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经济学:经济学到底交给了我们什么?-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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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还可以举出其它许多原因。例如,中国古代的政府根本不想促进使用机器的生产,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19世纪末以前,中国历代的王朝都奉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商业和手工业得不到政府的扶植,甚至受到许多限制。中国的统治者把手工业上的各种发明创造看作有害无益的“奇技淫巧”,这当然也妨碍了机器的发明和使用。
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是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中国古代的私有财产制度到底对发明和使用机器生产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自宋代以后,古代中国存在着相当完整的私有财产制度,而这种财产私有以家族为单位,其特征是由男性家长掌握最高支配权。这种私有财产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可以用私人财产交换的“物品”更是无所不包。在中国,土地的私人所有实际上实行了上千年,土地在普通私人之间的买卖也极为广泛和普遍。中国古代的另一个极其重要的特征是,人也可以当作私人的财产来买卖:不仅父母可以出卖自己的子女,男人可以出卖自己的老婆,而且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变为奴婢来抵债。奴婢们更是主人的私人财产,主人可以把他们买进卖出。甚至连科举上的“功名”和某些官位都可以买到(这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捐功名”)。
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古代的市场交换和私有财产制度不仅极其发达,甚至是过于发达了——就是现代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人本身也不能成为他人的私人财产,而在明清两代的中国却允许这种“私有权”。中国古代的富人们可以进行“私人投资”的领域是如此之宽广,而且“投资回报”是如此之有保障,这也是近代产业革命前的英国所不可比拟的——英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对近现代的英国经济一直有着很强的影响,以致工商业者在近代早期并不容易买到土地。而花钱“捐功名”更意味着中国古代的政治和官场也是私人资金的一个货真价实的投资领域。这样广阔而自由的“私人投资领域”,意味着古代中国的货币资本和资金可以在各种不同的行业和物品之间很顺利地流动。
不仅如此,中国古代晚期个人在各社会职业和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也是西欧所不能比的。中国的科举制度使任何社会阶层出身的人都可以成为中央集权政府的官吏,官吏和经商致富的人都可以用积累的货币买入大量的田产,中国的大地主多半都是这样产生的。中国古代社会的富贵人家可以在商人、地主和官吏之间相当顺畅地变换其职业和身份,对下层劳动者的职业改变也没有多少限制,而且社会下层的人上升到上层去的道路也是相当通畅的——当然富贵人家也很容易落魄为贫穷阶层。广泛的土地买卖、个人在不同职业和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意味着古代晚期中国的劳动力和土地都有很强的流动性;它们与中国当时货币资金的自由流动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很强的生产要素流动性。
这样,我们在明清两代的中国所看到的,简直是一幅理想的经济自由主义的图画:不仅实行财产和资金的私人所有,而且生产要素有着极强的流动性。难怪某些身在西方的学者把明清时代的中国说成了完美的市场经济,也难怪与旧中国的社会上层有密切关系的人会如此坚决地维护经济自由主义(胡适就是这方面的一例)。按照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具有这样强的生产要素流动性的私有制市场经济应当有最高的经济效率,明清时代的中国也确实曾经具有最强的国际竞争力。但是,恰恰是在发明和采用现代化的机器生产上,具有这样“优越的制度框架”的中国明显落后了。这就是我们必须解释的悖论性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最简练回答就是:这里的“悖论”其实并不存在,它是正统的西方经济理论制造出来的。要发明和广泛使用机器来进行生产,就要把巨额的资金投入制造业的生产,而旧中国的“生产要素流动性”恰恰使私人资金不可能大量流向制造业生产。
中国古代的“生产要素流动性”鼓励的是生产性的资源流向消费支出。私营工商业者往往将盈利转向购买土地,使自己的后代甚至自己本人变成坐享地租收入的准食利者。而向他们出售土地的不仅有大量的破产农民,而且还有许多没落了的大地主家庭。这些出售土地者通常都将出卖土地所得的收入变成了自己的消费支出。在明清时代的小说中,大量充斥着对这种挥金如土、奢侈浪费的败家子的描述。这样一来,土地的自由买卖实际上使工商业的资本金变成社会的消费支出,最后被完全耗尽,而没有形成工商业中的资本积累。
中国古代债务奴役的合法性保障了债权人资金的安全,因为债务人的妻子儿女甚至他本人的人身都成了债务的抵押品,债权人可以把他们抓来作奴婢抵债,而婢女往往又成为富贵人家的小妾。著名的戏剧《白毛女》述说的就是一个这样的故事。但是放债安全性的这种增加只会鼓励资金离开工商业,使大量的私人资金变成高利贷资本,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先是变成了债务人的私人消费,然后就变成了债务人“消费”的奴婢。
还要提及的是,中国古代一直存在着合法的多妻制。不仅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就是一般的平民也可以有多个妻子,真正的限制条件是男人的财富是否足以养得起这么多妻子。中国古代还长期存在着合法的娼妓业。尽管“正经人家”通常鄙视嫖妓,但是纨绔子弟玩弄妓女是个普遍现象,以致与妓女们的一点“风流韵事”已经成了某一类文人墨客的风雅之举了。这样的婚姻和社会制度肯定会大大增加富人们的私人消费,从而进一步侵蚀他们可以投资于工商业的资本。
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古代的中国确实是富人的天堂。想一想一个有钱人在那时的中国生活得是何等惬意:他可以娶上好多房太太,还可以合法地光顾青楼,尽情地享受男欢女爱的情趣;他可以用货币资金购买大片的良田再租给他人耕种,坐享地租收入,避开经营工商业的辛苦和风险;他可以在放债时以债务人的亲属及其本人的人身当担保,一旦债务人无力还债就把他甚至其亲属抓来作奴婢,享受奴婢的“服务”,在自己缺钱时还可以把这些奴婢们卖掉换钱花,从而大大减少放债的风险;他甚至不难取得政治上的地位,因为他可以花钱“捐功名”。用正统微观经济分析的术语说,那才是个个人真正自由的时代,也才是有钱的富人们效用极大化了的时代。
但是这样的享受和幸福全都意味着大的私人资本所有者离开工商业的经营,特别是意味着在工商业中积累的资金化为私人的消费而无法再作为资本回流。因此,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经营工商业致富的家族没有持续经营工商业的动力,而且其后代很快就会变成沉溺于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从而在不长的时期中耗尽祖上积累的财产,迅速贫穷衰败下去。中国近代流传着“富了传不过三代”的俗话,这个经验之谈也已经被经济史的研究所证实。这就难怪在上海1956年公私合营的时候,资本家们自己演出了这样的“三代人”戏剧形象:第一代人抱着算盘经商发财,第二代人提着鸟笼吃喝玩乐,第三代人则穷得拄着讨饭棍要饭。这个活报剧其实是对旧中国私有制的“经济绩效”的最好写照。
对旧中国的这个“富不过3代”的惯例,当然也有许多的例外。清朝末年山西祁县乔家堡的乔贵发(“乔家大院”的主人)经商致富之后,曾经历经5代而不衰,那以后的衰落也主要是由于民国以后的战乱。但是乔家的历史已经清楚地说明了乔家能够维持较长时期而不衰的原因:乔家有世代相传的“6条家规”,其中包括:不准纳妾、不准吸毒、不准赌博、不准嫖娼,等等。显然,乔家在尽量摆脱中国传统的多妻制的旧习,它靠着这种努力而保证了可以在较长的时期中不耗尽积累的资本。实际上,乔家的例子反而从反面证明了,旧中国的社会制度是如何妨碍了资本的积累和工商业的经营。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的矛盾现象:一方面是先哲和先贤们不断地教导人们要勤俭节约,而且那些经营实业的创业者们也确实在克勤克俭地储蓄和积累;另一方面却是创业者的不肖子孙们在吃喝玩乐,挥霍浪费,耗尽祖上积累的资本。这两个方面的力量综合起来,就使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总的储蓄倾向不高,资本积累的动力不强。
约。斯。穆勒在其经济学名著《政治经济学原理》第1编第11章第3-4节中,就指出了中国社会的积累动力不强。他说,19世纪的西方人观察到,中国的利率在12%以上时,资本积累便停止了;而荷兰历史上最兴盛时,政府通常以2%的利率就能借到款项,私人若有可靠的担保以3%的利率也能借到款项。他认为这是由于中国人的实际积累欲望太低,而英国这样的国家有着很高的积累欲望。他举出了许多原因,以说明为什么英国人的积累欲望高。不过,由于他并不清楚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他不可能正确地解释中国社会实际的资本积累为什么如此之低。
而我们前边的论述却已经清楚地说明,尽管中国古代私有财产制度占统治地位,工商业中的资金归私人所有,中国的具体制度和社会环境仍然不利于工商业中的资本积累,特别是不利于富有的工商业者将其巨额的资金继续投入工商业的经营。而没有巨额的资金投入就不可能发明和使用机器来进行制造业的生产。结果是中国的制造业一直得不到大量的资金投入,从来就只限于依靠手工技巧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最终在使用机器生产的现代工业发展上大大落后了。中国的这样一段历史已经足以证明,工商业资本金的私有,甚至再加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都不是发展高效率的现代经济的充分条件。
这里要附带纠正私有化代言人们的一个学术上的错误。
近代私有制的辩护士们喜欢援引《孟子。滕文公章句上》中的论断来说明私有制如何为一个文明的社会所需要。孟子的原话是:“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这话看起来好象是在主张实行私有制。但是把上下文联系起来仔细推敲就可以明白,孟子说的“恒产”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
实际上,孟子主张的所有制是“井田制”,它是西欧农奴制那样的典型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孟子强调“恒产”,是要封建领主们对农奴的榨取要有节制,不要使农奴们活不下去:“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这样的“恒产”思想孟子作过反复的强调,其最详细的解释在《梁惠王章句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具体说来就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百亩之田,勿夺其时”,等等。总之一句话,孟子所主张的“恒产”,是要君主“行仁政”,让百姓们可以有稳定的、足以生存的收入,而不是要实行彻底的私有制。
?本节前边已经指出,中国自古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