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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逆天救世-第17部分

小说: 逆天救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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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祭暗流”“冲”一道暗红色光刃向我袭来,可是我觉得它太慢了。“嗖”我有消失在空气中。“在哪?”他四处搜寻着我的身影。“在这”我出现在他上空,人剑合一朝他冲去。张凡山慌忙躲闪,可还是晚了一步,他的手臂被我划开,露出了阴森森的白骨。

  先前我不明白既然他有这么厉害的招数,为什么他要犹豫片刻才肯用。现在看到他气血翻腾,脸色苍白,连右臂也抬不起来了。我就明白:他那一招有反噬力。

  “你,为什么还没死?”张凡山指着我语无伦次的说道。

  “因为我还没有杀掉你这个连亲生女儿都要杀害的禽兽!”我愤怒地说道。

  “哈哈哈哈,禽兽?禽兽尚且还有一丝怜悯之心,而我没有,所以我不是禽兽!秋凝,秋凝又算得了什么?”张凡山一点也没有感到愧疚,反而更加疯狂起来。正如他说说,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

  “告诉你一个秘密,当年秋凝的母亲便是被我下了迷药,强奸后才当我的妻子。我为了控制她,还给她施了迷幻术,她的滋味可是让我好生怀念,要不是她看到了我的秘密,被我杀了,我还准备再生几个秋凝呢!哈哈哈哈!我再问你,你有兴趣同我共创大业吗?我可以为你找春凝,夏凝。。。。。。”

  “畜生,够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带着愤怒朝他砍去。“轰轰轰”一切都化为了灰烬。“是结束的时候了。”我想。

  “哈哈哈哈!”那熟悉二可怕的笑声再次响起。“你认为我冥帝就只有那种程度吗?”一个身披黑袍,手持一把杀气腾腾的刀的人站在我面前。他很像张凡山,但绝不是张凡山,他比张凡山更有霸气,更有王者之势!

  “你是谁?”“我还能是谁?我便是冥帝,真正的冥帝!我本不想过早暴露实力,但凡人就是凡人,肉体太不堪一击了。还有一点就是我没有想到你的实力竟然已经这么强大了,已经有了接近中级仙人的实力,这样凡体才被你所破。但是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便是真正的冥界之王——冥帝,也将是日后的万界之王。你是必死无疑!”

  “是吗?我还是对自己很有信心的。”我不屑的说道。

  “那就试试吧!记住。”他指着手中的那把刀说道:“他的名字叫‘修罗’。此招的名字为:修罗斩。”

  “嗤”他瞬间移到我面前,那速度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刀劈下,我抬起逆天抵挡。

  一剑一刀两把绝世神刃在空中对峙,虽然并没有相碰撞,但产生的力量足以摧毁任何事物。此时我终于明白他刚才并不是在吓唬我。

  一个声音在我心中响起:“让我来,让我来。”我不想让别人管我的事情,所以没有同意。“不行,你对逆天还不够熟悉,让我来或许才有一丝胜算,相信我!”“好吧!我就信你一次。”。。。。。。

  “嘿嘿嘿嘿,我们又见面了。”逆宇笑道。“见面了又能怎么样?”“你不问问我是谁吗?”“我不管你是谁,你与他都得死!”

  “碰碰碰”两把利刃交织在一起,逆宇有些力不从心了。“看来你又要输了。”冥帝叫道:“六重地狱火”。熊熊烈火从天而降,这次的威力要远大于从前。

  但是逆宇并没有惊慌,他双手持剑,大喝一声:“怒吼吧!逆天,现出你最终的形态!现在,我赋予你新的名字——逆天霸世”逆天又化为了无形气剑。

  “异世霸力”逆宇大叫一声,将手一挥,如一阵风将大火吹散。“该我出招了,神魔归元斩。”伴着呼啸声,我体内的力量喷涌而出,不经处理,虽朴实无华却颇具威力。

  张凡山又说道:“想不到你还有这种力量。”说完他双手交叉收缩,又放开,道:“看我的道魔冥斩剑”。“嘭嘭彭”两股力量打在一起。震波将逆宇震开数尺,可冥帝却纹丝不动。

  “兵器再好也终究弥补不了实力的差距呀!”冥帝叹道。“你还是要输。三重灭世波。”无数道紫黑色的光从修罗刀中发出,射向逆宇。

  “混元盾”逆宇周围泛起光墙,挡在身前。冥帝大叫一声:“破”。无数紫光如千万条紫龙冲出牢笼,逆宇逐渐抵抗不住了。终于。有一条紫光冲破气盾,射向逆宇。两条,三条,四条,灭世波势如破竹,无数光线射穿了逆宇。

  “噗”逆宇伤得神志不清,吐了几口血。

  “其实你很强。”冥帝说道:“只可惜,你的对手是我。我会让你无痛苦的的死去,再见了,陈霸宇,雷动九霄。”

  天上直落下数道极光。“真美呀!”我笑了,一道奇怪的绿色闪电击中了我。“我终于死了,死对于我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吧!呵呵。。。。。。”
本书杂谈,卷尾语一
  首卷已经写完了,在此,我首先感谢大家对我这个新人的支持,是因为你们的支持我才有了写作的动力。

  小弟的文笔可能不怎么样,因此开头不太吸引人,受到了有些读者的批评。但在一本书的成长过程中,没有谁对谁错。无论精彩与否,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是作者的心血;无论是赏是批,书外的每一个评论都是读者的想法。

  范仲淹曾经说过:“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句话早已成为了经典。我或许不能做到这一点,但我却明白:真正的智者,不会惊艳于一时的繁花,而是把眼光定格在苍老而赤裸的前方;真正的强者,也不会困顿于一时的无奈,而是会把内心的信念凝结成不倒的信念!

  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听取读者每一个好的建议,竭尽全力想出更精彩的情节,写好书中的每一句话。或许这很难做到,这的确很难做到。但我坚信:我的努力,我的拼搏,到最后一定会有结果。不管这个结果这么样,它都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经历,它可以见证我成长的足迹。

  当多年之后,我再回首往事,我希望我觉得我现在的决定的对的。当我长大了之后,我能自豪的对我的同事甚至我的孩子说道:“你们看,我在少年的时候就写了一本书,写了一本记录我青春年华,表现了我那不屈的斗志的书!虽然它没有成为经典,但我至少已经有了一个美好的回忆,我知道,只有回忆才会成经典。。。。。。”

  我不后悔,因为我曾经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过!有过心酸,但我也有过欣喜;有过失落,但我同样有过兴奋。所以:我不累!为了梦想,就算要逆天而行又算得上什么?!

  有些读者说我应该用第一人称写,我也觉得第三人称还是好写一些。但我不做改动有三个原因,其一:就像我在评论里面说的,我一开始就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再修改有些不切实际。其二:我不想让我这一本书就有了教大的改动,毕竟这是我的第一次,我想要的是原汁原味的初衷。其三:用第三人称写书是一种挑战,我喜欢挑战。并且第三人称给能够给读者一种亲切感。

  我首卷是写的修真,但是第二卷我会写魔法,也算是个重新开始,希望那些喜欢修真的朋友能够耐心的看下去,因为不管怎么样,本书的主线还是修真。

  再次给各位读者大人至上深深的歉意,希望大家能够谅解我,支持我。

  我写这本书,是为了见证我年少成长的足迹。而我希望大家看这本书,是为了见证这本书成长的足迹。。。。。。

  青春释放激情;激情带来感动。希望我能用我写作的激情感染大家,大家能再把这种激情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去。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本书,支持本书,你们的支持就是我写书最大的动力!

  今天小弟就不更新章节了,发一章跟命运与汶川地震的诗,希望大家喜欢。
第二十八章 重新开始,无名小卒
  我来到奥拉已经一年了,就在前一年,我在一处山沟被马克一家看见。当时我遍体鳞伤,很难想像我还可以活下来。醒来之后我完全失去了记忆,连自己从前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我身上有只有一个东西,那就是胸前悬挂着的像十字架一样的饰品。这件东西在这里很少见,马克王猜想我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对了,还没介绍。救我的是马克&;#8226;莫——奥拉的王族。他有个与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叫马克&;#8226;丰。

  在这个世界上有5个国家,三个种族。奥拉与巴里两个国家是人族,旺多是兽族,莫卡与莫斯是妖族。人兽两族关系良好,可他们与妖族势不两立,妖族一直想吞并人族和兽族,但一直没有成功。

  在这个世界上盛行魔法与格斗。学习魔法随着实力的增强会从见习魔法师,到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到大魔法师,魔导师当然,还有传说中的超魔导师,从古至今只有3个人达到这种境界。

  当然,达到魔导师的人已经算是厉害的了。现在人族内只有5人达到这种境界,妖族有5人达到这种境界,兽族没有,但兽族的人擅长格斗。也就是说世上一共只有10位魔导师。

  格斗的等级比起魔法要少一点,。开始是武士,再是武斗士,圣斗士,龙斗士,神斗士,还有传说中的幻斗士。因为学习格斗的人比学魔法的多,它的等级划分又较少,所以神斗士还是比较多的。人族有十名,兽族有二十名,妖族有二十名。同一等级的武斗家实力有的也很悬殊。

  魔法最好是远距离攻击,因为一般人使用魔攻要念咒(如果自身魔力达到一定的程度,与魔法元素沟通就没有障碍,可以不再念咒。而这个界限就是魔导师。也就是说到了魔导师的实力,就可以无需念咒。如果一个人的实力在大魔法师与魔导师之间,那他就可以减半吟唱咒语。)

  武斗家善于近战肉搏,最初的魔法师是打不过武斗家的。可是随着实力的增长,一般来说到了高级魔法师以上,就能比同等的斗士厉害。

  马克一家人待我很好,我也把他们当作亲人看待。马克&;#8226;丰在皇家魔法学院魔法系学习。魔法系与格斗系各有五个年级。马克在三年级,主修火系魔法,次修风系魔法。他是王室子嗣,很聪明,是三年级魔法系的第一名,全校第四。

  应他的邀请,我也来到了皇家魔法学院学习魔法。他想让我和他上同一个年级,但我拒绝了。因为我什么也不懂,必须从头开始学。

  我选择上了一年级,主修光明系,而次修的我实在无法决定,于是我决定抽签决定。最后我竟然抽到了黑暗系。

  光系学员本来就不多,一个年级不出20人,因为光系魔法有些花哨,不实用。只有到了高级别的魔法师才能出人头地,传说中的超魔导师就有2位是学习光明魔法。

  许多人没有学光明系耐心,选择即实用又不失高贵的火系与风系。而我选择的黑暗系便完全是无人问津,学校就连老师也没有,我只能去图书馆找书自学。再说光暗两系天生相生相克,许多人嘲笑我,说我是一个傻蛋。但我是一个好强的人,我一定要让他们看到我成为超魔导师的那一天!

  马克刚开始劝我跟他一样,主修火系,次修风系,但我很倔强,不想改变主意。他见我不肯,也没再逼我。后来他反倒支持我,鼓励我。我心里暖哄哄的,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朋友呀!

  我所在的班级有一百多人,每天有八节课。主修系和次修系你必须听,其他的系随你。想听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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