉岛度假,回来时只拍了七、八张照片,因为他们去的时候碰到那里刮台风下大两,听说一大片橡胶园的橡胶树都被风吹得东倒西歪,但是妈咪还是觉得这样的天气不会把皮肤晒黑最好了,何况她既不会游泳也不敢玩水上活动。她说下次再去玩,她要在沙滩上找一个欧巴桑过来帮她编辫子、涂指甲油。
  昨天妈咪去忠孝东路一家看起来很厉害的发廊剪头发,她一直说要把头发留长却每个月都去剪。那个造型师是一个帅帅的男生,而且能言善道,于是妈咪就放心的把头发交给他。但她回来后我们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因为她的头发短得跟男生一样。我想她要重新把头发留长的愿望恐怕不可能达成了。
  说起头发我还真羡慕小丸子,虽然我和丸子都是点点妈妈生的,但不知为什么,她从小就留得一头秀气的直发,举止文雅、动作优美,可是我却天生长得比较“壮”。前几天妈咪送我们去美容院染头发时,我看见我哥哥了,他的脸型跟我一模一样,可是身材比我苗条,唉!还好妈咪说她比较喜欢抱我,因为我抱起来肉肉的。
  我知道妈咪这篇小说里写了一只狗,但她写的不是我跟丸子而是外婆家养的Sugar哥哥,因为Sugar哥哥每天都在家里随地大小便,惹得外婆十分生气,所以妈咪决定让憬桦阿姨带他去结扎,没想到他就不停的发胖,现在已经胖得跟一只绵羊差不多了,妈咪可能是对他感到有点愧疚才把他写到小说里去。有了这个前车之监以后,我跟丸子都很乖,再也不敢在妈咪写稿的时候吵闹,免得她说我们再鬼叫,她就把我们带到医院去把声带割掉。
  PS。  荳荳和丸子是苏桦的爱犬。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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