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海伦-失聪少女自传-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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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妈妈待在家里阅读。
画画或者学写东西。
那个时候,我爸爸把家里的电脑拿到了深圳创业,我就用铅笔写。
记得有一次,我看成语故事“此地无银三百两”,觉得非常有趣,竟然提笔“讲起故事来”。你知道的,早在我五岁,就撅着屁屁在床上写关于孙悟空师徒取经的顺口溜,并且写得像模像样的了。
那么,这一次,大约是我第一次写“小说”。
不过,那个时候我9岁,还不知道什么是小说呢!就请你看看我第一次用钢笔歪歪扭扭写下的这篇小东东——此地无银三百两
——故事新编
1从前有个人叫阿大,有一天他挣得元宝三百两,恐怕被人偷了,就在自家院子里把这元宝三百两埋在地里。做好后,他要回家睡觉,但又不放心,又找了个木牌,上写:“此地无银三百两”,插在地里,然后他就回去睡大觉。
隔壁的阿二看见了,看见了牌子上写的字,便猜想地里一定有银子!于是他就拿来锄头,把那些银子挖走了,还自作聪明地写了个牌子:“隔壁阿二不曾偷”云云。
第二天阿大起来后发现自己的银子被人挖走了,大怒,又看见了阿二的牌子,他就拿着这个牌子去官府告了状。
结果当然是阿二被抓进了大牢,那银子就还给了阿大。2自从阿二被关进大牢以后,心里就很气恼,决心报复阿大。
两年后,阿二刑满释放,他回到家以后,想来想去,终于决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化装成刺客,杀死阿大,夺回银子。
夜幕降临,阿二就带上匕首,潜入阿大家里,把门关好后悄悄来到阿大的床前,对着阿大的胸脯一刀刺去,阿大大叫一声昏死过去了。阿二以为阿大死了,就把银子拿走了。又弄了个木牌,上写:“阿大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杀。”
次日阿大醒来,强忍剧痛,发现阿二留下的牌子就拿去到官府告状。大官听了原委后大发雷霆,下令把阿二抓回来,大刑侍候,阿二受不住,只好招供。大官令阿二写一遍那个木牌,果然字迹一模一样。大官最后下令:“阿二,本官判你服三年刑,充军服役!”
大官又命令随从去阿二家里取回那三百两银子,还给了阿大。3话说阿二被充军三年后,音讯全无。而阿大做了三年的生意,发了一笔小财,买了幢漂亮的房子,还娶了个美丽的媳妇桃花。
一天,阿大听人说阿二打仗回来了,由于他立了大功,所以朝廷让他做了大官。阿大叹道:“看来这不是好兆头啊!”
阿二打仗回来,果然派人把阿大抓走了。
阿二亲自升堂,他把惊堂木一拍,恶狠狠地对阿大吼道:“阿大!你犯了滔天大罪!有三条!第一,你抢了我的银子三百两!第二,你霸占了我的房子!第三,你抢了我的媳妇!你到底认不认罪?!”
阿大辩称自己从没干过那些事情,于是阿二下令打阿大一百大板,阿大昏了过去,阿二就拿他的手在认罪状上按了个手印。
于是,阿大被判六年的徒刑并充军。阿二就这样霸占了阿大的银子、房子和阿大的媳妇。4阿大的媳妇很忠贞,屡次不从阿二,阿二恼羞成怒,把阿大的媳妇打了以后扔进大牢,和阿大在一起。后来阿大的媳妇桃花怀了孕,阿二以为是自己的种,就又把阿大的媳妇接了回去。
阿大的媳妇就是这样偷偷收集了阿二犯罪的证据,并把牌子也偷了出来,然后连夜逃跑,进京告状。
皇帝接见了阿大的媳妇,听过阿大冤案的案由后,勃然大怒,把阿二抓进京城审判,经过多方查证,终于证明阿二确实犯了罪,皇帝下令罢去阿二的官职,流放三千里。后由于阿二行贿一个大官,才改判六年的徒刑。
阿大的冤案终于昭雪,阿大得以回到家,这时阿大的媳妇已经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阿大给他取名叫做:“阿大二”。当然,这只是一个梗概,原文有13页那么多呢!
史蒂文森曾经说过:初学写作的人,一般都会本能地摹仿自己最钦羡的作品,然后以一种惊人的变化力来转化它。哪怕是伟大的作家,也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才能驾御所有拥塞在思想道旁文字的领域。
虽然我的写作那时候还有很多模仿,但是,这在我的生活,的确是个飞跃!
写作,就这么简单121
你们家的孩子,或者你自己,大概很小就会讲故事了吧?!
而我,你看,却在9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学会!
当然,是用笔讲!
有的人,一生口才都很好,不肯用笔写作……
而我则是因为听说不便而首先学会了“写作”——
写作,是我最好的自我表达方式!
我9岁的时候,助听器还是个模拟的家伙,戴上它,你就别指望能够听清楚语言啦!但是,我却喜欢戴它——因为我喜欢有声音的感觉。
你如果高分贝的损失了听力,你戴上它,就会感觉到声音的存在——这个世界乱哄哄的;当然,你也可以在不想听的时候“关”上你的耳朵……
这个,听力正常的人绝对无法做到!嗯,你是否从来没有过安静的世界?
没有任何声音,人们决不会用声音来传达信息?!
当然,这个世界是虚假的。
荷马,听说是个绝对一流的“声音”专家。
你看,他不用文字,也就是不用写作的方式来传唱“史诗”。
这个据说是因为当时游牧民族没有工具来写作,也就就是缺乏文字传播的媒体——树木或者龟骨——那个时候造纸术还没有发明……
但是,荷马史诗却一点都不因为不是“写出来”而有丝毫的逊色!
看——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愤怒——
他的暴怒招致了这场凶险的灾祸,给阿开亚人带来了
受之不尽的苦难,将许多豪杰强健的魂魄
打入了哀地斯,而把他们的躯体,作为美食,扔给了
狗和兀鸟,从而实践了宙斯的意志,
从初时的一场争执开始,当事的双方是
阿特柔斯之子、民众的王者阿伽门农和卓越的阿基琉斯。
是哪位神祗挑起了二者间的这场争斗?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每部都长达万行以上。《伊利亚特》共有15693行,《奥德赛》共有12110行,两部都分成24卷。这两部史诗开始时只是根据古代传说编的口头文学,靠着乐师的背诵流传下来的零散篇章,荷马如有其人,大概就是最后把这两部史诗初步定型的职业乐师。
荷马唱这首诗的时候,他双眼失明,耳朵也不太灵便。可是你看,他心灵的诗篇是多么美,多么震撼人心啊!
这不但是西方的,也是人类的“千古绝唱”!
荷马的做法正和我相反。也就是说,我的写作,是用文字,他的写作,却是用语言(声音);在这里,文字和语言,语言和文字,语文的使用,竟然是被割裂开来的。其实,人类大多数的时候,就是这样使用自己的语文的。
写作,或用言语,或用文字。在咱们中国,古老的文字,winzip一样的古文。经过压缩后的语言,也是因为文字传播媒体的限制。
绢、骨等材料数量有限和价格昂贵。
但是,它们也一样的绚丽和伟大!例如:
酒德颂
刘伶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朝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暮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 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乃奋袂攮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锋起。先生于是方捧罂承槽,衔杯漱醪。奋髯箕踞,枕麴藉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三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这个,你看懂了吗?如果不是凭着绝好的古文修养,你的脑袋里的解压程序自动帮忙,恐怕很难阅读的吧?!
我这么说,是想让人们走出一个误区,那就是——写作的神秘性!你看,一个发音困难的孩子可以写得很好,就像一个说话流利的孩子“说”得很好一样!所以,到了后来有人提醒我“别作仲永”的时候,我就笑了!
天才——在我根本就不存在,当然也就没有了消失一说!正像某人说的:我确定我的一生不会有顺利和平安
我早已做好了一切准备
等待所有困难和挫折的来临
我等得手都发痒了真的吗?
写作,就这么简单122
那个时候,学校里写的作文绝对是应试的——命题作文。
老师甚至先把一篇范文读了,再作死要求。你不能有丝毫不一样的地方,老师甚至还威胁学生说:要不这样,就不给1分!
所以我记得有一次写“洗手帕”,所有的同学都写成“先打一盆水,再把手帕放进去”,然后清一色的“洗了两遍”,“放到太阳下面晒”并且“一会儿就晾干了”;我记得在我们的作文里我们全班同学不但那一天全部洗了手帕,而且最后都被妈妈夸奖:“你真是个爱劳动的好孩子!”
只有我例外,因为我可以借口听不见而写得与众不同。
我真不敢恭维这种学习写作的方式!
记得有一次,老师教我们写“一件小事”,有一位外来工的孩子写了一件真实的事情:就是爸妈上班,自己是如何给弟弟和自己做了一顿饭的事情,老师却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并且批语:不知道你说些什么!我看了那个同学的作文,非常真情,虽然表达得不够好……我认为这样的一篇东西,远远比那些在课堂上记住老师的“教导”再清一色地复述出来的虚假的故事要好得多了,比如什么“雨中送小弟弟(很多同学写盲人弟弟)回家”……
很多同学后来不愿意写作文,甚至一辈子都没有学会基本的写作技能,我认为都是这种教学方式造成的。网上,曾经流行过不少关于写作文的笑话,摘录一些大家看看:
1。我小学的时候,那时的作文很习惯写好人好事。于是老是有人写捡到钱。于是,有人为了夸大自己的功绩,写在公园捡到1亿元,都是十元人民币的,厚度有一语文书(四年级的)那么厚,老师当场念出来,那同学估计是巨寒。
2。老大娘拿出四张五佰元面值的人民币。
3。“我有个同学,他长的不高也不矮,在1米76以上,1米78以下……
4。经典句子,每人都写过:今天天气真好,晴空万里,天上飘着朵朵白云……
5。小学老师出半命题作文:”我的××ד随便写人写物,结果我班同学作文题目:《我的战友邱少云》。
6。我小的时候写日记,老师规定要200字以上,当时四人一组,有小组长检查字数,我同组的一位仁兄写到”今天妈妈让我出去买菜,我问多少钱一斤,卖菜的说5分,我说:真便宜呀真便宜,真便宜呀真便宜……“组长数了数还差4个字,于是仁兄又在后面加了一句,”真便宜呀“。
7。运动会100米终于开始了,同学们像一只只脱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