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相关资料及常识精选-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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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局部性驳论。即指有些文章从整篇看不是驳论,但在议论中包含着一部分驳论。
立论和驳论,即证明正确的和反驳错误的,这两方面常常密切配合,互相为用。有的文章是“立”中有“破”,有的文章则是“破”中有“立”,还有的可以分为立论和驳论两部分,先“立”后“破”或者先“破”后“立”。先“立”后“破”是先阐明正确的见解和主张,再反驳错误的言论,使读者先有了正确的认识,再在反驳中加深认识。先“破”后“立”是先反驳错误的言论,再阐明正确的见解和主张,使读者在反驳错误的基础上提高认识。
4。 议论文的结构安排
结构就是文章中材料的组织与安排的技巧,它是作者思路的体现。文章结构包括开头、结尾、层次、段落、过渡、照应等多个方面。
议论文是说理的,它要完全按照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来安排结构。
议论文的结构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引论、本论和结论。引论就是文章的开头,有领起全文的作用,或者提出论题,或者点明论点,或者概述议论范围,或者交代写作目的,或者摆出反驳的错误观点等等。有的单用一种,有的兼用几种,一般都是把文章所要论证的论点整个地或部分地告诉读者。引论一般都写得比较简要,有的只用几句话就引入本论。本论是文章的主要部分,对提出的论点进行分析和论证,往往需要用较大的篇幅,内容复杂的还要分成几节或者几个部分,分别论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本论的论述内容决定整篇文章质量的好坏。结论就是文章的结尾,或者归纳论点,或者总结全文,或者明确任务,或者提出希望等等,根据表达的需要,内容可详可略,但一般都与引论相呼应。
议论文按照这样的顺序分成三个基本部分,是文章内在逻辑性的反映。一般议论文总是先提出问题,点明论点,这就是“引论”。问题提出以后,进一步加以分析,提出证明论点的论据,组成论证过程,这就是“本论”。问题经过分析,证明论点是正确的,最后需要向读者再作一番交代,这也就是“结论”。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在文章的结构上也就必然构成从引论、本论到结论具有一定逻辑性的三个部分。
(二) 说明文
1。 说明文的特点
(1) 解说性。这是说明文的主要特征。记叙文通过对人物活动、事件经过、环境状况的描绘,使人获得生动具体的感受,并从中领会作者的表达意图;议论文通过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某种意见和主张,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说明文则是对事物各方面的情况作直接的介绍、解释,使人对事物有直接的、理性的了解为目的,不强调感性的描绘去让人领悟什么,也不论证什么见解和主张去让人信从。
所以,说明文与记叙文和议论文不同,它是一种直接告知性的文字。
(2) 知识性。说明文以介绍知识为宗旨。说明文的内容不外乎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或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所需要的知识。
记叙文和议论文中也包含各种知识,但记叙文总的来说是表达思想感情的,议论文则是表达、论证见解、主张的,都不以传授或传播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为目的;而说明文的主要任务则直接给人以知识,包括各种技术知识。
所以,说明文较之记叙文和议论文,又是与生活实践联系最密切、实用性最强的文字。
(3) 客观性。说明文通过介绍、解说、阐述事物或事理,达到给人以知、教人以用的目的。因而,不管是对实体事物的说明,还是对抽象事物、事理的说明,都必须如实地反映事物和事理的本来面貌,作者必须采取完全冷静、理智和客观的态度,不能如记叙文那样带上对事物的感情倾向,或如议论文那样带上对事物的个人见解。总之,记叙文和议论文虽然也要求正确反映客观现实,但允许主观感情的抒发,主观认识的表达;而说明文则要求“不动声色”地将事物或事理说清,重在如实告知。
所以,说明文在某种意义上较之记叙文和议论文,又是最讲“科学性”的文字。
(4) 平易性。说明文的目的在于把事物、事理说明白,让读者以最省力的方式理解有关知识,因而,说明文要求语言浅显、简明、平实。它既不像记叙文那样对人物、事件或环境的形象描绘、渲染,感情的细腻抒发;也不像议论文那样对事物作深入的剖析和“复杂”的逻辑推理,而是越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干净利落、质朴无华越好。当然为吸引读者,说明文在语言上也要注意生动形象,注意表达上的趣味性,甚至也要讲些“艺术技巧”,但毕竟与记叙性文字的要求和目的不同。
为把事物、事理说明白,让读者易于接受,说明文也最注意条理性,一般不应像记叙文那样讲究技巧,在结构上搞些“花样”,也不应像议论文那样旁征博引,或在论证上搞些什么“手法”,说明也有不少方法,但一般都较简单。说明文更应注意的是按事物固有的条理和读者便于接受的方式,清清楚楚地将事物说明白,结构越简单越好,手法越简化越好,尽量避免人为的复杂化。
2。 说明的方法
(1) 介绍说明。指对所要说明的对象的情况作概括扼要的陈述,使人了解或熟悉,又称概说。多用于对人物、事物状况,书籍、作品内容梗概,日常用品、产品、商品性能以及参观导游等的说明。概括而全面,突出重点难点,平易浅显是其特点。
(2) 定义说明。就是用简明准确的语言把事物的本质属性提示出来,以示此事物与彼事物的区别,给人以清晰的概念。它常常表现为一个科学而严密的判断。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本质,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作用。如何给事物下定义,根据说明对象和目的,可灵活决定。
(3) 诠释说明。是一种对事物或概念进行详细解释的说明方法。往往和定义说明结合起来使用,即先给说明对象下定义,然后作解释,使人对事物既有概括的认识,又有具体的了解。
诠释说明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穿插在行文中,和上下文融为一体;一种是用括号括起来或前置破折号加以标示;一种是置于当页下端,并用横线隔开,或置于文末,均用小于正文的铅字排印,称注解或注释。一般说的诠释说明指第一种方式。
(4) 分类说明。将被说明事物,按某一标准划分为若干小类,逐类分别加以说明。这是一种从不同类别上说明事物的方法。每次分类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要标准一致;二是要“包举”或穷尽,即分出来的各类加起来正好是被分类的事物,如不便穷尽就加“等”,使二者相等;三是划分出来的各类必须是并列关系,既不能互相交叉,也不能互相包容。如要进行另一种分类,必须明确标示,不能与前一种相混。
(5) 分解说明。指将被说明事物,由整体划分为它的各个部分或组成要素加以逐一说明。这不但包括对一个静态事物的整体作分项目的说明,也包括将一个动态事物的全程作出分阶段的说明。事物整体是由它的局部或要素构成的,事物的全程是由它的各个阶段组成的,通过认识局部、阶段而认识整体或全程是最一般的认识方法,因而也是常用的一种说明方法。
(6) 举例说明。指举出实际事例,对事物或概念进行说明的方法。其作用是可将比较抽象、复杂的事物或事理变得具体可感和浅显易懂。举例说明的“举例”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典型举例法,即只举一两个有代表性或普遍意义的例子;一种是列举法,即举出三个以上的多个例子;一种是包举法,即举出有关事物或概念所包括的全部实例。总的来说,举例要典型、真实、具体、生动。有的实例材料不怎么确凿肯定,可用“据说”、“传说”之类的字眼标明,以示慎重。
(7) 数字说明。有些事物或事理可以用某种数字、百分比来表明其特征或本质,因而数字、百分比也是常用的说明方法。
数字是事实的高度概括,用数字说明能突出说明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表述简便、说服力强。
用于说明的数字有两种:一种是数据,即可为科学研究或技术设计提供依据的各种固定性数值;一种是表示事物有多少的具体数目。用数字说明,一是应有必要性,即用在关键处、着重处,不随意乱用;二是要有精确性,确数要核实无误,约数要接近实际并交代清楚。
(8) 引用说明。即将现成的书面或传闻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拿来作说明依据,充分说明内容的方法。可以引用的材料或资料极为广泛,包括有关文献、名言、格言、俗语、谚语、警句、诗词、故事、科研成果、报刊文章等等。
引用说明可使说明显得有根有据、生动充实,并可扩大读者视野,增加阅读兴趣。对于比较枯燥的说明文来说,无疑是弥补其“先天”缺陷的重要手段之一。
使用引用说明,一是要有针对性。要少而精和恰到好处,不宜旁征博引,大量堆砌。二是要有“亲和性”。即与要说明的事物、事理水乳交融,不宜“文不对题”,若即若离,成为多余的赘笔。三是要有精确性。明引要只字不易,必要时注明出处;暗引也要不走样,符合原意。
(9) 比较说明。事物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其特征和本质往往只有通过各种比较才能显示出来。通过种种比较对事物或事理加以说明,也是常用的说明方法。
比较的方法有如下几种:一种是同类事物间的比较,一种是异类事物间的比较,一种是同一事物本身前后情况或这方面与那方面的比较。还有一种特殊的比较,即将同类事物中两种完全对立的事物,或将事物间、事物本身各种对立的情况加以比较。比较能加强说明的鲜明性。运用时,一定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与要说明的事物来比较,以达到令人明白易懂的目的。另外,作比较的两事物之间或事物本身两种情况之间,一定要存在可比性,不应随意乱比,令人莫名其妙。
(10) 比喻说明。是用人们熟悉的具体事物、事理来打比方,对较为生疏的事物、抽象的事理加以说明的方法。这是一种用一个事物、事理来说明另一个事物、事理的方法。它具有一种化深为浅、化难为易、化生为熟、化概念为具体、变抽象为形象、变枯燥为生动的特殊功能,故而常为说明文所使用。
说明文中的比喻和文学作品或记叙文中的比喻形式相同,但目的不同,说明文中的比喻主要是为了对事物作清晰、形象的介绍,而不对表现对象做“艺术加工”,因此要注意准确性和科学性,不宜有夸张的成分;另外,一般也不用暗喻和借喻,而只用明喻。
(11) 分析说明。是对某种事物或事理进行介绍之后,对其进行一层一层或一部分一部分的分别剖析,以提示事物或事理所以具有某一属性或为什么如此这般的说明方法。这一说明方法,旨在回答为什么事物是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做等问题。即对说明对象不仅让人知道“是什么”,而且让人知道“为什么”,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所以,它是一种提示事物根源、本质,使读者获得对事物深刻认识的说明方法。
运用分析说明必须对事物有深刻的、本质的认识,从而保证分析的科学性、严密性,避免随意性。另外,分析说明也意味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