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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法医秦明系列-第124部分

小说: 法医秦明系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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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可惜火没能烧起来。秘书长有悟性啊。”我戏谑地说,“不如跟着我干吧。”

包秘书长压制了自己的愤怒,说:“如果凶手在小区门口有车,他不也可以迅速逃离现场吗?”

我说:“当然不能仅凭这一点。这个小区不让外来车辆进入,小区的监控录像显示,没有可疑车辆、没有多名可疑人员在事发时间离开。别忘了,我们推测的是多名凶手共同作案。开始我以为多名凶手杀人后,分别独自离开现场,那么监控录像就发现不了异常。但是凶手没有给自己留那么多时间足以逐一离开。要走,必须一起走。那么,就一定会被监控录像照下。从犯罪分子的心理分析方面讲,人多,目标大,必须尽可能拖延发案时间。除非附近有他的安全地,他无须拖延。”

“你的意思是钱毅然有作案嫌疑?”王局长问。

“是的。”我说,“他同时具备了和方香玉接触、家住得近这两个条件。”

“那他为什么要杀人?”包秘书长说。

“他和丁市长井水不犯河水,唯一的交叉点就是方香玉。”我说,“问题就在方香玉身上。”

“有线索了。”侦查员“砰”的一声推门进来,“要不要抓人?”

“冒冒失失的!”王局长怒目圆瞪,他的手下在市领导面前丢人了,“慢慢说!”

侦查员说:“方香玉称钱毅然一直在追求她,可是她拒绝了。”

“拒绝?”我有些吃惊,“这个女人不是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吗?”

“别看不起这个女人,”包秘书长说,“说不准她也挑人的。”

侦查员摇摇头,说:“钱毅然是性无能。”

【5】

一个小时前,钱毅然被刑警队传唤调查。因为本案没有提取到有力的证据,所以我们在钱毅然被传唤后,立即申请了搜查令,对钱毅然家进行搜查。

大宝是最积极的。

“你们看我说的有没有错?”大宝说,“那种品牌规格的酒,三千多块一瓶,是限量出厂的,我估计一千块都用在做瓶子上了。那瓶子老漂亮了,瓶底镂空,里面还雕刻着一艘古代的那种帆船。酒温一变,那船帆就跟着变色,超级精致,谁看见谁喜欢。”

一说到酒,大宝就头头是道。他怀疑凶手可能收藏了这个酒瓶。

看来方香玉在钱毅然家干活真的不容易。方香玉一周没来,钱毅然的家就已然不成样子。家里装潢挺高档,但是屋内简直就是大排档。茶几上横七竖八的都是啤酒瓶、易拉罐,地上布满了食品包装袋,餐桌上还有残羹冷炙和几个没洗的盘子。

我们进屋后,简单巡视了一下。

“我说吧!”大宝一蹦三尺高,“看见没!我是神探!”

大宝一眼就瞅见了房间飘窗上的一个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束玫瑰花。这个花瓶瓶底镂空,里面有一艘惟妙惟肖的帆船。

“等等,等等。”我按了下大宝的肩膀,“你凭什么说这个瓶子就是从丁市长家里取出来的那个?”

大宝轻车熟路,拔掉玫瑰花,倒掉瓶里的水,指着瓶底说:“看见没?这里有编号!我说过,这是限量出厂的高级货,每一瓶都有编号的。”

“然后呢?”林涛见大宝的兴奋劲儿,忍俊不禁。

“然后?”大宝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什么然后……哦,你说同一认定啊。废话,现场酒盒上肯定也有编号,我记得,就是这个号,当时我还上网查了一下真伪呢。”

“你真是有闲工夫。”我哈哈一笑,“收队,破案!”

钱毅然是个多情种,可惜老天给了他个废身体。

他开土煤窑的时候,可以算是个大老板。住豪宅、开好车,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一身名牌。可是他输在了女人身上。

每个女人在认识他的时候都含情脉脉、海誓山盟,闪电般结婚、闪电般离婚,因为他是性无能,而且他又受不了女人的眼泪,不用上法院,婚就离了。

每次离婚,他的财产就被分割掉一些。直到现在,他只剩下这唯一的一家小饭店。

他和方香玉是一年前认识的,在一家家政中介里。虽然方香玉相貌平平,但是她淳朴的气质深深吸引了他。他认为他找到了真爱,当然,前面的六次婚姻,他到现在还觉得都是真爱。

方香玉不是个扭扭捏捏的女孩,来他家工作没多久后,就主动投怀送抱。他也试着像个男人一样,可是依旧不行。那次以后,方香玉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无论他送花、送首饰,都对他冷冷淡淡。

“难道女人对这个也这么看重吗?”他想,“香玉应该是个纯洁的女孩啊,她的眼神是那么的清澈。一定是她的家人要她生孩子,农村人都是这么传统的,一定是。”

他没有放弃,他认为他的热情一定能彻底遮盖身体的缺陷。

直到那一天,他发现方香玉买了新衣服和新包,心情也非常好。这不正常,一定不正常!他开始留心她的一言一行,他开始趁她干活的时候翻看她的手机。

“你不想吗?想的话,我今晚就去。”

这是方香玉手机发件箱里的一条短信,发送给的人名是“丁”。

她的另一个雇主不就是姓丁吗?同一小区别墅区的那家。都那么大岁数了,居然玷污着我爱的女孩!她是那么的年轻!她一定是被他的甜言蜜语骗了,这个骗子!

钱毅然这么想,也就这么问,可是方香玉对他的回答只有一句:“关你什么事?”

无法入眠,必须要查清楚。

开土煤窑的,都会有一些打手。钱毅然当初出手阔绰,也赢得了很多道上朋友的赞誉。于是他叫来了三个关系很铁的混混儿。

混混儿不会技术开锁,于是钱毅然就偷偷复制了方香玉的钥匙。

当他逐一试验丁市长家门钥匙的时候,他颤颤巍巍的。但当他打开丁市长家大门的时候,却不怎么紧张了。他带着三个人潜伏在储藏室里,等到丁市长开门回家。

他看过很多电视剧,知道“贴加官”这种刑讯逼供的办法很奏效。他打定了主意,一是要搞清楚这个姓丁的有没有玷污他心中的女神,二是要教训教训这个老不正经的。

可惜他失手了。

他只盖上去五沓纸,这个姓丁的就不动了,真的死了。可是刚才他还会用舌头顶破卫生纸获取氧气,怎么说死就死呢?

混混儿们吓破了胆,只有他依旧镇定。事已至此,毁尸灭迹,到家里躲几天就没事儿了。钱毅然这样安慰着混混儿们。杀个人而已,怕什么怕?谁说拔毛凤凰不如鸡?他老大的风范依旧不减。

那束玫瑰花,是钱毅然买来送给方香玉的。他想给她一个惊喜,缓解一下她的丧母之痛。她一定会很喜欢这束玫瑰花,也一定会很喜欢这个意外得来的漂亮花瓶。

“你说,这个故事,谁之错?”林涛的声音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隐约不清。

“管他谁的错呢。”大宝高声说道,“那个……我就觉得吧,杀个贪官多好,非要杀这个清官。也不对,家里藏着这么好的酒,还真说不准他是个清官还是个贪官。”

“什么是清官?什么是贪官?”林涛说,“当今社会,你能给我个定义吗?”

大宝挠挠头。

“开快点儿。”我捅了捅驾驶员的肩膀,“十一根手指那案子,尸源找到了。”

第三案 迷巷女鬼

〖在黑暗尽头,冥冥之中一双命运之手塑造着人类。

——艾尔弗雷德〗

【1】

“胡科长,怎么说?”我气喘吁吁地爬上了省城龙番市公安局五楼法医科办公室。

“这么快?你刚才不还在高速上吗?”胡科长惊讶道,“那边的案子结束了?”

我拿起胡科长的茶杯,喝了个底朝天,说:“快说,快说,十一指的案件有眉目了吗?”

“这个专案名不错,”胡科长微笑道,“第十一根手指。”

笑毕,胡科长抬头,发现我、大宝、林涛三人正趴在他的办公桌前盯着他,连忙说:“别急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死者是一名叫作方将的男子,今年三十二岁,是南江市一家网络公司的老总。”胡科长说,“侦查部门对死者的周边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方将二十五岁时从事电信诈骗,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然后组建了现在的公司,完成了从非法到合法的华丽转身。”

“南江人?”我显然对这个社会渣滓的发家史没多大兴趣,“南江人为什么会在龙番?”

“他6月2日独自坐火车来龙番谈一笔生意。”胡科长说,“当天晚上和合作伙伴在龙番大酒店吃完饭后,独自回房间。据方将的妻子反映,2日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她打了电话给方将,被方将挂断。因方将计划3日回南江,但3日晚上仍未归家,再次电话联络时,手机已是关机状态。”

“那他住的宾馆,搜查了没有?”我问。

胡科长点了点头:“宾馆在前两天发现方将的房间没有续费,也没有退房,就派人进去看了。一切整齐,无可疑。所以,宾馆就把方将的行李移到了总台保管,直到警察查到宾馆。”

“有了尸源,这个案件破获没问题吧?”我摸了摸胡楂儿。

胡科长眼神里闪过一丝担心,说:“我看未必。”

“未必?”我说,“碎尸一般都是为了藏匿尸体。藏匿尸体是因为熟人作案,害怕事发。所以找到尸源,碎尸案就等于破获了一半。为什么你这个案子就未必?”

胡科长说:“我们不能用常理来衡量每一起案件。所有的案件,或多或少都会有特殊性。比如这个案子,据调查,方将是第一次来龙番,何来熟人?”

“也不一定。”林涛说,“可能是在龙番有故人,或者仇家跟随方将一齐来到龙番。”

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能排除。首先,我们对方将近两天的话单进行了分析,没有任何异常。他来龙番后,除了合作伙伴,没有联系过任何人。其次,如果是仇家跟随而来,在外地杀了人,有必要碎尸吗?”

“有道理。”我说,“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合作伙伴杀了人。”

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们开始也认为是这样,但是保密部门对合作伙伴进行了秘密侦查,可以完全肯定他不是作案凶手。”

“那个……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会是什么样?”大宝急了。

“说的也是。”林涛沉思,“如果只是简单接触的合作伙伴,不会有那么大矛盾去杀人、剖腹、碎尸。”

林涛提醒了我,我说:“对了,死者的内脏找到了吗?”

胡科长点点头,说:“开始我和老韩分析,死者的头在小区后门口发现,尸块在前门口,这应该是凶手的行驶路线。内脏最复杂、最不好携带,我们分析可能是最先抛弃的。所以,我们的搜索重点就定在小区前门口外的一个水塘里。于是我们抽调了附近一个中队的消防战士,把水塘抽干了,发现了沉在塘底的死者的全套内脏。”

“只有法医才具备一次性取下全套内脏的本事吧?”林涛说,“我就没这个本事。”

“我们法医可以从死者舌头开始,一次性拉下全套内脏。”胡科长说,“从本案死者的内脏看,确实用的是法医的手法。”

“学过法医学的人干的?”我问。

“不敢确定。”胡科长说,“这确实是一个疑点。凶手分尸没有从关节下手,显得对人体不太熟悉,但是取内脏的手法又非常熟悉人体结构。我觉得凶手故意不从关节下刀,就是为了迷惑我们警方,让我们分析不清他到底懂不懂法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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