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朝雨浥轻尘-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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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洛樱跟三当家对视一眼,也没有了再留的理由,便都告辞离开。
脚步声渐渐远去,朝雨顺势后仰,把自己摔到了床/上,抬起一只胳膊遮住眼睛。
除夕夜,却有几人安眠?
第一缕阳光投进窗棱的时候,心事重重一晚上没睡好的三当家就草草抹了把脸,往朝雨屋内走去。还未跨进朝雨独住的院落,就差点撞上迎面匆匆走出来的洛樱。三当家还有些迷糊的脑子一个激灵,猛地清醒过来:“人走了?”
洛樱苦笑着点了点头。
三当家一巴掌拍上自己的脑门。
早该想到,早该想到……这个朝雨,根本没个耐性,且跟大夫一个脾性,就喜欢欺瞒于我!
“罢了,洛姑娘随我去见大哥吧。好歹朝雨这家伙昨晚上交代了自己去处……但愿这个不是诳我,”三当家小声缀了一句,又叹了口气,“这事不是只牵扯到单独几个人,下一步该怎么做,大伙儿一起商量商量吧。”说罢,南宫砚转身往回走,却被早上斜斜的阳光晃了一下眼。
新年第一天就如此。这一年,看来又难得安稳。
洛樱跟在三当家身后往大厅走去。南宫砚心里着急,不由得越走越快,洛樱的步子却渐渐慢了下来。
朝阳真的有点刺眼呢。洛樱恍惚了一下,有些看不清前面那人的身影。
那日发生的事,委实太多太突然。谁都没有想到,大夫竟然就那么去了,也未曾想,除了隐在暗处的杀手,昔日织云阁阁主,如今的血杀楼楼主楼云飞会突然亲自现身于洞中。楼云飞上来就夺过大夫,逼着一行人四处翻找一本医书。最后来到大夫义父的墓前,楼云飞那厮甚至挥掌劈倒墓碑,破人坟墓!
接下来,让这一年多来几个人都无法忘却的可怕之事就那样发生了——在墓碑倒塌的那一刻,楼云飞跟大夫脚下突然裂开丈宽的深坑,二人就那样齐齐坠落下去,与此同时,众人头顶上方巨大的石块纷纷落下,顷刻间,偌大的石洞就那样全部塌陷!
根本没有时间反应,楼云飞与大夫俱被埋在废墟之下。而那日,若非被大夫打通任督二脉功力大增的宿怀相救,不懂武功的自己,还有重伤的朝雨跟三当家,便也要一同被埋葬在那里。
逃出生天的那一刻,却没有人有丝毫的高兴。一切都如同噩梦一般。朝雨直接就崩溃了,才出来就转身用手去挖石块,眨眼工夫两手就血肉模糊,被三当家一个手刀劈昏了才止住疯狂的行径。
宿公子虽经大夫妙手医治,但毕竟之前也受过重伤,此刻强行运功救大伙儿出来,一上来就咯了很多血,却什么也没说就转身离开了。
慌乱中并没有看见隐在暗处的杀手,想必也没有逃脱巨石压身的厄运。
而剩下的时间,没人清楚是怎样度过的。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身处青云山下小镇的那件客栈里,跟前站着大当家和二当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正月十五闹元宵。夜幕一降临,街上就燃起了各色的彩灯。平日里安宁的小镇此刻却充满了欢声笑语,镇上百十口人基本上都是全家出动,看灯会猜灯谜,亦或者只是单单贪嘴买些吃食,放个花灯许个愿,期望家人平安,一年安顺。
白天看着还很宽敞的街道到了晚上却变得拥挤不堪。朝雨还是一袭粗布短打的男装打扮,一手拿了个棉花糖,一手提了个莲花灯,嘴里还叼着半串糖葫芦,随意挽了个发髻的脑袋转来转去,眼睛明显不够看。专心看热闹的年轻人一个不注意被旁边人撞了一下,左脚拌右脚差点一个趔趄摔在地上。不想就此倒下被“千人踩万人踏”,朝雨忙使劲向后挺身站直了,然后抬头向四周看了看,觉得自己已经逛得差不多,是该暂时休息一下了,便费劲地向一侧行人较少的昏暗角落挤过去。
逆着人流前进绝对是个体力活。短短的几步距离,朝雨愣是“走”了好长一段时间。中间又买了几包甜糕香酥,手忙脚乱护着吃食的朝雨好容易贴到墙角,人刚放松下来还来不及喘口气,却突然一僵,背后一股子逼人的视线让浑身的热汗全化作冷汗出了。深吸一口气,猛地转身,朝雨正想看看到底是谁想害自己,视线却对上了一双晶亮圆圆的大眼睛。
小孩子?
朝雨诧异的抬起目光又想四周看了看,确定那股子咄咄逼人的视线就是对面脏兮兮的大概只有五六岁的小乞丐所发,不由深深吐出一口气,肩膀才又放松了下来,这孩子,饿狠了吧?
草木皆兵,因为一个小孩子就如此戒备疑神疑鬼的,太丢人了。朝雨有些尴尬地抬起一只手臂想摸后脑勺,却因为发现了自己手中的吃食而作罢。低了头,见那对大眼睛的主人还在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朝雨不由面皮一红,就着胳膊抬起的姿势拿掉嘴里的糖葫芦,冲对方嘿嘿笑了一声。大眼对小眼了半晌,眼前一身破破烂烂的小乞丐还是死死的瞪着自己,确切一点的说,是瞪着自己的手,朝雨方后知后觉地连忙把手中的棉花糖递了过去。小孩心满意足小心翼翼捧着却一副舍不得不想吃的样子,朝雨心里一动,蹲了下来,摸/摸小孩子的头,把自己手中剩下的吃食全塞给他。
“你是不是还有兄弟姐妹或者亲人小伙伴?这些全拿去吧。喏,还有这盏花灯,还有些碎银两。”把小孩子一副想接不能接的为难样子看在眼里,回想起跟小时候跟大夫离散的自己也曾有过的这样一段日子,朝雨心里着实有些心疼起这个孩子了。瘦瘦小小的孩子肯定饿坏了,不然先前瞪着自己的眼神也不会那么“凶恶”,这会儿却流着口水不舍得吃,着实让人怜惜。把花灯也一并塞过去,又把身上的银两都给了小乞丐,朝雨琢磨着这件事忙完,就把这孩子和他的那些小伙伴带到落霞山吧,嗯,洛樱那么贤惠,肯定能照顾好他们。
小孩子大大的眼睛现在又盯着手上怀中被硬塞过来的一堆东西不动弹了。朝雨看着对方呆呆愣愣的样子有些好笑,刮了下对方冰冰凉凉的小鼻子,然后也不嫌脏地一把把对方抱在怀里,直起身来:“小家伙,回神啦。快告诉哥哥你住在哪里,哥哥送你回家。对了,还没问你,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突然的腾空明显吓了小孩一跳,两手又塞得满满不敢乱挥乱抓,小乞丐软软嚅嚅的声音里夹杂着些许颤抖:“我,我姓李,叫李晴明。现在住,住在城西头的城隍庙下。不,不过,”孩子的声音明显小了下去,几乎塞在嗓子口,或许还带着几分哽咽,“那里不是,不是我家。”
小孩子虽然因为害怕而有点结结巴巴,却思路明了,吐字清晰。只是最后几不可闻的最后一句让朝雨心里一紧,暗暗后悔自己的莽撞失言。揉了揉小乞丐脏乱的头发,朝雨把小孩子扛在自己肩头,装作没听见小孩后面的话,尽量用开心的语气说道:“晴明,晴天的晴,明天的明?当真是好名字呢。你爹娘肯定希望小晴明你能每天快快乐乐,心里面永远是晴天的明朗。所以,晴明,不要哭哦,你是被父母祝福了的孩子,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感觉到肩上小孩子明显的颤抖和压抑的啜泣,朝雨暗叹这孩子不知吃了多少苦。安慰地拍了拍小孩子的腿,朝雨温柔地说道:“嘿嘿,跟你说件有意思的事情吧,小晴明,哥哥我呢,名字叫魏朝雨。放晴下雨,你说,咱们俩是不是挺有缘分呐。以后跟着哥哥,咱们做一家人,好不好?”
不等小家伙回答,朝雨便迈开了步子:“小家伙,坐稳了哦,哥哥现在带你骑马回去喽。马儿很快,可别掉下来哦。”
小乞丐本想说什么,闻言只好调整了姿势,有些笨拙地用一大半身子夹着吃食,空出一只小胳膊搂紧了朝雨的脖子,朝雨笑了笑,见小家伙坐稳了速度才开始快起来。
身后的灯光和人声渐渐远去,前面愈来愈阴暗清冷,远远的都能看见城隍庙的檐尖儿了,朝雨大步前行的势头却突然缓了下来,最后想起什么似的停住了,半跪俯身把小孩子放了下来,解开自己的外衣披在浑身冰凉的小孩子身上,仔细地裹着:“你瞧我这脑子,竟忘记了这么冷的天,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受得住。刚才有些走神没注意,你这小家伙也是,冻成这样了都不提醒我一声。”
朝雨把小孩子连同银两吃食一同裹好,又摸/摸小孩子的头发,抹去小孩子眼角的泪水,吻了吻小孩子颤抖着的嘴唇:“傻孩子怎么又哭起来了?银两你收好,好生计量着花,财不露白,你懂我的话么?本来哥哥想跟你一块回去,不过眼下看来,是,有些难度了。想……跟你做家人的话,是真的,城隍庙里……的朋友,都可以,一并来,若再有机会……眼下,晴明……你自己……当心点……以后的……路,照顾……”
话未说完,朝雨就支撑不住地倒向一边,陷入了黑暗之中。月光下的荒径,只回荡着小孩子压抑了的低低的啜泣声。
纷乱/交错的场景,梦里,百般往事浮上心头。
“朝雨,小朝雨,永远都是爹爹最珍视的宝贝……”
“当然啦!爹爹说过,小朝雨是最坚强的,比男孩子还要棒!”
“是啊,我的朝雨宝贝可是比男孩子还要坚强还要棒啊……”
“爹爹你又有事情要做吗?放心吧,小朝雨自己能走回去的,爹爹有事就去做吧,朝雨自己一个人可以回家的。朝雨还会做好饭菜,等爹爹回来一起吃年夜饭。所以,爹爹要快去快回哦,否则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除夕夜,鲜血染红大地。
“我就是有情有义,有胆有色,有勇有谋,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气宇轩昂,昂首挺胸,胸怀大志,志向远大,大人不记小人过……的一代大侠魏朝雨是也!”
“易轻尘。‘渭城朝雨浥轻尘’,小哥,这样子看来,咱们倒还真是有些缘分。呃,别这样看着在下,在下并非在诳小兄弟你。我的确姓易唤作轻尘。不过,常言道,亲兄弟还要明算账。那个,朝雨小哥,你看,这屋顶,和这诊费……”
再聚首,却是相逢不相识。
“一朝离散,爹娘易叔保佑,朝雨多年后方能与哥哥重逢。易叔叔在天有灵,魏朝雨今日立誓,此生常伴轻尘哥左右,除非哥哥嫌弃,否则不离不弃,永不背叛,若违此誓,万箭穿心,永世不得超生!”
“……那,庸医,这回你想甩我都甩不掉了哦。我可不想违背誓言结局凄惨,所以今后的日子,多多关照了。”
只一瞬,誓言就化了泡影。
……
梦魇中醒来,对上那双墨漆的双瞳,时隔一年再看到宿怀,令朝雨一时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同样的马儿,同样的水袋,同样一句没有感情的“醒了”。眼前之人,眉目入画,面容精致,一双剪水明眸里还是冷冰冰的,却比以前多了一份幽深。
人依旧,物已非。周围俱是破败的墙壁,不再是当年的密林。
指甲又深深扣进了掌心,方才的梦境那么真实,不断地在叫嚣着提醒着——
这个人给自己下毒,庸医为了救自己才屡屡受创。
庸医就是救了这个人之后才没了的。
庸医是因为这个人才死的。
这个人间接害死了庸医。
自己也是害死庸医的凶手之一。
可是,这个人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