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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满清异姓王-第15部分

小说: 满清异姓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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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爷,刚才你说要寻个稀奇玩意儿给老佛爷贺寿?”善宝灵动的眸子忽闪着,笑眯眯的问弘昼。

  “是啊,难道你有办法?”弘昼眼睛一亮,匆忙问道。

  “看到那孔明灯了吗?”善宝笑盈盈的问。

  “孔明灯,奶奶的,你玩儿老子啊,这样的孔明灯,老子要多少有多……难道你是说做它个成千上万的,到时候……不错,这个主意倒是透着新鲜!”

  善宝微笑不语,心说这王爷倒也不笨,就是……这就是代沟,隔了几百年的代沟啊!


 第二十三章 跃龙门勘破势利情 '本章字数:2216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12 04:49:03。0'
  善宝当官袭爵的消息像长了翅膀,都不等他回家,伍弥氏便得到了消息,一颗心喜的都要跳出腔子来了,拿出银子让红杏去买些鸡鸭鱼肉之类,又让赵红杏的女儿打扫庭院,她自己则梳洗沐浴,打扮的齐整,进入后院的祠堂给祖宗上香,将这个好消息通知钮祜禄家先祖。

  等到善宝辞了弘昼到家的时候,发现平日冷冷清清的院落中居然传来好多人说话的声音,心说这消息到是跑的挺快,入门一看,就见正厅大敞着,里边或坐或站的有不少人,皆是女人,除了冯氏和冯雯雯自己认识外,其她的居然一个都没见过。

  “善宝快来,额娘给你介绍,这是你舅妈,这是你表姑,这是你堂嫂……”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平日里老死不相往来的人,听了善宝当官的消息后,一个个都像雨后的春笋一般冒出了头。

  善宝虽然心中不以为然,可看伍弥氏那容光焕发的模样,却也不好扫了她的兴致,耐着性子,强撑着微笑,一个个的跟这些人们打着招呼,轮到冯氏的时候,他却沉默了。

  冯氏也自尴尬。她是背着英廉来的,看着眼前这俊秀的少年,想着前些日子此子还是一文不名,想不到一朝得宠,马上就鱼跃龙门,不禁想起那句“宁欺九十九,莫欺刚会走”的古话,心中说不出的失落。

  冯雯雯依旧是一身鹅黄,却好像没有冯氏的顾忌,蹦跳着走到善宝身边,伸手挽住他的胳膊轻轻晃了两下,娇憨的说道:“善宝哥哥,现如今你当了官,我爷爷再也不敢阻挡咱俩的婚事了,你开心吗?”

  真的不敢阻挡吗?恐怕未必吧!

  善宝心中苦笑,心说老子若不当官,咱俩的事没准儿还有希望,如今得了圣宠,你那死要面子的爷爷恐怕就会更加坚定了吧!

  “雯雯,”冯氏见善宝尴尬,匆忙唤道,“过来,如今你善宝哥哥成了官身,就不能像以前那么随便了,知道吗?”

  其她女人瞅着三人,一个个暧昧的笑,伍弥氏端坐在中间的椅子上,看着眼前的情景,心中突然像被人灌了蜜一般。

  冯氏突然后悔今天来这驴肉胡同一遭了,跟自取其辱没什么不同,如坐针毡的熬了一会儿,找了由头,扯着不情不愿的冯雯雯告辞离去。其她女人瞅着天色不早,也撂下些“好好干,早就看好你”“以后常来家里玩啊”之类的话头,告辞而去。

  终于安静了。

  将一众女人送出府门,福康安正要拉着伍弥氏回房说话,突听胡同口马蹄得得,回头一看,见福康安裹着一件玄色大氅骑马而来,不禁停下了脚步,站立在大门口等他。

  “我去厨房帮帮红杏!”伍弥氏看一眼远处的福康安,轻声说了一句,扭身回了院子。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善宝望着福康安匆匆而来,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来,回忆着在宫中时自己对那乾隆奴颜婢膝的丑态,他突然间犹豫了:真的这么稀里糊涂的出仕么?围着那么个半截土卖身的中年人做几十年的官,等他死了,再围着他的儿子做个几十年?自己已经稀里糊涂的得罪令皇贵妃了啊,不会自己空努力一场,最终依旧是一条白绫吊脖子吧?

  何其苦逼的人生啊!

  他叹了口气,眼睛中蒙上了一丝忧虑。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莫不是欢喜糊涂了吧?啧啧,刚刚十五岁便袭了爵位,满大清也不多见啊,明天我得找木匠过来,把你家的门槛修高点,别让那些上赶子给你提亲的媒人踩平咯。”福康安下马,用手在善宝前边晃了晃,取笑着,说出的话却仿佛刚从醋缸里捞出来似的。

  “呸,”善宝啐了一口,叹息一声道:“知道吗,你没来之前,我刚送走那帮子平日老死不相往来的七大姑八大姨们。”

  “怎么,感慨了,这就叫‘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人们就是这么现实。”

  “是啊,是啊,这不你也来了吗?咱俩认识这么久了,你可是第一次登门呐,这才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呢!”善宝忍不住逗福康安道。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福康安吟道,突然呸的一声,推了善宝一把,恨恨的道:“爷是那样人吗?你小子用的着爷巴结你?”

  “嘿嘿”善宝但笑不语。

  “对了,你也看《石头记》?”福康安忽然撞了善宝一下问道。

  “《石头记》?”善宝心说,就是那《红楼梦》吧,点了点头,“是啊,你也看?”

  “嗯,这书写的太好了,满京城的王公贵族们,人人手抄一册,流传广着呢,可惜……”

  “可惜怎么了?”善宝忙问。

  “可惜这曹雪芹最近得了病,写到第七十九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就没了下文,前些日子我还琢磨着去看看他呢,这些日子忙着你的案子,都给忘了!”福康安叹息道,说着看向善宝,想着能听他感激自己一句。

  却见善宝张大了嘴,忙问:“怎么了?撞鬼啦?”

  “呸,你才撞鬼了呢?”善宝合拢嘴巴,心中却翻腾起来——他酷爱古文,自然清楚记得曹雪芹这位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文学家的死亡日期,1764年,换算成乾隆纪年,便是乾隆二十九年,今年可是乾隆三十年了啊,怎么……?

  “没撞鬼你刚才怎么了?”福康安伸手探了探善宝的额头。善宝一把将他的手打开,“别沾我便宜,对了,你什么时候去看那曹雪芹啊,能带我一起去吗?”

  “当然可以,”福康安求之不得,连连点头,“正好前几日仓山居士也来了京城,来我府上看过我阿玛,据说现在就住在曹寻芹那里,到时候一起让你见见。”

  “袁枚,袁子才?”善宝惊问。

  “是啊,正是他,自从辞官之后,万岁爷屡次召他入朝,他都不来,我反正是挺佩服他的。”

  南袁北纪嘛,谁不识得呢?善宝此刻心里已经有些麻木了,点了点头,“明天有事吗?没事咱们一起去看看他们吧,我也想长长见识呢!”

  “明天恐怕你得待在府中等着接旨,我也得入宫当值,后天吧,后天我跟阿里兖请个假,咱俩一起去!”

  “好,一言为定!”善宝伸手与福康安击掌,这才请福康安入内。


 第二十四章 风雪住善宝试新衣 '本章字数:2219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13 00:13:47。0'
  第二天早起,好像老天爷都知道了善宝当官的消息似的,风停雪息,昨儿个墨染似的的天空跟被水洗过似的,蓝的像那三品官帽子上的顶子仿佛,日头暖暖的让人打心里儿里舒服。

  家里太穷,虽然这些日子福康安多有帮衬,不过忙着善宝的案子,伍弥氏也没雇的上买俩丫鬟,不过那赵红杏母女官司了了之后,依旧住回府上,好像还记得当初通州码头上说过的话一般,等善宝起来的时候,发现往日需要自己打水的脸盆里早就放好了热水。

  青盐漱口,热水敷脸,昨夜一夜无梦,善宝觉得神清气爽,浑身上下透着精神。

  伍弥氏早早起了床,本来站在廊子上跟赵红杏说话,听到善宝院子里传来动静,便让赵引娣去叫。

  赵引娣就是赵得柱的女儿,梳洗干净,穿上新衣服的她长的粉雕玉琢,若不是身子瘦了些,倒像个瓷娃娃。她今年说九岁,什么事都知道,这些日子善宝的所做所为她都瞧在眼里,虽然两人很少说话,其实在她心里边,已经拿善宝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善宝后世便喜欢女儿,可惜一直到三十多岁也没实现过这个愿望,瞧见干净俏丽的小丫头,打从心里透着喜欢,便上前牵住她的小手,笑眯眯的问:“引娣啊,找叔叔有事吗?”

  引娣手一抽,不过是下意识动作,见善宝抓的紧,便不再反抗,任他抓着,心中暗想,你才比我大几岁啊,就这么老气横秋的自称叔叔?却不反驳,小声道:“夫人听您起了床,让我叫你过去呢!”

  善宝点头,牵着引娣出了跨院,见伍弥氏和赵红杏后,先请了安,这才问道:“额娘叫我,有事么?”

  伍弥氏眼睛弯着,眉梢都是笑意,指了指赵红杏道:“咱家平日里穷,额娘也没钱给你做身好衣服,这不,昨儿万岁爷赏了你缎子,昨儿你睡了之后,我跟红杏赶着给你和福宝一人做了件袍子,想让你来试试呢。”

  说着话,红杏从屋里捧着一件石青色的长袍款款走了出来,递给善宝:“做的急,也没来得及绣花,少爷先凑合穿着。”

  “不是说了叫我善宝就行嘛,如今你已是三品诰命,整天少爷少爷的叫我……”善宝想说京中人多嘴杂,万一哪天传到乾隆耳朵里,就他那性子,非得给自己穿小鞋儿不可,可是抬眼看红杏眼神坚定,便住了口,叹息一声,心说爱咋地咋地罢,拿起袍子端详,但见针脚细密,裁剪得当,衣服边袖口上还用红线锁了边儿,配上青绿色的缎子,显得特别鲜亮而又喜庆——他纠结于自己的长相,其实是不怎么喜欢这样的颜色,但看伍弥氏和红杏那期待的眼神,还是拿回了自己屋里将袍子穿到了身上。

  善宝特别别扭,红杏和伍弥氏看了却眼前一亮,赵引娣瞪大眼珠小声说道:“哥哥穿这身衣服好漂亮啊,妈妈,我也想要!”赵得柱是汉人,引娣称呼赵红杏自然叫“妈妈”,称呼起善宝来,不知怎么就冒出了个“哥哥”。

  “引娣,以后不准用‘漂亮’这个词儿形容叔叔知道吗?”善宝现在最忌讳听到这俩字,倒没注意人家叫自己“哥哥”,无法对一个小姑娘发作,只得循循善诱。

  “可哥哥就是漂亮啊,都快跟妈妈夫人一样了。”引娣小声嘀咕了一句。

  善宝却听到了耳朵里,脑门一黑,险些跌倒,却也不好再说什么,抬眼看一眼伍弥氏,见她咪迷笑着,再看赵红杏,眼角扫着别的地方,咬着嘴唇,神情好像有些尴尬,又像是憋着笑意。

  洗去脸上灰尘后的赵红杏并未像善宝想象中的那样不可方物,其实相貌并不如何出众,不过五官端正,鼻梁高挺,两道眉毛微微上挑,比一般女人的颜色要稍重些,稍粗些,让她多了份英气,也多了份韵致。若是再配上旗袍下那高耸的丰盈,翘挺的隆臀,倒是真的符合了那“尤物”二字——难怪那李银要在码头上抢人了。

  善宝还从未仔细打量过赵红杏,这一细看,便有些口干舌燥,匆忙丢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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