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耽美百合电子书 > 暮然回首 >

第22部分

暮然回首-第22部分

小说: 暮然回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深吸一口气,我说我胸闷我去天台透透气哈我就不陪你们了……
我转身一刹那好像隐约看到司绍的手动了动,像是要拉住我的样子。但是紧接着小妹子就拽住他的衣袖,撒着娇说哥哥我想吃那个我还想吃那个……
MB的,我想我一定看花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坑我不坑我不坑……
、第 9 章 (上)

其实,我,司绍,温长安和穆若斯,那年五月,在京城,曾经一起聚过一次的。
那时候温长安大四,刚刚在京城找到了实习,租了现在这套公寓。他布置了布置,正巧我翘了学校的运动会来京城找司绍,于是他提议去他家温锅。
虽然不是自己的房子,但温锅也就是个名义,其实还是我们几个死党好久不见,想一起好好聚一聚,说说话,聊聊天。
我还特意给温长安买了用来装饰新居的礼物。
是三只神情猥琐的胖公鸡。一只捂眼,一只捂嘴,一只捂耳朵。他们三个的名字分别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和非礼勿听。
温长安拆开包装之后哈哈大笑。后来这三只胖公鸡一直摆在我们家的电视柜上。
嗯,沧海桑田,那时候这个家还是温长安的家。现在已经是我们家了。而且,我们家里还迎来了一个新的小生命——四小少。他是我儿子,今年三岁半,他的到来给这个家庭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与活力。
唉……这么一说广大群众听着多温馨!要是看见实物就知道现实是多么的悲催我的叙述是多么的坑爹了!
那时候穆若斯在清华找了个男朋友,也是个小学弟,比我们小一届,但是生日比她大。双鱼座的南方小男生,做的一手好菜。那天就是他下的厨,吃的我们全都连连称赞,都说穆若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有福啊!
温长安就特别有感悟的说,要不怎么都说,傻人有傻福啊!
他看一眼我,又看一样穆若斯。点点头,语重心长道,“果然啊,一个比一个傻,就一个比一个有福啊!”
然后被我和穆若斯一起在饭桌下狠狠的踩了一脚。
温长安歇斯底里的发出一声“啊……”的惨叫。
双鱼男在厨房没听见。
司绍一惊赶忙问他,兄弟你怎么了?
我笑笑拍拍司绍的手,我说,没事儿老公你吃你的,他咬着舌头了。
所有不对劲儿就是从那次聚会之后产生的。
那次我们聚会我们也没讨论什么,无非先吃,我和穆若斯又一次发挥了饭友的默契,把满桌佳肴消灭了个精光。穆若斯更夸张,她连菜汤都喝了。
温长安说了说去某帝国银行实习的诸事。
清华小学弟简单说了说留在实验室帮教授什么的。我是学文的,我也听不懂。
穆若斯就说学德语啊,剪片子啊,也很有技术含量。
司绍就听着。没怎么参与我们的谈话。
但是司绍好歹那时候还有个实习,虽说技术含量不高,好歹是个工作,而且他爹也只是让他体验生活,找了俩工作给他挑,广告公司和一个英语培训企业,我说让他去广告公司。因为广告嘛,接触一行差不多就是接触百行,说不定就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司绍没听我的。他挑了培训机构。因为离住的地方近。
只有我,完全是闲人一个。学习也不紧张,也不考证,以后要怎么办也没想好。所以其实最插不上话的其实应该是我啊啊啊!!!
穆若斯之后娱乐大众,高歌一曲《忐忑》。
我远离娱乐界……全桌只有我是第一次听……
所以,我就给大家学了几段当时很流行的一个用燕市方言拍的一个电影《这里有情况》里的片段。我学这个学的很像,我在班里一天给李沫源她们演两遍!
最让我惊讶的是,身为一个昭市人,周明亮竟然也很喜欢这个电影。他每天等他们办公室主任不在的时候,就在办公室给他的同僚们演两遍!
但是我的《这里有情况》再怎么给力,也比不过穆若斯惟妙惟肖的神曲啊!
真的,我怎么想,觉得融不进去的都应该是我啊……
可是之后,出了温长安家,司绍就一直不高兴。
是那种像被打击了一样,蔫蔫的不高兴。虽然他努力想不让我看出来,但是他实在掩饰的不是很好。事实上不光我看出来了,那天在场的所有人,连小双鱼学弟都看出来了!
我回家之后,一连两天,跟他电话短信QQ聊天,他都一副蔫了吧唧的样子。不怎么开心。
我总结了总结,也询问了一下群众,觉得无非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讲笑话讲得太HIGH,乖巧的印象在司绍心里太根深蒂固所以如今就太颠覆了。另一个,许是因为那次去了没让他玩游戏玩开心……
这两个原因我猜测事都有。但是哪一个都让我无法接受,而且一个比着一个的让我觉着很崩溃。天崩地溃。
那次我去京城很不容易,骂导员傻逼的事件,官方称为“五一四事件”,也俗称“傻逼门”事件。在我们学院广为流传。广大群众看见我都眼含热泪的表示,棠歆姐,往前数五十年,往后数五十年,咱们学院都不会出现你这么勇猛的人了!!你骂的好,骂出了我们的心声。
我在心里泪流满面,我心说我真没有那么猛……我真是发错了啊……骂出了你们的心声你们怎么不去骂骂啊,全院都去骂就法不责众了啊!
后来为了避免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我在手机里把导员的名字改成了“额滴神呐”。
所以我为了去见司绍这一次,着实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所以我去了格外理直气壮,我说你这个周末不能去通宵!陪我正常作息!
司绍说好好好。但是试图跟我讨价还价,宽余出一个晚上通宵打游戏。
我一下就怒了,我心说从咱俩好开始就一直是我东跑西颠的,行,你工作是有工作,但要是想见怎么不能腾出一个周末见见啊?
然后我一怒之下,我说那拉倒吧。我说,“我挣死扒命的去看你一次结果还耽误你玩儿了是吧?成,那我不去了!”
他那边沉默了几秒钟,半晌,冷冷的说,“不来了?呵呵,好。”
呵呵你妹!!好你妹妹啊!!!
我心里还有一股怨气,因为司绍跟他上一个女朋友好的时候,最开始他高三,走不开,但后来到了大一他也是逃过课去看过那姑娘的。
我当时听完他说这话,吃着饭呢,筷子就撂了。也不说话,也没有表情。
司绍知道我一直对他前女友心怀怨念。赶紧跟我解释,说不是啊,他说那时候他上学说不上就不上了,零用钱还多,想去就去了……
想去就去……我一听更怒了,瞪着他,还是不说话,他赶紧又说,说也不是想去就去……三个月才见一次吧……然后赶紧说,还没有咱俩见的频呢啊!
我重新拿起筷子,开始狠狠的吃眼前的排骨,我在心里不满的想,咱俩见的频还不是因为我跑的频!
他看了我半天,最后握住我的手,轻轻跟我说,“我现在还什么都没有,我们慢慢来,以后会好的。”
其实他那个前女友,唉,容我不要脸的说一句,和我没法比。是个挺喜庆的姑娘,该坚强的时候坚强,该撒娇的时候知道撒娇。喜欢上司绍空间日志里就每天每天全是他俩,广而告之。很高调。我呢,一直到分手也没做过这样的事情。可是书也念的不多,工作一般,家里条件也不算好。爸爸很早去世了。
其实吧,凭良心说,真的和我没法比。
因为这个事儿本事也不是一个能比较的事儿。温长空说过,谈恋爱不是菜市场买大白菜,你就得挑最好看最实惠的那棵。就是看对眼。没什么道理的。
这是温长空著名“一理三论”中的另一个“白菜理论”。
最初,她用这个理论来解释司绍为什么喜欢那个小姑娘。
后来,她用这个理论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司绍。
最后,她又用这个理论来解释为什么司绍不喜欢我。
经过实践检验,她说的真的是真理。都一一得到了验证。
我相信这两个小孩曾经轰轰烈烈的相爱过。
可是他们那时候都太小了。对自己都没法负责,更别说对别人了。那个时候徒有感情,却没有要一个结果的能力。
所以最终,还是输给了距离和时间。
那姑娘身边并不乏别的男孩子对她好。所以最终,一个远距离的她很喜欢的司绍,没有比过身边她并不反感的她的追求者。
别的姑娘的心思,我也猜不透。
我只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我可以自己一个人,很开心的过,但是如果要在一起,一定要喜欢。如果喜欢了,天南地北,我也去找他,总有办法在一起。
因为那么多年,我一直在让自己变好,变坚强,我在积累,在长大。终于到有一天,我可以说,现在的我,有这个自信,如果我想要一个结果,我能要的起。
但是我知道,这姑娘为司绍打过一个孩子。司绍谈起这个事情,语气是很难过的。虽然淡淡的,可是很萧索。我心里一揪,我说疼么……
他说怎么不疼啊……
我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来,那段记忆有多么令人痛苦。
他说她那时候都走不动了。他说他半背半搀的,她还是冷汗出了一头一头的。
我这下真的是沉默了。他看出来我情绪不大一样。小心的问我,怎么了。
我摇头,我说没事儿。我说这个事儿我接受不了……
这次,我真不是吃醋。
平时,什么日志,什么别的,我都可以说我吃醋,然后无理取闹一下下。其实那些事不往心里去的。我一是觉得那些都是小孩子的恋爱,不是我要的,我自然不介意。第二呢,我也觉着,年轻的时候青春过这么一次,挺好的。等有一天老了,我想这些都是很宝贵的回忆。
可是这件事情不行。我想到这件事情就特别难受。
我替这两个孩子难受。我站在现在的年龄,回望那时候两个走在街上的小孩。他们什么都没有,只有想在一起的念头,只有单纯的互相喜欢。他们还那么小,可是却要一起承担这么沉重又痛苦的回忆。
在我看来,这真真是一件悲剧到不能再悲剧的事情。
这件事情我不吃醋,我这要是吃醋我是脑子不好,这不是个能该嫉妒的事儿,这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事儿。我是难过。
温长空说我圣母病犯了。她说不定人家不把这个当回事儿呢,你跟着痛心疾首个什么劲。
我说不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温长空著名的一理三论——围墙原理,光芒理论,白菜理论和野鸡理论。现在还剩最后一个没有出场。
、第 9 章 (下)
我和司绍在一起,他一次也没来看过我。
我身边也有人说,这样不行。我们家的姑娘怎么就该着上赶着给你司绍送货上门还包邮么亲?!
可我总觉得不是的。我觉得时机还不到,我觉得现在还不到我俩应该不管不顾死活都要见面的程度。他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很显然是工作。积累经验。
司绍送过我一件礼物。在情人节那天。他犹豫了好久,跟我说,我送你个东西吧。
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条丝巾。
香槟色,我一摸,是真丝。我说你买的?
他说,不是。
他说,我现在不挣钱,买给你什么也不是我自己的。这条丝巾是我妈妈给我的。
司绍这次来京城,是第一次离开家。不是说以前没去过别的地方,中国大江南北绍哥跟着他爹妈基本上也快游遍了。但是这次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得离开家工作,还这么久。他走的时候他妈很舍不得,眼圈都红了。他走的时候他妈给他买了一件黑色的毛衣,他说领子好扎。他妈就拿出这条丝巾,说把丝巾系在里面就不扎了。说完就又要哭了。
这条丝巾,后来我想他的时候一直系在手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