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语者(法医秦明系列1)-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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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觉得是交通事故吗?”师父问市局的杨法医。
“不像,没有擦伤。”
“虽然交通事故的损伤通常会伴有皮肤拖擦伤,但是也有仅有一处损伤的案例。现在天冷了,穿的衣服多,如果受力恰巧能导致人没有裸露部位着地,可能就是没有擦伤的。”师父说,“不过,这个案子有问题。拉去殡仪馆进一步检验吧。”
医院的门口,王启和李解放的妻子都在门口等着。王启见我们出来,问:“我的钱呢?”
“他的随身物品没有钱,只有一张身份证。”民警说道。
“肯定是拿我的钱去赌博了,输光了被车撞,活该!”王启咬着牙说。
“我们要去殡仪馆对尸体进一步检验,彻底排除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师父向李解放的妻子说。
李解放的妻子点点头,对于李解放的死,她没有太多的悲伤,更多的可能是解脱。
“不会是刑事案件的吧。哪有杀人不弄死就扔路边的?那要是救活了,岂不是自寻死路?”民警提出了质疑。
“我们只是怀疑,没有下达结论。”师父说。
到了殡仪馆,师父一声不吭的和我们一起做完解剖。师父解剖的时候不喜欢说话,因为他认为多说话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判断。
解剖完,我们聚在水池旁洗手。
师父突然对一旁的民警说:“交刑警队立案吧。”
别说站在一旁的民警,就连我都十足的吃了一惊。立案必须是要发现有犯罪事实的,通过这几个小时的解剖,虽然看到了一些损伤,但是也不能完全肯定就不是交通事故的损伤啊,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您确定这是一起命案?”民警在一旁悄悄的问道。
“可以排除是交通事故损伤,应该是直接打击所致。所以,应该是一起命案。”师父斩钉截铁的态度再次展露出来,“走吧,我们去会议室,和专案组介绍一下尸检情况。”
会议室里,刑警队员们面色凝重。一起这样的命案发生,大家都会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非常重。当刑警时间长了,就会有那么一种情结,欲罢不能的情结。即便刑警最为清苦、最为辛劳、最为危险,但是当过刑警的人,心就一辈子是刑警了。因为每起案件的发生,刑警们一方面会为接下来的辛苦工作而担忧,一方面又会对面临的挑战而充满欣喜。
“尸体的损伤主要集中在头部和四肢。”师父对照幻灯片慢慢的说道,“虽然死者的头部抢救手术过程中取掉了部分额部颅骨,骨瓣又未能在医院调取,不能看清楚骨瓣的骨折形态,但是我们可以通过CT片看到,这是一个条形的骨折线,没有凹陷、没有粉碎。这样的骨折线在交通事故损伤中很少见,一般出现在直接打击和摔跌导致的颅骨整体变形的过程中。”
“您说的是这种骨折线要么是直接打击,要么是摔跌?那么怎么能排除是摔跌导致呢?”
“我们知道,摔跌区分于直接打击损伤,主要是看对冲伤。对冲伤指沿头部作用力方向,着力点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如枕部受碰撞,额部的脑皮质发生挫伤,而额部头皮、颅骨都无损伤。一般见于运动中的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后突然减速运动时发生。所谓的减速运动就是摔跌、磕碰等。”师父的理论功底是非常扎实的,背起名词解释比书本还准确,“本案中,死者的额部脑组织有挫伤,边缘有出血,而对侧的枕部头皮、颅骨和脑组织都没有损伤,可见,这不是对冲伤。”
“没有对冲伤就可以肯定是直接打击的吗?”刑警们对案件的定性还是抱有怀疑的态度。
“尸体表面上看头部是没有损伤的。”师父放映尸体正面照片,“但是我们仔细观察可以发现,他的额部正中隐隐约约的有一些颜色的变化,而这颜色的变化恰恰就是沿着骨折线的方向。虽然头皮下因为手术而广泛性出血,看不清是否有外伤痕迹,但是我们仔细的沿颜色变化的地方切开皮肤,观察表皮层和真皮层,会发现皮肤的真皮层是有出血的。这样的出血通常都会出现在外力作用挤压皮肤的时候而形成。”
“嗯,您说的有道理,我这个外行也明白了这里的损伤应该是外力直接作用导致的。”刑警支队长说,“但是,为什么不能是车辆直接撞击导致的呢?如果是车辆的某个部位直接撞击到了头部,不也是这种损伤吗?”
师父说:“这要分两个方面来说。一个方面是致伤工具的推断,这个我待会再说。另一个方面足以证明这不是车辆撞击,那就是交通事故的损伤形态。交通事故的损伤通常会形成二次损伤,所谓的二次损伤通常是磕碰、摔跌伤。简单说,车辆撞击人头部后,人会怎么样?”
“后仰摔倒。”
“对,既然会后仰摔倒,那么位于撞击点的身体另一侧必然会有二次损伤。”师父信心满满,“本案中,尸体头部有伤,后脑、背部都没有损伤,这不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的特点。”
整个会议室的人频频点头,大家开始被师父说服,认可师父的观点。
“另外,我们检查了尸体的四肢关节。”师父继续放映他的幻灯片,“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被撞的人会翻滚、摔跌,死者的四肢关节容易受伤。但是本案中,虽然死者的双膝关节都有明显的出血,髌骨下方关节腔内都是出血,但是肘关节却没有出血。难道一个人被撞击翻滚以后可以只用膝关节着地,肘关节腾空吗?又不是杂技演员。”
师父说了一个冷笑话,全场没有笑,大家都在皱着眉头思考着。
“不仅如此,我们知道,交通事故损伤中,着力点通常是车辆和地面,都是些表面粗糙的东西。”师父指了指水泥地面,“人要是在这样的接触面上迅速翻滚、位移、摔跌,必然会在皮肤上留下擦伤。而本案的尸体上没有一点擦伤。”
连我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师父迅速的翻动尸检照片,从尸体表面的皮肤看,确实没有发现一点擦伤或者挫伤。
“您说的有道理,我们也认为这确实是一起打击人头部导致重度昏迷后抛尸到现场的案件。”刑警支队长说,“但是这样的案件很难找到头绪,不知道我们该从何处下手呢?”
“现在,我们就说一说致伤工具的事情。”师父仿佛答非所问,刑警支队长有些尴尬,“刚才说了,认定不是车辆撞击的另一条依据就是致伤工具。”
这时候的我苦思冥想,做了不少尸检,我也隐隐感觉到这案件的致伤工具不是车辆的突起部位,但是却无法表述出来依据和观点,总觉得是潜意识的经验在告诉自己这是一个软物所致,可是软物又怎么能导致颅骨的骨折呢?
“我们看到,这里虽然有颅骨骨折,但是皮肤的损伤却很轻。”师父用激光笔指着尸检照片上死者的额部说道,“这里的皮肤表面没有印痕,没有擦伤,皮下也应该出血不多。但是真皮层却有挤压形成的出血,又有颅骨骨折。这样的工具应该是条形的、便于挥动的、质地柔软、韧性十足、表面光滑的棍棒类工具。”
别说侦查员,就连我都听的一头雾水。
“能说的清楚一些吗?”刑警队长摸了摸脑袋,龇着牙说道。
“其实作为法医,只能这样描述致伤工具,毕竟法医不在作案现场,没有看到犯罪分子手上拿的什么东西,所以这样描述才是客观的,直接说是某种工具,就是猜测了。”师父笑着说,“不过,这个案子的致伤工具比较特别。我认为,橡皮警棍具备我刚才说的所有工具特征。”
对于这个大胆的猜测,大家并没有欢呼雀跃,反而更加凝重。沉默了两分钟,刑警队长说:“您是说,是我们自己人干的?”
师父没有吱声,一旁的派出所民警说:“不会吧,我们配发单警装备两年了,警棍早就不用这种橡皮棍了,都是便携式的。”
“现在还有没有什么人可能具有这种橡皮棍?”师父问道。
“好像有些企业的保安还在用。”派出所民警对这方面更为了解。
“保安?”刑警队长问道。
“可能性比较大。而且还是当过兵的保安。”师父说。
“当过兵的?”刑警们对犯罪分子刻画这一问题是最感兴趣的,如果刻画的准确,可以大大的减少办案成本、缩小侦查范围。
“仅作参考。”师父对于依据不是非常充分的推断偶尔也会保守一下,“大家看。”
师父放映的幻灯片是死者外裤小腿背侧的照片,他说道:“小腿的后侧有形态特殊的灰尘,虽然看不清楚,但是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一个鞋印。”
“鞋印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刑警队员们有些等不及了。
“但看这个鞋印是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结合一些细微损伤看,就有结果了。”师父切换到死者手部解剖的照片,“死者的中、食指指、掌关节的肌腱有拉伤出血。虽然在纠纷殴斗中容易扭伤手指,但是通常扭伤的是手指的侧面或掌面肌腱,背面肌腱损伤的非常少见。结合裤子上的鞋印,我们来重建一下这个过程。”
我十分佩服师父的观察力和联想力,看到手部损伤的时候,我完全没有在意,简单的拍照就结束了,没想到师父还能利用这么轻微的损伤来做文章。
师父走到我的背后,将我的手臂反背到背后,一边比划一边说:“只有这样将手指、手掌弯曲,才能形成这样的损伤,加之一只脚踩在死者小腿上,大家可以看看,这是什么动作?”
“擒拿!”都学过擒拿格斗的刑警队员们几乎是异口同声。
“是的。”师父微微一笑,“我也认为这样的损伤应该是在被专业的擒拿动作制服的时候形成的。如果是学过擒拿的,只有是咱们刑警或者是武警了。结合之前的橡皮棍,我觉得,退伍武警转行做保安的人可能性比较大。”
这都是一些推理猜测,依据不是非常的充分,所以师父才显得比较保守:“这个,仅供参考。”
“您是说,一个退伍武警拿着橡皮棍抢劫?”刑警队长也开始了他的猜测,“马路上碰见受害人,用棍子打晕受害人,然后拿走了受害人包里的钱?”
“不会。”师父摇了摇头,恢复了斩钉截铁的表情,“第一,如果是路遇抢劫,没有必要在大马路上翻包,拿钱不拿包,直接拿走包不就得了?第二,我认为被害人遭袭是在室内,而不是在室外。”
“哦?在室内都能看得出来?”刑警队长对师父的眼神已经从平视变成了仰视。
“是的。刚才我们说到了尸体的双侧膝关节都有明显的出血。这样的出血是髌骨和硬物挤压、摩擦造成的出血。”师父说,“髌骨和硬物挤压、摩擦通常见于什么情况?”
“跪着呗。”
“既然是有跪着的过程,肯定不会是在马路旁边了。而且,髌骨的表皮和相应部位的裤子上是没有擦伤的,这说明他跪着的地面应该是非常光滑的地面,比如地板砖、大理石,至少肯定不会是柏油路。”
刑警们纷纷点头:“您是说他有被控制的过程。”
“对,这一点我敢肯定。”师父说,“不仅死者尸体上的损伤提示了他生前有跪着的过程,而且他的双腕关节皮下组织和肌肉也有轻微的条状出血,这样的出血应该是被软质绳索捆绑形成。”
“哦,原来是熟人作案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