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与君同路-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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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拇指把食物推进嘴里。”
“好难。”沈朝夕整张脸都快扭曲了,习惯使用筷子的手,一下子变成餐具,这落差感,且使用不灵便。
徐慕笑笑,“知道我那时的辛苦了?”
沈朝夕立即点头,这吃完一盘没点毅力是不行的。
傍晚时分,徐慕带她去了海滨大道。
夕阳西下,薄如蝉翼的金色余辉洒了长长的一条道,这一条被称为“皇后的项链”海滨大道,似一弯新月般,璀璨夺目,一面是阿拉伯海,风景宜,波光潋滟,而另一面繁华似锦,高楼耸立。
这里出奇的干净整洁,似乎是整个孟买最干净的地方。
堤岸边上人来人往,大部分都是相携并肩,疑似情侣。
徐慕牵着她的手慢慢地走着,起初是扶着她慢慢走,后来他的手越来越往下,越过手腕,紧紧地握住了手掌。
在这些风光旖旎的地方,总令人生出些无法控制的心动。
沈朝夕抬眼望着他的侧脸,好像更喜欢他一点点了,怎么办?
前往巴黎的那一天,孟买的天气依旧很好,高达三十摄氏度。
一行人倒没遇上来时的情形,飞机准点抵达。
节目组给嘉宾订的座位都是一组一订,上了飞机,沈朝夕就找到了位置坐下,徐慕的位置在她旁边。
没一会儿,徐慕就上了飞机,看了她一眼,递了一个袋子过来。
“什么?”虽然问着,沈朝夕还是接了过去,打开看见是一个保鲜盒,里面金黄色的奶球浸在糖浆中,香味扑鼻。素来喜欢吃甜食的沈朝夕果然没忍住,捞起来,尝一个,一口一个甜。
“gulabjamun。”徐慕说了一声,径自坐下。
这两天胃口略微有些差的沈朝夕总算感受到了世界的爱,果然,还是甜食最美好。
坐得最近的摄影师感到很忧伤,“大幕啊,你去买玫瑰奶球,怎么不给我带。”
“你又不喜欢吃甜食,这种甜腻腻的东西又不好吃。”徐慕淡淡地说。
正吃着甜腻腻又不好吃的东西的沈朝夕,下手的速度明显慢了许多。
侧头看了眼徐慕,他随手拿了飞机上的杂志在翻。
“谢谢。”
“哦,不客气。被人推荐了,盛情难却,只好买了。他们都不喜欢吃。”
所以,是因为没人吃才给她吃吗?
心情略微有一点点不好了。
当然,摄影师更忧伤了,他虽然不喜欢吃甜食,可是特色食品也是可以尝一尝的啊。
☆、第16章 慕斯蛋糕01
01
巴黎,法国首都及最大的城市,世界著名的时尚浪漫之都,对于每一个枕于浪漫的人来说,这座城市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一条香榭丽舍大街,满橱琳琅甜品,足以令大多数女人心向往之。
对于沈朝夕而言,再绚丽多彩的香榭丽舍大街都比不上甜品的美味。
世上千般好,唯有心头好最难舍。
长达十小时的旅程令所有人都身心疲惫,然而对巴黎的向往,又令多数人心潮澎湃。
飞机即将降落前的机舱内,沈朝夕正睡得朦朦胧胧,隐约听见有细细碎碎的声音,她迷迷糊糊地睁了睁眼睛,想起还有好一会儿才降落,眼皮就又不争气地合上了。
徐慕侧头看着她似醒非醒的模样,竟下意识地说了句,“你再睡会,到了我再叫你。”
温柔得一塌糊涂,连他自己都给吓到了,原本残存的睡意瞬间烟消云散。
摄影师拉过他,笑嘻嘻地说:“大幕啊,别不承认了,你是不是喜欢沈朝夕啊。”
喜欢?
徐慕怔了怔。
第一次遇到沈朝夕前,他刚刚被几个了不起的粉丝认了出来,因此误将她认为是粉丝。而那时,她在他面前表现的那种急切,完全像是粉丝,那时的他看见她,心底竟然产生了一种想靠近的感觉。
当时,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被海风吹昏了头脑。
再一次遇见她,他才知道,她就是沈朝夕,不知为何,此前听到这个名字,内心竟滋生出了一种莫名的情绪,难以辨清。
心中还有一种声音,在鼓励他参加节目。
有人说,情不知所起。
他不知道那算不算情,但对于她,好像并不讨厌。
这算不算情呢?
趁着徐慕怔忡,沈朝夕合着眼睛,竖着耳朵仔细地听着。
心里竟有那么点小小的绮思。
世上最美好的事莫过于你爱的那个人也爱你,当然,爱是一种高度,沈朝夕暂时没有觉得自己会爱徐慕爱得死去活来,甚至不顾一切,当然也没有那么缠绵悱恻。
但那一点喜欢如果也得到回报,那将是她此刻的惊喜。
徐慕刚想开口,飞机一阵晃动,机舱里瞬间响起——
“女士们,先生们:飞机正在下降。请您回原位坐好,系好安全带……”
徐慕一侧头,扫过正睡着的人,刚想要叫她,却见她合上的眼皮上明显能看到眼珠的滚动模样。他嘴角微微扬起,一丝笑意从眼底闪过。
摄影师见徐慕没回答,又压着声地说了句,“不回答是因为真的……”
“你想太多了。”徐慕清朗的声音响在沈朝夕的耳边,刻意放慢速度,一字一字地说,“我怎么可能喜欢装睡的人呢?”
沈朝夕整个人都惊呆了,明明伪装得那么好,到底哪里看出来的?
还没弄清状况的摄影师一脸茫然,“谁问你喜欢不喜欢装睡的人了,大幕啊,你这理解力有问题啊。”
“是吗?”徐慕笑笑,“也许是因为坐错了位置,理解力确实有点偏差。”
摄影师总觉得今天他和徐慕并不在一个频道上。
静静地听着的沈朝夕实在听不下去了,猛地睁开眼睛,朝他狠狠地瞪了一眼。
徐慕倒笑了起来,“听墙角听得怎么样?”
“我哪有听。”
“那刚刚是谁故意闭着眼睛?”徐慕嘴角含着笑意,淡淡地说。
“我刚睡啊,发生什么事,我完全不知道。”装傻装愣一流的沈朝夕,果断表示自己根本就没听到刚才的话。
“哦,eric,看来刚才那个问题的答案不用修正了。”
摄影师静静地看着这两个人。
刚刚的问题?
沈朝夕猛地想起来,于是,立即诚恳地表示,“我刚刚醒没多久,合着眼睛,根本没有在装睡。”
突然飞机一阵剧烈的晃动,沈朝夕感到非常严重的耳鸣,心底格外的惊恐。伸手就抓住了一旁的徐慕。
徐慕别过头去看她,她的脸色突然间煞白。
“怎么了?”徐慕格外担忧地问,脸色造不了假。
“我……我……”沈朝夕一时无措起来。
上一回去孟买时,她也感到这么强烈的耳鸣,可是那时她强压着心里的恐惧,这一次她居然就这么随手抓住了徐慕……
连沈朝夕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怪异。
好像只要徐慕在身边,他就会为她遮风挡雨,而她对此还格外的享受。
这并不像她。
她是沈家的养女,被领养时因为年纪大,常常被孤儿院的阿姨们告诫,要乖巧懂事,要顺从听话。
从小她就知道自己要比别人努力。
沈家对于她而言,是一个要靠自己才能留下来的家。
她习惯了不麻烦别人,也习惯了孤独与冷淡。
可是自从遇到徐慕,很多事都让她觉得自己不像自己。
这太可怕了。
此刻,徐慕反握住她的手,温柔地安慰她,“只是降落而已。”
他的声线很好,声音充满磁性,如同天籁一般,让她格外安心,且……熟悉。
“朝夕,把一切交给我,依赖我就好。”
“我把欠你的十八年都还给你,好不好。”
脑海中闪过的声音,沈朝夕猛地转过头,直直地望着徐慕。
“你……刚刚说什么了?”
徐慕摇了摇头。
沈朝夕咬着唇,“我……好像听到你的声音了。”
“什么?”
沈朝夕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总不能说自己常常幻听。
幻听当然也不是什么大错,关键是每次听到的声音或者想到的画面,都太过亲昵。以她目前和徐慕的关系,搞不好就被认为是脑残粉,或者心理变态。
如果她诚实以告,以徐慕的脾气,应该会认为她精神有问题吧。
飞机渐渐平稳下来,沈朝夕的脸色也慢慢恢复。机舱里的人开始收拾东西,打算离开。
徐慕并没有动,只是握着沈朝夕的手说:“再坐一会,缓一缓再下去。”
耳鸣消失,人声再度光临。
沈朝夕已经能清清楚楚地听见他的声音了。
这么温柔的声音,似乎和那些一闪而过的声音相似。
那……到底是不是他?
最终,徐慕和沈朝夕在整机人中下得最晚。
这是法国巴黎,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
在这个城市,她住了两年,寄宿在别人家中,四处打工赚钱生活费,明明很艰辛,她却觉得很满足。
人需要一些追求,过程或许不如意,但知道有美好的结局在等待,大概也就不会觉得痛苦了。
领完行李,徐慕拖着两个行李箱走在前面,沈朝夕跟在他后面。
“听说你来这里待了两年。”徐慕也没回头,就在前面问着。
沈朝夕应了声,“嗯。”
“为什么突然想学西点?”
“不是突然,我一直很喜欢吃甜点之类的东西。不过……”沈朝夕刚要说下去,突然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是咬字不太准的汉语。
沈朝夕怔了一下,看到金发碧眼,衣着时髦的女人,明明已经非常高了,却偏偏还要穿七公分的高根鞋。每次和这人说话,她都要你仰视。同时对于沈朝夕一出门就平底鞋这种行为,极其不屑。
同样是西点师,她追求的是精致,而沈朝夕追求的是美味。
在同样的学样,她们互相竞争,但最终没有成为死对头,也是一种奇迹。
“怎么了?”见沈朝夕停下,徐慕停住了脚步。
“我遇到了一个朋友,过去一下。”
徐慕点了点头,想了想,突然说了一句,“就在那边对吧,别走远,省得迷路。”
“啊?”沈朝夕微微一愣。
她方向感从来没有好过,可是她总是固执的自己去找路。曾有一次,在一条走过很多遍的街上,找不到方向,等最后转过街角时,才发觉原来是这一条多次走过的街。
好像第一次有人让她别走远。
最终她对徐慕笑了下,飞快地跑到前方。
“好久不见,沈朝夕。”是一口生硬的汉语,尚算流利。
而沈朝夕同样报以不太流利的法语,“你好,julie。”
对方同样淡淡一笑,明艳如阳光。
永远走在潮流的最前端,美貌又温柔,如julie这样的女人,一向大受男士青睐。
“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回法国。”
“啊?”沈朝夕没有想到寒暄完后,她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句。
julie笑笑,“你是个勇敢的中国女孩。”
“勇敢,没有,我不勇敢。”
“怎么会呢,你们中国人有句话,叫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相信,你会重新喜欢上法国。”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她什么时候跌倒过?
“哦,上一次的事啊,你说怎么回事啊,我居然不愿意爬起来。”
“是啊,不就是没有获得美食大赛的奖而已,小事一桩,下一届,你一定可以。”
没有获得美食大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