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第花开-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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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内在成分的改变而时刻变化。既然时时在变,哪里还有一个实存的我呢?可见,以肉体为我,不过是一种幻觉。
如果血液、体液、内分泌物是我,那么每次出汗、流泪是不是“我”都在变小?如果张三的血液就是张三,那么当他向李四输血后,根据血液是“我”的假设,新输入的血液就是李四,而这些血液来自张三,前面说了,张三的血液就是张三,这么一来,岂非李四就是张三了?从另一方面来说,同样的血液,既能在张三体内流淌又能在李四体内流淌,恰恰说明血液不是“我”。构成人体的地、火、水、风四大因素都可以如法炮制加以分析。
其实,得出“身体不是我”的结论并不难。看看以前的照片,那个被人抱在手里,还没长牙,只知道傻笑的小孩真的是我吗?那个我到哪儿去了?如果那个是我,现在看照片的这个人又是谁?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身体,作为处于连续不断、无穷无尽的逐渐变化中的聚合体,会存在几年、几十年或者上百年,而思想、情绪、感受等心识却是念念生灭,更不具常一性。如果身体不是我,刹那变化的心就更不可能是我了。
然而,无我并非断灭。生命是前后相似相续,非断非常的。现在的“我”与过去的“我”,固然早非一事,却又相续不断。何以故?因果不虚也。生命的迁流可以理解为一系列前后传递的因果关系。在前的肉体和精神的行为影响在后的行为,每一状态的生起都依赖之前的状态,生生不息,变化不止。死亡不过是一种比较深刻的变化而已。因果的传递不会因为死亡而终止。
人是无我的,物也是无我的。自然科学的发展让无我的概念更易于理解了。所有物体都可以一再分解,由分子、原子、质子、中子、电子等佛经上称为微尘的东西组成。这些微尘根据一定的结构、比例关系不停地高速旋转、运动,所划出的运动轨迹被人们误认成实在的物体。就像夜晚手拿一支点燃的香快速划圈,会看见一个光环,而光环并不实存,只是香头划出的轨迹在视觉上产生的错觉。
如果把人体放到显微镜下观察,会发现常人眼中执为实有的这个身体消失了,变成水、钙、磷、铁等矿物质,各种气体及碳水化合物等。若进一步调大显微镜的倍数,上述这些物质又消失了,变成一堆分子。分子再分解,就出现原子,如此无止境地分解下去
大乘佛教中观派的著作中对此作过详尽的论述,认为常人看似实有的东西与虚空无二无别。当然现代物理学的发展还没有最终印证这个观点,佛教内部也存在不同见解,但不管怎样,到目前为止的科学研究成果已具有足够说服力,使人们相信没有实存、常一的我,即使物质分解到最后不是虚空,而是有一个终极微小的物质单位,这个单位也不可能是“我”,否则,每个人身体里都会有数不清的“我”,而同时“我”也存在于空气、水、泥巴里,这样又回到开头的问题:如果有实存的我,那么哪个是我?
三
能够听闻到无我的观点是值得庆幸的,它给了我们一个观察宇宙人生真实面貌的全新视角,也是一副止息痛苦的妙药。但是只在理论上理解无我还不够,要彻底解脱痛苦必须亲证无我。
探讨无我的问题,目的不是做智力游戏,而是为了有效地息灭痛苦。
佛经上有一个绳子和蛇的比喻:某人在黑暗中走进一间房,误以为地上的绳子是毒蛇,因而惊惧万分。此时若有人告诉他那只是一根绳子,不是毒蛇,他或许将信将疑,但心里的恐惧不会完全消失。如果把灯打开,在他亲眼看见地上是绳子而不是毒蛇的刹那,他的心里便彻底没有恐惧了。
同样道理,我们在轮回中,因为错觉、误解,把因缘和合、念念生灭的东西执著为实有、常存,而感受各种痛苦。现在虽然听佛陀宣说了无我的道理,在理论上知道痛苦的根源在于我执,但我们还是会有痛苦。只有当证悟无我时,困扰我们无量劫的痛苦才会在当下消失。
如果我们不去努力证悟无我,而只是把无我的观点当作一种知识储备在脑子里,就好比一个病人把医生开出来救命的药方当文章欣赏,而不去按方抓药、治病救命。光读药方是治不了病的。懂得无我的道理之后,应该把它运用到日常生活、修行中去,时时处处体认无我,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对治痛苦。
初学者很难直接体验到无我,但可以经常提醒自己:一切事物都是无我的。不断强化这个观念,也会相当有帮助。比如生病了我们一般会说:“我不舒服!我很痛!我很惨!”这时候如果我们提醒自己:没有我,只是这个肉体的某些部分、某些功能出了问题,不舒服、疼痛也只是一时的感受,而感受随时在变化。仅仅是知道没有一个实存的我在生病、在受苦,都会令心里的焦虑、恐惧放松很多。
我有一位弟子,一次不小心割破手指,他痛得倒吸一口凉气,自言自语地说:“我执真强!”这给了我极大的启发。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感到痛苦时,就对自己说这是我执,而不要把它当成什么大不了的事。这能帮助我们更轻松地面对、承受痛苦。
很多时候,我们倾向于把当下纯粹的苦受扩大,演绎成悲惨的故事,甚至是连续剧,掺杂进太多不相干的情节、评判和议论。
本来割破手指,找出创可贴自己包扎一下就没事了。可是有的人不去找创可贴,反而坐在那里想:太疼了!流血了!伤口如果感染就要得破伤风了。破伤风可是会要命的!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我的孩子怎么办?房子怎么办?还有人欠我的钱,他大概就不会还了。我还有很多计划没实现,这么早就离开人世,太不公平如此想着,这位割破手指的老兄可能就真的惊吓、悲愤交加而发心脏病了。
这个例子听上去有些极端,不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很多事情的反应不是与这很相似么?
无我有助于减弱对外物的贪执。
比如,在一般人的价值观里,钻石和石墨可以说有着天壤之别,但实际上两者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不同,它们是同素异形体,是同一种元素的不同形态。
钻石和石墨都是纯粹由碳原子构成,只不过由于碳原子的排列结构不同,硬度、结晶色才产生差别。钻石是目前最硬的物质,石墨却是最软的物质之一,钻石光芒璀璨,石墨却没有光彩。然而,钻石并没有不变的钻石性,石墨也没有不变的石墨性,根本上说它们都是碳元素。
可是由于人们的妄执,两者被赋予不同的价值。钻石被镶在王冠、项链上,成为财富、奢华的象征,而石墨却只是磨成粉和黏土一起用来做铅笔芯。很多人对钻石梦寐以求,得之喜,失之悲,对同样由碳元素构成的石墨却毫不在意。
我们就是这样把自己的攀缘心、分别念、错觉投射在物体上,执著贵贱美丑,枉受痛苦。
事物无我,却能随缘显象。这其中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规律是因果律。
曾有对佛法完全不了解的人问我:“如果让你用一句话概括佛教的信仰,你会说什么?”我想了想说:“信佛就是相信因果。”
佛法的无我、空性等观点虽然殊胜,但一般人不容易理解,若陷入断灭、单空的观点中,见解和行为便会与正法背道而驰,那样的话,觉悟、解脱就遥遥无期了。我认为初学者从最基本也是最重要、最易于实行,同时也是最深奥的因果入手,会比较稳妥、有效。
从实践的角度简单地说,相信因果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如果不想感受痛苦,就舍弃会带来痛苦的心念和行为;如果想快乐,就培养会带来快乐的心念和行为。
有人会说:“我学佛精进,行善积极,可为什么还会遭遇不幸、坎坷,而有的人尽做坏事,却逍遥快乐。这不是没有因果吗?”
我在以前的开示中曾提到:人们的一言一行、起心动念都会产生相应的后果,有些行为的后果很快显现,而有些行为却要等很久以后才能看到它的结果。就像野草的种子播进土里不久就会长出草来,而青稞播种后却要等来年才开花结果。
因果真实不虚。如果一个行为的果报今生没有成熟,而你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它成熟的话,它一定会在下一世或更晚的时间成熟。所以,我们今生的遭遇不全是今生造作的因果,有一些是前世的因在今生成熟的果,今生的因所产生的果也有一些要到后世才显现。
行善积德却遭遇不幸,《金刚经》中有一段话可作为解答:“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行持善法创造出新的因缘,改变了原来的因果,所以重罪轻罚。本该在后世以更惨烈的方式体现的果报,在今生投身为人尚有取舍的自由时成熟,以后就不会再受此一报了。
日常生活中的因果取舍要谨慎,涉及三宝之物,尤其是僧众饮食的因果取舍更须细致入微。
当年喇荣五明佛学院供斋,就如何处置僧众当天未吃完的食物的问题,法王如意宝曾专门召集全学院的堪布、活佛讨论。因为供斋的食物是僧团的共同财物,若处置不当会招致严重果报。如果把吃剩的食物倒掉,是浪费,也是不如法的。若把供斋没吃完的食物给小动物吃,给的人和受的动物都将造作下地狱的业。同样,把没吃完的食物给人吃,给的人和受的人也都将造作下地狱的业。
大家查阅各种经典并经过深入讨论,最后决定:供斋期间,当天没吃完的食物应该卖掉,用所得的钱第二天再买食物供斋,如此循环直至终竭。
法王如意宝曾经说:有时觉得自己往生肯定没问题,心里为此很高兴;但有时又想到小时候在洛若寺出家,大家都很疼爱他,除了每人定量分得的一份食物外,管家们常常额外给他一些吃的。因为这个原因,自己有时会害怕不能往生了;也很为当时的管家难过,他们也背负了严重的果报,如今不知他们在哪里。法王如意宝常请学院僧众为当时的管家们念经,加持他们早日解脱。
受到法王如意宝的影响,我对涉及三宝之物的因果取舍也非常谨慎,去寺庙讲课、访问等从不轻易吃僧团的任何食物,万不得已要在寺庙用餐的话,也必定交给寺庙相应的钱。
佛经中有云:涉及三宝之物当中,僧团的食物因果最为严厉。如果有人把佛像身上的衣服、饰品等拿来自用,之后心生惭愧悔恨,再买新的衣服、饰品等装饰佛像,并励力忏悔,这个罪业有可能清净。然而,居士享用僧众的食物,或者出家人享用自己本分之外的僧团共有的食物,即使后来归还并忏悔,此罪业也无法完全清净。
以前,托嘎如意宝的弟子白玛旺扎堪布在札熙寺讲学时,特别强调修行人要重视取舍因果。他自己的行持就为大家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堪布一无所有,走到哪里只随身背一筐书。寺庙冬天开法会,僧众烧火煮茶煮粥。一天的法会结束后,有的僧人便把未烧尽的木炭拿回自己的小屋用于取暖。白玛旺扎堪布每次都会拿同等数量的木柴来换取已用而未烧尽的木炭。他说:“僧众的食物自不必说,就是僧众共有、已使用过的木炭,拿去自用,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