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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含苞-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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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呀,这么低调的骄傲……可真让人反感。
  到收课外作业的时候,我本能地嘲笑明月心:“就说让你买黄冈卷子吧,一单元就几张。”
  明月心正在抄答案,她买的是一本资料全解,除了题目题解,还有配套的测试卷。
  她顾不上搭理我,奋笔疾书连答案都抄错了位置。
  我摇摇头,把测试卷拿过来,一题一题开始计算。
  “你抄好了吗?”鸡哥抱着一摞书皮各异的资料来。
  “什么叫抄?我这叫补作业好吗?”
  鸡哥被她反问得脸上挂不住,讪讪道:“算了,我还是第一节下课后再去送作业吧。”
  临走,还不忘给明月心放了一杯酸奶,说:“不着急,你慢慢……”
  “抄”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明月心的单眼皮睥了回去,鸡哥舌头一卷改口道:“慢慢创作。”
  明月心说:“创作你妹!”
  结果谁也没料到,多年后,明月心成了复旦中文系的学生,并且一路高歌到博士。
  当然了,到最后明月心也没能把作业交上去,但我却在窥伺中发现,鸡哥跟明月心说话时,耳朵会红。
  下课后,我把鸡哥叫过来,我问他能不能别记明月心名字。
  鸡哥看着明月心空空的座位,淡淡地说:“交作业的人少,不记不行。”
  “呸!哪儿少了!”明月心从后门一阵风似的跑过来,“给你!”
  给我的,是一杯醋。她可不是在讽刺我,而是我刚刚做了一件很丢人的事——
  我上课偷嚼口香糖时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我一着急,就咽了下去。
  我外婆以前经常吓唬我,说口香糖不能吞下去,不然会把肠子给搅在一起。
  要说多害怕,也没有,要说多相信,也没有。
  但当咽下去的那一刻,还真有点害怕,有点相信呢。
  鸡哥显然不会管我为什么要喝醋,只是冷着脸问明月心:“你还不快点写!”
  明月心喘着粗气,一只手插在腰上,说:“不好意思啊,写不完了。”
  鸡哥无语,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底气!
  明月心说得理所当然,“别记我名字啊,不然下次选班干不给你投票!”
  鸡哥说:“随你。”
  我看他脸色不太好,忙对明月心说:“你怎么说这样的话?”
  “我也没说错啊,上次就是你让我们帮忙投他的,不然我要投别人!”
  我说:“好吧,反正我觉得这么说有点伤人,他好像不高兴呢。”
  明月心用手扇风,“我管他高不高兴!”
  最后鸡哥到底没记明月心名字,老师不知道是不是月例紊乱,还特意让他在讲台前点名。
  点完一个走一个,我走时,担忧地看了一眼明月心。
  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我站在窗外看着趴在桌上的明月心,也替她捏了一把汗。
  结果,最后一个,竟然是她。
  鸡哥站在台上,一字一顿地喊道:“明月心,来拿作业。”
  鸡哥反倒成了不交作业的人,我看傻了眼。
  明月心倒是一愣,继而笑开了眼。
  多年后,我再想起这件事和他们俩时,他们已经去北欧环游了。
  鸡哥还是鸡哥,物理好得不行,高分考入中科大后还拿了傅里叶奖学金。
  明月心还是明月心,永远分不清东南西北,谁嫌弃她她跟谁急!
  不过也无所谓啦,又鸡哥在,明月心永远不会迷路,就算迷路了,也只需要等在原地。
  鸡哥总会找到她的。
  我那时候就懂得了,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是藏也藏不住的。
  于是,当我遇见何知渺时,我本能地低下头,连看都不看一眼。
  我觉得他的眼神好清冽,像是要把人看穿,但又并非冒昧的探寻,他总是寻常眼神。
  这大概就是我心虚吧,他看我,我就自动理解为——
  他喜欢看我,哦,他喜欢我。
  于是我对陈若愚和林璇的事情格外上心,我时常经过他的面包房,可我却没进去过。
  我用我外婆糖尿病为借口,安全地瞒过了他的眼,可我没说,我其实挺喜欢吃甜食的。
  不过他好像也知道似的,亲手给我做了一份布丁蛋糕。
  我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中意布丁蛋糕的,我觉得,这是天意。
  哈,我觉得这就跟买彩票同理。
  自己买不中很正常,可是总有人买得中,于是我就会感叹:呀,这世界竟然还有那么巧的事情诶。
  一天傍晚我在面馆吃面,讲真的,这家面不是一般的辣。
  老板娘好像是贵州人,撒辣椒面儿简直就跟撒盐一样,没错,又咸又辣,重口得不行。
  翩翩老板娘人意好,每次都要端上一盘酸笋,说:“配着吃最好了。”
  我不好意思推辞,每次都吃个干净,回去简直要喝上一大盆白开水解渴。
  大概是何知渺也跟我状况相似,他不动声色地夹起我的酸笋,说:“我吃了。”
  我不吭声,觉得他这人口味真怪。
  我问他:“真的好吃吗?不觉得酸?”
  他吃得清脆,不疾不徐地答道:“酸啊。”
  我说:“那你干嘛吃那么多?”
  他说得平常,“替你吃。”
  “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吃?”
  “你那张小脸都快皱成老太太了。”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哦,这么明显啊。”
  他说:“也不是很明显,可能其他人不会仔细看。”
  哦,我明白,这句我听得明白了。
  他是说,他很认真地在看我。
  于是我临时起意,小心地问了句:“你可不可以陪我去荔湾?”
  幸好他答应了。
  后来我跟何知渺在一起了,又在我满二十岁的时候,结了婚。
  丁知敏和明月心都很吃惊的样子,但我觉得一点都不奇怪呀。
  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他会记得我所有的小心事,觉察我所有的小心思。
  就像我喜欢周杰伦,他就总爱在睡前唱歌给我唱歌,哄我睡觉。
  他说,就算周董没有陪在你身边,可是他的歌却真真切切陪你度过了漫长的青春。
  他说,就算我没有陪你长大,可我还有余生能陪你疯狂。
  就像我很喜欢吃螃蟹和虾,喜欢到不行。
  领证当天,我们花了十块钱不到手续费,却花了两百五十块吃小龙虾!
  我是个特别特别喜欢舔酱料的人,每次一手油地剥开虾壳,我都能有莫名的成就感。
  就跟考了一百分一样,特别特别有成就感。
  尤其是那种完完整整的虾仁。
  总能在大排档上看见忸怩的女孩儿,嫌弃小龙虾太油,嚷着要让男朋友给她剥,最好能喂她吃。
  何知渺问我,“你要不要再点一盆小龙虾?”
  我笑个不停,说:“别人家的女朋友吃得好文艺……”
  “我家女朋友吃得很下饭。”
  “对吧!我觉得这家超级好吃的!”
  他却拿出湿纸巾细细替我擦干嘴角,说:“我说你。”
  “什么?”
  “你比小龙虾看着可口。”
  “什么?什么?”
  他认真地解释道:“我看着你,就是一辈子粗茶淡饭,我也能吃得心满意足。”
  我嘬了一口手指,说:“哈,不客气,何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
  “何太太,多多指教啊。”
  好呢,余生有你一起吃小龙虾,感觉还蛮不错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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