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游戏体育电子书 > 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 >

第7部分

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第7部分

小说: 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管我”她忽然大喊,然后一把把我甩开,然后坐在地上哭,弄的一向自命风流的我一阵阵的手足无措,我傻了,丫的,和她在一起也快有半年了,倒真没见她这么闹腾过的。



    我忙转过身,看了看四周,还好,路上行人无几,我一口气松了下来,丫的,你就么个哭法,叫法,人家当我他娘的色狼呢,丫的,谁能担保这大半夜的,会不会冲出一群所谓的正义之士,把我给当“色魔”处决了。



    我弯下了身,我轻轻的抱住那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伤心,身子一直抖个不停,如一只受伤无助的猫儿般的菲儿,我的心其实也有莫名的痛……



    “你是他妈的是个大混蛋,当初我不喜欢你,你来招我,让并不怎么喜欢你的我喜欢上了你,做了你的女朋友,而现在我好不容易才真正的的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你了,你却又那么淡然的和我说分手,我恨你啊,我恨不得杀了你……”



    她在我的怀中哭,在挣扎,在捶打我的胸口,在咬我的脖子(这丫的想把我给撕碎了吃了),我无言以对,只是紧紧的抱住她……



    那天晚上,我和菲儿第一次上了床,让我想不到的是,她居然还是一个处女……





第9章·擦肩如风


    (擦肩如风)



    阿疯忽然老实了,人也变得很规矩,这让我有点不习惯,听大卫说,他好像找了一个女朋友,是一个工厂中打工的小妹儿,名字叫做芸芸,阿疯看来是打算投入这段感情。



    我苦笑了,这家伙倒是想返璞归真了,这可真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丫的,我忽然对这个叫做芸芸的女孩子感觉到了好奇,这会是怎么样一个女人,能把阿疯这骚鸡公制的服服帖帖,让他对其死心塌地,甘愿改变自己去迎合这个女孩?



    我有点渴望能见到她,这个机会迟迟未来,阿疯的这个所谓的女朋友芸芸就如同一个大牌的明星儿,蜗居在家里,不轻易的出来见人,架子大的一塌糊涂。



    直到有一天下午,我终于还是见到了她……



    这天,阿疯抱了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走进店里来,二人一边打闹说笑,阿疯一边自豪无比的向我们介绍着她的女友:“这是我的女朋友,芸芸。”



    听着他那柔和无比的语气,直觉告诉我,这丫的,是真他娘的坠入爱河了。



    我不禁抬起头,看了看这个“伟大”的女人(我认为能让阿疯有所改变,这个女孩可以称得上“了不起”,而如果一个女孩能让阿疯为之折腰,这个女人,就是一个伟大的女人),却发现同时,她居然也在看着我,她长的很平常,普普通通的身高,普普通通的长相,普普通通的内在气息,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让阿疯折倒了,呵,我不禁发出一声感慨,丫的,这个世道也他娘的疯了。



    看着阿疯那一脸奴才般的谄媚笑脸,一会为芸芸端茶送水,一会在大秋天的打扇扇风,任谁(那些认识阿疯的人)都不得不大掉眼镜,阿林甚至开始摇头,我猜他心中一定涌过一瞬和我一样的想法——丫的,中他娘的邪了!



    我只想说:丫的,爱情这东西,真不是个东西,它让一个正常的人发疯,不正常的人变得更加不正常,让人迷茫,它就像是一层厚厚的猪油,无情的抹上了当局者的眼睛,让你变成瞎子,分不清他娘的北南西东……爱情,呵,真不是个东西,我想不通,为什么历历代代,都还会有这么多的文人墨客,用幽雅的词句,用他娘的诗歌来歌颂赞扬它!



    时间被无情的风给带走了,留下了一地英雄们的叹吁和无聊者的唾沫……



    阿疯又闹着要过生日了,生他的那天,他的母亲哭了,因为这小子在一年中,来来回回生了好几次,如此的辛辛苦苦的十月怀胎下来,却生了这么个怪物,叫谁遇到了,也受不了……



    而我们这些朋友,早已对此见怪不怪。



    简单点来说,阿疯的这次“生日”,是专门为她女朋友芸芸而过的,这丫的,每一年中,都要过很多次生日,没有人知道哪一次是真的,我们只知道,只要这家伙在打某个女孩子的坏主意,他就会打出“过生日”的晃子,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告诉每一个认识(或接触过)的女人们,他阿疯是有妈生的,他阿疯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这一个没有办法可以再辩驳的“真理”?



    前两天,我和阿疯之前闹了点矛盾,此时我的大脑在思考一个问题——我该不该去参加阿疯的生日会?



    他没有给我发请帖(这丫的,从不发请贴),他只是找人和我说了声“明天我阿疯要过生日了”。



    我要去吗?去。这面子上,说不过去不说,重点的是,丫的,你去了也不能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啊,你总得送点礼——我不想送礼,我丫的是个穷人。



    那么不去?这又似乎会“负”了阿疯的一翻好意儿(这丫的,每次过生日会,都会请一大把大把的美女的,我嫉妒不来,只有就趁着酒兴,自己也去钓他娘的一俩个),我和阿疯虽然闹了矛盾,但还没到要翻脸的这一步,今天如果不去,这感情可就算真断了……



    去呢?还是不是?这也成了一个问题。我的内心在挣扎,口袋中的几百块钱,在咬着我的大腿,思想在纠结……



    这不,正想着这“去与不去”的问题,QQ里信息来了,我回过神,打开一看,是个“陌生人”中闪过的信息,上面的图像是一只小兔子,那只“小兔子”在跳动,跳的我眼花缭乱,我干脆点开它。



    “喂,你是孤儿吗?”那兔子发来的第一句信息就是发问。



    我怔了怔,心想我的大名难道说已经家喻户晓啦?不至于啊,我虽然在这地头小有一点儿小小的“恶名”,但也不至于已经到了“远扬”的地步吧,这要不怎么可能在网上随便冒出来一只“小兔子”都认识我。



    我对这只“小兔子”充满好奇,便回了三个字:“嗯,你谁?”



    “我是阿疯的女朋友,芸芸”小兔子说。



    我心中松了一口气,迷底终于解开,一定是阿疯这杂种,又了讨好个谁,把我的QQ号当人情给送掉了。



    “哦,有事?”我无奈的问。



    “哎,我说,你能不能打字的时候试着打个四个以上的,你这样很容易让人对你产生一种你只会打三个字的误感”芸芸说。



    我回了一个“哦。”



    “你这家伙,看你平日时如介门神似的立在那儿耍酷,倒是想不到,到了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你也是个一棍子打不出四个字来的家伙,天,很难想得通,你这种人,平时在怎么个生活?”芸芸打字很快,但这次我一个字也没有回,这并不是说我真他娘的想耍什么酷儿,只是因为真有那么一些时间,我会觉得打字很累的,双手一点力儿也提不起,我甚至一碰到键盘,我就会发烧,会把我烧死,而碰巧那天,我就正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也就碰巧,给她芸芸给碰到了。



    “得,一个字也打不出来了,好了,我说,阿疯叫你过来吃饭呢,你在哪儿呢?人都到齐了,就差你孤儿。”芸芸说。



    “网吧”我说。



    “哪家网吧?”



    “镇上”



    “那你快过来啊,我们都在‘阿水饭店’呢”芸芸说。



    “我去?”我真的打不出字来,我头很痛。



    “是啊,阿疯他死要面子的,让我来给做说客来了,你以为我当真很闲啊,拿个手机在这和你个木头聊天,别提有多少没劲了,你过来啊,快点!”芸芸说。



    “你要请我?”我总算打了一行四个字的句子出来。、



    “?”对方一定在抓脑袋,我甚至都可以听到电脑中传来的那“吱吱”的声音(到后来我才知道,是我这边的电脑主机劳损过度了)。



    “是啊,就当是我请你好了,也不怕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好早以前就认识你了,只是你把我忘了而已,在广东的时候,你给我做过头发你记得吗?”



    我在摇头,虽然芸芸看不见。



    “呵,你不知道,当我又打你们现在所在的这家店里见到你时,我别提多高兴,可笑的是,你却把我给忘了,呵,你不知道吧,我很恨你的,和阿疯在一起的前期,就是因为我太恨你了,你想不到吧,我也想来过,或许我还真的有喜欢过你呢……呵,但现在已经不同了,我感觉和阿疯在一起,很开心幸福,说来说去,我还得谢谢你呢,因为你就是那根把我和阿疯拉在一起的红线儿,所以说今天,阿疯的生日,你也一定要来,不然我可真生气了……”



    芸芸一口气发来这么大一串吓的死人的信息,我惊出一身冷汗,抬头看看日历,丫的,今天不是他娘的愚人节啊。我苦笑,也回过去一行字“我把你刚才发的这段话存在了聊天记录里了。”



    “干嘛?”芸芸问。



    “到时候拿给阿疯当生日礼物”我说。



    “啊哈哈,聊你便啊,反正阿疯也知道的,但我倒是也不会介意,你留下这段话,来做个纪念的。”芸芸说。



    “好了,好了,不说了,都快开饭了,你快点过来哦。”



    说完话,芸芸下了QQ,我那个“哦”还没来得及发出去。



    我笑了笑,轻叹了一声,关了电脑,出了网吧,在门口处买了一个小红包儿,随手丢了100块钱在里面,然后直奔“阿水饭店”而去。



    芸芸说的话,我早已把它在电脑中删去了,但同时,我也把它刻在了心里,用来祭奠那些,与我们擦身而过的人……



    那天晚上,我和阿疯和好了,我们玩了个大半夜,直到每个人身上都沾满了蛋糕与各种菜肴,然后才余兴未尽的各自走着猫步,各回各的家,那天,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特别,特别的累,一到家,一倒床上,就如死猪般的睡着了……





第10章·做什么朋友都行


    (做什么朋友都行)



    忽然想起,在前文中,好像是没有对“大卫”作过什么介绍的。



    “大卫”这人,怎么么说了,我想想措辞……



    他人不坏,心眼还好,长相一般,平平常常的一个中工刚上来的发型师,就和一年前的我那种处境差不多。这个人,要怎么介绍呢?那就说说他的缺点吧(我这人就爱贬低他人,从而来起到抬高自己的目的),他的缺点,大处的来说,有两个。一是这家伙的耳朵不好,一般和他说话,都会累的很呛(或许这样讲还太委婉了一些,简单点来说,其实和聋也差不多了。你如果和一个只有他说,没有你讲的人进行交流,你会不会累的很呛?),有很多时候,我都恨不能在他的那大耳朵上挂上一个大大的扩音喇叭;第二嘛,这个人是个“大嘴巴”(圣经上说了,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开一扇窗,看来,上帝是关上了大卫的耳朵,从而还了他一张“大嘴巴”的,但上帝,他也有不公平的时候,比如说他拿走了大卫身上的一件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