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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部分

燃烧的海洋-第510部分

小说: 燃烧的海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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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舰一样,“金兰湾”级也采用模块化设计,能够非常方便的改装成登陆运输舰。也就是说,在完成了抢滩登陆、或者是在执行低烈度的登陆任务时,可以充当运输舰。

    如此一来,中国海军的两支登陆舰队中,各拥有六艘登陆舰。

    按照牧浩洋提出的建军标准,一支登陆舰队能在一次登陆行动中,投送一个全员满编陆战旅。如果两支登陆舰同时出动,能够投送总兵力在一万八千人左右的两个陆战旅。加上仍然在役的二十多艘登陆舰,陆战队能在一次登陆作战行动中投送两个陆战师,并且运送一周的作战物资。

    对于岛屿登陆作战来说,这绝对足够了。

    要知道,陆战队更需要独立作战能力,因此在编制上比同级别的陆军部队大得多,一个陆战旅的满编兵员在九千人左右,而一个包括了两个陆战旅、与数个直属作战部队的陆战师的总兵力在两万两千人到两万四千人左右。一次投送两个陆战师,相当于在一处战场上投送四到五万兵力。

    别说登陆作战,即便在大规模地面作战中,这也不是个小数目。

    因为陆战队是背海作战,所以还需要一支足够可靠的运输力量。

    在小规模登陆作战行动中,登陆舰队就能为陆战队提供后勤保障,只是在大规模登陆作战行动中,必须出动运输船队。

    以往,中国海军的主要做法就是征用合适的商船。

    比如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中,海军就征用了二十多艘远洋货轮,主要是能够在简易条件下装卸货物的散装货轮。

    要想提高登陆作战能力,这个办法显然行不通。

    为此,海军专门为陆战队建造了两个型号的十六艘综合运输船,其中“太湖”级主要承担弹药等作战物资的运送工作,而“巢湖”级主要承担油料、淡水、食品、药品、衣物等非战斗物资的运送工作。

    提到这两种综合运输船,就必须提到“青海湖”级快速战斗支援舰。

    说得确切一点,这三种战舰采用了相同的舰体,只是根据舰队的作战需求,采用了不同的任务模块,因此在排水量、航速、续航力、运载能力等方面,三种战舰相差不大。如果更换任务模块,可以非常方便的互换角色。

    拿“青海湖”级快速战斗支援舰来说,标准排水量为二万四千吨,满载排水量高达五万三千吨,除去自身需要的燃油,能运载二万六千吨各燃油、淡水、食品、药品、武器装备的零部件等各类物资。在伴随航母战斗群作战时,通常运载一万二千吨航空燃油、四千吨舰用燃油、八百吨淡水、八千吨弹药、六百吨食物、以及六百吨其他物资。如果伴随以核动力巡洋舰为核心的舰队作战,则主要运送弹药。因为最高航速达到了二十八节,所以“青海湖”级基本上能够全程伴随航母战斗群作战。

    从某种意义上讲,“青海湖”级使中国海军真正具备了远洋作战能力。

    虽然海军只计划建造六艘“青海湖”级,为每支航母战斗群各配备一艘,但是在以制海与打击为主的作战行动中,海军还能征用陆战队的综合运输船,通过更换任务模块,使其成为快速战斗支援舰。

    在二十二艘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支持下,六支航母战斗群绝对不用为后勤保障担忧。

    了解透彻之后,牧浩洋终于明白,腾耀辉并非他想像的那种人。虽然在所有人眼里,腾耀辉是“大海军主义”的典型代表,但是在海军建设上,腾耀辉非常理智,目的性也非常明确。

    可以说,中国海军的所有建设都围绕着即将爆发的战争进行。

    在走向远洋之前,中国海军必须战胜身边的最后一个对手

    第四十章 奋起直追

    第四十章 奋起直追

    对海军的基本情况有了全面了解之后,牧浩洋还借阅了日本海军的情报资料。

    与中国海军相比,日本海军的建设目的性更加明确。

    在整体实力不如对手的情况下,日本海军把重点全部放在了舰队上,基本上没有考虑兵力投送能力。

    这也可以理解,作为岛国,日本首先就得考虑制海权。

    只有在掌握了制海权之后,日本才能确保本土安全,也才有能力利用制海权,向海外投送兵力。

    在制海权都保不住的情况下,打造实力强大的陆战队没有任何意义。

    事实上,日本海军陆战队的规模非常小,仅有三万人左右,而且作战部队只有四个编制不到五千人的陆战旅。

    在作战使用上,这四个陆战旅的主要任务是守卫外岛。

    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几乎把所有赌注都押在了海军身上。也就是说,日本可以用更多的军费来打造一支强大的舰队。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优势。

    在日本海军中,核心力量仍然是航母,而且是正在建造的“飞龙”级核动力航母。

    按照二部获取的情报,“飞龙”级将分两批建造,第一批的“飞龙”号与“苍龙”号已经在二零三零年,先后在神户与大阪造船厂下水,预计在二零三三年初完成舾装,在二零三三年底服役。第二批的“翔鹤”号与“瑞鹤”号(与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期间战沉的两艘小型航母同名)在二零三一年底也已下水,舾装进度比第一批快得多,预计也将在二零三三年完成,预计在二零三四年服役。

    只是,二部在另外一份情报中提到,日本很有可能增加“飞龙”级的建造数量。

    如果神户造船厂与大阪造船厂没有别的大型战舰的建造任务,那么在二零三二年底,日本海军很有可能增加两艘订单、甚至一次增加四艘订单。因为“飞龙”级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理念,所以基本船体与任务模块的建造工作可以同时进行。根据二部的分析,以日本的造船能力,加上已经建造了四艘,第三批“飞龙”级的船台周期能缩短到两年之内,甚至有能力减少到一年半。如此一来,第三批“飞龙”级很有可能在二零三四年中期到二零三四年底之间下水。一切顺利的话,这些航母很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完成舾装。只要解决了舰员培训问题,就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服役。

    当然,这是和平时期的最佳情况。

    如果战争威胁迫近,日本肯定会疯狂扩充海军舰队,也就有可能在战争爆发前,再获得两艘、甚至四艘超级航母。

    果真如此的话,对中国海军来说,这绝对是个非常巨大的威胁。

    要知道,到二零三五年,中国海军最多只有六艘可以作战的航母,而且其中两艘是中型航母。

    所幸的是,“飞龙”级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强大。

    在项目审核阶段,日本希望得到美国的技术援助,甚至提出从美国购买“福特”级航母的设计图纸,并且花巨资引进一些关键技术,比如舰用核反应堆,结果因为美国设置了过高的技术门槛,而没能如愿以偿。

    随后,日本转向英国,设法从英国获得了建造大型航母所必须的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日本在舰用核反应堆项目上投入了近四百亿美元,开发出了功率为一百兆瓦的自然循环反应堆,达到了装备十万吨级航母的基本要求,并且以此为基础,开始设计“飞龙”级航母。

    到了这一步,美国回心转意,表示愿意向日本提供建造核动力航母的必要技术。

    只是,美国只答应提供“尼米兹”级的基本技术。原因很简单,“福特”级是美国海军的主力航母,而“尼米兹”级属于淘汰产品,最后一艘“尼米兹”级、即“布什”号预计在二零四五年推移,比设计使用寿命提前了十年。在日本开始设计“飞龙”级的时候,美国海军只有六艘“尼米兹”级在役,而且“罗斯福”号还是训练航母,拆除了所有用于作战的电子设备。

    问题是,日本拿不出比“尼米兹”级更好的设计方案。

    要知道,在此之前,“赤城”号采用的是“小鹰”级的技术水准,只是在部分系统上采用了新式设备。

    即便日本能够单独设计出大型航母,也不会比“尼米兹”级更加先进。

    关键是,在英国提供的技术支持中,没有包括核动力部分。也就是说,日本海军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设计核动力战舰。

    经过讨价还价,在二零二七年初,日本拿到了“尼米兹”级的设计蓝图。

    随后,在美国工程师的帮助下,承担主要建造任务的神户造船厂对“尼米兹”级的设计图纸做了改进。

    这就是“飞龙”级的基本面貌。

    必须承认,经过改进之后,“飞龙”级的作战能力肯定超过了“尼米兹”级。比如在动力系统上,“飞龙”级的核反应堆来自A5W,而不是“尼米兹”级使用的A4W,不但输出功率提高到了一百二十五兆瓦,堆芯寿命还延长到了三十五年,基本上达到了舰体的最大设计寿命。

    在飞行甲板布局上,“飞龙”级也更加接近“福特”级。比如只有三部飞机升降机,其中两部设在右舷舰岛前方,第三部设在左舷。在弹射器的设置上,因为采用了最新的电磁弹射器,弹射效率提高了三分之一,所以减少到了三部,在斜角甲板前端只有一部弹射器,确保在回收战斗机的时候,仍然能够达到正常情况下三分之二的出动率,大幅度提高了舰载航空兵的作战效率。

    说得形象一点,“飞龙”级是有着“福特”级外表的“尼米兹”级改进型。

    在综合作战能力上,“飞龙”级远不如“福特”级。

    比如,在机库与弹药库的设置上,如果按照“福特”级的方式进行改进,就要对舰体内部结构做出全面调整,工作量不压于重新设计一种航母,而且美国也不可能帮助日本设计出如此先进的航母。结果就是,受机库与弹药库设置影响,“飞龙”级的航空出动效率仅比“尼米兹”级有少许提高,而“福特”级与“尼米兹”级的最大差别就在航空出动效率上,两者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正常情况下,“飞龙”级的载机量在九十架左右,如果提高多用途战斗机的数量,并且在飞行甲板上系留战斗机,能在必要的时候把载机数量提高到一百二十架,只是出动效率必然大幅度降低。

    从航空作战效率上讲,“飞龙”级与“长江”级相差不大。

    比如在采用“潮汐作业法”的情况下,“飞龙”级的设计指标是一次出动四十八架战斗机,而“长江”级能够达到四十架,且经过了实战考验。在持续出动能力上,“飞龙”级的日出动量为二百二十架次,而“长江”级为两百架次,在高强度作战行动中甚至达到过二百四十架次。

    与“昆仑山”级相比,“飞龙”级就差得太远了。

    正常情况下,“昆仑山”级能一次出动四十八架战斗机,采用“潮汐作业法”后,能出出动六十架。在不影响持续作战的前提下,“昆仑山”级的日出动量为二百四十架次,最高能超过三百架次。

    从航空作战能力上看,“飞龙”级大概相当于“昆仑山”级的百分之六十五。

    也就是说,六艘“飞龙”级才顶得上四艘“昆仑山”级。

    如果算上两艘“长江”级,中国海军在只有六艘航母的情况下,制海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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