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重生之一世荣华-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那我就一命抵一命。”沈荣华抡起短剑划向自己的脖子。
“华儿,不要——”被吓懵的沈恺想过来阻挡沈荣华,看到奔流的鲜血和残缺的尸首,他害怕了,胃里翻江倒海,不由自主地狂吐起来。
“二丫头,住手——”三老爷沈恒踩着鲜血冲上前,一把拉住沈荣华。
四老爷沈惟走在最后面,听到沈慷下令,想挤到前面附和几句。看到屋里惨烈的一幕,还有晕成一片的女人,他一着急,就选择附和沈恺,也跟着吐了。
“二丫头,你一向聪慧懂事,怎么今日行事如此造次?”沈恒握住沈荣华的手腕,抢过她手里的剑,又说:“你祖父新逝,沈家正是多事之秋,你……”
“老三,你跟她说什么废话?赶紧派人去报官,把她带到官府去定罪。”
“华儿,听你三叔的,千万别寻死。”
沈慷和沈恺同时喊出了一句话,之后,两人互相瞪视,都气不顺。以往都是沈恺很快就败下阵来,可今天沈慷撑不住了,冷哼一声,呵令管家去报官。
“不知大老爷要治我什么罪。”沈荣华说要一命抵一命,纯粹是个低级玩笑。
“家奴无罪,不可随意处死,你杀了金嬷嬷,有目共睹,当然要杀人偿命。”
沈荣华摇头冷笑,说:“三叔,还是你来告诉大老爷,他昏头了。”
沈恒点了点头,轻咳一声,捏着手中的短剑,说:“这把剑是漠北铸剑圣手所铸,北越王将它送给圣勇大长公主,是大长公主珍藏的利刃之一。能得大长公主赐刀剑者皆是忠正之人,用她所赐的刀剑杀人者无罪,这是先皇的赐封。”
“这……”沈慷这才想起原来沈荣华所用之剑是圣勇大长公主所赐,别说是金嬷嬷,就是他亦或是沈老太太,死到这把剑下,多半也会白死。
“都听清楚了吗?还有问题吗?没有我可告辞了,你们收拾烂摊子吧!”沈荣华从沈恒手里拿过短剑,低声说:“多谢三叔,华儿知道进退,请三叔放心。”
说完,沈荣华迈过金嬷嬷的尸身,大摇大摆向门外走去。
“你、你简直是……”沈慷不敢再让沈荣华偿命,但他不甘心这么放她走。
“我怎么了?”沈荣华和沈慷面对面,和气一笑,说:“我是沈阁老的嫡亲孙女,大老爷别忘了我还是林阁老的嫡亲外孙女,我做什么事都不为过。”
☆、第三十五章 林闻
沈荣华所说的林阁老就是林闻,比沈逊晚两届的状元郞,大名鼎鼎的人物。
在盛月皇朝,林闻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他之所以扬名朝野,除了博学多才,还有就是他特殊的出身以及身份带来的殊荣与麻烦,致使人们对他褒贬不一。
林闻是中南林家的血脉。
林氏一族祖上曾是前朝的开国功臣,被赐封为一等国公。几经沉浮,林氏一族绵延数百年,一脉书香传承至今,在本朝,林家仍是数一数二的大族。
小时候,林闻并不被家族承认,因为他是林家现任家主的嫡次子林融的外室所出。他的母亲出身青楼,后来被林融赎身,因身份低贱,一直养在外面。
林闻自幼就知道自己受生母身份的影响而被人轻视,养成了好学上进的个性。他九岁中童生,十岁中秀才,十二岁中举人。因年少聪明、有胆有识,敢于剖陈利弊、推陈出新,被当朝首屈一指的鸿学大儒收为关门弟子,从此扬名。
中举之后,林闻并没参加第二年的春闱,而是跟随师傅游历天下,增长见闻。
这时候,林家向他抛出了“红绣球”,允许他认祖归宗。能被林家承认令林闻欣喜不尽,但林家随后提出的条件却让他踟蹰不已。林家只允许他回归家族,却不接纳他的生母,把他记到嫡母卫氏名下,并让他与生母从此永不相见。
礼法规矩严苛的大家士族最重嫡庶尊卑,能记到嫡母名下是家族对庶出子女最大的荣宠,何况林闻还是青楼女子所出的外室庶子,论身份更加卑贱。
那一年,林闻只有十四岁。
他几经犹豫,拒绝了林家的召唤,仍做他的外室庶子。此举令他的师傅极为不解,他有机会回归林家,还是他的师傅为他出面周旋的结果。为此,师徒二人起了冲突,他一怒之下割发弃师,从此决绝师门。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他师傅的想法很现实,林闻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尤其在仕途拼杀,必须有一个体面的身份。林家是书香传家几百年的大族,能成林闻的阶梯和后盾。
付出一腔心血,得到一盆狗血。最终,鸿学大儒不得不以一句“此子桀骜难驯”结束师徒之义。林家又放弃了林闻,这次连他的父亲林融都怒了,扬言与他断绝父子之情。林闻再一次扬名天下,可这次,人们对他的评价褒少贬多。
弃祖绝师事件刚过去了一个月,林闻的生母,那个出身青楼的美艳女子兰娘锒铛入狱,罪名是谋反。原来,兰娘是前朝皇族后裔,身份是南日皇朝末代皇帝的嫡亲孙女,太子正妃所出的嫡女,身份非一般的尊贵。只是南日皇朝灭亡,落佩的凤凰不如鸡,金枝玉叶为求生流落青楼,最后不得不与人为外室贱妾。
彼时,盛月皇朝刚建立三十多年,又经历过两次叛乱,对谋反极为敏感。兰娘入狱一个月,不堪严刑逼供,惨死狱中。随后,负责缉拿叛乱的中南大营指挥使卫胜接手此案,定兰娘反叛之罪,并请朝廷下旨铲除参与造反的前朝余孽。
随后,与兰娘接触过的亲朋邻居有数百人被治罪,砍头、流放、收监,一时间,中南省风声鹤唳。林融顾及父子之情,多方运作,破财免灾,才避免这场劫难殃及林闻。经历了这场祸事,又与生母死别,林闻好像一朝之间长大了。他放下了倨傲,似乎变得懂事了,也沉默了,从此两耳不闻窗外事,踏实读书。
两年后,林闻高中状元,才十六岁,自前朝起,他是最年轻的状元郎。沉寂了两年,林闻又一次名扬天下,连与他断义的师傅都为他抚掌喝彩。
没有知会他,也不管他同意与否,就由林融和林家家主做主,将林闻的大名写入族谱,以实际行动让他认祖归宗,仍记在嫡母卫氏名下。年轻博学的状元郎又为林家的书香门第重描了一笔,林氏一族自然与有荣焉。
新科状元回乡祭祖,林家不惜重金,为林闻摆足威仪。临行前,林闻分别给圣贤皇太后洛沧月、圣勇长公主和当今皇上各上奏折一封。他引古为据、针砭时弊,为治国安邦、清平四海提出许多独到的见解,令当权者击掌赞叹。
圣贤皇太后笑言:此子乃治世良臣、国家栋梁,前途无限哪!
可是,这前途无限的翩翩状元郎在祭祖之后又做了一件轰动天下的大事。
他祭拜列祖列宗之后,就在祠堂里,他手刃了他的嫡母卫氏。
“这是卫氏的罪状,有证有据。”林闻把厚厚的一本证据交给林家家主,又对他的父亲林融三叩九拜,之后,他从容坦然走出祠堂,投案自首。
他承认杀人,却强调杀人的因由,罗列卫氏该死的证据,并上书朝廷,状告中南大营指挥使卫胜和卫国公府伪造谋反罪证、滥杀无辜百姓。
原来,卫氏年近四旬而无子,见林闻少年多才,就想将其记在名下,嫌兰娘挡路,又嫉妒兰娘得林融宠爱,就起了杀心。偶然的机会,卫氏得知兰娘的真正身份,正巧她弟弟卫胜刚升任中南大营指挥使,立功心切。于是,他们姐弟合谋,各取其利,又有卫国公出谋划策,才制造了那场镇压前朝皇族后裔谋反的屠杀。
滥杀者获罪,无辜者平反,但屠杀留下的血腥和阴影永远无法彻底消除。林闻再次名扬天下,人们对他除了惋惜感叹,还隐隐有些敬意。
林闻身上流淌着士族林家与前朝皇族的血,自然与众不同。
“为什么?”圣贤皇太后满脸痛惜,注视着跪在她脚下的少年。
“想做而已。”林闻从容淡定,甩了甩套在手脚上的铁链,又说:“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不把卫家的罪证呈交朝廷查办,我的回答是‘我不想那么做’。”
“你……”圣贤皇太后长叹一声,问:“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林闻笑了笑,说:“我很早就想对你说四个字:牝鸡司晨。”
“大胆——”圣贤皇太后拍案而起,怒视林闻,冷静了一会儿,又冲他挥了挥手,“把他带下去收监,此事交皇上和内阁酌情处理。”
反对圣贤皇太后干涉朝政的人不少,但当面辱骂她的人,除了林闻,绝无仅有。人们都以为林闻此次定会没命,可圣贤皇太后却做了出乎常人意料的决定。
“卫氏罪有应得,死不足惜。留着林闻的命,以后会有用,多关他几年,杀杀他的傲气,也让他冷静反省,削去他的状元功名,有本事他再考就是。”
林闻的命保住了,但他被林氏族谱除名,只是,他的名声更响亮了。
卫国公府本是开国六公之一,只是,从此这个封号在盛月皇朝消失了。
------题外话------
这一章和《旧事》第二章情节相连,中间插了两章《亮剑》,这是穿插的写法,有过去,也有现在。
☆、第三十六章 公案(一)
中南省首府的大牢,林闻一坐就是四年。
因为他的鼎鼎大名、他的特殊身份,加上林融经常使钱通融,林闻在大牢里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四年下来,他长高了、长胖了,人也成熟稳健了。
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时节,就在林融花了大把银子准备弄他出去的时候,圣贤皇太后薨逝。朝廷下诏举国上下为圣贤皇太后守孝百日,林闻出狱之事也被延后了。百日一过,隆顺帝为圣贤皇太后积功德而下旨大赦天下。
林闻不在特赦之列,因为他曾经辱骂圣贤皇太后,又被多关了三年。出狱之后,林闻身边多了一个三岁的孩子,名叫林楠,两人以父子相称。
一年前,林融去世,林家没人再救济林闻,更别说接纳他了。林闻带林楠去了兰娘的旧居,简单修缮之后,就住下来,以卖字画为生,并为父守孝。
“闻哥儿,闻哥儿在家吗?”
“你是……你是胡叔。”故人相见,林闻喜极而泣。
胡叔一家与兰娘母子是邻居,夫妇二人带两个女儿靠制衣卖布,日子过得很充裕。兰娘被诬谋反,牵连了胡叔一家,胡叔夫妇被流放到了漠北。
“好端端的,真是天降横祸呀!”胡叔抹泪唏嘘,“还好我的大女儿嫁到了首府,正巧小女儿去她家小住,才躲过这场祸事,可怜你胡婶死在了漠北。平反之后,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她接回家乡安葬了。你娘是可怜人,你也是,真是……”
“胡叔喝茶。”林楠颤微微地端着一杯温茶过来。
“你要叫胡爷爷。”林闻抱起林楠,说:“这是我的养子,牢里收的。”
“这孩子不错,你也有个小伴。”胡叔喝了口茶,又跟林闻说了一会儿闲话,忽然一拍大腿,说:“光顾聊天了,都忘记说正事了,我找你有事。”
“什么事?”
“你跟我过来。”胡叔拉着林闻去了他家,打开门房的窗户,让林闻往里看。
门房里的小榻上坐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脸色苍白、神色惶恐,正垂泪饮泣。女孩容貌清丽,举止温柔,象是教养良好的大家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