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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舍我其谁:胡适-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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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当否?)'42'
胡适不仅不能接受他认为是迷信、无知的宗教理论,还相信宗教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更须要接受科学文明的洗礼。就像他在1913年10月8日写的《道德观念之变迁》一则日记里所说的。那学期他正选了一门狄理教授开的“哲学26:伦理学进阶”。他说:
道德学课论道德观念之变迁:古代所谓是者,今有为吾人所不屑道者矣。古人所谓卫道而攻异端,诛杀异己,如欧洲中古教宗(Church)焚戮邪说,以为卫道所应为也,今人决不为此矣。耶教经典'注意:胡适不是用《圣经》这个字眼'以为上帝为男子而造女子,非为女子而造男子,故女子宜屈服于男子,此说今人争嗤笑之矣……即同一宗教之人,亦有支派之异:天主旧教多繁文缛礼,后人苦之而创新教。然新旧教都以耶稣为帝子,神也,死而复生,没而永存,于是有三尊之论(Trinity)。三尊者,天帝为父,耶稣为子,又有“灵”焉(Holy Spirit)。近人疑之,于是有创为一尊之教(Unitarianism),以上帝为一尊,耶稣则人也。凡此之类,都以示道德是非之变迁。是故道德者,亦循天演公理而演进者也。'43'
基督教给胡适的震撼发生在1911年6月。基督教的“感化、变化气质之功”,墨舍在夏令营那一场赚人热泪的见证,让他感动得“自言愿为耶教信徒”。然而,一年半以后,他的“宗教震荡”已经销蚀殆尽。到了1912年秋天,他还为“康乃尔大学基督教青年会”主持“传道班”。然而,他1913年2月2日在旖色佳“第一浸礼教堂”(the First Baptist Church)演讲的时候,不但认为“传道班”是本末倒置,而且反映的根本就是西方中心主义。胡适这篇演讲的题目是:《理想的传教士》(The Ideal Missionary)。他开宗明义地说:“今天几乎所有全国的教会都开设了‘传道班’来教育年轻人,希望他们当中有些人将来会去‘替主作收成的人’'引《马太福音》第九章第36到38节文'。”
传教士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呢?胡适说《康乃尔太阳日报》登载了“学生志愿宣教运动”的征才启事。条件是:未婚、大学程度、参与过社团以及运动项目。胡适说,在他来看,这些都不是必备的条件。他开出的条件有三:第一,必须是一个好的基督徒;第二,必须是一个好学生;第三,必须不教条。胡适说第一个条件是不须辞费的。所以他要集中讨论后两个条件。他说,好学生的定义并不是指成绩要好:“我的意思是指他到了传教区以后,必须是一个亟于学习的人。中国的哲学家孟子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基督教会送出去了太多的老师,太少的学生。传教士也许拥有他亟欲于宣导给人的信仰,但他必须承认他有许多事情须要学习。”他必须学那个国家的语言、文学、历史、习俗、制度和宗教。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学习如何与当地人交往——不只是跟没受过教育的人交往,还必须跟受过教育的人交往:
很不幸地,有些人带到国外去的,是那种打死也改不了的观点。那就是,他们是要去提升——不,是要去开化——野蛮人!对待我们,他们的气焰是高等民族的傲慢与施惠的举止。他们拒绝学习。他们认为他们的宗教是唯一的宗教、唯一的救赎之道、唯一的文明。他们的想法也许是对的。但用这样的态度,他们怎么有办法去感化外邦人呢?这种无心学习的态度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传教士几乎接触不到上层阶级,这也就是说,知识阶级。他们只能网罗到那些不经大脑就接受基督教的那种人,就像从前不经大脑去地接受佛教、道教或其他宗教的那种人。
胡适开出的第三个条件是要不教条:
你们传统的仪式与教义如何,知识阶级的中国人觉得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就举你们那些不同教派之间的异同为例。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为什么在一个共同的信仰之下的人,在教义与仪式上,会有那么多的歧异。那些对你们可能有历史上的意义,但对我们而言意义何在呢?而且,连你们自己对这些教义都有着不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诠释与仪式。赎罪、三位一体(Trinity)、洗礼的仪式,你们有着不同的理论……我们所想了解的,以及你们所想宣道的,并不是这些枝节上的歧异,而是根本的真理。
胡适接着说,中国人有中国人自己的传统与信念。比如说,基督徒相信原罪;可是中国人相信性善。孰是孰非,不是重点。重点是:传统与信念可以化为己用。如果从前的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卡尔文(John Calvin)可以创立新的教义,为什么现代的传教士不能把其他国家大哲的智能结晶挪为己用呢?最后,胡适以保罗在《歌林多前书》第九章19至22节的一番话作为这篇演讲的总结。他称赞保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传教士:他是最好的学生,而且一点也不教条。胡适说保罗深得传教的三昧,他知道如何做一个理想的传教士:
虽然我是自由的,不隶属于任何人,然而我要作众人之仆,以求取更大的收获。对犹太人,我就变成犹太人,以便赢得更多的犹太人;对遵守律法的人,我就作遵守律法的人,以便赢得更多遵守律法的人;对不遵守律法的人,我就变成不遵守律法的人——我遵守基督其实就等于是遵守神的律法——以便赢得更多不遵守律法的人;对软弱的人,我就变成软弱的人,以便赢得更多软弱的人。对什么样的人,我就变成什么样的人,以便我可以救更多的人。'44'
其实,胡适的个性里,有人所不知的极端的一面。这可能是具有宗教情怀、容易有宗教感应、易于冲动的人的通性。所以,他才会在1912年秋天的时候还主持中国“传道班”,但到了1913年初却开始抨击那想要“提升”、“开化”外邦“野蛮人”的传道作风。这种钟摆式的摆荡,也就是胡适自己所说的“反动”。他在“理想的传教士”这篇演讲里有他的难言之隐。毕竟他是在对教会的人演讲,他实在说不出口,说他反对传教士到中国传教。所以,他只好让有慧根的人来听出那篇演讲的弦外之音,质言之,“理想的传教士”就是“不传教的传教士”。到了1914年夏天,胡适的态度又转变了。他在8月10日的日记里说:
有某夫人问余对于耶教徒在中国传道一举,意见何若。答曰:“吾前此颇反对此举,以为‘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英文所谓proselyting'传教'者是也。年来颇觉传道之士,正亦未可厚非。彼等自信其所信,又以为其所信足以济人淑世也,故必与世人共之,欲令人人皆信其所信,其用心良可敬也。《新约》之《马太书'福音'》有云:‘未有燃烛而以斛覆之者也,皆欲插之檠上,令室中之人毕受其光耳。且令汝之光照耀人前,俾人人皆知汝之事业而尊荣汝在天之父(上帝也)。’(《马太》五篇十五、十六节)此传道之旨也。顾传道之士,未必人人皆知此义耳。”某夫人极以为然。'45'
随着胡适走向和平不争、绝对不抵抗主义的立场,他对基督教的批判也跟着越来越严厉。如果早在1912年的秋冬之际,作为宗教的基督教已经对胡适失去了吸引力,到了1915年,作为伦理道德系统的基督教,也被胡适宣告破产了。2月8日晚上,胡适在旖色佳的两个教堂作了演讲。第一个是在一尊教会(Unitarian Church)的晚餐演讲;第二个则是在卫理公会教堂的餐后演讲。胡适在写给韦莲司的信里描写了两个教会的听众不同,反应也迥异。他说一尊教会是年轻人,卫理公会的听众则以白发居多。两个演讲的主旨相同。胡适说他“非常坦率地告诉两处的听众,从基督教的真谛,从其最根本的教义来说,基督教已经彻底失败了”。他说,一尊教会的听众“和颜悦色地接受我的看法——他们是‘新生代’”。卫理公会的听众,胡适说:“一定是目瞪口呆了。我没等他们发问就离开了。但我已经先对他们声明过了,我不能接受邀请而不说实话。”胡适告诉韦莲司,说他可能会把那篇演讲写成一篇长文,名为:“基督教正被考验着”(Christianity on Trial)。'46'
胡适显然没把这篇文章写出来。所以,我们不知道他的论点是什么。幸好胡适2月21日又在卫理公会的教堂作了一个演讲。他在2月25日给韦莲司的信上附了一张“报道非常不正确”的剪报。'47'虽然这张剪报很可惜今已不存,但因为这个演讲,引来了胡适跟韦莲司母亲的一场辩论。过后,胡适在信上向韦莲司作了报告。我们因此得以管窥胡适那个演讲的大旨。这封信没有注明日期,只说是写于3月的一个礼拜天。我认为这封信是2月28日星期天过了半夜以后写的,写的时候已是3月1日清晨。理由有三:第一,胡适在信里说当晚“月当圆”。2月28日是农历1月15日,下一个月圆的日子是3月15日,不是星期日,是星期一;第二,胡适在信里说韦莲司的母亲提起他上星期天在卫理公会教堂所作的演讲,亦即2月21日。所以他们之间的辩论是在一个星期以后发生的事,亦即2月28日晚;第三,韦莲司在3月10日的回信里提到了胡适跟她母亲以及以下引文里会提到的客鸾女士的谈话。总之,胡适在信上描述了他跟韦莲司母亲这场辩论的来龙去脉。胡适在演讲里、在与韦莲司母亲的辩论里所摆出的姿态,比他所谓的基督徒更基督徒:
我今晚7:45到妳家去。不久以后,哲学系的研究生客鸾(Marian Crane)女士也来了。我们有了一个非常激动的谈话。妳母亲听说了我上星期天在卫理公会教堂的演讲,她非常激动。她上星期天从教堂回来的路上,听到一个年轻人跟一个朋友在交谈。他提到我的名字,说我说“这场'世界'大战是基督教的考验”。她要那个年轻人告诉她我说了什么。他就从头说了一遍。她听了大为震惊。她急着要我解释我的立场。
所以,我就重复了我那天演讲所说的话。我说只要基督教这些根本的教义——“不能杀人”、“不要垂涎邻居的所有物”、“爱你的邻居”、“爱你的敌人”、“不抵抗恶人”、“左脸被打,再赔上右脸”——只要这些教义没有被实践,基督教就算是失败了。
接着我们辩论了很久。我很坦率地说,如果《圣经》里有任何真正能“激励人心”、“字字珠玑”(literally true)的话,那就是《圣山宝训》。妳母亲说“不抵抗主义”不能照字面来诠释。她举了一个例子,她说有一次跟妳在纽约搭地铁,碰到一个女扒手。我对她说,如果她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她不但应该把钱包让那个女扒手给扒走,还应该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她。因为那有可能感化那个扒手,变化她的气质。
她不能接受这种“极端”的言论。她说那不合常理。我说:耶稣的伟大,就在于他超乎“常理”,他要把人类带到比常理更高的道德层次。换句话说,我说她心目中的伦理道德不能算是真正基督徒的伦理道德。说这些话,我心里很难过。但是如果我没对我的好友、妳的母亲、我所敬爱的人说真话,我会更难过。
她这时还不能同意我的看法。但是,对坦诚的论辩终究会带来益处,这一点我是有着无比的信心。我私自相信总有一天,她会了解我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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