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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第十一根手指(法医秦明系列3)-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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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们的意思是?”林涛说,“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们都没有想到,看来你们和我一样,被省城的碎尸案件勾去了魂。”
    “之前我们推断有误。”我回到专案指挥部,向包秘书长主动承认了错误,“这起案件不一定是熟人作案。因为无论多么熟悉的人,丁市长也不可能半夜三更带着好几个男人到自己的卧室,而且还穿着汗衫短裤。而且丁市长是来挂职的,不是本地人。”
    包秘书长没接触过刑侦工作,对我说的这个论据思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那会是什么?不是说了门窗完好吗?犯罪分子是怎么进入现场的?”
    “有钥匙。”我和林涛异口同声。
    “可是这房子的钥匙,只有丁市长有啊。”包秘书长转脸一想,说,“不对,那个小时工也有一把。”
    我微微笑了笑,说:“查吧。”
    我和林涛、大宝来到了青乡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这是我们省第一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人才济济、设备精良。我准备陪林涛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对床单、毛巾被上的可疑斑迹进行化验,这毕竟是我们这次复勘现场唯一的发现。对于小时工的调查,我相信侦查部门会在几个小时内就有结论,对付一个女孩子,太容易了。
    曲线在理化检测设备的显示屏上不断扭动,林涛目不转睛地盯着显示屏,说:“还真是个狗鼻子,真的是酒精。”
    大宝挠了挠头,说:“嘿嘿,那个……蒙对了。”
    “酒精?”我皱起眉头,“怎么会有酒精?你取样的时候都取了哪些点?”
    “取样不会有问题,而且多个取样点都出来了同样的图谱。”林涛说,“基本可以肯定,从尸体身边一直到床边的颜色改变,是因为之前有酒精浸润,干燥后留下的痕迹。”
    沉默了一会儿,林涛接着说:“还有,整个覆盖尸体的毛巾被都有被酒精浸润的痕迹。”
    “这么多酒精?”我说,“可是我们进现场的时候没有闻到酒精的味道啊。”
    “尸体那么臭,早把酒香味给盖了。”大宝唯一的毛病就是嗜酒。
    “所以也就你这个酒坛子能闻得出来啦。”我笑着说,“不过现场没有发现盛酒精的容器,说明容器应该是被凶手带离了现场。”
    “为什么现场会有这么大片酒精的痕迹?”林涛插话道。
    “凶手和死者熟识,来和他拼酒来着。”大宝一副异想天开状,“喝着喝着,就吵起来了,于是凶手杀了人。”
    没人理他。
    “说过了,我们认为死者和凶手不熟识。”我说,“凶手应该是事先藏匿在家中,伺机动手的。”
    “那酒精从哪里来?”林涛问。
    “秦科长,”一名侦查员跑进了实验室,“小时工那边问出问题了,嫌疑人也逮回来了。”
    【4】
    小时工叫方香玉,二十一岁,高中文化,住在乡下,相貌平平。
    方香玉母亲去世,她回乡下老家办了后事,守了头七,刚回到丁市长家,就被腐败尸体的气味给惊呆了,还没缓过神来,又被几个便衣给“请”到公安局。惊吓、疲倦加之侦查员的软磨硬泡,方香玉没到两个小时,就说出了自己的罪行。
    方香玉知道丁市长打光棍打了大半辈子,在半年前,趁着丁市长招商请客酒醉归来后,百般勾引。丁市长一时热血上头,和她翻云覆雨了一夜。
    第二天,方香玉变了脸,提出两个条件。如果想要不被告发,一是不准辞退她,要一直保持雇佣关系;二是每个月要增加一倍的雇佣金。当然,这两个条件有个附属权利,就是丁市长可以随时向她提出性要求,每晚一千块。
    据方香玉反映,丁市长从此再没有向她提出过性要求。对敲诈丁市长的行为,方香玉供认不讳,但是对她雇凶杀害丁市长的嫌疑,却大叫冤枉。
    “总不能因为丁市长不提出性要求,就杀人。”我说,“这不合常理。”
    “那放人?”侦查员问。
    我点点头:“不过这个方香玉的周边关系,还是要多调查调查,毕竟除了死者,只有她一个人有这家的钥匙。哦,对了,还有个事儿,上次我让你们看监控,怎么样了?”
    侦查员说:“一日晚上十点以后的录像仔细看了。没有什么可疑车辆进入,也没有几个人成群结队离开小区。”
    我略感失望,点点头,说:“还有,就是这个小区的各个生活垃圾箱,几天一清理?”
    “一般都是一天一清理。”侦查员说。
    我有些沮丧:“如果不是一天一清理,可以找一找每个垃圾箱里有没有盛酒精的瓶子。”
    “酒精?”侦查员问。
    “是啊。”我说,“死者的身上和床上有酒精浸润的痕迹,但是现场没有容器。所以,我们推测凶手应该是把容器带离了现场。但是,通常这样从现场带出来的容器,凶手不会带回家,常见的是随手丢弃在现场附近的垃圾箱里。”
    “小区的垃圾是集中到附近的一个垃圾站。”辖区派出所民警插话说,“垃圾站不大,而且一周才会集中清理一次。如果容器是比较有特征的瓶子,我们发动警力,说不准可以找到。”
    “为什么一定是酒精呢?”侦查员说,“不能是白酒吗?”
    大宝在我身旁使劲儿点头:“我也觉得是白酒,酒精没那么香。”
    我仿佛是一只被别人从牛角尖里拽出来的蟑螂,突然感觉神清气爽、醍醐灌顶:“林涛,咱们再去现场一趟!”
    中心现场卧室的旁边,还有两个房间。一个房间是客房,床上都没有被子,应该是久无人居住。另一个房间是书房,有一个写字台和一组连体书柜。物品摆放整齐,显然丁市长也不在书房里工作。
    书柜里除了整齐摆放的各类书籍以外,还有几格放着品种各异的白酒。对于一个单身已久、工作压力巨大的副市长来说,喜欢喝两杯是情理之中的。
    这两个房间物品摆放整齐,我们初次勘查,并没有对这两个房间下多少功夫。
    “看看这瓶。”我用勘查光源照着书柜,指着最下层放置的白酒包装盒说。
    小时工方香玉工作不仔细,书柜里的格栏上都布满了灰尘。我发现的这个白酒盒子显然近期被人移动过,底部露出了一条没有被灰尘覆盖的格栏。
    林涛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拿起盒子,随即转脸对我说:“小样儿,眼挺贼,这个盒子里没有酒!”
    盒子是空的。
    我们检查了书柜里其他的白酒包装盒,都是沉甸甸的。
    “不知道能不能肯定,这瓶白酒就是浇在死者尸体上的白酒,这个化验不出来吧?”我问。
    林涛摇了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现在我可以肯定了!”
    “哦?”我凑过头来看着酒盒。
    “你看,这个酒盒上,有几枚新鲜的纱布手套纹。”林涛说,“是有人戴着纱布手套拿出了这瓶酒,然后把酒盒放回原位。别忘了,我们之前在捆绑死者手脚的宽胶带上发现过纱布手套的纱纤维。”
    “戴着手套拿酒?”我说,“有人会戴着手套喝酒吗?现在可是夏天!”
    我们一起跑到中心现场卧室,趴在地上仔细地看着。
    “哦!”我和林涛对视了一眼,会心地笑了起来。
    临时专案指挥部。
    包秘书长在一张餐桌的中间位置上正襟危坐。我们坐在这个餐桌的对面,还有几名公安局和政府的官员坐在一旁的沙发上。
    围着个餐桌开专案会议,有些滑稽。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说,“方香玉还同时在别人家打工吧?”
    “那是自然。”包秘书长对我的开场白有些失望,可能她原以为我会直接告诉她凶手是谁,“既然是小时工,不可能只在一家服务。王局长,你汇报一下小时工方香玉的全部工作情况。”
    王局长使劲儿地翻着笔记本:“据我们调查,方香玉一般是每两天去一家工作半天。一共是在四家服务。也就是说她的工作日程比较满。这四家分别是:丁市长家;这个小区前面六层建筑的第一栋,也就是一号楼503室钱毅然家;这个小区一公里以外的风景华美小区……”
    “可以了。”我打断了王局长的话,“钱毅然是什么来头?”
    “我还没介绍完呢。”王局长指了指记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又看了眼包秘书长。看来这个包秘书长是冷傲惯了,她说了要王局长介绍方香玉全部工作情况,王局长就不敢只介绍一部分。
    “回答我的问题。”我说。
    “哦。”王局长可能得到了包秘书长应允的眼神,“钱毅然是青县人,三十七岁,以前开了个土煤窑,赚了些钱,后来严打把他打掉了。他现在在青乡经营一家饭店。”
    “生活方面呢?”我接着问。
    “离了一、二、三、四、五、六,离了六次婚,没孩子。”王局长说。
    “方香玉走了吗?”我转头问身后的侦查员。
    “正在办手续准备放人。”
    “请她再多留一会儿吧。”我转头对侦查员耳语了几句。
    侦查员转身离开。
    包秘书长皱了皱眉头,对我的思维大跨度跳跃有些不耐烦。
    我注意到了包秘书长的表情,笑了下,说:“美女别着急,现在我来给你分析一下。”
    听见我对她的称呼,这个冷傲的秘书长的脸上飘过一丝羞涩。即便当再大的官,首先她是个女人。我心里这样想。
    “首先,我们之前已经做过推测,凶手和丁市长应该不是熟识的,对吧?”我说。
    包秘书长说:“是的,你们认为他有可能有丁市长家里的钥匙,事先潜伏在丁市长家,伺机袭击了丁市长。”
    我点点头:“记性不错。其次,通过勘查发现,凶手应该是在杀完人后,去现场书房找了瓶白酒,把酒倒在了尸体上,然后把酒瓶带离了现场。你知道凶手为什么要往尸体上浇白酒吗?”
    包秘书长的眼神里仿佛闪烁出一丝小女孩的幼稚:“不知道,祭奠吗?”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祭奠用不着这么多。我认为,凶手是为了焚尸。”
    “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焚尸的目的是什么?”我问。
    “毁尸灭迹啊!”包秘书长眼神里的幼稚又多了一层。
    “对,主要目的是怕我们找到对他们不利的证据。”我说,“焚尸的现场一般都是在荒郊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这样火光才不至于惊扰到无关的人,才不会被立即发现。你见过在小区里焚尸的吗?卧室这种纺织品最多的地方,还有助燃剂,一旦火烧了起来,邻居立即会发现。”
    包秘书长张了张嘴,没说话。她还没有意识到我的真正意思,却又不忍打断我的话。
    “很多凶手杀完人,会有匿尸的行为,为的就是给自己准备逃离、伪装的时间。”我接着说,“尤其是在死者家中杀人,最重要的就是为自己争取逃离时间。如果杀完人就被人发现,那他往哪里跑?”
    “对呀。”包秘书长说,“一旦火烧起来,马上就有人发现。那为什么凶手还要准备焚尸呢?那他哪还有逃离时间?”
    “问题就是在这里。”我收起了关子,“凶手不需要逃离时间。现场的酒精痕迹是呈条状的,从尸体的位置延伸到床沿。经过今天进一步的勘查,我们发现地面一直到门口都有酒精痕迹,痕迹的尽头,有很轻微的烧灼痕迹。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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