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又名:道破天机)-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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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政府和每一个公民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一个人和他的美国女朋友在纽约街是闲逛,看到红灯就闯了过去,女朋友说,你连红灯都敢闯,什么违法的事情不敢干?就与他拜拜了。他回到北京,和中国女友逛街,见了红灯就老老实实地等着,女友不高兴地说,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事情。也与他拜拜了。
这个笑话说明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中国社会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根深蒂固。在国人眼里,善于规避规则是一种“能力”。人们常常说的一句话是: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个人行为遭遇规则的“红灯”时,不是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是习惯去找关系“通融”,只有这样才是一个有“能力”的人。而执掌规则的人,也要学会网开一面,特事特办,才会被认为是“会处世”。而讲规则、讲原则、守规矩的人,常常被讥为死板、迂腐、没有开拓精神。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小到闯红灯、随地吐痰,大到随意违法、行贿受贿等,人们习以为常,甚至还把这种超越规则的行为归纳为一种规则,叫做“潜规则”。
道德的约束本来就是非常脆弱的,如果有几个人不理睬红绿灯硬闯,这条路就要堵塞,打算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也就不能遵守,也没有必要遵守了。
企业界有一个普遍的看法,认为企业的竞争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拼成本的阶段,以低成本取胜;第二个阶段是拼技术的阶段,以科技含量取胜;第三个阶段是拼规则的时代,以统一规则取胜。规则竞争是最高阶段,将自己的技术和管理规则转化为普遍的市场规则,这是企业发展的高级阶段,是胜者为王,王定规则的阶段。
规则战争的时代,对中国的社会管理制度是一个挑战。以往的规则从来都是由公共权力来发布和维护的,政府部门垄断独占了设定规则的权力。唯有他们有立法的权力。但是,当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先锋企业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不得不参与规则的制定,就意味着他们必须进入公共权力领域,他们要力争成为立法者,要使国家的制度和规则向着保障自己长远利益的方向调整。对仍然习惯于垄断公共权力的政府行政行业管理部门来说,他们最不希望的事情已经发生——中国企业开始进入立法竞争的阶段。
政府权力与企业利益的关系,企业在规则竞争时代到来时应有的态度和做法,商业和技术规则的制订程序的合理性。制定规则的权力是一切权力中最核心的权力。在国外,行业协会或者商会是技术和商业规则的核心制定者,规则制定权在企业团体,行业协会或者商会具有自我管理的权力。同时,各种相关的消费者协会也是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力量。各种有影响的标准协会,都是民间机构,政府部门只是规则和标准事务上的协助者,而非强制制定者。
在中国,因为公共权力由政府部门垄断,企业只好围着政府部门的具体人员公关。但是,不同的企业与政府部门官员的关系是不对称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公共权力的倾斜。从中国企业的长远利益来看,暗箱操作的“以法谋私”是不公正的、危险的、不可持续的,企业整体利益的根本指向,就在于立法过程要透明化、公开化、民主化,企业必须成为商业立法 根本性决定力量。没有规则制定程序的透明化、公开化、民主化、参与化,那么规则制定就变成暗箱操作,以法谋私就会愈演愈烈。
中国企业的发展,已经到了规则竞争的时代,已经到了争取立法权力的时代。在规则竞争中取得成功,在立法环节上拥有发言权,这才是最大的成功。
3。4 关于潜规则问题
学者吴思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创造性的提出了“潜规则”的概念,他说:“中国社会在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恰恰是这种东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久而久之,“潜规则”就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一种人们的行为习惯,而明规则实际上则成了一种装饰,一种假面具。
学者吴思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对“潜规则”作了如下定义: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动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守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6、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上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的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个联盟。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创造“潜文化”这个词,目的是与官场上正式的“红头文件”划清界限。“潜文化”的东西是很少见诸文字的,积累和发展的道路自然不那么顺畅。
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思想在我国根深蒂固,至今还有强大的影响,如崇尚权力,唯官是从;人身依附,忍耐服从;欺软怕硬,欺善怕恶;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言行不一,上下有别;明哲保身,圆滑狡诈;以及随大流为特点的群体意识等封建社会官场人格,或多或少地存在于现今的官场中。这样的习气、这样的人格正是权力私有、权力滥用、权力腐败的土壤和环境。
官吏的潜规则收入近似代理人的额外收益,是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私下交易所得。
真正支配游戏的规则,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则。这就是“潜规则”。
海瑞和张居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官员,但他们都失败了。因为他们都触犯了官场上的潜规则,因此才遭到报应。海瑞严格按照正式规定办事,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自己带头拒收“陋规”和“常例”,也禁止向上级供奉陋规和常例,这等于剥夺了各级官吏的既得利益。张居正则动用各种正式或非正式手段,逼迫官吏完成税收任务,挤压官吏和皇帝的闲暇,又不能提供额外收入;他们二位从不同的方向压缩了官吏集团的既得利益边界,破坏了根深蒂固的官场规矩。他们的失败或者倒台,不过是违规者必然遭遇的惩罚。
封建社会中的官场,可以说是最黑暗、最龌龊的地方,在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中,有权者命令,无权者服从;权大者命令,权小者服从;善恶判断、是非曲直,一切都是以官职大小而定,有权有势就是爷,无权无势便是孙子。
《李宗仁回忆录》一书中谈到了“国军”的潜规则:凡事必须行贿才能办,就是一条潜规则。部队指挥官拿着“委员长亲批手令”,却无法从军械仓库领出武器来。还要给管理仓库的人行贿才行。
越是腐败无能的人,越容易得到重用,这是“国军”的又一条潜规则。如汤恩伯就是这样的人。
腐败的军队是不能打仗的,靠封官许愿也选拔不出杰出将领。
如果你是一个新人,踏进任何一个新地方,你一定要注意:不仅仅要看到墙上悬挂的、形成文件的那些看得见的明规则,更要有足够的耐心去观察、发现和适应其背后暗藏的潜规则。
3。5 潜规则是怎样形成的?
学者吴思他在书中说:“支配这个集团(官吏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决择,这种结果和决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
“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就是潜规则形成的真正原因。学者吴思在《当贪官的理由》一文中,通过《明史》中记载的一件事情,说明了这一原因。崇祯元年(1628年),一位叫韩一良的户科给事中(相当于现在的股级或者副科级,但位置很重要,专门盯着财政部挑毛病的秘书),他给朱由俭皇帝(崇祯皇帝)上疏说:如今何处不是用钱之地?哪位官员不是爱钱之人?本来就是靠钱弄到的官位,怎么能不花钱偿还呢?自己是个很小的官,都辞却了别人送的500两银子,其他的就可想而知了。崇祯皇帝很高兴,认为他很忠诚,准备提拔他当佥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低于副部级,高于正司级),但吏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部长)王永光请求皇帝,让韩一良点出具体人来,谁送给他银子。结果韩一良不愿意说,被皇帝撤了职。
韩一良宁可被皇帝撤掉自己的官职,断送了当大臣的前途,甚至顶着皇帝发怒将他治罪的风险,而不肯告发那些给他行贿送礼的人,背后必定有强大的支撑力量。怕得罪人的解释是说不通的。
无论哪个朝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个等式:一生总收益等于一生总开支;节余是遗产,亏损是债务。官员们要努力把这个等式做平,最好还要做出节余来恩泽子孙。从史料的记载,明代官员的正常俸禄是不足以养活官员及其家人的;海瑞这位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死后连丧葬费都凑不齐,就是证据。
整个官吏集团已经把俸禄外的收入列入了每年每日的生活预算,没有俸禄外收入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在皇帝身边的心腹眼中,俸禄外收入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合法地位。以不同的名目,按不同的数量收受财物,已经成为未必明说但又真正管用的潜规则。这就意味着清官从上到下全面消失。与此同时,正式的俸禄制度则成了名存实亡的制度,这套制度也确实不配有更好的命运,它就象善于将百姓逼上梁山一样善于逼官为贪。
“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就是潜规则形成的真正原因。说得再简单点,就是实用理性,一种在血缘基础上,以人情味为核心,适应人的心理情感原则而建立起来的实用理性。比如,我们不说官场上的行贿受贿,只说医院里送红包、学校收赞助费、单位设小金库之类的事情,这些都是拿不到桌面上的,都是潜规则,但它的运行却有相当广泛的市场。用现代比较时髦的一个术语来说,这就叫腐败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