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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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联盟、谈判、条约、等等。但所有这些形成了一个超出我视野的巨大的新课题;我不得不把我的眼睛限制在我能接近的事务上。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
--完--
翻译后记
历时三个多月,我终于把《社会契约论》全本翻译完成,作为中译电子版奉献给热心的读者。翻译是对比参考了市面上的Bair和Cole两种英文译本基础上完成的。作为一个理科学者来翻译这样一部政治学名著,其中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第一遍翻译后进行的反复较读中,我时时为我词句的误用而汗颜。我相信这样的错误一定还有不少,欢迎读者热心指正。
我第一次看《社会契约论》完全是出于偶然。那是在1985年我在北大时,常喜欢练习英文速读。而读本往往是图书馆中名片最多的古典英文译作。我记得非常清楚,《卢梭政论集》是我的英文速读读本中的第三本。我被它平易的语言和对政体的深刻论述深深地震撼了。对我影响最大的是《社会契约论》第一、三册的内容。
翻译《社会契约论》起因于中文讨论组ACT中关于民主法制政体权利等的永久性的争论话题。我发现很多网友完全是自己定义、自己论述、自己批判,诸如,我说了算=民主,邓爷有枪=法律,有了金钱=有了民主,吃饭=人权,我批你而你不能反驳=民主权利,不一而足。我不懂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概念的混乱,但我深信一点,如果国人如此的理念荒谬,那我们民族就很难有所成就。
历史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而不是随机的事件堆积。西方民主今天发达的基础,既有其早期残酷的资本原始积累,还有其发达的公民社会的根底,在理念上更有以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为代表的理性启蒙。就是以社会主义运动而言,它是从卢梭到康德到黑格尔再到马克思的一个结果。社会主义运动在中国的惨重失败和对中国人民造成的远比东欧苏联为巨的深重灾难(三年人祸和十年文革等),不能仅仅归罪于马克思社会政治理论的不足,而更多的归罪于国人跳过了历史长链中必须的多个环节。对于民主运动在中国的发展,我也持同一看法。没有理念的更新,产生的永远是暴政。期望主子的民族有的只能是枷锁。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社会契约论》的原因。要理解西方的今天,你就要研究它的昨天、前天。历史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