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风流邪尊修仙记 >

第5部分

风流邪尊修仙记-第5部分

小说: 风流邪尊修仙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常笑见到这个小丫头便想到了这小丫头的相关事情,随即常笑如中雷击,整个人都木了一下,不由自主的冲口骂道:“禽兽!”
常笑这一声喝,吓得这小丫头浑身一激灵,抱着食盒噗通就跪在了地上,下意识的叫道:“公子,奴婢知错。”
就这样这丫鬟白嫩嫩的双手还紧紧抱着那硕大的食盒,生怕洒了,将食盒举在身前,好似要将自己整个都藏在食盒后面一样,在常笑眼中,只有一个食盒飘在空中瑟瑟发抖。
常笑艰难的转了下头,看了看这小丫鬟,这可是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女孩啊,身子还没长开呢,在常笑眼中就是个小学生而已,而且这个时代的人发育的比较慢,这小丫鬟比常笑记忆之中的十三岁孩童还要小一些。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个小女孩竟然已经伺候常笑三年了,这个伺候还是那种男女之间的伺候,并且常公子畜牲得很,水路旱路都走,各种花样层出不穷,一想到这个身体竟然有玩弄这种小女孩的习惯常笑就觉得难以接受,他虽然内心十分强大,但却也难以接受这种以淫玩幼童为乐的事情。这简直就是虐待狂的行径。以这具身躯前主人常畜牲的这个玩法,这小丫鬟不害怕他才奇怪。
常笑倒是不知,其实这种事情在此时十分寻常,大户人家都喜欢这个调调。甚至还有更不堪的,此时常笑就突然想起这个了。
常笑突然坐了起来,脸色发青,因为他想到了那一个瘦小一个壮实模样还算耐看的仆从,无论怎么说,这两个仆从都长得太过好看了些。
难道这个身子的主人不但喜欢幼女,还喜欢……还有龙阳之好?一滴汗珠顺着常笑的脑门淌了下来,最后停在了他的鼻尖上。
常笑舒了口气,脑中不是很连贯的记忆清楚地告诉常他,这个身体不喜欢男人,而且很厌恶,常笑以手抚胸连连道:“还好,还好。不然真得一头撞死重新投胎了。”
常笑貌似疯癫的举动着实吓坏了那小丫鬟,小丫鬟浑身都哆嗦着,藏在食盒后面露出小半颗圆溜溜的脑袋,眨着明亮的大眼睛,惊恐的看着常笑。
常笑受不了一个小女孩这么可怜巴巴的样子,摆了摆手,尽量以记忆中那个常公子的做派不耐烦的道:“起来,想饿死公子我么?”
在身边不分白天黑夜的伺候了三年,这么亲近的人,他自然要小心谨慎些,虽然被人发现异常也可以托词是得了离魂症性情大变,但最好还是不要被发现不是?
瓶儿闻言噌的站了起来,麻利的将食盒放在桌上,一一打开,将内中的一样样菜点取出来。这小丫头伺候常笑三年,倒也知道常笑的性子,这么说了就是没事了。是以手脚也麻利起来。
食盒一开,香气便冒了出来,常笑肚腹不争气的滚动几下,常笑在前世就好吃,到了这个世界,自然有猎奇的心思,都说古代的东西不好吃,他有这个机会自然要好好品尝一番。
常笑一掀被子便起身来到桌前。略微活动下身子,骨头节咯吧咯吧响个不停,别说,常公子虽然畜牲了些,但给常笑留下的这副身子板还真是不错,十分强壮,常笑能够感觉到那种隐藏在肌肉之中的爆发力!
常笑的魂魄此时已经完全和这具身躯契合在一起,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现在就和正常人一模一样。
常笑坐下,看了看,就见瓶儿从食盒之中取出来四道主菜,十几道小菜,一碗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名目的汤水。都用画工精美烧制考究的瓷器盛载。常笑觉得这一个吃饭的盘子拿到前世去估计要很值钱,可惜回不去了!
小丫鬟瓶儿见到常笑沉思,怯生生的道:“公子,您现在不能沾酒,老太太已经吩咐下了,谁要是敢给公子送酒,就活活打死了泡酒……”
常笑被瓶儿逗笑了,这老太太还真会吓唬人。随意的一摆手,虽然有菜无酒他确实不爽,但他也不计较这些事情。
四道主菜都是肉菜,除了葱花外看不到半点青菜,一碗红彤彤的烧蹄子,一碗香喷喷的油炸烧骨,一碗肥秃秃的干蒸鸡,一碗闪烁着油花的白炸猪肉,按理说这油腻大肥之物可不应该给病人吃,但却极对常笑的胃口,常笑就好这口肉。
小时候他可是连香菜叶和葱花都要用筷子挑出去的。后来到了军营之中勉强吃了不少青菜,这非但没有改掉他的食肉习性,反倒将这个习性放大无数倍,从部队退出来之后,常笑从来都是无肉不欢。
想来常笑这具身躯的前主人也和他一般都好吃肉,不然怎么可能长得这么壮?
除了四道主菜外,还有十几碟的精致小菜,这些小菜一个个都用十厘米左右的小碟盛着,每一样都不多,但看起来就爽口无比,不过常笑对菜没多大兴趣,就没细看。
常笑抓起银箸,最先夹起一块白炸猪肉,常笑以美食家的挑剔来面对这道菜式,仔细看了看,才放进嘴中。
慢慢咀嚼一下,嗯了一声,点了点头,不难吃,这肉炸得外焦里嫩,肥而不腻,香而不燥,这还不算什么了不得,常笑前世吃多了这种火候的东西,就是他自己都做得出,最重要的是这肉中透出一股最原始的香甜的味道,这种味道可不是那种吃惯了饲料的猪能够有的味道。恐怕就是那些天天喝红酒听柴可夫斯基的猪也比不了。
很多人都说这个时代没有味精,食物没有味道,这不纯粹就是放屁么,在这种人心中菜里没有味精估计连放出来的屁都是缺少味道的!一辈子都靠味精提鲜的生活是可悲的,但更可悲的是,有些人深陷悲剧之中竟然还以此为乐!
——————
继续求收藏!请各位顺手收藏!拜谢诸位!
第五章骑人头上才叫气派
这些油滑大肉十分合常笑的口味,捧着一碗白米饭,三口两口便吃个精光,最后常笑端起那碗有些黑乎乎的汤来,也没多想,便一口灌下去,准备顺顺食儿,紧接着常笑险些将刚才吃进肚子里面的东西都吐出来。
捂着嗓子好半天才喘过气来,沙着嗓子喝道:“这是什么狗屁汤?”
一旁伺候的瓶儿噗通一声又跪倒在地连连磕头道:“公子,奴婢该死,这汤是您的神仙师父嘱咐熬制的,究竟是什么奴婢也不知道。”
常笑脑袋微微一晃,想起自己确实还有这么一个神仙的师父,姓黄,是个道士,都叫他黄仙师,其余的倒也想不太起来了,只是觉得常公子以往对他很恭敬!
想到这里常笑忘记了汤水的苦涩,心中冷笑道:“招摇撞骗,欺神弄鬼的臭道士,爷当年可是党员,是无神论者!”虽然常笑能够来到这里本身就是玄之又玄的事情,常笑也常说自己死后要下地狱,但是常笑心底是不信鬼神的,是那种完全彻底的不信!这和常笑当初的一些经验有关。
当初常笑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曾经抓过一个所谓的气功大师,这位大师名震大江南北,信众百万,据说能够隔空取物,妙手回春,更曾经和其他神仙打过架,还挪移走了撞击地球的一颗陨石。还能徒手在病人身体中抓出活虫来,总之是玄之又玄,妙不可言。
结果常笑他们去了,枪还没举起来,对面那个就举手了,常笑还以为对方要发功了,结果立马就闻到刺鼻的骚|味,原来对面那位大师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打通了十二经脉之中的足太阳膀胱经,尿崩了……
“这什么狗屁汤说不定就是用树根锅底灰之类的熬制的,怪不得喝着有股刷锅水味。”常笑又砸吧砸吧嘴:“嗯,还有腌酸菜剩下的酸菜汤那股闹腥味!”呸呸呸!
常笑正在心中咒骂,房外传来禀报的声音,声音有些激动:“公子,公子,你醒了?奴才两个来看你了。”
常笑想起来了,是昏倒之前陪着他去淫玩那个小娘子的两个奴才,一个叫常福一个叫常有,这两个狗奴才虽然不是东西,但对自己十分忠心,算是常笑在这府中最贴身的也最贴心的人物了。
“进来吧!”常笑想了想,没什么理由拒绝他们进来。便开口说道。
两个青衣打扮的少年弓着腰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每走一步看起来都有呲牙咧嘴的冲动,可是强自忍着,还尽量表现得正常一些。
这两个奴仆见到常笑已经可以站起来了,又吃了许多,精神也完全恢复了,面色红润显然是全好了,两双眼睛都透着兴奋开心来。
常笑这个阅历的人物,一看就知道这份开心不是假的,这两个家伙是真的很担心自己这个主人的安危。
当然,常笑也能想到,在这个时代,奴仆的命运是和主子紧密相连的,所谓一荣俱荣,一辱俱辱,要是他这个主人出了事情,他们这两个奴才也没有好果子吃,这一瘸一拐的模样,肯定是因为保护主人不利,还带着常笑去淫辱她人被常老夫人管教的,要是常笑醒不过来的话,这两个奴才给常笑陪葬都大有可能。所以两个奴才此时的开心或许是真的关心常笑这个主人,更多的也可能是因为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军旅生涯使得常笑认为并肩生死的战友才是最可信赖的,这种主仆之间因为种种利害钩织在一起的关系,常笑是不大相信的,对于这种忠诚从心底便有种排斥感。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忠诚是古代最大的特点,他这种见识了太多杂七杂八的自由观念的人,永远都不会理解这种念头单一,忠心为主的仆人的心思。
这两个奴才都不是从小被常家家养的,常家家养的奴才都规矩的很,还没有胆子纵容主子去强奸民女,只有这两个野奴才有这个胆子,关于这两个奴才的记忆点点滴滴的在常笑脑中拼凑起来。
这两个奴才瘦小些的原名叫陈七,是个山窝里面的贼寇,心眼儿最多,一肚子坏水说的就是他,他是生在贼窝里的,父亲就是山贼头目,也有些地位,可惜后来他爹下山做‘生意’被一群替天行道的侠少给斩了,没了老爹的庇护,他在山窝里面混不下去了,趁着年少,手上又没沾过血,便逃了出来,辗转投奔到了常笑手下,常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家里又富贵,不怕王法,是以就将他收下了,昨天去报信叫人的就是他。现在进了常家,自然丢了原名叫做常福。
另外一个长得有些高大的,原名叫做方寒,原本是方家的奴仆,结果和方家大小姐勾勾搭搭的,乱搞男女关系,最后被方家发现打了出来,方家势力不算太大,那段时间正好惹上了不大不小的官司,怕是非,也不敢直接杀仆,打断了他的一条腿,将身契丢还给他,叫他自生自灭。
这个年代做家仆其实是一件好差事,有吃有穿不愁生计,尤其是大户人家,那是打破脑袋都进不去的!
做个寻常百姓,要是没有地没有产业,没有活计,那可真就是死路一条了,尤其是他这种弃仆,除了伺候人也没什么别的活计在手,倒是有一把子力气,可惜腿断了再加上他勾搭主家大小姐,哪个店主敢用他?难道不怕后宅养出猫来?是以根本没人肯雇佣他,最后他饿的实在不行了倒在路边的时候遇到了常笑,也不知道常笑是那根神经不对了,兴许是鱼找鱼虾找虾,臭味相投,反正他被常笑收了下来,还出钱治好了腿伤,现在叫做常有。
常福、常有,就是这么两个东西,常笑捂着额头使劲揉了揉,看来自己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臭鱼找烂虾,看仆而知主。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既然来了,前生又没什么值得特别留恋的,那么就在这里先混混,过过公子的瘾吧,说起来常笑对于这种没有王法,老子最大的生活还是十分向往的。
在上一世,他虽然也算是在s市一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