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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大卫·贝克汉姆:我的立场-第3部分

小说: 大卫·贝克汉姆:我的立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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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还有后花园,谢谢。他和我妈妈去了我们前天遇见的一个孩子的家里。我有两个约会:MUTV电视台说,在马德里给我一个机会,向曼联的球迷说声再见和谢谢你们;皇家马德里电视频道要我谈谈第一印象,还有对罗伯特·卡洛斯随口说的伯纳乌有两位酷哥球员说法的反应。
这两个专访一个接一个,安排在同一个上午,想必会忙得汗流浃背。当然这些都难不倒我。但有人要向我提问题,于是我就想,皇马和曼联的球迷是否想问:所有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早在我决定穿23号球衣之前,皇马决定让我在一个篮球馆里与新闻界见面。帕佩隆·拉蒙多体育馆显得大,但灯光不太好,可容纳观众5000人,是一个叫修达德训练中心的一个分馆。
从主路下来,我们的车猛拐了一个弯,在体育馆的门口停了下来。已有数十名记者等在外面。我瞥了一眼我左边的那块草地,在那里我作为一名皇马球员,第一次在球迷面前踢了一会儿球。我急忙进去。我知道西班牙人不是那么守时的,但这个安排让每人都感到应该遵守时间。我沿着过道向前走,直到体育馆的一端,我站到了一个又重又黑的布帘后面。这有点像学校里搞表演等着你的出场。我走到里面,在路上把我要说的在心里过了一遍。
在我们开始前的一两分钟,何塞走上来,称他们请了人当我的同声翻译。
“大卫,你能给一点间隙让他有时间翻西班牙语吗?”
“呃,我不太喜欢,何塞。如果停顿,我就接不下去了。”
做演讲不是我谋生的手段,但在这里我需要做,而且要让人听起来感觉很好。
“你能不能让你的人试试跟上我?”
没有时间再争论下去。在淡淡的灯光下,我与佩雷斯握了手,然后他把我介绍给了阿尔弗雷多·迪·斯蒂法诺。
就在那个晚宴上,我曾打听过他:“迪·斯蒂法诺是皇家马德里最伟大的球员吗?”
“不仅仅是皇马的,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
我曾看过迪·斯蒂法诺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为皇马一个赛季接一个赛季赢回欧洲冠军联赛踢球时的黑白照片的剪贴。塞诺·佩雷斯是皇马的主席,而谈及俱乐部精神,这位站在我面前的人甚至更显得重要。现在已70出头,但迪·斯蒂法诺仍然健壮,而且仍然受到尊敬。你可以感受到他那一份为自己的祖国,为在马德里取得的成就而感到的自豪。他看上去为能在这里一部分为他的现在,部分为他的过去一而自豪。阿尔弗雷多·迪·斯蒂法诺为马德里所做的,也正是的比·查尔顿一直为曼联所做的。
有一只手从布帘里伸出来,又缩了进去。我没有意识到,在我附近有一只扩音喇叭,放送着一种歌剧旋律的音乐一我和任何人都能听得出来,歌唱家的声音在体育馆里回荡。
我们走一两步,跨上舞台。在我前面,场内坐满了摄影记者。
待我们一出现,闪光灯立即闪个不停,晃得我只能瞥见场内坐有两排人。起先,我得努力保持脸上的笑容,因为它一直是绷着的。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向左边看了一眼:维多利亚和皇马的高级职员坐在贵宾席里。她回看着我,好像在说:“不错,就这样。我们都在看着你。”
我真的笑了。我后面是一块电影银幕。它很大,让我感到舞台上的我身子只有一英尺高。就那么一小会儿,屏幕上出现了星期六活动的画面,只是我不在画面里:艳黄色的背景,我的头像,俱乐部的徽章,皇家马德里几个字。塞诺·佩雷斯走上来,他们要把我的话翻译成西班牙语,但是没有人为我把西班牙语翻成英语。他们总是译不好,直到我得到主席的一份手稿。
“大卫是一名了不起的球员,一位受过传统教育,可以为球队做出牺牲的球员。
他现在来到了世界上最好、也是最具竞技性的联赛。我们相信,他有足够好的技术和勇于取胜的优良品质。“
阿尔弗雷多·迪·斯蒂法诺手里拿着一件皇马的球衣走上前来。
我们握了握手,摄影记者大声喊:“过来点,大卫。先生们,请到这边。”
我们将球衣在前面展开。
“翻过来,翻过来。”
球衣的背面:23。 上面一排是贝克汉姆的名字。
俱乐部外面无人知道我的球衣号码是多少。为了从过去没有球员用过的号码中选定我的号码,我思考了很长时间,甚至皇马也没有选中合适的一直到前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从旅店里用电话告知我的最后决定。
伴随着一两百架照相机一齐按下快门的咔嚓声,我听到体育馆里一个声音:“23。 ”
过了一会儿:“迈克尔·乔丹。迈克尔·乔丹。”
他不仅是我心中的英雄。该轮到我了。我走至麦克风前。我已经把我想说的几句话过了一遍一遍又一遍。我不想念稿件,我也不想说了上一句接不上下一句。我的第一印象就靠着这一细节了。我清了清嗓门:“感谢塞诺·佩雷斯,迪·斯蒂法诺,女士们,先生们……”
我停了一会儿,给翻译留点时间。他的麦克风好像出了点问题,我等着。就在我等待的工夫,我的脑子里出现了空白。突然间,我看到了前面数不清的相机镜头,伸着头朝我看的人们。我高兴我学会了自信。我张开口,说完了下面的话:“我一直很热爱足球。当然,我也爱我的家庭……”
“……而且我有十分美满的生活。但是足球是我的一切。为皇马效力是我的梦想,现在这个梦想实现了。感谢各位到这里来为我捧场。谢谢。”
我拿着球衣一我的球衣一高高举过我的头。
“噢,马德里。”
俱乐部的其他主任也都过来了,拍一张球队的全家福。塞诺·佩雷斯请我们离场,带我们穿过过道,来到体育馆另一端的一个房间。那里有一张桌子,上面摆满了小吃、饼干和饮料。像这样的房间每一个足球俱乐部都有:倾斜的天花板,四周墙下围着一圈长凳。不过,他们把它略微清理了一下。之后我们被带出门,到最里面的一间更衣室:不像那天在伯纳乌看到的更衣间那么壮美。
我抽时间第一次穿上皇家马德里的队服。两名SPX 的保安员西蒙和詹米,穿过更衣室走过来,和我们一起来到二号场地。
那是一个训练场,——边有低低的观众席,席上和另一边都坐满了球迷。我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外边明亮的阳光。穿过一个篱笆的开口,一两个足球朝我扔了过来。我知道要我表演了。控球,颠球,这都是些老杂耍了:都是些二流的伎俩。不过,,在球场上,在一两千名球迷面前做表演,他们准会想:做秀?老实说,我有点孤独感,尽管我受到了我所希望来自马德里人的款待:到处可见全家出动,挥手和呼喊。我挥手示意。那些摄影记者可是心满意足,拍到了第一次穿皇马球衣的大卫·贝克汉姆的镜头。
我得在这里呆多长时间?我们还需做些什么?我一脚把球踢向球门后的球迷。
我朝我前面的看台瞥了一眼,看谁能抢到我踢出的球,想寻找一些先兆:当我在伯纳乌球场与球队一起踢球时,这些球迷对我会有什么反应。我知道,我得在7月24日回到马德里开始工作。
最后24小时的忙碌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理一理今天和昨天所做的事,我的内心非常充实,就像纯氧气冲进我的胸膛:真是太奇妙了。
突然间,就在保安员随我的眼光搜索人群的时候,我的眼角扫到了我左前方的一个人影,从一个金属灯柱后面奔跑出来。这是一个小男孩,十一二岁,棕色的皮肤,顶着一头黑色的头发,敞着胸,身穿一条牛仔短裤,训练有素。他向我飞奔过来。我想是我先于任何人看到他。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叫喊声。保安人员都转过身,看着我。但已经太迟了:那男孩一我后来才得知他叫阿方索一已经站到离我只有几步远的距离。
事情来得有点突然,但男孩没有做什么,我也没有后退一步。
他睁大了眼睛,乞求我,像是想向我要什么东西,但却又说不出口。我本能地向他伸出手。他迫不及待地奔到我跟前,跳着,笑着。我抓住他,抱着他,他也紧紧地抱住我。我向保安员挥手示意,没有什么事:只是有一个小男孩想找一个机会。
我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弄清他要的是什么东西,于是向站在另一边的西蒙招了招手:“一件球衣。我还需要一件球衣。”
我们跑过去。我想给他一件球衣,但阿方索只是站在我跟前,眼泪汪汪。他举起双手,我将球衣从他的头顶套下去,就好像为一名男孩举行一个什么仪式。我有点意识到四周的人在欢呼,打口哨。他把双臂穿进袖子,球衣就滑落到身上,下边几乎拖到他的膝盖。他抬头看了看我。他的眼睛犹如一面镜子:高兴,害怕,还有点敬畏,弄不清楚到底为什么梦想成真。
再过一两个小时,我和我的一家就在返回英国的飞机上了。到了收拾行李的时候,那时阿方索会在哪里呢?我看着男孩的那充满期待、充满感情的面孔。我能想见,为了实现他的梦想,他做了多大的努力,下了多大的决心才站到了现在这个地方,与我面对面。
我感觉到,似乎是我在问他,又似乎是他在问我:“你是谁,孩子?你从哪里来?你是怎么来这里的?”
第一章  曾是花圃杀手
“贝克汉姆夫人,大卫能来公园踢球吗?”
我相信母亲一定能把它找出来,那是我踢球的第一盘录像带。是的,是我,大卫·罗伯特·约瑟夫·贝克汉姆,只有3 岁,我穿着父亲送给我的圣诞节礼物一一套崭新的曼彻斯特联队的队服,正在家门前的空地上踢足球,当时我们的家还在钦福德。25年过去了,在我今天清晨出发赴训之前,维多利亚或许也录下了我与布鲁克林“开球”的那一幕吧。尽管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身上的队服已经易色,但一些本色的东西却一点未变。
如今,我也成为了父亲,目睹着孩子的成长。从他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孩提时代的自己,也慢慢地回忆起了当初的父亲。在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父亲就坚信我有踢足球的天赋,或许,我也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踢球吧。我还记得一个下午,在训练之后,我和家人一起吃饭,当时的布鲁克林要靠人扶着才能站得稳。不知为什么,厨房的地板上有一个盛烘豆的罐子,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们的布鲁克林就步履蹒跚、摇摇晃晃地冲了过去,一脚把罐子踢了起来。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孩子,你能想像得出他踢得有多艰难!我真吓坏了,这样踢是容易挫伤趾骨的!当我把他抱起来的时候,却忍不住笑了。当年的我—定也是这个样子吧。
这大概就是遗传,你瞧我们的布鲁克林:他总是想玩球,跑呀,踢呀,横冲直撞,他总是在倾听,好像他随时乐于学习。在布鲁克林3 岁半的时候,每当我把足球滚到他面前并让他截住球,他就会马上用脚踩住,让它停下来,然后后撤一步,身体一耸,再把球踢回给我。布鲁克林还有着相当好的平衡能力,在他大概2 岁半的时候,我们住在纽约,有一次,我们从一家饭馆里走出来,布鲁克林面对着维多利亚和我,踮着脚尖站在那里,随后又用脚后跟做了一个漂亮的转身。饭馆里有一个人一定是在里面看到了这一幕,他立即跑了出来,问我们这个孩子有多大了,我回答了他。这个人告诉我们,他是研究儿童心理学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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