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现代都市电子书 > 永远,一朵花开的时间  >

第1部分

永远,一朵花开的时间 -第1部分

小说: 永远,一朵花开的时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在五月柔和的光线里看见向晚,自书店门口走入,他说,请问有没有一本书叫《永远,一朵花开的时间》?显然是碰了不少钉子,有些尴尬的语气。妍姝眯着眼睛笑,这书是什么年代的你知道吗?对方有片刻的错愕,支吾着答,也许,有二十年了吧。
    妍姝耸肩,准确说,是十九年。
    向晚深褐色的瞳孔里透出一丝光亮,这么说起来,你们是有这本书了?
    妍姝起身,抱歉,店里面没有。向晚轻叹,转身准备离开,妍姝却叫住他,你为什么非得要买这本书?向晚回头看她,欲言又止,妍姝觉得自己也许冲撞了他的难言之处,颇有些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她说,店里没有,我家里却有,但我最多只能借你,看完了你得完璧归赵。向晚赶忙点头,像干涸的麦苗遇见露水。
    妍姝于是比往常早一个小时打了烊,带着向晚去到自己的家。把书拿出来的时候,向晚仍旧满脸的感激。妍姝送他到门口,交换了彼此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正要关门,又听得向晚在楼道里大声说谢谢,妍姝嘴角弯弯,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
    向晚一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翻阅起这本得之不易的书来:
    颜菡认识文旭,是在村里泥泞的路上。一场大雨,让乡间满是泥土的小路变得破败不堪。颜菡习惯性地弯下腰卷起裤腿,忽然就有一个硕大的苹果掉在面前,啪的一声,溅起的泥点在她白净的脸上印出大大的两颗黑痣来,她抬头,就看见文旭像犯错的孩子一样尴尬地笑。
    对不起。
    没关系。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出口,话一说完都忍俊不禁。
    知青和农村姑娘的相识,便是这样戏剧而又简单。
    三天之后向晚请妍姝吃饭,选了一家颇具情调的西餐厅。两个人天南海北地聊,一直到向晚把妍姝送回家门口,才不得不互道再见。
    就像作者颜菡在书里描写的:他们在那个明朗的夜里,于告别的一刻,彼此都忽然滋生出些眷恋的情绪,殊不知,这已是爱情的先兆。
    妍姝看着向晚的背影,忽然想,我们之间,会滋生爱情吗?想得自己原本红热的脸,又开始升温。    
    
    二
    她果真是有些眷恋了。
    二十七岁的妍姝,对爱情有过浅尝辄止的经历,但如此牵念一个人,尚属破天荒。向晚有一个星期没有给过她任何音讯,犹豫之后她终是拨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妍姝?对方的表情显然极度意外。
    妍姝有些口吃,问,你最近在忙什么呢?
    向晚呵呵地笑,怎么,你怕我携书私逃?
    出来吧,我想见你。妍姝没有继续和他玩太极,拿几乎委屈的表情,说出这句话,向晚听得有些发愣。但他终于还是同意,半小时之后,他们便在滨江路和煦的晚风里碰了面。
    有衣衫破烂的小孩拿着玫瑰花过来,先生,给你女朋友买枝花吧。妍姝禁不住有些恼,这些小孩,总爱乱扯关系。一边就拉着向晚急急地往前走。
    倒是向晚停了下来,转身放了十块钱到小孩的手里,抽出冒得最高的那朵玫瑰花,递到妍姝面前。妍姝的目光顺着玫瑰花落到了向晚清浅的笑容上,她有些迟疑,受也不是推也不是。
    收下吧,当是我对你的答谢。话一出,妍姝才红着脸接过了玫瑰花。掩饰不住的笑意让她明白,自己原是早产生了期待。
    我买那本书,是因为敬老院的谭老伯。向晚望着一江的灯火阑珊,缓缓讲述。我家隔壁是一间敬老院,有一次在楼下,一个痴痴呆呆的老伯,看见我就说告诉颜菡,我对不起她。我问他颜菡是谁,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管理员匆匆拉了回去。出于好奇,我再次去了敬老院,找到这个谭老伯。他的思维已经有些迟钝了,但仍是清楚地告诉我,二十年前有一本畅销的小说,写的,就是他和颜菡的故事。我将信将疑,去城西那间最大的图书馆查过,确是有这样一本书,但年生日久,已经不知去向。
    所以你想试试在书店里还能否买到?妍姝听他一口气说完,终是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向晚点头,试试看总不是坏事。
    妍姝扬起手里的玫瑰花,馥郁的香气在两人之间传递。但她分明觉得,自己那些长久以来储存的怨愤和不平,如万马嘶鸣,蠢蠢欲动。她终是压制下去,不动声色地与向晚走到路的尽头又折回。    
    
    三
    颜菡和文旭,似乎是经历了几番周折,才敢正视彼此心里那些小小的爱的种子。
    那个时候文旭总爱骑着那辆脱了漆的自行车,载着颜菡,去村西的一座小石桥下捉萤火虫。两个人看着夜一点一点降下来,星星点点的光由一簇发展成一片,颜菡手舞足蹈的样子,令文旭恨不能拿笔画下来。
    再冷一些时候,文旭就在山头上挖了红薯,就地火烤,然后偷偷拿布包起来,递到颜菡的窗台下面。他扮一声鸟叫,颜菡就能满心欢喜地伸了头出来,接过红薯,吃得自己心上心下地甜。
    文旭说,我会永远爱你。
    这样的话让颜菡脸红到了耳根,她埋头搓着衣角,刘海遮住的眼睛里,满是幸福的潮湿。
    文旭趁机吻了她,蜻蜓点水一般,也足以让这个姑娘从此对爱人死心塌地。
    向晚看到这里,脑子里重又浮现出妍姝的模样,他忽然很想亲吻妍姝脸上那两个迷人的酒窝,想看她在自己面前脸红的样子,想着想着就觉得,自己成了文旭,而妍姝便是那纯澈如水的颜菡了。
    所以当他风尘仆仆地敲开妍姝家的大门,内心的狂热和躁动再难以自持。他不由分说地拥住了妍姝。他说,我爱你。
    妍姝的眼眶里,转眼就是满满的泪光,我等这话,就像等一个世纪那样长久。
    我会永远爱你。不知道是不是受了那小说的影响,向晚连说话都和文旭一个基调,而妍姝,也如当初的颜菡一般,红着脸,送上自己温热的唇。
    后半夜的时候开始响雷,妍姝闭了眼,满心都是欢爱时的激动。她把自己赤裸的身子贴着向晚,仿佛越贴近,他们的爱情便越能长久。向晚不住亲吻她脸上的酒窝,反反复复,说着初始的那句话,我会永远爱你。    
    
    四
    一个月后,向晚在妍姝的要求下,陪她去了敬老院。看见谭老伯的时候,他正坐在逍遥椅上,神色空朦。五十多岁的容貌,看上去有七十那么苍老。妍姝走过去拍他的肩膀,他侧着头看过来,眼神里忽然有了异样。
    菡,菡。他喊,一把抓住妍姝的胳膊,是我辜负了你,对不起。
    妍姝吓得直往后退,向晚跑过来,一把揽过她。谭老伯讷讷地自言自语,菡,我和她成亲,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在未遇你之前。碰上你,才是我真正的爱的开始。没想如此痴呆的老人,却能对往事娓娓道来。
    回到城里,我以为我可以忘记你,哪知我一看见她,就幻觉听见你在哭泣,我终是坚持不住,和她离了婚。我回来找过你,可村里的人说你走了,我以为,你终是不肯原谅我。
    是的,她在你走之后,发现自己怀了你的孩子,这在当时是天地不容的事,她只得背井离乡,一个人默默承受所有的苦楚!
    向晚一脸的错愕,看着妍姝,已是泪水爬了满脸。他于是明白,为什么她会将那样一本年代久远的书完好保存,为什么,谭老伯会将她误认为颜菡。
    母亲因为操劳而过早辞世,我厌透了这个男人。从房间出来,妍姝仍是觉得心头那把火烧得厉害。她终究没有告诉那个已然骨瘦嶙峋的谭老伯,自己原也是姓谭的,只是随了母亲,便改姓了夏。她盯着向晚,怅然而又不无怨恨地说,我无法原谅这样的男人,既然有老婆,何必再来骗取别人的感情!
    向晚本就沉默得可以,妍姝这话一出,他感觉自己面上都有些痉挛。经过他家楼下,妍姝勉强地笑了笑,怎么,不请我上去坐坐?向晚显然越发紧张了,尴尬地说家里太乱,不好意思见客。
    妍姝嘴上没说,心上难免不快,向晚,于你而言,我仍算是客么?    
    
    五
    颜菡说,我的永远,成了一朵花开的时间,曾经信誓旦旦的男人,离开之前仍是不忘告诉我,他在县城里面已有家室,结婚虽不久,仍是雷打不动的事实。我那么倔强,便再不要这么龌龊的感情了。
    她于是整理了行囊,踏上离乡的路。她要用毕生的经历,去想念这个给她爱情和伤痛的男人,并且,去承担自己年少轻狂的错。
    妍姝说,向晚,我们分手吧。凄楚而绝望的声音,向晚满心愧疚。他说,原谅我妍姝,我对你,仍是难以自持的真爱,只可惜,你的出现晚了一年。
    妍姝揶揄地笑,想起自己三天前,在敬老院门口徘徊犹豫之际,看见旁边的大楼里向晚拥着一个女子款款走出来,她就明白当天向晚不招待她去家里的原因了。她的永远,也终究难逃一朵花开的时间。这仿佛一个魔咒,让她和母亲都遇上同样坎坷的恋情。她当时感觉自己彻头彻尾地疯掉,跑去问楼下的管理员,人家说,向晚和那个叫书眉的女人,一年前就已结婚。
    她的天空,灰得要塌下来。
    她不再向向晚要任何的说法,只想着转身即是天涯。向晚把书递回妍姝手里的时候,叹息一阵接着一阵,他知道,她再不会相信自己的半点真心。
    后来妍姝终忍不住又想去看谭老伯,到了那里才听说,谭老伯这些日子情绪很激动,三天前,已然过世。妍姝的心轰然倒塌,终是血浓于水,她怎么可以说厌弃就厌弃。
    管理员带妍姝去到谭老伯的坟前。拿出那本《永远,一朵花开的时间》,她轻轻放到了墓碑前,火光亮起来的刹那,她看见自己的泪滚烫滚烫翻涌着。而这个自责了一生的男人,终能带着他心爱女人的手笔,长埋地下了。却可惜,他至死也不知道,那个他曾狠命抓住口口声声喊着颜菡颜菡的女子,便是他与颜菡血脉的延续。
    妍姝低下头,轻轻喊了一声,爸爸。泪眼朦胧中,她又看见向晚初初相见时干净的笑容,耳边,是他曾那么那么温柔的,我会永远爱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