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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部分

妖皇传说-正 文-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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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不受侵犯,还将赋税减去三成,此举大大减轻了平民和贵族对侵略者的反感,对平民和贵族来说,只要财产不受侵犯,个人利益得到保障,国家什么的都无所谓了。
  在周边的城镇,两国驻军极少,除了地方治安必备的军力外,两国再没多派一兵一卒。这里毕竟不是前线,不需要卡得那么紧。所以沧月从周边城镇一路经过,走得倒是很轻松迅速的。在接近圣罗兰堡的时候,沧月为了避免意外,将五万金币寻了处地方,挖出个大洞埋藏起来,只留了两千多金币零花。进城堡之后铁枪、盔甲、钢盾之类的重装备用不上,而且现在这个时局,带这么多重装备绝对会被抓起来,卖又找不到买家,也一并埋了。最后沧月只带了换洗的衣服,一柄重剑,一袋肉食和一袋水果进城。
  现在他已经扔掉了那件让人将他误认成魔法师的魔法长袍,改穿一件抢来的黑色武士服。这件武士服样式不是很好,沧月仅仅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头发也已经染成最普通的褐色,那一头银发实在太显眼了。
  在圣罗兰堡的城门口,牵着马准备进城的沧月遇到了第一次盘查。
  盔甲鲜亮的城门官眼睛看来毒得很,认出沧月是个生面孔,拦住他问道:“叫什么名字,哪儿来的?”
  沧月道:“我叫狄更斯,从乡下来的,今天第一次进城。”
  城门官看着沧月马鞍上挂着的重剑,又看了看马身上挂着的两个大口袋,问:“口袋里装的什么?”
  沧月老老实实地答道:“一口袋是熏肉、咸肉干和腊肠,另一口袋是新鲜水果。”
  那城门官眼睛一亮,踱着方步走到沧月身旁,压低了声音道:“带着剑的乡下人,本官还是第一次见。你这把剑的成色不差,说老实话,是不是偷的军备?肉食和水果都算得上粮食,如今已经是战略物资,一律按配给发放,私人一次携带五十公斤以上就算走私,虽然本国对民众宽容,但对于走私战略物资的走私犯,可是从来都不手软的!”那城门官嘴上说得严厉,一只手却伸到沧月的面前,拇指和食指不住地搓动,作着点钞的手势。
  沧月哪有不明白他意思的?心里大骂贪官,脸上却堆满了笑,甜甜地说着:“大人,瞧您说的,小人这两袋东西加起来也才四十多公斤,怎么能算走私呢?请大人明鉴。”说着,将一个金币塞到了城门官手中。城门官一看,是一枚火云帝国发行的金币。大陆三大国都有发行金币,其中以火云帝国发行的成色最好,分量最重,也最值钱,一个火云金币抵得上一个半西俄金币,一又三分之一个纳斯达金币。那城门官一个月的军饷也不过一百二十个西俄银币,兑成金币才四个,现在一下子收获近半个月的军饷,城门官自然高兴得紧了,当下也不再为难沧月,放了他进去。
  沧月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钻林子爬高山打山寨抢来的金币就被这城门小官如此明目张胆地索贿要去一个,心里就恨得厉害,但却无可奈何。杀一个城门官或许算不了什么,可杀了这城门官之后,城门口的卫兵自然是要全部杀光的,那样的话,他也就别想再进圣罗兰堡了。
  沧月现在吝啬得很,虽然已经恢复了妖皇的记忆,蓝沧月的记忆却不曾丢失,他曾在帝都发下宏愿,等有了钱,先把雷家的人砸到躺下,再把神也给砸得躺下。在帝都时三大世家给他贿赂了一笔巨款,仓皇逃出帝都时未曾带在身上,白白送给雷云儿了,这让沧月心痛了好一阵子,如今好不容易累积起一点财富,自然要像个守财奴一般死抓在手里,不让别人动它分毫了。
  钱本身并没有任何能力,但钱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它可以让烈女变得荡妇,让君子变成小人,让英雄变成走狗,让圣人变成贱人。多少人拿命去拼,为的还不是换得一堆金灿灿沉甸甸叮铛作响的金属?沧月并不爱财,但他需要用钱来建立自己的势力,小富由俭,大富由贪,现在沧月失去了贪的本钱,就只有走勤俭路线了。
  牵着风中追风进了城,走在宽阔的街道上,沧月有生以来第一次仔细打量着这个他出生的城市。街道很整洁,两旁的建筑大多实而不华,圣罗兰堡战略位置极为重要,在靠近城门的地方,即使是民居,建造时也多少考虑到了其军事用途,基本上都能在战事一起就能迅速由住房改为工事。许多建筑还在整修着,到处都是忙碌的工匠和平民,都是些圣罗兰堡被攻破时被毁掉的建筑,看来现在已经开始了重建。
  街道清扫得很干净,不时会有一队队巡逻的卫兵从大街上走过。路上的行人也很多,大道两旁到处都有小商贩叫卖着商品,除了粮食和武器盔甲,别的商品还是能够卖的。沧月走在冲洗得干干净净的主干道上,鼻中却总能闻到隐隐约约的血腥味,看样子两个月前的战斗相当激烈,否则也不至于过了两个月血腥味还没完全消散。
  不知不觉间,沧月走到城堡中心的总督府前。虽然从一出生就离开了圣罗兰堡,但沧月还是准确地找到了总督府的位置,就好像这个地方一直存在于他心中似的。这里毕竟是他在这个世界再次降生的所在,这里虽然已经换了主人,但还是留下了妖皇和尸王的印记。十八年前,当那圆月变成银红两色高悬于总督府上空时,当那一银白一赤红两颗烂灿的魔星出现在亚兰古斯大陆上空之时,它们所射下的第一道光线就是照耀在这总督府上。
  妖皇还是妖皇,但蓝沧月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蓝沧月,就好像这总督府,虽然十八年来未曾改动分毫,但早已物是人非。
  沧月隔着一条街,在总督府门前默默地驻立半晌,直到总督府门口的两个卫兵向他走过来时,才准备离开。那两个卫兵却不肯轻易放过沧月,向沧月喝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在总督府前窥探半天?”
  沧月憨厚地一笑,“俺是第一次进城,看这座房子好漂亮好气派,俺们村财主的房子和它比起来就像是茅房一样,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两个卫兵见沧月傻傻的样子,也不疑有它,挥挥手让沧月走开了。
  沧月离开了总督府,来到了市区最繁华的所在。这里的建筑要比城墙边上的建筑漂亮多了,而且在战争中受损的程度不大。街道两旁有好几家酒吧,高档旅馆、大酒店也不在少数,甚至还有看上去装修很不错的妓院。沧月到一家高档旅馆定了间上房,给旅馆的马夫塞了两个银币,让他好好照顾风中追风,然后一个人出去逛了。沧月逛了一阵子,忽然很想去喝一杯,顺便给风中追风买点红酒,于是随便进了一家名为“雇佣兵之夜”的酒吧。
  酒吧向来是雇佣兵最喜欢的所在。成天过着刀头舔血生活的雇佣兵们在收获金钱之后,往往喜欢大肆挥霍一把,庆祝自己得以在上次的任务之中活下来。任务越是艰巨,危险性越大,雇佣兵挥霍得也就越多。而醉酒则是雇佣兵最爱的庆祝方式,喝醉之后打上一架,或是找个性感火辣的女人疯狂一晚,不仅可以发泄一下郁闷,还可以让自己暂时忘掉忧愁。毕竟谁都不知道下一次会接到什么样的任务,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个问题。
  而“雇佣兵之夜”这个酒吧则是专门为雇佣兵设计的酒吧,里面的设施简陋,从柜台到桌椅再到酒具,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这是避免雇佣兵喝醉酒之后打架损坏财物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酒大部分是劣质烈酒,符合雇佣兵的口味和脾性,酒杯大而杯口粗,最适合一饮而尽的豪饮。高档的酒和精致的酒具不是没有,不过那是给有品味的人准备的。
  沧月一进门就被里面的嘈杂声吓了一大跳,各种方言的粗口,男人粗豪的大笑,女人的尖叫和浪笑,以及铿锵的碰杯声、啤酒瓶的破碎声、砰砰的拳脚声一浪接一浪地刺激着他的耳膜。沧月不禁怀疑,这是酒吧还是斗兽场?             ← → │││││││ │   用户名:  密码:     温馨提示: 1。评论请文明用语;请给作者多一些支持。 2。请不要留下QQ;电话号码以及E…mail地址;以防被他人利用。 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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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双月传奇 第六十八章 剑龙佣兵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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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卷四 双月传奇 第六十八章 剑龙佣兵团(下) 再世惊云   这也难怪沧月,沧月直到进帝都之后才能机会逛酒吧,而且全都是高档的酒吧,客人们都是文质彬彬,喝酒时姿态优雅,说话轻声细语,服务生们穿着统一的制服,服务周到,彬彬有礼,还有轻音乐伴奏。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沧月都没有进过任何一家低档酒吧,更别说这种专为雇佣兵设计的酒吧了。
  沧月避过一只擦着他的头皮飞过的啤酒瓶,看着那啤酒瓶在一个大汉脸上开花,然后那个醉得神智不清的大汉大吼一声,不分清红皂白地打了他旁边的一个小个子一拳,那小个子自然不甘心白白挨打,一脚踢到大汉肚子上,让大汉晕了过去,小个子转过头又旁若无人地喝起酒来。
  周围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没有人关注这段小小的插曲,事实上,酒吧里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同样的事情,有许多规模更大。这不,沧月看到不远处的角落里,一群七八个敞开衣衫露出胸毛的大汉已经号叫着扭打在一起了,旁边的酒客小心地避开大汉们的拳脚,却没一个人管他们。实在避不开了就顺手把打到他们身边的人丢出去——来这里找乐子的绝大多数是雇佣兵,雇佣兵多少有点本事,否则也不敢吃这碗饭。
  沧月无奈地摇了摇头,场面太混乱了,这种低俗的地方,可不是他这种“高雅人士”来的地方。沧月刚准备离开,就叫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高叫道:“小贼是你!别跑,这下子可让我逮到了!”
  沧月一下子就听出这个声音是上次那个少女魔法师罗兰的,他循声望去,只见穿着一件全新的紫色滚黑边魔法袍的罗兰怒气冲冲地向他走来,身后跟着好几条大汉,而旁边一些见了罗兰的美色,不怀好意地吹着口哨的佣兵立即被罗兰丢出的魔法弹好好教训了一顿。
  罗兰走到沧月面前,踮起脚,鼻尖险些碰到沧月的鼻子。她碧绿色的眼睛圆瞪着,极力作出凶狠的样子,大声喝问:“小贼,别以为染了头发换了马甲本小姐就不认得你了!还记得本小姐吗?”
  沧月在如此近的距离看着少女生气时美丽的样子,心中一动,只觉这少女生气时象极了雪。他后退一步,拉开和雪的距离,摸了摸鼻子笑道:“自然记得你了,美丽的罗兰小姐,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情?”说话间沧月看了罗兰身后的那几条大汉一眼,只见那个上次帮罗兰说话的叫做席加的年轻人也在其中,而从他站的位置看,有两个人的地位明显在他之上。
  站在最前面的,也是最接近罗兰的,是一个身材魁梧,比沧月足足高了一个头的大汉,他穿着一件厚厚的半身皮甲,背上还背着一柄重剑,看剑的长度,竟然和他的身高不相上下。而在这大汉身后,是一名身材高瘦,穿着藏青色武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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