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现代都市电子书 > 方妙妙法国历险记 >

第10部分

方妙妙法国历险记-第10部分

小说: 方妙妙法国历险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流浪了一个星期,直到商场把她的钥匙寄回来为止。
方妙妙根本没有吸取教训,她仍然四处乱跑,而且经常迷路。我常常接到她的电话,在里面大叫:“我又迷路了,快来救我啊!”
最神的是,她总在同一个地方迷路,于是后来我们把那个地方命名为妙妙百慕大,就在图尔大学到后边,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参观探险。
跟妙妙同学在一起,总是能给你很多的惊喜——惊是惊吓的惊,喜是富有喜剧色彩的喜,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没?
记得那时候,我们还在图尔大学学法语,有时候学校上早课,早上8点就要到校,我们相约大概7点一起出发。
我收拾停当下楼去找方妙妙,刚到她门口,就闻到好香的味道,还听到油锅的滋滋声音,我心知不妙,敲开门一看,妙妙同学她老人家正起劲地在那煎牛排呢。
我靠,您老人家要不要这么与众不同啊,早上7点,你给我吃牛排大餐啊?!
后来我渐渐发现,妙妙同学的口味的确与众不同,她能把同一样东西连续吃上一个月,而且都不会觉得腻。
有次妙妙不知怎么就迷上了烤鸡,连吃了三个星期,到后来,我闻到烤鸡的味道都要吐了,她才意犹未尽地停止。
最可怕的是,她那段时间买了卷透明的垃圾袋,每次吃完的一堆鸡骨头就堂而皇之地放在门口走廊上,一段时间之后,明显感觉到她对面的外国哥哥都被惊吓到了。
我自己心里想呀,如果洋哥哥知道中国传统故事的话,肯定也会怀疑她是黄鼠狼成精的吧?哈哈。
妙妙同学不仅口味与众不同,她连生物钟都似乎跟大家不一样。
有一次,我凌晨2点路过她门口,居然听到她房间里咚咚咚响个不停,进去一看,妙妙在那儿剁肉馅呢!
我说,就算你再想吃饺子,也不用从凌晨开始准备吧?
只能说幸好法国没有FBI,不然估计这会儿妙妙同学已经是变态连环杀手预备榜上的一员了,半夜躲在房间剁肉馅剁得那么起劲,真是越想越惊悚啊。
现在大家明白妙妙有多让人惊喜了吧?
还有一次,跟妙妙一起过机场安检,我正在排队等待,忽然听到隔壁妙妙气急败的声音“好好,都给你,给你。”
我赶紧看过去,只见她老人家从外套兜里依次拿出了:大剪刀,美工刀,卷笔刀,语法书……我目瞪口呆。
妙妙童鞋啊,你还生气,人家没把你当劫机的抓起来你就偷笑吧你。
再说了,你那是什么大衣啊,都快赶上哆啦A梦的口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二
我,王博唯,大帅哥一个。
从我在幼儿园,成功亲到隔壁床漂亮的童童妹妹开始,我就在情路无往不利,一路凯歌高奏,没有我追不到的女生。
可以说,从小到大,我的女朋友,完全可以组成一只排球队还有富余,这还不算暗恋我的。
直到遇到方妙妙之前,我的记录一直是——优++。
唯一的败绩就是她——方妙妙。
方妙妙是个小恶魔。
哦哦,你说什么?
你不同意?
NO NO NO。
你们这些可怜的人,和当初的我一样,都被她天使般的外表骗了。
我第一次遇到方妙妙的时候,引用一个书名吧,可以贴切地表达我当时的情境,那就是《逢魔时刻》。听着耳熟,作者是谁来着?
我第一次遇到她,是在大学哥们的一个聚会上。
她是我哥们女友一伙儿的。
她们那一伙儿人经常玩得很疯,而且都是大美女哦。所以我们这些单身汉们,也超爱找她们出来的。
有一次,她们中间就夹带了一个方妙妙。
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我以为我看到了天使。
我还清楚地记得,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小脸,卷卷毛,五官长的什么样子我都没看清楚,只看到她笑起来灿烂的样子,亮得能晃瞎我的眼睛。
对了,她笑起来的样子萌得就像那个大黄老鼠,叫什么皮卡丘的,可能我的比喻有点不恰当,没办法,咱爷们对卡通什么的实在不熟。
反正就是超级超级可爱的。
我当时就觉得我的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跟得了心脏病一样。
要知道,虽然不能说是身经百战,但是之前哥也谈过几次小恋爱,咱可不是那种没经验的屌丝,见了可爱的女生就手脚盗汗,但是虽然我曾有过这种感觉,但从来没有像这次这么强烈过。
我知道,我完了。
那个背着弓箭乱射的胖小子刚才直直地给我一下狠的。
当天晚上,当那些大美女们在KTV嗨翻天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天使,东跑西颠地照顾她们,帮她们拿外套,收包包,装手机什么的。
你问我怎么知道啊?因为我一整晚眼睛都没有离开过她。
她对朋友们的细心照顾,更让我的心里软的不行,从来没有过的奇怪情绪,让我也很难适应。
当我哥们最后让我送小天使回家的时候,我的手脚都是软的好不好?
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我狂追了她好久。
渐渐地,方妙妙是个小恶魔的本性暴露了,但是我已经泥足深陷了。
倒不是说她有啥不好的品质,只是这家伙,对于自己没有感觉的人,真的是完全的粗神经,无感到了极点。
我每次找借口去看她,她就真的相信我只是路过她家,顺便瞄一眼看她还活着不。天地良心啊,她家在东三环,我住西四环,谁相信我能顺路顺到绕过半个北京啊?
我每天颠颠地给她送早点,她也真的相信是我一次买的太多,自己又吃不了,找她帮忙分担下。她也不想想,我为了赶上她的早餐时间,每天早上六点不到就要带着早点朝她家进发,我容易吗我?
每次找她去逛街,或者叫她出去玩,她也相信是我想要逛街买东西,或者是想出去玩却没人陪,找她看电影是因为两人套票有折扣。
反正,我那些没人相信的烂借口,方妙妙就是照单全收。
我是一点脾气都没有啊,然后发现一段时间之后,我俩越处越像哥们儿啦。
其实我现在有点后悔,如果我当时直接跟方妙妙坦白我喜欢她,想追她,是不是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
那时候我真的有点灰心了,所以家里决定让我出国念书的时候,我就考虑了家人的意愿,选择了德国。
其实我也有点赌气的意思在里边,我知道方妙妙要去法国念书,但就是有点男人的自尊心作祟,我想着谁让你不明白我的心意?我就是要离你有段距离,才能让你念着我的好,看以后谁还帮你买早点,陪你逛街,帮你拎包?哼。
没想到,就在我那可悲的自尊心一作祟的功夫,马上就要到嘴的鸭子就扑啦啦飞走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被她彻底划到好朋友的圈圈里去了。
想当初我还暗自窃喜过呢,刚出国的时候,我们都有点寂寞的乡愁,于是我们两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很多,反而比在国内时交流更多,我也能感觉到我俩比原来亲近多了,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嘛,都说等得久就是你的嘛。
然后,她慢慢开始提到了某个人的名字。
从她念叨着隔壁的邻居有多讨厌,多臭脸的时候,我就该知道不对劲,毕竟神经超大条的方妙妙,难得有细腻的时候。
林晓裴这个程咬金,到底是从哪里杀出来的?
唉。
那次我心里好着急,我跑到法国去看她,如果我现在就转学来她的身边,还来得及吗?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才知道,原来我从来没有深入过她的内心。
而当我渐渐靠近她的心时候,我已经成了朋友,而他,才是她的男人。
不过没关系,我王博唯可不是轻易就放弃的人,就算暂时不成功,我也要给他们添添乱。
啊,那个……不是……是给他们我的祝福。
方妙妙,你过得幸福也别忘了我哦。
那个谁,林晓裴是吧?我想跟你说一句,你这家伙可不要放松哦,别以为你追到了她就万事OK了,我可是一直在你身后虎视眈眈,我相信等的久的人,一定不会空手而回的。
我可是备胎NO。1哦。
对了,我是排在第一个的吧?
妙妙呢,快出来确认一下。方妙妙?
(后场)
方妙妙(抚额):王博唯你这个大白目。
林晓裴(脸色铁青):……
 整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