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警局-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有把那些垃圾筒拖到路边上,好让清洁工把它们取走。
房前乌黑一片。在按门铃以前,雷切尔通过便携式对讲机给局里打了个招呼,让调度员知道她已到达现场。她把耳朵贴在门上,想弄清楚里商有没有人,也许有人没关上立体声音响就离开房子了。滚石乐队的重低音淹没了其它所有的声音。她把手电筒取出来,打开后对着地面调好光。她看到水泥门廊地上有一些红色的斑点,就弯下腰去仔细察看。她伸手旧摸,想弄明白这些斑点是不是湿的。一个红色污点出现在了她的指头上。她嗅了嗅,知道血液通常有股特别的气味。因为没法确定它是什么,她在大腿上擦了一下双手。
雷切尔刚要去按门铃,又突然放下了手。她后颈部的头发竖了起来。她转过身旧,看了看自己的警车,接着又扫视了一下街道。在学校里导师教过她要相信自己的本能,决不要轻易有什么预感。一个好警察要学会从几里路以外嗅出麻烦。
她本想呼叫援助警车,但又害怕这样做没有足够的理由,她会吃不了兜着走。如果她胆怯得连门铃都不敢摁,不敢叫人把音乐关掉,她就不配穿警服了。
雷切尔按了门铃。等待着。又按了一下。她想屋里的人也许都睡着了。在温德米尔这一带的房子,卧室都在后面。她绕过腐烂的垃圾,来到了通向后院的一个六英尺高的木门,上面有一个挂锁。奇 …書∧ 網雷切尔抓住门的顶端,纵身跳上了门,这样她可以查看庭院里有没有狗。她不想同短毛猎犬跳吉格舞。她从前不懂的时候,有幸尝过滋味。那小腿上的伤痕就是证明。“狼,狼,狼,”她在栅栏顶端大叫,“出来吧,小狗。”她什么也没有听到,便把腿翻过了栅栏,直到触到地面。
后院的草甚至比前院的还高。它们长到了齐雷切尔的膝盖。她提醒自己该通知消防部门,高高的草地很容易引发火灾,住户早就该受到传讯。此外,她不知道在她膝上来去拂拭的是什么。蛇生活在深草地里。她害怕蛇比害怕短毛猎犬还要厉害。
她从最近的窗户里朝黑暗中使劲望去。通常没有别的警官在一起,她是不会进入人家后院的。人们很容易误会你是个夜贼并向你开枪。
“1号台,2A2。”轻便对讲机在她耳旁嘎嘎地叫。“我们刚刚又收到枫树大道高声音乐的第三个投诉。你找到了那幢房子没有?”
“我现就在房子边上。”雷切尔告诉他。“地址是枫树大道489号。情况三分钟后就可解决。”她站在窗户边,大声喊道。“警察。这是橡树林警察局。开门。我们收到了很多人对这儿高音的投诉。”她停下来,吸进更多的氧气。“要是你不把音乐关低,我就要传讯你破坏邻里的安静。”
雷切尔在听,但她所能听到的是从房子里什么地方传来的又一首滚石乐队的歌。她向左望去,看到了一道银色的光线,她认为是从三间卧室中最小的一间射出来的。她走上去,把脸贴在玻璃上,通过透明的窗帘看到了一个脑袋的背影。房间大暗了,没法辨出是男的还是女的。她断定光线并不是来自房间本身。依她看光线是从过道里发出的。那个人的头发是深色的,在那里掏耳朵,他或她坐在一张装有套子的躺椅上,从五斗橱上的镜子里她看到房间的最尽头有一架电视机在闪光。她敲了敲玻璃。没有回音。
这人一定是服药过量,她心里想,或者可能得了心脏病。不是那样,就是处于酒醉后的昏迷状态。雷切尔知道自己不能不冒险对他进行一次正当的医疗急救。她摸摸窗户,发现它没有插死。她心想运气真好,便将窗户提起,爬了进去。
窗帘遮住了许多东西。地板上满是箱子和衣服。雷切尔的脚刚一着地,就看到了正好在窗台下面的一块破玻璃。“我是警官。”她对这个无声的形体大声宣布,小心谨慎地穿过房间。“你没事吧?你病了吗?”她走到她的身旁,松开了拴手枪的皮带,把手握在左轮手枪上。
当雷切尔绕到椅子前面时,她的心就像蒸汽发动机一样地猛跳。她猛地把枪从枪套里抽出,手臂垂了下来。她知道椅子上的姑娘死了。她的喉咙被完全撕裂。看起来就好像她把血都吐到了衬衫前面,或者有人用桶把血倒在她身上一样,雷切尔再走近些。可以看到这个姑娘的几根声带,还有脊椎骨背面的什么东西。地板上有一摊摊的血。她吸了一下排泄物的腐臭气味和熏人的死人臭味。她认为只要再深砍一次,这姑娘的头就会被砍下来。
“哦,天哪。”雷切尔说罢弯下腰将早餐吐到一堆污血上。
“1号台,”过一会儿她说,“我……我需要紧急救援,给我派一两个人手,请让警长回话。”她不可以在公开的无线电频道上说出她遇到了杀人案件。如果这样做了,报界会从警察扫描设备上探听到,并在验尸官和凶杀案侦探赶来之前首先来到现场。如果她在车里,就可以使用装有保密器的电话。他们多年以来用警察代码来这样传呼,但新闻媒介已经记住了所有的代码。她听到了调度员在呼叫在附近巡逻的人,卡罗尔·希契科克和吉米·汤森,通知他们回话去援助雷切尔。
有什么东西在她身背后挪动了一下,雷切尔还来不及转过身子,就有一个巨大的重物扑到她的背上,一下把她推倒在地板上的一摊血水里。她的对讲机飞出了套子,掉在几英尺外的地板上。袭击者的气味又酸又臭,雷切尔知道这必定是个男人,因为这个人的肌肉比女人发达得多。她发疯似地想把他推开,她一面扭打,一面嘴里发出咕哝声。
“你好个婊子养的。”他叫道。“我告诉过你别管我的事。难道我没告诉你管闲事的话就要宰了你?嗯?说过没有,啊?说过没有?”
“让我起来。”雷切尔祈求他,想要伸手旧拿枪,那个男人的膝盖顶着她的背部当中,用手把她的头向地板上撞。她不能惊慌。几分钟后别的警车马上就会来到这儿。她只想拖着这个人谈话,上帝保佑他用来割断那女孩喉咙的刀子现在不拿在手里。
“你已经崩溃了。”她说,嘴巴因为贴着地板以致说出的话模糊不清。“你需要帮助。如果你到医院去,他们会给你真正一流的麻醉药……让你冷静些。我能帮你。我保证。你应当信任我。”
“你在说谎。”那个男人说着抓起了她的一把头发。
对讲机在几英尺远的地方嘎嘎作响。雷切尔听到调度员向卡罗尔·希契科克询问她大概何时能赶到现场。无线电接线员一遍遍地喊她的呼叫信号,想把她叫醒。“请告之你到达的时间,3A4。”调度员问吉米·汤森。“警长从局里回话,他起码还要15分钟才能赶到。希契科克的无线电一定出了毛病。我收不到她的回话。”
雷切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15分钟以后,她可能已经死了,就像那个在椅子里被宰割的女人一样。汤森和希契科克两个人现在该来了。他们第一次听到呼叫时离这儿只有几分钟的路。
那个男人放松了她的头发,雷切尔抬起了头,第一次看到了他的面孔。她吓得倒抽了口气,当即断定他是个精神病患者。他的头发又长又邋遏,满脸是血污和看起来像粪便的东西。不过他的两眼说明了问题。他两只瞳孔不比针尖大多少。脸上和手臂上都是流着血的伤痕。他穿着一件哈利·戴维森T恤衫,露出腐烂的黄牙向她狞笑。只有一种药会把人糟蹋成这个地步——脱氧麻黄碱。在街头,人们称之为速度、水晶、怪念和兴奋剂。重复使用后,这种药就具有了毒性,从疮疤处流向体外。
雷切尔看到地上几英尺外有个闪光的东西。当她意识到这是一把带血的屠刀时就伸出手指去捞,可是那把武器离她够得着的地方还有几英寸远。这时,那个男人挪动了一下,她就努力跪了起来,当她跪起时,听到了皮革的吱嘎声。那个男人使劲把她的手枪从皮套里拔了出来。
一声爆炸在她鼓膜里回响,她跌倒在地,确信那人向她开了枪。
当雷切尔鼓起勇气抬起头时,她看到那个人在疯狂地乱放枪。子弹打在周围的墙上、天花板上和地板上。他对着电视机放了一枪,显像管爆炸了,火花和玻璃片在空中飞舞。
卡罗尔·希契科克的声音终于从收音机里传来了。“1号台,”她说,“我正碰上交通阻塞,可能前面有个酗酒的司机。在我给他做酒精检测前,我脱不开身。”
雷切尔的肌肉僵住了。他们都不会来了。这是她威胁要揭发格兰特而遭的报复。那个男人正把枪口抵住她的背部。从收音机里她听到了吉米·汤森对调度员说,他的车胎瘪了。调度员又呼叫了别的人,可是他们有的不回答,有的说他们要应付别的呼叫,不能赶来。
雷切尔从镜子里看到了那个男人,他满脸微笑,摆出拿枪的姿势。她猛地扑向那把刀。那人是个杀人狂,她不能再等待别的警官来帮她了。
小刀一旦握在手中,她便咬紧牙关,用力朝他的右膝盖捅去,但愿她戳到了一根神经。精神病患者通常感觉不到疼痛。那人带着疯狂的狞笑低头望着她。他没有退缩,只是把身体重心转移到了没受伤的那条腿上。
然后他把枪对着她。
在他开枪的一刹那雷切尔滚到了一边。子弹呼啸着打到离她腹部只有一英寸的地板上。她又举起刀子,将刀刃刺进了他的大腿。在此同时,她挥动着那只空手,想阻止他瞄准她的头部。
雷切尔拔出刺刀又再次戳向他时,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啜泣。她已被迫变成了杀人者。她看到了内森·理查森可怕的面孔,还记得他那双摸她身体的粗糙的手。一生中所有的痛苦似乎都聚集在那一个时刻。她戳破了对方大腿上的静脉,鲜血喷了出来,溅到了她的嘴上和眼睛里,浸湿了她的头发。手枪从他手里滚落到地板上。雷切尔抓住了它,对着他脸上瞄准。那人的头往后仰去,靠着墙。有一会儿,他一动不动,然后身体慢慢地瘫倒在地上。
雷切尔没有去检查他的心脏是不是还跳。她才不管呢。她不愿再去碰他。她嘴里有股他的血的铁锈味,她吐在地板上,压制住了又一次要发作的呕吐。
她捡起了对讲机,喘着粗气说:“1号台,刚才我刺伤了一个人。也许现在可以帮帮我了。我这儿有个女性DOA①她的喉咙被人割断了。那个人可能还活着。请派辆救护车,并通知验尸官。同时请打电话给家里的麦迪逊副巡官,请他给我个回话。我有些事要同他商量。”
① 美国警察用语,意为(病人等)送到时已死的。
“我在路上。”米勒在收音机里高喊。“你要找副巡官干什么?西蒙斯,现在是清早5点钟。”
“1号台,我也已上路。”卡罗尔·希契科克说。“我刚刚处理了交通堵塞的事,要不了10分钟我就能赶到枫树大道。”
雷切尔听着汤森、拉特索、罗杰斯、哈里曼以及夜班上其他的警官在和局里联系。她的双眼移到了那具部分头被砍掉的尸体,又看了一下被戳伤的那个不省人事的男人,以及子弹孔和地板上的摊摊血迹。一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