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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新闻理论十讲-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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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把“新闻”理解为“新闻的传播”,那么二者都是传播信息的行为,但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的出发点、表现方式和归宿都不相同。
    传播新闻是为了满足受众获知新消息的需要,宣传是为了满足宣传者输出观点的需要;新闻是叙述事实,宣传是灌输观点;新闻传播的结果是受方晓其事,宣传的结果是传方扬其理。在中国,为什么新闻和宣传长期混同呢?因为,中国常常以新闻的形式宣传某些事情,这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不要事事都这样做,不然,我们的新闻就没人接受了。在实际活动中,二者常常相互渗透,有交叉的地方。新闻中可能有宣传的成分,尽管你客观报道,但是只要你提到了某件事情,实际上就把这件事情宣传出去了。
    宣传有的时候也需要以传播新闻的形式达到目的。如果要想宣传某种观点,你不要说这个观点好啊好啊——这叫直接的、公开的宣传;你可以采访某个相关的人,让他来说某个东西很好。你报道这个人,是新闻采访,形式上是新闻,实际上达到你想要宣传某个观点的目的。这两者有的时候是相通的,但是性质上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想,既然我们做的是新闻工作,我们要做的事首先应该是传播新闻,新闻是报道事实的,不能把宣传提到新闻前面,什么都要让新闻传播服务于宣传,这样做得太多了,就等着挨骂吧。
    四、宣传伦理
    宣传本身是中性的,可以为公众利益服务,为商业服务,但也可能被法西斯主义利用,服务于从事反人类的活动。于是,我们需要提出宣传伦理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中,焦点集中在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上。
    我们社会中有很多的宣传,宣传是有目的的,只要进行宣传,就会存在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矛盾,因而存在道德悖论。现在有的宣传者强调,我的目的是好的,所以我就可以使用一些不够合法的手段。如果是这样,就存在一种宣传的目的和手段之间的道德冲突。这是我们要从理论上予以注意的。马克思说:要求的手段既是不正当的,目的也就不是正当的。(10)这是说,目的正当,也要和手段对应,手段也应该是正当的,如果手段不正当,目的正当本身是值得怀疑的。
    目的不正当,方法再精致,也是一种罪恶。反之,在道德上会受到质疑。例如曾任布什政府副国务卿、负责公共外交的夏洛蒂·比尔斯直言不讳地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会选择任何传播方式,只要它有效。”这种只看效果、不择手段的关于宣传的认识,至少在和平时期是一种愚民政策,受到了一部分人的批评。
    现在宣传伦理上存在一些不同意见。和平时期的宣传不能对人民说谎,这种认识至少在理念上基本被接受了,否则违背宣传伦理。但是战争(包括意识形态的冷战)时期呢?关于这方面的宣传技巧很多,例如下面的两种:
    1.“六种扭转人们思想的扳手”
    图9…6 阿尔文·托夫勒夫妇《战争与反战争》中文版封面
    这种说法出自阿尔文·托夫勒夫妇所著《战争与反战争》(又译《未来的战争》)一书,书中描述了六种战争时期的宣传手段:控诉暴行;夸大利害关系;把对手形象妖魔化、非人化;二元对立(非友即敌);强调神的旨意(即把我方的言行“合法化”);反宣传(全盘否定对手的宣传)。
    2.“三色宣传”
    即白色宣传、灰色宣传和黑色宣传。《美军心理战作战条例》对它的定义是:“白色宣传——公开表明信息来源;灰色宣传——不说明消息来源;黑色宣传——故意隐蔽真实消息来源”。运用中,“三色宣传”结合使用,效果更佳(11)。
    我国有的文章认为,这类宣传手法稍加润饰便可用于对内宣传(譬如政党斗争)。如果这种观点真的被贯彻到和平时期的宣传中,没有道德约束的恶斗将使人们永无宁日。我们必须对此反省,“文革”恶斗的教训够多的了。
    ————————————————————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4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22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45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591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04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69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年版,第349、37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99、94页。
    (9) 参见鲁杰:《美军心理战》,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74页。
    (11) 参见李永:《零伤亡战争》,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版。
    第十讲 舆论学
    舆论这个概念在新闻理论中出现的频率也较高,经常被等同于传媒,其实它们之间的差别比新闻与宣传的差别还要大些。本讲重点谈谈舆论这种意见形态。
    一、舆论概念的历史和定义
    现代西方国家的“舆论”(public opinion)一词,直到18世纪才作为一个词组出现。这个概念一开始出现,就包含与现实的权力对应的理念,因为现实是君主当政,舆论概念的使用,作为君主当政的对应词,带有“人民主权”的时代背景意味。当时的学者,把舆论视为“人民主权”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舆论这个概念一出现,就带有进步的社会政治意义。
    与“propaganda”翻译成中文找到了对应的“宣传”这个词一样,“public Opinion”翻译成中文,也要找一个对应的词,于是就找到了“舆论”这个词。
    英国17世纪的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曾提出“舆论法则”,与“神法”、“民法”相提并论。他提出,“人们判断行为的邪正时所常依据的那些法律,可以分为三种:一为神法(divine law)、二为民法(civil law)、三为舆论法(the law of opinion or reputation)。”(1)在这里,中文的“舆论”翻译,其实原文只有“opinion”,没有定语“public”这个很关键的词。但是洛克的论述中,已经显现出把舆论视为一种人民主权表现的思想。
    最早直接提出“舆论”一词的是法国18世纪的启蒙学者卢梭(J。 Rousseau; 1812—1867),1762年他在《社会契约论》(图10…1)中首次将“公众”与“意见”组成一个概念,即“舆论”(法文Opinino Publique)。
    图10…1 卢梭《社会契约论》法文原版封面
    卢梭把“舆论”这个概念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叫“公意”(volonté générale,英文general will),一部分叫“众意”(英文will of all)。这种划分使得卢梭在理论上出现了一种无法克服的矛盾。他认为,“众意”是指原始的舆论——所有人的议论,“众意”中有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意见,他从中抽出了多数人赞同的意见,把它叫作“公意”。一旦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公意”,就具有高于“众意”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人人都要遵守,如果谁要不遵守,谁就是人民的敌人。他讲述的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的社会状态。就此,卢梭认为:
    “众意与公意之间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公意是抽象的,高于众意的集体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它本身就是公理的标准。凡不正确的就说不上是公意。”“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唯有这一规定才能使其他规定具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2)
    然而,这种理论一旦落实到法国大革命中,就造成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大量流血事件,结果专制主义当道,实行暴政。为什么呢?因为根据“众意”,大家推翻了王权,推翻以后,大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公意”,转变为法律和衡量问题的原则。我们知道,社会是发展的、变化的,原来大家公认的东西很可能以后就不再是大家公认的了,但是掌权者以已经僵化了的“公意”的名义,把一批又一批的不同意他们观点的人送上断头台。“公意”变成了消灭异己的理由。后来,英国学者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多数人的暴虐”。
    法国大革命初期斐扬派掌权,主张君主立宪。吉伦特派发动革命,推翻了斐扬派,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个政权比较温和,容忍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于是,雅各宾派又发动政变,推翻吉伦特派,把吉伦特派的领袖全都送上了断头台。雅各宾派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左翼,认为自己就是公意的代表,在该派内部,掌握实权的领导人罗伯斯庇尔呼喊“我就是人民”,认为另一个主要领袖丹东太温和,把他说成是人民的敌人而将他送上断头台。不到50天,仅巴黎一地就处死1376人。最后,罗伯斯庇尔众叛亲离,大家联合起来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所有的精英在自相残杀中都死掉了,新建立的督政府没有权威性,于是请出一个强权人物拿破仑,拿破仑随后就当上了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共和国就这样变成了帝国。
    法国大革命一轮一轮地杀人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就是卢梭的“众意”和“公意”之说。建议大家看一下朱学勤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图10…2),这本书讲述了卢梭的“公意”和“众意”逻辑上好像能说得通,但落实到实际的社会活动中,就变成了扼杀少数人意见的理由。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话题。当时很多人不同意把路易十六杀掉,但是罗伯斯庇尔发言说:路易十六是少数,少数存在本身就是罪恶,所以就该把他杀掉。“公意”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的意见因此没有了存在的意义,而且持少数意见本身,就能成为被杀的理由。法国大革命是非常残酷的,为什么?原因之一在于,某一种理论(卢梭的公意、众意理论)推动了他们这么做,他们认为是正义的、合理的。
    图10…2 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封面
    一位作者就此写道:“如果没有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实践,尤其是以雅各宾专政为高潮的对‘革命’的革命,也许卢梭的思想永远是闪烁着人类智慧的天才创见;可惜,卢梭在世时备受冷落,他的著作在他死后却成了大革命的‘圣经’。卢梭的公意思想一旦导入真实的政治实践,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就很快演化成法国大革命的壮烈场景。”“卢梭的‘浪漫的集体主义’必然产生出专制导向。”(3)
    卢梭只是在理论上提出了舆论,在《社会契约论》中有几个章节提到,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论证。把舆论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论证的、比较早的一个代表作,是沃尔特·李普曼(W。 Lippmann)1922年出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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