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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定位-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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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可乐(Uncola)”定位法通过把产品与已经占据预期客户头脑的东西联系到一起,把“七喜”确定为可以替代可乐的一种饮料。(可乐类阶梯可以看作是这样分的:第一层是可口可乐,第二层是百事可乐,第三层就是七喜。)
采取了非可乐定位法,“七喜”的销量果然陡升。自从1968年非可乐宣传启动以来,七喜公司每年的净销售额从8870万美元增加到了19亿以上。如今,“七喜”成了世界上销量第三大的软饮料。
为了证明定位概念的普适性,麦考米克通信公司(McCormick munications)买下了美妙音乐电台 WLKW(这家设在罗得岛州普罗维登斯市的电台乏善可陈),并且把它变成了当地第一大音乐台。他们的主题是:WLKW是一个非摇滚音乐台。
要想找到一个独特的位置,你必须放弃传统的逻辑思维。传统逻辑认为,你要在你自身或你的产品当中找到你的观念。
不对。你必须做的是,到预期客户的脑子里去找。
你在“七喜”饮料罐里是找不到“非可乐”定位理念的;但你会在喝可乐的人的头脑里找到它。
F。W。M。T。S。陷价
最为重要的是,成功的定位需要始终如一,必须坚持数年如一日。
然而,每当一家公司打赢了一场漂亮的定位战后,它往往
会掉进我们所谓的FWMTS陷阶:
 “忘记了使他们成功的根本。”Fnrget what made tnem  successful。)
艾维斯在卖给ITT公司后不久,认为自己再也不能满足于屈居第二了。于是它打出广告说:“艾维斯要当第一(Avis is go to the NO I)”
那是在宣传你的愿望。从心理学上说,这是错的。从战略  角度说,这也是错的。
艾维斯公司除非能找到赫茨公司的弱点并且加以利用,否  则它注定当不了第一。
此外,这家公司原先不仅在预期客户头脑里的梯子上把排  名第二的艾维斯同排名第一的赫茨联系到了一起,还充分利用了人们与生俱来的对弱者的同情心。
新的广告宣传纯粹是老一套的自吹自擂而已。
说话要诚实。在过去的20年里,艾维斯公司搞过许多形式  不同的广告宣传,如:“奇才艾维斯(The wizard of Avis)”、“你用不着跑遍整个机场(You don't have to run through airports”等等。
可是,如果有人提到艾维斯,你脑子里冒出来的主要印象是什么?
当然是“艾维斯只位居第二,”云云。然而,在过去的几年里,艾维斯一向忽视的是,它在人们头脑里留下的只是这个概念。如果有一天全美租车公司的销量超过了它,它才会认识到失去的老二地位的价值。
你如果想现在成功,就不能忽视竞争对手的地位,也不可离开自己的位置。用若昂?迪迪翁(Joan Didion的不朽名言来说,就是“球在哪儿,就在哪儿打。”
另一个落人FWMT石 陷讲的广告主是七喜公司。它通过“非可乐”宣传成功地把“七喜”饮料定位为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替代饮料。但是,它现在的广告却称“美国处处有七喜(America is turning 7-Up)。”
美国没有这样的事。“七喜”也是在宣传自己的心愿,这和“艾维斯要当第一”的口号在概念上没什么两样。
而且起不了任何作用。
 
5你不能由此脏
有这么个老故事,说的是一个旅行者在向一位农夫打听怎么去附近的一个镇于。
农夫回答说:顺着这条路走一英里,见到岔路时往左拐。不行,这样走到不了。”
“你先掉过头来开半英里,见到‘不许前行’的标志后往右拐,”农夫又说。“不好,那样走也到不了。”他想了好长时间后看着满面狐疑的旅行者说:“要知道,年轻人;从这儿是到不了那儿的!”
许多普通人、政客和产品的命运恰恰也是这样的。他们恰好处在一个“无法由此及彼”的位置上。
美国不是处处见“七喜”。艾维斯当不了第一。愿望不会成为现实。大量做广告也无济于事。
“我能行””精神不死心
从许多方面来说,美国在越南的经历是美国人“我能行”精神的一个典型例子。
只要你付出足够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能办到。但是,R论我们怎样努力,无论我们投入多少兵力和金钱,这个问题总是不能通过外力来解决。
我们无法由此及彼。
尽管有好几百个类似越南的反倒,我们还是生活在一个“我们能行”的状态里。然而,不管你如何努力,许多事情还是不可能做到的。
例如,一个55岁的副总裁决当不成第一把手。等首席执行官过几年到了的岁退休之际,董事会将任命一位48岁的接班人。
这位55岁的副总裁已经没有当总裁的机会了。要想得到这个提升机会,他必须比现任总裁至少年轻10岁才行。
在抢占大脑的战争中,没有竟争机会的产品往往也会落得个相同的下场。
如今,公司可以推出一个了不起的产品、拥有一支了不起的销售队伍、发起一次了不起的广告宣传活动,但是,如果它恰好处在一个“无祛由此及彼”的位置上,照样会一败涂地的,无论它打算花多少钱也无济于事。
在这方面,最好的例子莫过于RCA公司在计算机业的遭遇了。
不样之兆
1969年我们为《工业营销(Industrial Marketing)》杂志 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直截了当地叫“定位是人们在如今的仿效市场上玩的游戏”,并且把RCA公司当作一个主要例子来谈。  我们在文章里用了一些新名词,并且作了一些预测,依据的都  是一种叫做定位的游戏规则。(这是“定位”这个词第一回用来  描述这样一个过程:即如何应付人们头脑中已经被一个规模更大、资格更老的竞争对手占据的地位。)
其中有一个预测的结果准确得惊人。我们写道,就计算机  制造业而言,“任何公司向IBM公司业已占据的地位直接发起  挑战都无望获得成功。”
这句话里的关键词当然是“直接”。同市场中居领先地位的  对手展开竞争固然有取胜的可能(我们在文章里提出了几个方法),但定位规则说,“直接”取胜是不行的。
这话在当时引起了一些异议。这两位是何许人也,竟然敢  说像RCA这样财大气粗的公司别想在计算机业有出头之日?
于是,到了1970年,RCA公司向计算机业全速进军。商业报刊上连篇累犊地报道了这件事。
〃RCA向龙头老大万炮齐发,”《商业周刊》1970年9月19日期上刊登的一篇文章标题如是说。
“RCA 与IBM 势均力敌,”《财富》杂志1970年10月号上一则新闻的标题如是说。
“RCA计算机大促销是对IBM的当头一棒,《广告时代》1970年10月 26日刊登的一篇报道用的是这样的标题。
正是为了不使世人对公司的意图发生误会,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罗伯特?萨尔诺夫(Robert W Sarnoff)作出了一个预测,说是到 1970年年底,RCA在计算机业“稳居第二”。萨尔诺夫先生说,他的公司这次投入的资金“远远超过了我们以往为开拓任何业务(包括彩电)所做的投资,以期在计算机业取得一个坚实的地位,”并指出他们的目标是在70年代初占据一个利润丰厚的地位。
“我能行”精神终究得死
不到一年的时间,灭顶之灾出现了。“2.5亿美元的灾难袭击了RCA,”《商业周刊》 1971年9月25日一期上刊登的一篇报道的标题如是说。
 那是好大一笔钱哪。有人设想道,如果把那么多钱全换成百元大炒,码在洛克菲勒中心的人行道上,那摞钱的高度能超过萨尔诺夫在RCA大楼53层上的办公室的窗口。
那是个计算机制造商倒霉的时代。由于公司的计算机业务多年来总是不能盈利,通用电气终于在1970年5月放弃了它,把剩下的烂摊子卖给了霍尼韦尔公司。
看到两家主要的计算机制造商相继无功而退,有人忍不住会说出“我早就对你说过”的话来。于是,我们后来在1971年又写了“重提定位话题:通用电气和RCA为何不听劝?”(该文发表在《工业营销》1971年11月号上。)
那么,面对IBM这样的对手,如何展开广告和营销活动呢?这两篇有关定位的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议。
如何与IBM之类的对手抗衡
计算机业经常被比作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已经在营销史上确立了无可匹敌的地位。
IBM在计算机业占有60%的份额,而那些矮人当中最大的一个所占份额还不到10%,
如何与一个拥有相当于IBM地位的公司抗衡?
首先,你必须承认现实。第二 计算机业内部的人想做的事情,你不要去做。要像IBM那样做。
要想同IBM 已经确立的地位直接发起挑战,根本没有成功的指望。历史迄今证明这是一个真理。
该领域里的小公司可能认识到了这一点,而那些大公司却似乎觉得能够利用自己的强大地位与IBM展开竞争。那么,听听一位垂头丧气的经理是怎样说的吧:“我们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去这样做。”你无法由此及彼。
有句老话说“以火攻火。”已故的霍华德戈西奇(Howard Gossage)却常说:“那是愚蠢的做法。你得以水攻火。”
IBM的竞争对手可以采取一个更好的战略,那就是利用它们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业已占据的地位,将其与计算机业中的一个新位置挂上钩。例如,RCA 公司原本应该如何为其计算机产品定位?
我们在1969年写的一篇文章里提出了一个建议“RCA公司在通信方面居领先地位。假如它把某种计算机产品的定位与它的通信业务挂上钩,就能用得上其拥有的地位。尽管它这样做会放弃许多业务,却能建立一个强大的滩头阵地。”
以NCR公司为例,该公司在现金出纳机方面拥有一个强大的地位。
NCR公司集中精力开发零售数据记录系统(你也可以称之为计算机化现金出纳机),从而在计算机业务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当然,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要想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往往是白费工夫。还不如把精力集中在公司业务的其他方面。查理 布朗(Charlie Brown)说过:“没有躲不过去的难题。”
事实上,彻底的失败往往胜过勉强的成功。
失败者往往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应再加努力。一家处于败势的公司即使再努力也不会有多大收效。
问题不在于其实质,而在于时机。要想通过额外的努力去获得较大的收效,就应当早一点把劲使在确立产品优势上,这  才是可贵的东西。
有了它,便可万事俱备。没有它,事情确实会变得很难办。(就像爱斯基摩人说的那样,只有跑在头里的狗才能看到一路的  景象。)
通用电气公司的史密斯和琼斯
举个例子也许能有助于理解这个原则。两位男士一心想坐通用电气公司的头把交椅,一位叫史密斯,另一位叫琼斯。
史密斯是一位典型的“我能行” 式企l经理。公司任命他主管计算机业务,他兴致勃勃地接受了。
相反,琼斯却很现实。他知道通用电气公司进人计算机业已为时过晚,无祛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到了眼下这一步,要想赶上田M,代价太大,即便它能做到这一点。
由于史密斯没能使计算机业务有所转机;琼斯便有了参与的机会。他建议通用电气退出计算机业,最后公司把这个业务部门卖给了霍尼韦尔公司。
这就是雷金纳德 琼斯最终当上通用电气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原因之一。斯坦福 史密斯(Jstanford S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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