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舞-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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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没有抬头。
“喂,关你什么事?”大个子不服气。
“我跟她一起,你说关不关我事。”
约翰霍地站起来,与大个子试比高。
大个子说:“信不信我揍你。”
约翰冷笑,“我把你甩出飞机。”
对白越来越滑稽,像卡通一样。
侍应生闻声前来排解。
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你,走开!”又对约翰说:“你,坐下。”
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
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
“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
约翰悻悻地说:“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
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
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
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
我用全力拉住约翰,“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
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
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
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
傅于琛选对了人。
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
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
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
“我得罪你?”
“不,自己心情不好。”
“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
“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
“是。”
非这样不能入睡。
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
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我哄他,“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
“令尊呢?”
“不知道,没人告诉我。”
“照片也没有?”
“一无所有,一片空白。”
“那也好。”
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
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
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
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
第6章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
“什么样灰色的论调!”
“世界根本是灰色的。”
“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
“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
“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
“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
“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
“你们……有无说起我?”
“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
“他有没有说要结婚?”
“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
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
“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
我点点头。
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
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
“……这是什么”?
“录音机。”
“干什么?”
“录你的声音。”
“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
“随便说几句话。”
“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
“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
“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
“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
“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
“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是吗……”
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
“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
“当然是约翰。”
“我也看得出来。”
“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
“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
“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
“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
“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
“太无稽了。”
“男孩子都不来找我。”
“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
“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
“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
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
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
“揭晓谜底吧。”
他才说一个字“惠——”
“慢着!”
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你,是你!”
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
“是你呀。”
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
“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我站起来。
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大家都长大了——”
“没有,我没有长大。”
“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
“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
“周承钰——”
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
“承钰,你怎么在这里?”约翰追了出来,“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
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这人给你麻烦?”
我冷冷说:“现在还没有。”
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
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
约翰悻悻同我说:“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
我怪叫起来,“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
掩起耳拔脚就逃。
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
《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
多么诡秘。
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
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
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
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
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
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
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
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
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
永不,我发誓。
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
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
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
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
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喂?”
我发呆。
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
“喂。”她追问:“哪一位?”
我轻轻放下电话。
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
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
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
他是童马可。
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
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
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
“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
“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
“我们可以谈谈吗?”
“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