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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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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啊?”我激动地握住西门子的手,“那我可等着你啊!”
    “咳咳……”熟饭拎起西门子的包,“走吧,不然,飞机就要误点了,有什么话,我们兄弟俩在路上说。”
    “我也送一送吧!”我说。
    熟饭反对:“不用了,我们兄弟俩的体己话,女人不方便听。”
    “可我还有几句休己的话想跟嫂子说。”西门子把我拉到阳台上,关上玻璃门,十分诚恳地说,“嫂子,其实我知道——你跟熟饭根本就不是恋人。”
    “咳咳……”现在轮到我咳嗽了,我转头看熟饭,他站在那里,一脸疑惑地猜测着我们究竟在说些什么。
    西门子接着说:“这事怪我,当初总想撮合他和我妹,我想他应该是被逼急了,所以才找你来演这出戏给我看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
    “细节啊。我第一天来,熟饭喝醉酒那天,我就知道了。做饭的时候,熟饭对厨房不熟悉,看碟的时候,熟饭不知道你把碟片放哪里了,后来他喝醉,睡沙发上,我去卧房拿床被子给他盖,结果把拒子打开一看,里面没有一件男人的衣服……还有你们的眼神,熟饭的眼神一直追着你跑,而你却一直在想自己的事情,很少注意到他。这些足以说明——你们根本就不是什么已经谈婚论嫁的恋人。”
    这男人粗犷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心思慎密的心。也亏他能忍得住,这么多天来也不戳穿我们的谎言,我和熟饭还当自己演得有多么天衣无缝呢,哪知道早已露洞百出。
    “对不起。”我低下头,“我们不该骗你的。”
    西门子连连摇摇头:“自家人,别说这种话。”
    “你和熟饭是自家人,我……不是。”
    “嫂子,我还是喜欢叫你‘嫂子’,我也希望有一天,你能真的成为我的嫂子。”
    “这不太可能。我和熟饭只是朋友而已。”
    “你们很配。”
  这年头相配的人往往都不是恋人。我窘迫地笑着:“我们相互嫌弃,彼此都看不上对方。”
    “怎么可能?”西门子似乎有点不太相信,“我觉得熟饭很重视你啊,你这次出事,他多担心啊。”
    “我们是哥们,他这是义气。”我有些郁闷地数落着熟饭的恶行:“他常常说我太笨,太丑,没有女人味,朽木一根,成不了大器,如果哪个男人看上我,一定是他的眼晴被牛屎a到。”
    西门子听了直叹气:“这家伙这张嘴啊!嫂子,相信我,你们真的很配,如果不能在一起,那就太可惜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不早了:“这事以后再说吧,我现在只想好好跟莎姐把公司做好。”
    一提到李莎,西门子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柔肠百结。
    熟饭有些等不及了,跑来敲玻璃门:“喂,再不走,飞机就飞走了!”
    “知道了。”西门子拍了拍我的肩,算是告别,“嫂子,记住我的话啊!我走了。”
    我站在阳台上,目送着这对肝胆相照的男人离开。
第九十章
    晚上十点,熟饭回来了,还带回一瓶酒和几样小炒,不知道他是想小酌一番还是想大醉一场。
    我坐在沙发上假装看电视,偷偷地用眼晴的余光瞄他,想证实一下他有没有真的如西门子所说的那样眼神一直跟着我转。
    只见他跑到厨房拿出一副碗筷和一个酒杯,自饮自酌,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这个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喂,你怎么可以吃独食。”我有意见。
    熟饭夹了一片猪耳朵,咬得嘎嘣响:“想吃就自己去拿碗,想喝就自己去拿杯。”眼睛抬都没有抬一下,哪有什么眼神一直跟着我转啊?西门子一定是眼花了,再不然就是熟饭为了配合剧情,故意做出来给人看的。也许是挚友离开的缘故,今晚的熟饭显得有些伤感,就连说话的声音里头都带着淡淡的离愁:“西门子走了!”
    “嗯。”挺好的一个小伙子,希望他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熟饭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又给自己满上:“我也要走了”
    “啊?”他不会想追随挚友而去吧,“你去哪?”
    “回学校啊,西门子走了,我也不能再住在你这里了!”熟饭说,“不过今晚太晚了,可能还要再麻烦你一个晚上。”哦,原来是这样。如此算来,今天晚上熟饭是在为自己饯行了。想到这里,我跑到厨房拿来餐具,坐到熟饭对面,为自己倒上一小杯酒,冲他举起了杯子:“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熟饭抓住我的杯子,不肯喝那杯酒,“庆祝我离开吗?”
    “庆祝你终于可以不用再睡冷冰冰的地板了!庆祝你终于可以回自己的家。”
    熟饭端起酒杯与我碰了碰,又一口干了,他用右手托着下巴,眼神有些迷离地看着我,突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米,你长得挺普通的。”
我差点学西门子的妹妹把手中的酒全部泼到他脸上:“你不想活了是吧?”他拼命摇着头,不知道是表示想活还是不想活。
“一脸老婆样!”这句话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老婆样是什么样?我并不清楚。依照熟饭的惯性思维,应该是当一个女人普通到了极致的时候,就会成为老婆的最佳人选。老婆样是大众化的另一个衍生词。就好比一个女人问一个男人我长得漂亮吗?那个男人回答:你长得挺主流的。同样的道理。
    熟饭继续盯着我:“还痛吗?”
    我摸了摸被嗑破的嘴唇:“不痛了。”
    “我不是问你的嘴,我是问你这里。”熟饭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我不作声,默默地喝酒吃菜。我一直都不愿意跟别人提起剩牛排,他是我心中的一道疤,即便已经愈合,但还是会留下难看的痕迹,挥之不去。
    “你还爱他吗。”熟饭是一个残忍的医者,揪住我的伤口不放。
    “不爱了。”说完这句话,我将杯中的酒一口气喝光,似乎在和心目中的某段故事告别。
    “那我给你做介绍,好不好?”熟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没有离开过我的面庞,注视着我每个一变化的神情和动作。
    “不需要。”突然觉得酒很好喝,喝完第三杯酒之后,我真的有点担心自己会变成一个酒鬼。
    “你还是牵桂他的。”熟饭把两人面前的酒杯都倒满,“如果有一天,十八楼的那个家伙突然又回来了,你会怎样?”
    我整个人被电了一下,闭上眼睛想像着与剩牛排重逢的情形,找不到答案。他怎么可能会回来?他都已经开口说了会永远留在法国,要我别再等他了。对这么一个说走就走的男人,我还会不会再上一次贼船。韩忆是牛排,我的中国式肠胃消化不了他,与他相遇,是我的可喜,也是我的可悲。我没有信心自己还能再经受一次悲喜交加。
    熟饭见我一直不说话,也不再追问什么,只不过酒却喝得越来越凶了。
    我有些担心地说:“你不会喝醉吧?”
    熟饭的语气怪怪的,“我已经醉了,不过你放心,明天我就会醒的,不会再醉了。明天,就是明天!”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客厅里空荡荡的,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洗手间里他的刮须刀,牙刷、口杯,鞋拒里他的鞋子,也全部被他带走了,不留一丝痕迹,似乎这半个月来,他并没有来过、住过,这些天的经历,只不过是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小马终于结婚了,我做伴娘,伴娘的礼服也很漂亮,脖子裹得紧紧的,裙裾却只齐膝盖,露出一双光洁的小腿。小马瞅着我左看右看:“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了,是首饰。让我瞧瞧,女人,你连耳洞都没有穿啊?”
    “有问题吗?”
    “那怎么戴耳环啊?”
    “今天是你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要打扮那么漂亮干嘛?”
    小马在我额头上轻敲了一下:“笨吧。你以为大家喝喜酒就是为了看新娘子吗?那些男人更多的是为了看伴娘。新娘子结了婚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而伴娘还没结婚,更让他们感兴趣。你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收拾自已一下,然后迷死一大片男人。”
    “我现在对男人没兴趣。”
    “我现在不是要你对男人有兴趣,而是要让男人对你有兴趣。前者代表男人有魅力,后者代表你有魅力,有本质区别。一个女人,尤其是单身的女人,一定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魅力,因为你无法预知自己的真命天子会在哪一刻出现,如果你形象欠佳,把他吓跑了怎么办?”小马有点悻悻然,“我这辈子就这么滴了,所以你要继续去完成我还没有实现过的愿望,不过好像挺难的。这不是重点。你有什么首饰,拿出来给我瞧瞧。”
    作为一名一直为生活奔波的小白领,我从来都没有给自己买过首饰,抽屉里只放着当初剩牛排送给我钻戒和熟饭送给我的脚镯。
    “哇!”小马发现了那只钻戒,“天啊,这枚戒指真漂亮,不行,这个你不能戴,第一,你还未婚,第二,我老公要是见到这枚戒指的话,会没有勇气与我当众交换戒指的。”
    我一直把这枚戒指给忘了,据到牛排当初所说的,这枚戒指是他妈留给儿媳妇的,既然我和他已经分手,我想我应该找个机会把它还给韩姐。    小马接着拿起了那只银质脚镯,喷啧赞叹:“好东西,好东西。女人,虽然你只有两件首饰,可样样是精品。你的脚踝很漂亮,戴上它一定很好看。
    于是,在婚礼的当天,我听从小马的话,戴上了那只银脚镯。
    小马的男人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眼睛小小的,但是一副老实善良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绝对被小马管得死死的老婆奴,小心翼翼地陪伴在小马的身边,生怕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新娘子,动了她肚子里的胎气。伴郎虽然还年轻,却过早地长出了一副啤酒肚,据说他的酒量也是非比寻常,找他来,就是为了挡酒的。
    宾客来了不少,整个酒楼的宴会厅都坐满了,说明新郎新娘的人缘不错,平时挺讨人喜欢的。李莎和秋南作为亲友,自然也来了。
    “新娘子今天真漂亮!”李莎夸赞道,‘申谜今天也很迷人哦!”
    “谢谢!”我和小马异口同声地说。
    李莎的眼光落在我的脚稞处,显得很讶异:“你怎么会有这个银脚镯的。”
    “朋友送的。”
    “男性朋友送的吧?“李莎问,眉毛朝下弯,一脸戏谑。
    “是的。怎么了?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看到李莎的表现,我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这是一种少数民族的饰品,什么族来着?我忘了。不过我记得:这个东西是未婚男子拿来向未婚女子求婚用的,如果这个女子同意了男子的求婚,就会把这个脚镯套在自己的脚上,意思是自己已经被这个男子给‘套牢’了。”
    “啊?”我吓了一跳,“你不会记错吧。”
    “不会的,绝对没有记错。”李莎非常肯定地说“怎么,你那个朋友没有告诉你吗?”
    “他告诉我只是一件普通的祈福的少数民族饰物而已。”
    李莎笑了:“那你可完了,这个脚镯据说是带有某种神秘的巫术的,上面的花纹就是符咒,女子一旦戴上它,就会逃不出送这个脚镯给她的这个男人的手心的。”
    “没那么邪门吧?”我害怕起来,这个熟饭真是的,买这个东西的时候也不同清楚了,虽然这种传说很荒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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