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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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不知所苦。两跷之下。男阴女阳。良工所禁。针论毕矣。
五输者。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本经云。因其气之实虚疾徐而取之。故明知五输之实虚。则知疾徐之所在矣。其脏腑之十二经脉。屈伸出入。皆有循度之条理也。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言五脏六腑。合于天之阴阳。地之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五脏藏五神志。六腑传导水谷。胆为中精
之府。膀胱为津液之所藏也。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者。五色篇之所谓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视色上下。以知病处也。五脏六腑。
察其所痛。在身形之左右上下。则知寒温之邪。在于脏腑之何经也。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者。
邪气脏腑篇之所谓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心脉滑甚为善渴。涩甚为喑是也。
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者。膈上为宗气之海。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者也。膈下乃胃腑中焦之分。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者也。故知其气之所在。先得其所出之道路。稀而疏之。以导气之出也。稍深以留。以致谷气。知谷气已至。故能徐而入之。复使气之入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大热在上。故当推而下之。使下和于阴也。从下上者。热厥也。热厥之为热也。起于足而上。
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夫大热在上。由中焦之所生。热厥于下。因酒入于胃。气聚于脾中不得散。故视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此气因于中。当先取之中焦也。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太阳之气。主于肤表。
大寒在外。寒水之气在表也。故当留而补之。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如寒邪上入于中者。从合以泻之。夫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夫寒气之甚于外而入于中者。因阳气之在下也。故针所不能为者。灸之所宜也。上气不足者。推而扬之。下气不足者。积而从之。谓气本于下之所生也。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盖艾能于水中取火。能启阳气于阴中也。厥而寒甚。起于廉骨下之陷中。而上逆于膝。此寒厥也。寒厥起于足五趾之里。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盖气因于中。阳气衰。
不能渗营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为之寒。是以取阳明之下陵三里以补之。此寒厥之在气也。若寒气从络之所过。
得之则留而止之。如寒入于中。则当推而行之。此治寒厥之法也。经气陷下。以火灸之。结络坚紧者。
中有着血。血寒。故火所治之。调经论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盖阳跷阴跷。并起于足踝。上循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也。是以不知所苦痛者。当取两跷于踝下也。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故男取阴而女取阳。此良工之所禁也。能知脏腑阴阳。寒热虚实。表里上下。补泻疾徐。针论毕矣。
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不胜。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闵士先曰。服、事也。言用针之事。当合于天时也。夫针者。所以候气也。故当上视天光。因天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盖俟天之阳。以助人之气也。下司八正。所以候八风之虚邪。
以时至者也。虚实者。人气之有盛衰也。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遇岁之虚者。逢年之虚。值月之空。失时之和。救而不能胜邪。则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乃言针意。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闵氏曰。法于往古者。先知针经也。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调之于身。观其立有验也。观于窈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后世也。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而不形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也。视之无形。尝之无味。故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邪气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
闵士先曰。此言虚邪伤形。而正邪中气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邪风。如春时之风从西方来。
夏时之风从北方来。盖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是以五方不正之气。而伤人之形也。正邪者。风寒暑湿燥火。天之正气也。天有此六气。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中气者。同气相感也。中于气故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下工守其已成。救其已败。救其已败者。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
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明于调气。补泻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处。泻必用圆。切而转之。其气乃行。疾而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摇大其穴。气出乃疾。补必用方。
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用针之要。无忘其神。
闵氏曰。知气之所在者。知病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明于调气者。
知气之实虚。而为之补泻。以疾徐之意而取之也。泻必用圆者。圆活而转之。其气乃行也。疾内而徐出者。疾而徐则虚也。邪气乃出。则实者虚矣。摇大其穴。以出其针。则邪气乃疾出矣。补必用方者。
外引其皮。令当其穴门。左手引其枢转。右手推其肤。微旋转其针而徐推之。其针必端以正。安静以候气至。坚心而无懈惰。微留其针。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以盖其外门。则真气乃存于内矣。用针之要。贵在得神。盖存己之神。以俟彼之神也。
朱卫公曰。按、素问八正神明论曰。泻必用方。补必用圆。盖方与圆。非针也。乃用针之意耳。且方圆者。天地之象也。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天地之气。上下相交。是以方圆之意。皆可圆活用之。
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以见色。聪耳者可以听音。捷疾辞语者。可使传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吐痈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伤人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人。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传。此之谓也。手毒者。可使试按龟。置龟于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复生如故也。
闵士先曰。官之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如目之明者。可使之察色。耳之聪者。可使之听音。可使行针艾者。任之其艾针之能。可使导引行气者。任之其导引之能。口毒者。可使唾痈咒病。手毒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盖圣人欲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己不与于其间。而总司其成也。试按龟者。言手毒之人。不可使之行针。即灵寿之物。亦遭其毒手。而况病患乎。惟手巧而甘美者。能活人也。
朱卫公曰。五十。乃大衍之数。谓不能尽百岁之天年。按、阴阳别论篇。论五脏气绝。亦合五十之数。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也。夫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圣人制九针之法。所以救民之灾异。岂试以毒手。而伤其灵瑞乎。盖以深戒夫非其人勿传。非其人勿任耳。
卷九
论疾诊尺第七十四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欲无视色持脉。独调其尺。以言其病。从外知内。为之奈何。岐伯曰。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
此章以论疾诊尺。从外知内。论疾者。谓论其疾而知其证。诊、视也。诊尺者。谓视其尺肤而知其内。不待视面王之色。持手太阴之脉。独调其尺。以知其病也。夫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故行于脉中者。至于太阴之两脉口。持其脉以知脏腑之病。血气之行于脉外者。从手阳明之大络。循经脉之五里。而散行于尺肤。故审其尺之缓急大小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盖太阴主阴。阳明主阳。
脏腑雌雄相合。气血色脉之相应也。故脏腑邪气篇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闵士先曰。小儿视虎口纹。乃手阳明之色。与手太阴之脉相应者也。
视人之目窠上微
痈。如新卧起状。其颈脉动。时咳。按其手足上。 而不起者。风水肤胀也。(壅痈同 窈同)
此论其疾而知其病也。足太阳之脉。起于两目。而下出于颈项。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太阳之气。
营运于肤表。
此水随气而溢于皮肤之间。故目窠微肿。颈脉动而肤胀。咳者。水留于皮毛。而动其肺气也。风水者。因外受于风。风行而水涣也。
尺肤滑其淖泽者。风也。尺肉弱者。解 安卧。脱肉者。寒热不治。尺肤滑而泽脂者。风也。尺肤涩者。
风痹也。尺肤粗如枯鱼之鳞者。水 饮也。尺肤热甚。脉盛躁者。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尺肤寒。其脉小者。泄少气。尺肤炬然先热后寒者。寒热也。尺肤先寒。久大之而热者。亦寒热也。
此论诊尺而知外内之病也。夫津液淖泽于皮肤。故尺肤滑其淖泽者。知风在于皮肤。而鼓动其津液也。脂者。肌肉纹理间之脂膜。尺肤滑而泽脂者。风在于肌肉间也。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曰痹。如尺肤涩者。此风痹于筋骨间也。此以尺肤之淖泽滑涩。
而知风邪之浅深也。肌肉者。五脏元真之所通会。脾土之所主也。故尺肉弱者。主脾土虚而解 安卧。
解者。懈惰也。脱肉者。形损也。寒热者。阴阳血气虚也。阳虚则发寒。阴虚则发热。阴阳形气。
皆已虚脱。故为不治。如枯鱼之鳞者。皮肤起寒粟也。寒者水之气。此水邪 饮于内。故寒色见于外也。温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发为温病。故尺肤热甚而脉盛躁者。知其为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
知病且出于外也。尺肤寒其脉小者少气。盖气者。所以温肤热肉。从阴而生。自内而外。故知其泄于内而虚于外也。此诊其尺而知内因之病也。尺肤之先热后寒。先寒后热。而皆为寒热者。尺肤主三阴三阳之气也。
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腰以下热。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